經驗告訴我,狗的命名絕非想像中的簡單。名字和我們一輩子形影不離,一旦成為可怕的錯誤,必引人發噱。
我就常想起兩個朋友,一個是和女作家斯坦因(Gertrude Stein)同名的巴哥犬,另一個則是叫「毒牙」的哈巴狗。從人類的觀點來看,當然滑稽有趣;但對吾等狗族而言,可謂無時無刻不難為情。終身成為別人恥笑的對象就不是可一笑置之的笑話了。不但遭人指指點點的,還成為低級趣味的材料。
瞧!
就是這種扭曲的幽默教人失控。一方笑得樂不可支,被譏笑的另一方心中卻留下一道情感的疤痕。就拿我的朋友「毒牙」來說,忍受多年的嘲諷後,他幾乎成為不折不扣的隱士。白天都躲在床底下,除非內急,或是輕咬主人的足踝表示意見時,才會現身。
幸好,「老闆」在為我命名時,似乎已有一些正確的觀念。
在那個重大的早晨,我躺在院子裡,女主人輕輕摸我的腹部。他們提出好幾個值得考慮的名字;我無法主動參與這個命名的過程,不過卻相當有興趣,因此精神奕奕。
過去,有人提到我,不是埋怨,就是咆哮,連罵人的三字經都出籠了,因此有個正式的名銜對我來說,真是件大新鮮事。
直到男主人提起單音節的稱呼,我才想到名字長度的問題。他說,這樣大老遠狗兒就會豎起耳朵,也好叫。想想看吧,若取名「博雷加得」或是「亞里斯多德」,在用力呼喚之際,簡直和自己的唇舌過不去。更冗長的名字通堂都簡化了。記得那只冠軍獵犬——弗辛格托裡克斯-亞維家三世(Vercingetorixd'Avignon
III)嗎?最後,大家還不是只叫他「弗德」?
女主人和我咿咿唔唔,極其溫柔,說我真是「好狗狗」,我也以搖尾,提起腳掌來回應她。突然間,摸著我的手停了下來,傾身向前,面對著我。
「仔仔?」她叫道。
「仔仔?!」
顯然,她不是在對她的另一半說話。男主人的年少已成久遠的歷史了,因此我的尾巴加速搖擺,並禮貌地向她點頭示意,我想這是應對進退之道。這麼做似乎沒錯。
「你瞧」,女主人說:「它喜歡這個名字。我們就叫它『仔仔』好了。」
說實話,不管叫我什麼名字,對我來說沒什麼兩樣。不管是叫我「希斯克裡夫」、「凱薩大帝」、「奧古斯都」或是「密特朗」,都行,只要有美食、人道的待遇,還有腹部按摩就可以了。
他們似乎很高興做了這個決定,從此我就叫「仔仔」了。說真的,多虧他們的巧思,我才有這麼一個既簡潔又好叫的名字,不過,聽來有點像是在叫那身長腿短的德國臘腸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