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一來就賴著不走了
那些個靜坐示威者——幾天前的那個晚上賴在我客廳裡的人——他們可真會選時間,夠狡猾的。他們天一黑就來了,剛好在晚上八點和九點之間。他們六個人開車一起來,以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立即進屋,誰也來不及阻止他們。要是事先知道他們即將來襲,我本來是可以輕而易舉地阻止他們的。我的住宅是一幢鄉間大宅,前面有一座小門房和一條私人車道,後面有一個湖泊護衛著。只需在車道上橫拉一條粗重的鏈條路障,便可迫使車子停下來。而事實是,我沒有任何防範措施。車道上沒有拉鏈條,屋子裡也沒有催淚瓦斯。結果是,他們在門口躲過了女僕,偷偷溜進了屋。他們一進屋就佔據了客廳,並且脫去了他們的外套——想採取任何行動趕他們走都為時已晚。
正是在那兒,我被喚去和他們聚會。如我前面所說,他們總共有六個人——兩個男人和兩個女人,顯然是兩對夫婦,另外還有兩個年輕些的罪犯,一個姑娘和一個小伙子——都已長大成人,完全可以負法律責任了。
頭痛的事兒從此開始了。那些只聽說過而沒有親眼見過示威的人——恐怕連我們的某些法官都在此列吧——他們是很難估計與這類示威者打交道的實際難度的。但任何一個私宅主人都會理解我的苦衷。不知情的人會問:「為什麼不把他們全趕出去呢?」他們還會說:「你的住宅是你的私人財產。這些示威者私闖民宅是違法的。」沒錯,可是我認識他們呀,他們都是我認識的人,正如任何一個私宅主人都與到他家靜坐示威者的頭目相熟一樣。除了他們賴在我的屋子裡這一點,我對他們沒有任何反感。我們的一位法官幾天前問:「為什麼不揪住他們的脖子把他們擰出屋去呢?」哎,那兩個年長的女人都穿著晚禮服,而且都屬於那種壯壯實實沒有脖子的人。
他們馬上就神聊開了,夠聰明地把大夥兒的注意力引到了春天的晴朗天氣上。我承認了天氣晴朗宜人,但同時也指出夜晚還是挺寒冷的。他們完全不同意這一點。然後我第一次嘗試性地提議說,他們應該喝點威士忌酒或蘇打水,喝冰鎮麥酒也行,隨他們挑,喝完再走。他們贊同喝一點,但絲毫沒有喝了就走的意思。於是我的招數當即落空了。但接著我又想到,在為飲料弄冰塊的時候我得打打電話,好讓他們想到回家。那個年輕的罪犯跑來幫我的忙,從而我挫敗了我的企圖。在去弄冰塊的過程中,他講了一條賴著不走的絕妙理由,說他在我當年任經濟學教授的時候曾是我的學生。這一理由是無法辯駁的。他也許曾經是我的學生。我的很多學生都走上了邪路。
在我回到客廳的時候,靜坐示威者們已開始採取行動,他們圍著火爐坐著,已把爐火撥得旺旺的。他們無所顧忌地提出了第一個要求,建議玩幾局橋牌。我申明說我沒有牌。但他們事先早已有所準備。看來參加示威的婦女之一的包裡帶著牌。
到晚上十點的時候,靜坐示威已全面實行。示威者們在打橋牌,每次上四個人,留下另外兩個像糾察員似的監視我。這種做法叫「喧賓奪主」。在私宅舉行的這類靜坐示威中,這種招數是廣為應用的。
對橋牌我一無所知,但顯然我們彼此之間已達成一種差強人意的諒解,那就是:只要我繼續把火燒旺,並且在玩完一輪之後提供威士忌和蘇打水,他們就會以玩橋牌為限度,不再對屋子進行進一步的騷擾。對那些不精通橋牌的人,我或許可以這樣解釋:所謂一輪」,指的是從這一次開喝到下一次開喝之間的那段時間。
開頭靜坐示威者們每玩一個小時賺五毛錢的酒水,可十一點之後他們每玩一輪的時間縮短了,於是酒水費被提高到了每小時六毛。我不得不屈服。其中一個男的明白地表示了威脅,他說他們會呆上一整晚——假如我不合作的話。他的原話是這樣的:「我真覺得我可以玩上他一整夜!」但我明白他的用心。當其中一個女人走到鋼琴邊,彈了幾個音符,然後唱起「我們早晨才回家」的時候,我明白他們隨時都會施暴的。
我再重複一遍,那些只擅長紙上談兵的人,是意識不到在實際生活中與靜坐示威者鬥爭有多麼難的。他們會說:「你為什麼不逮著一個,來點蠻的,給他點顏色,或者把他幹掉呢?」我的確嘗試過。我在一個當糾察員的男示威者身上打過主意,我把他帶到了地下室,假裝是去打理火爐,可是他總是狡猾地躲在鐵鍬夠不著的地方。然後我又把他帶到草坪上去看屋後那個湖,可我怎麼也沒法把他誘到足以把他推下水的地方。
因此在進屋之後,我馬上絕對大方地請他們享用價值七毛五分錢的威士忌和一盤三明治,只要他們願離開——也就是說,在他們離開之前。但結果只是導致了一場你來我往的爭論。一個女人說:「噢,好樣的,三明治太棒了!我們真該待會兒再打!」可另一個女人說:「不,瑪麗,沒有必要停下來,我們可以一邊打一邊吃嘛。」
然後,大約凌晨一點的時候,我簡直完全沒轍了。我知道冰箱裡還放有一隻冷火雞,挺棒的一隻——肥肥的、涼涼的,上面還撒滿了香菜哩。向像她們那樣牛高馬大的女人奉上這樣棒的一隻火雞,料想是正中她們下懷的吧。
我用那只火雞治住了他們。不出十分鐘,我已使他們圍著那只火雞坐到了餐廳的桌子邊;他們還找到半塊冷牛排和其他一些吃的,他們把所有這些東西全都吃了下去。我們是按照公正正直的「君子協定」行事的,那就是:任他們放開肚皮吃,他們吃飽撐足後就回家。沒錯,是有人嘀咕,不太樂意走。有人提議再玩幾把撲克牌或其他什麼,而且有個女人說一旦玩起來她可以玩一整夜。但他們總的來說覺得我的款待已是一種夠意思的讓步,他們接受了它。
不過他們和我有一個約定。他們下個星期二還要一起再來,另外還要帶兩個人來,兩個來自辛辛那提的客人。他們說這兩個人是「挺討人喜歡的」。我不懷疑這一點。他們還說他們倆想見我都快想死了。好,讓他們去死吧。
下個星期二我要做好準備。車道上會拉起一根鏈條。我的看門人約翰-凱利是一個敢做敢為的人,他從愛爾蘭新芬黨那兒學過幾招,是一個打鳥能手。另外我已訂購了十加侖催淚瓦斯。
可是——噢,我也鬧不明白——不知怎的,你就是沒法說到做到!這便是社交生活中的靜坐示威令人頭痛的地方。他們會捲土重來,而我還會讓他們進屋。他們會說:「嗨!我們又來了!」其中一個女人會從她那可惡的身上脫下那件舊的外套,然後說:「我希望你能見一見辛辛那提來的波琴傑默夫婦。」而我會說:「來點兒威士忌怎麼樣?」
好了,好了,生活本身就是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