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裡柯克短篇小說集 我的幽默觀
    拿出這麼幾頁篇幅來供我夫子自道,談談我自己的真實看法,料想也是名正言順的。

    若是在兩個星期之前讓我來談幽默,我會帶著公認的行家裡手的自信拿起筆來。

    可現在不同了。我原有的資格已被剝奪。事實上我的畫皮被揭穿了。一位英國評論家在某家文學雜誌——只要一說出該雜誌的名字,便無人敢起來反駁——評論說:「李科克教授的幽默作品,充其量不過是誇張術和縮小術的巧妙雜揉,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呢?」

    這位仁兄說對了。至於他是如何碰巧發現這一商業機密的,我無從知道。但既然他已一語破的,我也甘願承認我長期以來的習慣做法是:每逢要寫幽默文章,我就下到地窖裡去,把一半加侖縮小劑和一品脫誇張劑混合起來。而假如想賦予文章以明顯的文學味,我發現最好是再往其中摻入半品脫局部麻醉劑。整個加工過程簡單得驚人。「

    我把這一秘訣公之於眾,旨在說明情況並避免別人以為我妄自尊大,竟敢以行家裡手的身份來談論幽默,就像文拉-威勒-威爾柯克斯論述愛情,或弗愛娃-坦奎談論舞蹈那樣。

    我唯一敢說的是,我的幽默感不亞於世上任何人。非常奇怪的是,我注意到別的人也都這麼說。假如有必要的話,任何人都願承認自己視力不好,或不會游泳,或槍法很臭,但假如你說他缺乏幽默感,那他便會暴跳如雷。

    「不,」幾天前我的一位朋友說,「我從不去大歌劇院,」然後他不無自豪地補充說,「你知道吧,我壓根兒對音樂就沒感覺。」

    「不會這樣吧!」我大聲說。

    「真的!」他繼續說,「我根本分辨不出調兒來。我既不熟悉《家,可愛的家》,也不熟悉《上帝保佑吾王》。我分不清別人是在拉小提琴,還是在彈奏鳴曲。」

    他好像對自己的每一項缺陷越說越自豪。最後他說,他家裡養的一條狗對音樂比他在行。每當他太太或者來客彈起鋼琴,它就會嗥叫起來——叫得那麼慘,他說——好像受到了傷害似的。而他本人可從沒有這種現象。

    他說完之後,我發表了我自認為無傷大雅的看法:

    「我想你大概也發現自己的幽默同樣不怎麼樣吧,」我說,「這兩者一般都形影不離的。」

    我的朋友頓時氣得臉色發青。

    「幽默感!」他說道,「我的幽默感!我缺少幽默感!哼,我敢說我的幽默感比這個城市的任何一個人都要強,或者說比任何兩個人加起來都還要強。」

    接下來他就轉向了惡毒的人身攻擊。他說我的幽默感整個兒都枯竭了。

    離開我時他還在氣得直抖哩。

    不過,就我個人而言,不管多麼有損聲譽,我都不在乎承認還存在我不會欣賞的其他形式的所謂幽默,或者至少可以說玩笑。其中最常見的便是自古有之的所謂惡作劇。

    「你從沒聽說過麥克甘,是嗎?」幾天前我的一位朋友這樣問我。當我說「不,從沒聽說過」的時候,他搖搖頭,歎了一口氣,說:

    「噢,你真應該認識麥克甘。在我所認識的所有人中,他是最有幽默感的——他逗樂的招數實在太多了。我記得有一天晚上,他在我們住的公寓的走道里拉了一根繩子,然後就拉響了開飯鈴。結果有一個房客被絆住面把腿給摔折了。我們差不多笑死了。」

    「天啦!」我說,「好一個幽默家!他是不是常幹那種事兒呢?」

    「噢,沒錯,他隨時都會露上一手。想當年他經常往西紅柿湯裡放瀝青,在椅子上放蜂蠟和大頭釘。他的點子多極了。他好像毫不費勁就能生出許多花招來。」

    據我所知,麥克甘現在已經死了。我並不為此難過。說實話,我覺得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通過往椅子上放圖釘、往床上放荊棘或往靴子裡放活蛇來拿別人取樂的時代早已過去了。

    在我看來,好的幽默的本質好像總是這樣的:它必須不傷害人而且不含惡意。我承認,我們所有人的身上都有某種對別人遭殃幸災樂禍的古老原始的魔鬼似幽默或快意,它就像我們的原罪那樣附著在我們身上。看見一個人——尤其是一個肥肥胖胖、煞有介事的人突然踩著香蕉摔倒本不該成為一件可笑可樂的事,但實際上卻是如此。當一個溜冰者在湖面上優雅地繞圈子並向別人炫耀其技藝時,如果他突然破冰落水而變成落湯雞,那麼每一個在場的人都會歡聲大叫。而對原始的野蠻人來說,在這類情況下如發現跌跤者跌斷了脖子或落水者再也上不來了,那他們可能就找到笑話的精彩所在了。我能想像出一群史前野人站在落水者失蹤的冰窟窿邊大笑的情景,他們不笑破肚皮是不會罷休的。假如那時有史前報紙之類東西的話,落水事件會以這樣的標題形諸報端:

    趣聞:某先生跌入冰窟溺水而亡

    但隨著文明的發展,我們的幽默感減弱了。我們從諸如此類的事裡已得不到多大樂趣了。

    不過,孩子們身上仍然大量地保留著這種原始的快樂感。

    我記得有一次看見兩個小男孩在街邊做雪球。正當他們在收集積雪備用的時候,一個頭戴絲禮帽的老先生走了過來,從外表看他屬於「樂呵呵的老紳士」那類人物。一看見那兩個男孩,他的金絲眼鏡便流露出了慈愛的快樂之光。「喂,孩子們,來吧,隨便用雪打我吧!隨便打!」由於太高興了,他根本沒注意便跨出人行道進入了街心。一輛快速駛過的馬車撞了他一下,使他仰天倒在了一大堆雪裡。他躺在那兒氣喘吁吁的,掙扎著弄掉臉上和眼鏡上的雪。那兩個孩子拿起雪球就朝他衝了過去。「隨便打!」他們高喊道,「把他埋起來!把他埋起來!」

    我再重複一遍,對我來說(我想對我們多數人都是如此),幽默的首要條件是,它必須不傷害人或不含惡意,同時也不應(哪怕是偶一為之)展現任何悲哀、痛苦和死亡的真實景象。蘇格蘭的很多幽默(我承認其一般價值),在我這個非英格蘭人看來,在這方面是有缺陷的。不妨舉個大家熟悉的例子(我認定它已眾所周知,而且我不是為舉例而舉例)。

    有個蘇格蘭人有一個小姨子——他妻子的妹妹——他和她一見面就會互相抬槓。他拒絕和她一起去任何地方。儘管他妻子一再懇求,他仍然總是一意孤行。後來他妻子病危了,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臨終時她小聲地對他說:「約翰,你和珍妮特一起坐車去送葬,好嗎?」那個蘇格蘭人經過一番內心鬥爭,終於說:「瑪格麗特,看你的份上我只好答應,不過我一整天的心情可就全給破壞了。」

    一想到這個故事所營造的實在而鮮明的情景——快嚥氣的妻子、陰暗的房間和無力地說出的臨終請求——不管它有多幽默,我都笑不起來。

    無疑蘇格蘭人的看法完全不同。在我看來,這一了不起的民族——就個人而言我對它沒多少敬意——好像總是喜愛厄運勝過喜愛陽光,他們歡迎所有的人將遭受天譴的厄運,並樂於在死亡的陰影下冷酷而開心地生活。在所有的民族中,唯獨他們把魔鬼變成了一個不無某種冷酷魅力的家喻戶曉的人物,他們給他的暱稱是「角老頭」。無疑,對待事物的原始、野蠻態度也滲入了他們的幽默之中。對經常且直接和死亡打交道的原始民族來說,來世是一種能在午夜的森林中感覺到,能在咆哮的狂風中聽到的活生生的現實——對這樣一個民族來說,為了戰勝恐懼,強做歡顏去與幽冥世界打交道是自然而然的。守靈和圍著屍體狂歡的做法把我們帶回到了世界的蠻荒時代——可憐的野蠻人不勝惶恐與哀傷,卻假裝死者仍然活著。我們今天在葬禮上使用黑紗和舉行隆重儀式,這與野蠻人的守靈狂歡是一脈相承的。我們的殯葬承辦人不過是古代和藹的守靈主持人(其職責在於維持死亡舞蹈的歡快氣氛)演變來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死亡的狂歡儀式和排場發生了改變,到最後強作的歡顏消失了。如今有黑色的靈樞和陰沉的肅穆象徵我們的絕望是多麼冷峻而莊嚴。

    恐怕這篇文章越寫越一本正經了,很抱歉。

    在先前把話題岔開的時候,我正準備說還有一種類型的幽默也是我無法欣賞的。那是一種特殊的故事,說得動聽點或許可稱之為英國掌故吧。它所講的總是王公貴族的事兒,除所涉及的人物地位尊貴外,其內容完全是空洞無物的。

    以下便是一個例證。

    「第四代馬博羅公爵承祖業掌管布倫罕府邸,素以慷慨好客聞名於世。某日公爵進餐廳午餐,發現在場的客人有三十人,而餐桌僅可容納二十一人。『噢,那好辦,』公爵毫不為難地說,『我們當中有些人得站著吃了。』眾客人——當然——哄然大笑。」

    我唯一納悶的是他們竟然沒有笑死了事。僅僅是哄堂一笑,好像實在對不住這麼悄皮的一個故事。

    以威靈頓公爵為中心編出來的俏皮故事也流行了三代人。最典型的威靈頓公爵故事經過不斷簡化,其實已變得單薄如一副骨架,就像以下模樣:

    「有一次,一個年輕中尉遇到威靈頓公爵從西敏寺出來。『早上好,公爵大人,』他說,『今天早上太濕了。』『可不是嘛,』公爵僵硬硬地還了一個禮,說,『可那個該死的滑鐵盧早晨比這濕多了,先生。』那位年輕中尉理當受此責備,於是便低下了頭。」

    濫用掌故的不僅僅是英國人。

    我們的確可以一言以蔽之地主張說:凡是講故事讓別人開心,都應該嚴守某些限度。很少有人意識到,要再現所講故事原汁原味的妙趣——演員們稱之為「逼真效果」——是多麼不容易。光是羅列「故事情節」是不足以使故事妙趣橫生的。必須使用恰到好處的措詞,而且每個詞都應該各得其所。也許在一百個故事中,偶爾也會有一個根本無需敘述技巧的。這種故事在結尾處突然急轉直下或出人意外,其幽默因而也淋漓盡致地發揮出來——無論其講述者多麼笨拙,都不會做得太失敗。

    我們不妨舉一個眾所周知的例子——每個人都聽過這個故事,只是版本不同而已。

    「有一次,著名喜劇演員喬治-格羅史密斯頗感身體不適,便去看大夫。恰巧大夫也像其他人一樣,雖然經常看他演戲,卻從沒見過他卸裝後的模樣,因此沒有認出他來。大夫對病人進行了檢查,看了他的舌頭,探了他的脈搏,還敲了敲他的肺部。然後大夫搖了搖頭,說:『您什麼病也沒有,先生,只不過因工作太多、操心太多被累垮了。您需要的是休息和娛樂。好好清閒一夜,到薩瓦去看看喬治-格羅史密斯的演出就會好的。』『謝謝您,』病人回答說,『我就是喬治-格羅史密斯。』」

    請讀者諸君注意,我已有意把這個故事完全不對頭地講述了,要多不對頭就有多不對頭,可儘管如此,其中仍然還有一絲幽默尚存。請讀者好好回顧故事的開頭,自己看一看這個故事到底該怎麼講,以及我的講法有什麼明顯的錯誤。假如讀者有點藝術家氣質的話,便會一眼看出這個故事應該像下面這樣開頭:

    「有一天,一個面容憔悴、神情緊張的病人到一個紅極一時的大夫的診所看病。」等等,等等。

    換句話說,這個笑話的關鍵在於保持懸念,引而不發,一直等到最後,也就是當病人說「謝謝你,我就是喬治-格羅史密斯」時,才賣出關子。但由於這個故事實在太好,因此即使是講得很蹩腳,都不至於完全砸鍋。這一特殊的軼事版本繁多,主角除了喬治-格羅史密斯,還有柯蓋林、喬-傑弗遜、西裡爾-莫德等等,差不多有六十人之多。而且我還注意到,有一種人一聽到這個有關喬治-格羅史密斯的故事,便立即開始現炒現賣,只不過是把主角的名字換換而已。其結果是照樣引起哄堂大笑,彷彿把名字一換,故事就成為全新的了。

    我再重複一遍,很少有人意識到按原作精神再造原汁原味的幽默或喜劇效果是多麼不容易。

    幾天前,我和我的一位在股票交易所任職的朋友格裡格斯一起在城裡散步,他說:「我昨天見到哈里-勞德了,他穿著蘇格蘭短裙上了台,」(這時格裡格斯開始咯咯笑了)「他胳膊下面還夾著一塊寫字板,」(說到這兒格裡格斯開始開懷大笑了)「而且他說:『我總是喜歡隨身帶一塊寫字板』(當然他是用蘇格蘭腔說的,可他那腔調我學不來)『以便萬一我有什麼數字要記下來。』」(到這時格裡格斯幾乎笑得喘不過氣來了)「然後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小段粉筆來,說道——」(格裡格斯現在差不多笑得歇斯底里了)「『我總愛同時也帶那麼一丁點粉筆,因為我發現要是沒有粉筆,石板就……』」(格裡格斯笑得快暈過去了)「『石板就——就——沒多大用處了。』」

    格裡格斯不得不停頓下來,用雙手捧著肚子並靠在一根燈柱上:「當然,我學不來哈里-勞德那副蘇格蘭腔。」他重複道。

    一點不假。他是學不來蘇格蘭腔,也學不來蘇德先生那圓潤柔和的聲音、洋溢著歡樂的面容以及閃爍著喜悅的眼鏡。他更學不來那塊寫字板和那麼「一丁點兒粉筆」——老實說他什麼都學不來。他只需說一句:「哈里-勞德!」然後就靠在一根柱子上開懷大笑,一直笑到不能再笑為止。

    然而,儘管會大殺風景,人們卻偏愛嘮叨這故事那掌故的,搞得你一點兒談話的興趣都沒有。在我看來,餐桌邊如有那麼一個半吊子故事能手在大放厥詞,那實在是可怕——要是有兩個這樣的人,就更要命了。在大約講完三個故事之後,一種令人渾身不自在的沉寂籠罩全場,席間的每一個人都明白:其他每一個人都在搜斷枯腸找故事,可是卻沒找到。從此席間便再沒有安寧了,直到某個內心堅定平靜的人轉向鄰座的人並且說:「無論我們喜歡還是不喜歡,反正禁酒是肯定的啦。」大傢伙兒這才鬆了一口氣,紛紛在心裡說:「謝天謝地!」於是,席間所有的人再一次感到高興和滿意,直到又一個故事能手「又想到一個故事」並開始大放厥詞為止。

    不過最糟糕的或許是那種所謂靦腆的故事能手,他老是擔心他的故事別人以前已聽過了。他一般是這樣向你開攻的:

    「那一天在百慕大的輪船上我聽到一個非常棒的故事,」接著他停了停,露出點疑惑之色,「可你也許聽過了吧?」

    「不,不,我從沒去過百慕大。往下說吧。」

    「呃,他們講的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人在冬天去百慕大治風濕病——可你聽過了吧?」

    「不,沒有。」

    「哎,他風濕病特別嚴重,於是就去百慕大治療。當他走進賓館的時候,他對桌子邊的一個服務員說——可是,也許你知道這個故事了。」

    「不,不,繼續說下去。」

    「呃,他對服務員說:我想要一個臨大海的房間——可是也許——」

    明智的做法便是立即讓說故事者到此為止。你可以堅定而平靜地說:「是呀,這個故事我聽過了。自從它1878年在《閒言趣語》上發表以來,我就喜歡上了它,以後每次看到它我都要讀上一遍。繼續說吧,給我再講一遍,我會閉上眼睛坐下來好好欣賞一番的。」

    毫無疑問,愛講故事的習慣主要是由於人們不知不覺把幽默看得太低而養成的——我的意思是,他們低估了「製造幽默」的難度。他們從沒想到過這事兒是難以辦到,很有價值而且非常莊嚴的。由於其結果是輕鬆快樂的,因此他們誤以為其過程必定也是如此。很少有人意識到,歐文-西曼在《笨拙》上發表的一首「滑稽詩」要比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一篇布道文難寫得多。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要比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偉大得多。查爾斯-狄更斯所塑造的匹克威克先生在提高人類的情操方面——我是非常鄭重地說的——要比紐曼主教的頌詩《光啊,仁慈地引導我,衝破周圍的黑暗》貢獻大得多。紐曼只是在悲慘世界的黑暗中呼求光明,而狄更斯卻給予了這種光明。

    在我們所說的幽默的背後以及更遠處,還存在更深的奧義,唯有極少數有心人,憑其本能或通過苦苦求索,才得以人其堂奧而獲得啟示。以世界上最優秀、最偉大的幽默作品而言,幽默也許是我們人類文明的最高成就。在此我們想到的不是喜劇演員那種僅僅把人逗得狂笑的喜劇效果,也不是雜耍劇中塗黑臉的滑稽行家的精彩表演,而是由一代人中僅能產生一兩位的大師所創造的、能照亮和提高我們的文學的真正偉大的幽默。這種幽默不再依賴純粹的文字遊戲和插科打渾,也不再利用事物希奇古怪,毫無意義的不協調來使我們感到「滑稽」。它深深地植根在生活本身的深層反差之中:我們的期望是一回事,而實際結果卻完全是另一回事。今天的渴望和焦慮令我們寢食難安,而明日它們卻已化為烏有,足可付諸一笑。無論火燒火燎的痛苦,還是如切如割的悲傷,在日後的回顧中都會變為往事溫柔。回首往日曆程,悲歡離合歷歷在目,而我們已安然度過,於是我們會熱淚漣漣地露出微笑,有如年邁的老人悲歡交集地回憶起兒時怒氣沖沖的爭吵。由此可見,從更廣的意義上說,幽默是夾雜著悲天憫人之情的,直至兩者渾然合一。歷代的幽默都體現了淚水與歡笑交融的傳統,而這正是我們人類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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