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第23章 思想的烏托邦 (1)
    文學是我理想的樂園。在這個樂園裡,我享有一切權利。沒有任何感覺上的障礙能夠阻止我和作者以及作品中人物交流。

    至此,我已把自己的生平作了一個簡略的敘述。但我還沒有告訴大家我是何等地嗜書如命。我對書籍的依賴程度遠遠超過普通人。其他人通過視聽獲得的知識,我則是全靠書籍,因此,我要從我開始讀書時說起。

    1887年5月,我第一次讀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說,那時我才7歲,從那時到現在,我如饑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觸到的一切書籍。

    起初,我只有幾本凸字書,一套啟蒙讀本,一套兒童故事和一本名為《我們的世界》的敘述地球的書,這是我全部的書庫。我讀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損得無法辨認。有時候,莎莉文小姐讀給我「聽」,把她認為我能懂得的故事和詩歌寫在我手上。但我寧願自己讀,而不願人家讀給我「聽」,因為我喜歡一遍又一遍地讀我覺得有趣的作品。

    實際上,第一次波士頓之行時,我才真正開始認真地讀書。在學校裡,老師允許我每天花一些時間到圖書館看書,在書架前摸索著走來走去,隨便取閱圖書。不管書中的文字我能認識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讀不誤。文字本身使我入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讀的究竟是什麼。那段時期我的記憶力很好,許多字句雖然一點兒也不明白其含義,但都能記在腦子裡。後來當我開始學會說和寫的時候,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來,朋友們都很驚奇我的詞彙竟如此豐富。我準是不求甚解地讀過很多書的片斷(那段時期我從未從頭到尾讀完一本書)以及大量的詩歌,直到發現《方德諾小伯爵》這本書,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價值的書讀懂、讀完。

    8歲那年,莎莉文老師發現我在圖書館的一個角落裡翻閱小說《紅字》。她問我喜不喜歡書中的皮爾,還給我講解了幾個我不明白的字,然後說她有一本描寫一個小男孩的小說,非常精彩,我讀了一定會覺得比《紅字》更有意思,這本小說的名字就叫《方德諾小伯爵》,她答應到夏天時讀給我聽,但我們直到8月才開始讀這本書。

    我們剛到海邊時的幾個星期,許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這本小說。後來又有一段時間,老師離開我去波士頓看望朋友。

    她返回後,我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讀《方德諾小伯爵》。記得那是8月裡一個炎熱的下午,吃過午飯後,我們同坐在屋外不遠處,兩棵墨綠色松樹之間的吊床上。當我們穿過草地時,許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記得老師一定要把這些小蟲子從衣裳上弄乾淨再坐下來,而我認為這是一種不必要的浪費時間。莎莉文老師不在時,吊床就無人使用,上面落滿了一層松針。在灼熱的太陽映照下,空氣中充滿了一陣陣的松香。

    故事開始前,莎莉文老師先給我介紹了一些基本情況,在閱讀過程中不斷講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讀一讀就會停頓下來,一旦我瞭解了故事情節後,就急於想跟上故事的發展,根本顧不上那些生字了,對莎莉文老師的解釋也聽得有些不耐煩。當她的手指拼寫得太累不得不停下來時,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書拿來用手去摸上面的字。這樣急切的心情,我永遠也忘記不了。

    被我的熱情打動,安那諾斯先生把這部小說印成了凸版。我讀了一遍又一遍,幾乎能把它背下來,《方德諾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時代最親密的夥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嫌囉嗦地講述這些細節,是因為在此之前,我讀書常常是很隨意的。如此全神貫注地讀一本書,還是第一次。

    從這本書開始以後的兩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頓之行中讀了很多書。我已經忘記那些書的書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讀,哪本後讀。依然記得的有《希臘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書》和《聖經故事》、拉姆的《莎氏樂府本事》、狄更斯的《兒童本英國歷史》,還有《天方夜譚》、《瑞士家庭魯濱孫》、《天路歷程》、《魯濱孫漂流記》、《小婦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麗的小故事,後來我又讀過它的德文本。我在學習和遊戲之餘讀這些書,越讀越有興趣。我從不對這些書做什麼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寫得好壞,也不管文體和作者情況。作家們將自己的思想珍寶以文字的方式呈現在我面前,就像領受陽光和友愛一樣,我接受了這些珍寶。

    我喜歡《小婦人》,因為它讓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樣的思想感情。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從一本本的書裡去探尋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歡《天路歷程》和《寓言》。最初讀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譯本,只是簡略地讀了一遍,後來讀了法文的原本,雖然故事生動,語言簡練,但依然無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說不出具體原因,動物擬人化表達方式永遠無法引起我特別的興趣,也就無心去領會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發人類高尚的情操。在他看來人最重要的東西是自愛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終貫穿著一個思想內涵,即將個人的道德完全歸屬於自愛,用理性來駕御和控制自愛,就能產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則認為,自私的愛乃萬惡之源。當然,也許我是錯的,拉·芳登對人類的瞭解和觀察要比我豐富得多。這樣講並不意味著我反對諷刺寓言,而是在我看來,沒有必要由猴子和狼來宣揚偉大的真理。

    相比較以動物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歡《叢林之書》和《我所瞭解的野生動物》,因為他們是真正意義的動物,而不是擬人化的。我愛它們之所愛,恨它們之所恨。它們的滑稽逗趣引得我樂不可支,其悲慘遭遇有時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淚,其中也包含了許多深刻的寓意,但極為含蓄,使你都意識不到。

    我對歷史也有一種偏好,古希臘有一種神秘的誘惑力吸引著我。在想像空間裡,希臘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與人類面對面交流。在我思想深處的神殿裡,仍然供奉著我最敬愛的神靈。希臘神話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愛——不,不完全如此,美狄亞和伊阿松太殘忍、太貪婪,簡直無法容忍。我真不明白,為什麼上帝讓他們幹了那麼多壞事,然後再懲罰他們,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妖魔嬉笑著爬出殿堂。

    上帝卻視而不見,無動於衷。

    《伊利亞特》史詩讓我把古希臘看成了天堂。在閱讀原文前,我對特洛伊的故事就瞭如指掌了。在掌握了古希臘文文法以後,便對古希臘文寶藏一覽無餘。偉大的詩篇,不論是英文還是古希臘文,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是不需要別人翻譯的。相反,人們常常用他們牽強附會的分析和評論扭曲了偉大作品的意義。他們要是能懂得這個簡單的道理該有多好!欣賞一首好詩詞,根本不需要清楚其中每一個字,也無須弄清其詞法和句法的屬性。那些有學問的教授們,從《伊利亞特》史詩中挖掘出的東西比我多得多,但我從不嫉妒。我並不在意別人比我聰明,他們縱有廣博的知識,但也無法表達出對這首光輝的史詩究竟欣賞到了什麼程度。當然,我自己也無法表達出來的。每當我讀到《伊利亞特》最精彩的篇章時,就感到自己的靈魂在昇華,將我從狹窄的生活圈子裡解脫出來,遊蕩於形骸之外,飄然於廣闊無垠的天上人間。

    《伊索德》稍遜於《伊利亞特》,但也為我所喜愛。我努力不依靠詞典註釋,獨自來領會這部史詩,並試圖把自己最喜歡的一些篇章翻譯出來。維吉爾描繪人物的本領如此驚人,他筆下喜怒哀樂的天神和凡人好像蒙上了一層伊麗莎白時代的面紗。《伊利亞特》中的天神和凡人歡快地又跳又唱,維爾吉爾筆下的人物柔美靜謐,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羅大理石像,而荷馬則是太陽光下秀髮飄動的俊逸而活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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