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連同它前面那篇說明寫作原委的《序》於十六年前面世,隨之而來的是許多難以設想的事。如今時過境遷,我以為就以往發生的情況稍事回顧未嘗不可。且說這本書剛出版一兩天,書評家們就群起而攻之,詬厲之聲,恐怕連當年《德伯家的苔絲》所領略過的也自歎弗如。不過也還有兩三位先生有主見,不肯對那次大合唱隨聲附和。英國頒給它這份連珠炮式厚禮,毫不遲延地經海底電報傳送到美國,在大西洋彼岸,樂聲一浪高似一浪,成了尖銳刺耳的鼓噪。
在我看,那場大張撻伐的可悲的獨特之處恰在於:同我勢不兩立的那些報刊,對於書中大部分內容(表現兩個主要人物理想破滅的過程,也就是我特別感興趣的部分,說實在的,簡直是我興趣專注的部分),其實是棄而不顧的。它們看過的,它們相中了的,不過是那二三十頁並不高明的細節描寫;就整個敘事來說,它們不可或缺,意在說明裘德的生活怎樣違背初衷,走到了反面,如此而已。而且令人難解的是,前些時,一家家庭報把登過的作者一篇情節奇幻的小說於第二年重印了一回,竟也讓某幾個圈子中人把它拉扯進來,借題發揮,繼續把同樣的惡溢冠在我頭上。
《裘德》這輩子的事業就這麼苦惱地開始了。在報刊臚列它的罪狀之後,它又倒了一次霉,一位主教把它燒了——想來是他在絕望之餘,深以未能對我施以火刑為恨吧。
後來卻有某人發現《裘德》是本合乎道德的書(作者處理這個困難題材,戰戰兢兢,嚴肅不苟),乍一聽,倒真像作者在《序》自始至終對這樣的意思不著一字。也好,好多人對我的咒罵就此罷休。事情也隨之了結。而我卻發現,從事情的前前後後看,若說對人的行為造成什麼影響,那也只限於對我一個人的——這一番經驗算把我以後寫小說的興致一掃無餘。
在那陣舞文弄墨,入人於罪的狂風暴雨中,出了不少非同小可的事,其中一件同一位美國文人有關,此君倒不故作道貌岸然,承他見告:在震天撼地的批判聲勢的影響下,他買了本《裘德》,硬著頭皮看下去,可是他就是弄不明白害人的地方究竟從哪一段開始。看完了,他心懷憎惡,把書摔到屋子另一頭去了。原來是因為他上了卑鄙齷齪的書評家的當,白花了一塊半美元,買了本「宗教與道德訓示集」。
我同情他。我誠心誠意向他保證:事情鬧到如此顛倒黑白的地步,絕對不是我為了要在前面說到的那些期刊的訂戶中擴大該書的銷路而存心同別人串通一氣,玩弄花招的結果。
還要說到一位女士。她寫了一篇頗有影響的文章,發表在一家擁有世界範圍的讀者的雜誌上,文內插了些看了叫人發毛的小標題。在論到拙作時,她大為震駭,有惶惶不可終日之概。沒多久,她寫信來,表達了同我結交的願望。
不過還是回到作品本身吧。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我都是以婚姻法律作為啟動故事的悲劇性抒軸,由此不免廣泛涉及家庭生活方面,因而傾向於表示,用狄德羅1的話說,文明的法律只應是自然的法律的確切表述(順便說一下,此說尚需有所限制);但哪裡想得到從一八九五年起,我要為這個國家以婚姻為主題、「舊貨充新。老調濫彈」(一位博學作家如此概括)的狀況承擔很大責任。我不懂。如果我沒記錯,我從前什麼意見,現在還是什麼意見,也就是說,婚姻一旦成了對其中任一方的不堪忍受的酷虐,那就應該解除(因為無論從實質方面還是從道德方面說,已不成其為婚姻);看來這正好為悲劇情節提供良好的素材,而經過悲劇自身的現身說法,因其中情節的特殊性含有的大量普遍性得以呈現,這就不妨希望情感因此當能得到淨化,達到亞里士多德2所期望的境界。
1古代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在其《詩學》中第六章中說:「悲劇乃對嚴肅的、其本身具有重大意義的完整的情節的模寫……劇情的種種變化激起憐憫和恐懼,從而實現它對此類情感的淨化」(據拜沃特英譯。)
2拉斯金學院是1899年在牛津成立的一所獨立的學院,專收工人。約翰-拉斯金(1819-1890)為英國著名藝術批評家,後半生重視經濟、社會與一般文化問題,關注工人的勞動生活與福利,故該學院以他命名。
回溯二三十年前,誰要是不具備必不可少的財力,要想獲得知識,學有所成,真是困難萬分。這類現象,我在小說中同樣加以利用。但是有人對我說,有些讀者認為這些情節是對古老莊嚴的學府的攻計;又告訴我,後來拉斯金學院1成立時,他們認為該院只配命名為「無名的裘德學院」云云。
1布拉狄爾諧音bloodier,有嗜血者之意。他是英國小說家薩克萊的《盆登尼斯》中專事醜詆詬罵的書評家。
藝術的追求,為探索人類的本能因被強壓進腐朽可惡、全不相合的模子而演成的悲劇,古往今來,都要付出昂貴的代價。但是,我認為對布拉狄爾1和怒火中燒的主教之輩,無妨也還之以公道,因為他們的本意,說穿了也不過如此:「咱們不列顛人就是要牢牢保住這些特權。你畫的東西不一定是假的,也不一定是少見的,甚至也算不上跟藝術規範唱對台戲。不過咱們這些靠老規矩發家致富的人可不能答應隨便渲染那樣的人生觀哪。」
1參見284頁注1。
不過這又算得了什麼。就算講到了婚姻的種種現象,就算有位可憐的女士在《黑檀》上尖聲怪叫,說什麼有個下賤不堪的反婚姻幫蠢蠢欲動,可是那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合約(我是指聖禮)還不是照樣盛行其道,男婚女嫁,一如既往,輕鬆愉快地獻身於未必是、也未必不是真正的婚姻嗎?有些非常頂真的通信者甚至還譴責作者只管發現問題,然後把問題撂到一邊,沒有指出迫切需要的改革之路呢。
《無名的裘德》以連載小說形式在德國發表時,該國一位老練的書評家告訴作者:女主角蘇-柏瑞和乃是每年成千上萬主要在城市中嶄露頭角,備受矚目的女性中第一位在小說中得到勾勒的形象,她們是現代環境正在造就的女權運動分子,纖弱、蒼白的「獨身」女兒,知識豐富,精神解放,感覺敏銳,經常處於緊張狀態。她們否定這樣那樣的必然性:什麼同性別的人絕大多數非得亦步亦趨,以嫁人為生活出路不可呀,什麼非得仗著拿到「限在店內」執照1,好贏得眷愛,才算高人一等呀,等等。這位書評家深感遺憾的是:新女性面貌是托付給男性畫出來的,不是出自同性別的某個人的手筆,因為若由她來畫,她斷斷不容那位新女性落到精神崩潰的地步。
1語出《新約-哥林多後書》,全句是「……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義是叫人活。」參見本書427頁注。
積以時日,他這份信念能否實現,我說不上來。這本書寫成至今歷有年所,我自審不足以對它的內容,無論好壞方面,再做出一般性批評,只能對幾個詞句酌加修潤而已。毫無疑問,一本書裡邊,除了作者有意識地寫進去的,可能還有更多的東西,至於這樣對它有好處,抑有壞處,那得視具體情況而定。
T.H.
一九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