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夢 正文 第05章
    幸好初戀的狂熱不會發生第二次。那確實是種狂熱;另外,不管詩人怎麼描寫,初戀同時又是一種負擔。人們在二十一歲上缺乏勇氣,因為瑣碎小事而怕這怕那,無端擔心。在那種年紀,一個人的自尊心很容易受到傷害,動輒生氣,聽誰說一句略微帶刺的話就受不了。今天,我行將跨入中年。中年使人處於滿足自得境界的保護之中。中年人也碰到日常的微不足道的煩惱,但他們幾乎不感到什麼刺痛,而且很快就會把煩惱置之腦後。但那時候情形就大不一樣:別人無意之中說的一句話會久久忘不了,成為灼人的恥辱;一個眼色,回眸的一瞥,都可能打上永恆的標記;討個沒趣,那就意味著三夜失眠到雞啼;言不由衷則像猶大的一吻1。成年人說說可以做到臉不改色心不慌,而在那種年紀,即使在區區小事上說句假話,舌頭也會痛上老半天,使你受著炮烙般的苦刑——

    1猶大:耶穌門徒,出賣耶穌者。據此,猶大的一吻常被後人用來比喻口出利劍。

    「今兒上午你幹什麼來著?」我還能記起范-霍珀夫人當時的聲音。她背靠枕頭坐在床上,因為實在沒有病,在床上又躺得太久,非常容易為點芝麻綠豆小事發脾氣。我伸手從床頭櫃的抽屜裡拿紙牌,由於心裡有鬼,覺得脖子都漲紅了。

    「我在跟職業教練學打網球,」我一邊說,一邊因為自己信口胡謅而慌了神。要是那職業教練下午突然親自跑來告狀,說我好幾天沒去上課,那怎麼辦?

    「事情糟就糟在我這麼一躺倒,你沒事幹了,」她說著把香煙捻熄在一隻盛洗滌香膏的瓶子裡,然後,就以牌迷那種叫人看著討厭的熟練手法,把牌分成三疊抽上抽下,啪啪出聲地彈著紙牌的背面。

    「誰知道你成天在幹些什麼!」她接著說。「你連一張素描也沒有交來讓我過目。要是真打發你上街,你難會忘了買我的塔克索爾牌香煙日來。我只希望你網球球藝進步,這對你今後有用。球藝糟糕的傢伙最叫人受不了。你現在還發下手球嗎?」她一抬手把黑桃皇后輕輕擲下,皇后奸惡地瞪眼望著我,那神氣活像耶洗別1——

    1古以色列王亞哈之妻,攬權無饜,把持惡政。後人常以其比喻陰毒奸惡之悍婦。

    「是的,」我答道。她的問題刺痛了我。我想她用的詞既公道又貼切,活龍活現地勾劃出我的形象。是的,我做事確實偷偷摸摸1:我壓根兒沒去跟職業教練學打網球,從她臥床時起一次也沒打過。到現在已兩個多星期了。我真奇怪自己為什麼一直把真相隱瞞著,幹嗎不告訴她每天早上我和德溫特一起駕車出遊,而且每天在餐廳裡同桌吃午飯——

    1范-霍珀夫人的問句是「Do you still serve underhand?」,underhan d一詞在英語中有兩個意思,第一義是「低手」,即范-霍珀夫人發問時使用的意義;第二義是「偷偷摸摸」。

    「你必須朝近同處跑動,不然就甭想打好球,」她接著說。我接受她的意見,一面提心吊膽地說假話,一面把尖下巴的紅桃「J」蓋在她的皇后紙牌上面。

    關於蒙特卡洛的好多事情我都忘了。我倆如何每天早上駕車去兜風,玩了哪些地方,甚至我倆談論過什麼,全都忘了。但是我沒忘記自己如何以顫抖的手指胡亂把帽子往腦門上一覆,又如何在走廊裡急跑,並且因為沒有耐心等候慢騰騰的電梯而飛奔下樓,不待門役攙扶,擦著轉門往外衝去。

    他總是坐在駕駛座上,一邊等我,一邊看報。見到我來,他莞爾一笑,把報紙撂到後座,替我打開車門,問道:「嗨」,『心腹朋友』今天早上感覺怎麼樣?愛上哪兒玩去?」可是對我說來,即便他開著車老在一個地方來迴繞圈子也沒關係,因為這時我正處於出遊開始時最得意的心情中。登上汽車,坐在他身邊的位置上,抱著雙膝,曲身向著前面的擋風玻璃——這一切簡直都是難以消受的幸福。我就像一個對六年級的級長崇拜得五體投地的小不點兒,而他呢,他比這樣一個級長固然要和善一些,但卻難以接近得多。

    「今早上風大天冷,你最好穿我的上衣。」

    這句話我還記得,因為那時我實在幼稚,穿著他的衣服竟覺得那麼甜蜜,彷彿又成了那種替級長抱運動衣的小學生,能夠把自己偶像的衣服圍在脖子上,得意得要命。借他的上衣,把它技在我的肩頭,那怕只有短短幾分鐘,這本身就是一種勝利,使我的早晨變得光明燦爛!

    我在書上讀到過,人們在談情說愛時如何裝出懶洋洋的嬌態,弄得對方無從捉摸,我可不是這種人。什麼欲擒故縱,唇槍舌劍,飛眼媚笑,這一套挑逗人的本事我全不會。我就坐在車裡,膝上捧著他的地圖,任由風吹亂我那一頭平直難看的長髮。我既從他的沉默中得到樂趣,又渴望聽他說話。但是他說話與否對我情緒其實無關緊要;我唯一的敵人是儀表板上的時鐘,它的針臂將無情地指向中午一點。時而向東,時而向西,我們在無數小村中穿行。這些村子就像附在岩石上的貝殼,遍綴地中海沿岸。今天我已記不起它們中間的任何一個。

    我還能記起的僅僅是坐在汽車皮椅上的感覺,膝上地圖縱橫交錯的圖案,它的皺邊和鬆散的裝訂線。我也記得,有一次我曾望著時鐘思忖:「此時此刻,十一點二十分,一定要使它成為永久的記憶。」接著我就閉上眼睛,以使當時一剎那的經歷更深地印進腦子。等我睜開眼,汽車正在公路上拐彎。一個披黑色圍巾的農家姑娘向我們招手。現在我還記得她的模樣:蒙著塵土的裙子,臉上帶著開朗而友好的微笑。一秒鐘之間,我們拐過彎去,再也看不見她了。農家姑娘已成過去,只留下一個記憶。

    我當時多想返回去,重新捕捉那已逝去的一刻。但我馬上又想到,即便真的回去,一切都已不是原樣,甚至天空的太陽經過位置的移動也會不同於前一刻;那農家姑娘或許正拖著疲乏的腳步沿公路走去,經過我們面前,這一回不再招手,也許根本沒看見我們。這種想法多少使人寒心,感到悲涼。再看看時鐘,又過了五分鐘。不一會兒,時間就要過盡,我們又得回旅館去了。

    「要是發明一種辦法,能把記憶像香水一樣裝在瓶子裡多好!」我脫口說道。「這樣,記憶就永不褪色,常年新鮮。什麼時候需要,只要隨時打開瓶子,你就彷彿又回過頭去重新體驗那一刻。」我抬頭望著他,看他會說些什麼。他並不轉過臉來,而是照樣聚精會神看著前面的大路。

    「在你短短的生活歷程裡,有哪些特別的時刻,你想重新體驗?」他問。從他的話音裡,我聽不出是否含有嘲弄的意味。

    「這個,我說不上來。」接著,我又不假思索地補充一句,犯了個愚不可及的大錯:「我正想把此時此刻保存起來,永誌不忘呢。」

    「你是說今天這個日子難忘,還是算對我開車的一種恭維?」他笑著說,那神情活像一個挖苦人的兄長。我撅著嘴沉默著,突然痛苦地意識到橫在兩人中間的溝壑,他對我的仁慈恰恰擴大了這道鴻溝。

    這時我才認識到自己無論如何不會向范-霍珀夫人提起這些日子上午的出遊,因為她那種笑,同他方纔的訕笑一樣,會使我非常傷心。她聽到這事不會大發雷霆,也不會傻了眼,倒是可能微微揚起眉毛,表示壓根兒不信我的話。然後,她可能寬容地一聳肩說:「好孩子,他真是好心腸,帶你坐車去玩。可是你敢說他不覺得無聊得要命嗎?」接著,她會拍拍我的肩膀,打發我去買塔克索爾牌香煙。我不禁顧影自憐:一個年輕丫頭畢竟低人一等。想著想著,我開始使勁咬手指甲。

    「但願我是個三十六歲上下的貴婦人,披一身黑緞子,戴一串珍珠項鏈,」因為對他方纔的笑仍然耿耿於懷,我沒好氣地說。什麼審時度勢,全被我拋到九宵雲外。

    「如果你是這樣一個人物,此刻你就不會和我一起在這輛車上!」他答道。「別咬指甲!你那指甲已經夠難看了。」

    「你也許會覺得我魯莽無禮,可我還是要問,你為什麼每天開車帶我出來玩?很顯然,你是可憐我,但幹嗎一定要選中我來接受你的恩賜呢?」

    我挺直身子,坐在位子上,盡量表示出年輕姑娘那一丁點兒可憐的尊嚴。

    他一本正經地回答:「我邀請你是因為你不穿黑緞子衣服,沒戴珍珠項璉;另外,你也不是三十六歲。」因為對方不動聲色,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心裡竊笑。

    「這真妙,」我說。「我情況你已經全知道了。我承認,我很年輕,生活裡除了死去親人,沒有多少經歷。而你呢?關於你的事,我今天知道的決不比我們第一次見面時更多。」

    「那麼,當時你都知道些什麼呢?」他問。

    「還不是說你住在曼陀麗。再有,嗯,再有就是,你失去了妻子。」啊,我總算把喉間骨鯁吐出來了。「你的妻子」這幾個字好些天一直在我的舌尖上打轉,這下子終於說出來了,而且說得那麼自然,毫不費勁,彷彿提到她乃是世間最平常的事。你的妻子,一經說出口,這幾個字在空中迴盪,在我的眼前跳躍,而由於他默默聽完我的話,始終不置一詞,這幾個字竟膨脹成了既醜惡又可怕的巨怪。這幾個字本來絕不該說,自然更不該從我的嘴裡說出。但這是既成事實,說出的話再也無法追回。詩集扉頁上的題詞和那個不同於眾的斜體「R」這會兒又出現在我眼前,使我感到心裡很不自在,渾身發毛。他決不會原諒我的,我們的友誼就此完了。

    我還記得自己如何出神凝視著前面的擋風玻璃,對飛一般掠過的路景視而不見,那幾個字猶在耳邊迴響。沉默之中,幾分鐘過去了,幾分鐘就意味著汽車又駛過好幾英里的路程,我想,這一回什麼都完了,再也不會一起坐車出遊了。也許明天他就離開這裡,而范-霍珀夫人則將病癒起床。一切還同從前一樣,她帶著我在平台上散步,而那邊,旅館僕役正把他的箱籠搬下樓來,經過行李專用電梯時,正好讓我瞥見,箱籠上全是新貼上去的行李標籤。接著便是忙亂的起程和無可換回的永別,初時還能聽到他的汽車在拐彎時換檔的聲音,接著,連這一點兒聲音也匯入車水馬龍的喧鬧之中,被融化了去,永遠消失了。

    我專心想像這一幕情景,甚至看到僕役收下他的小費,返身走進旅館轉門時對門房說了些什麼。我只管胡思亂想,因此連車子正在逐漸減速也不曾覺得。直到車子在公路邊停下,我才再次回到現實中來。他端坐不動,因為沒戴帽子,脖子上又圍了條白圍巾,看上去特別像畫框裡的中世紀人物。在這明快的自然景色中,他顯得格格不入。他應該出現在一座陰森可怕的大教堂的石階上,大氅拖地;腳邊,乞丐正拚命搶撿他撒下的金幣。

    在他身上已看不到仁慈而隨和的摯友形象;嘲笑我咬指甲的那位兄長也不見了。他成了一個陌生人。我弄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傍著他坐在汽車裡。

    他轉過臉來對我說:「剛才你談到一種發明,一種可以擒獲記憶的辦法。你還說,你希望在某一特定時刻回過頭去體驗往事。恐怕我的想法與你恰好相反。回憶全是辛酸的,我寧願永遠不去理會過去的一切。一年前發生的事整個兒改變了我的生活,我要把一生中到那時為止的一切統統忘記乾淨。那段生活已經告終,從我的記憶裡抹去了。我的生活得從頭開始。第一天見面時,你的那位范-霍珀夫人問我,為什麼到蒙特卡洛來。那是因為我想借此把你希望能重新喚起的種種回憶統統隔斷。當然,這樣做不見得總能奏效,有時候,香水的氣味太濃,瓶子關不住,熏得我受不了。再說,附在人身上的魔鬼就像探頭探腦偷看別人隱私的傢伙,老是想把瓶塞打開。我們倆第一次坐車出遊時,爬上高山,俯瞰深谷,那就是因為魔鬼打開了瓶塞。幾年前,我曾帶我妻子到過那地方。你間我景色是否依舊,那地方有什麼變化。一切都和以前一模一樣,只是——我感恩不盡地發現——那座山絲毫不帶任何個性特徵,決不會使人想到上一回,她和我沒有留下任何痕跡。這也許是因為那天你陪著我。你知道,你替我抹去往昔的影子,你的力量比燈紅酒綠的蒙特卡洛要大得多。要不是你,我早就離開這兒,繼續自己的行程,先到意大利,再去希臘,也許還得到更遠的地方去。是你使我省去漫無目的東奔西走的麻煩。哼,讓你剛才那種情教徒式一本正經的說教見鬼去吧!還有,你居然認為我是在做慈善好事!我邀請你是因為我需要你,需要你陪著我。如果你不相信,那麼你此刻就可以下車,自己尋路回去。好吧,打開車門,下去!」

    我呆呆地坐著,雙手放在膝上,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要趕我下車。

    「說吧,你準備怎麼樣?」他問。

    要是早一兩年遇上這種局面,我肯定會哭鼻子。小孩一發急,淚水總是一下子湧上眼眶。當時,我只感覺到淚水在眼睛裡打滾,血直往臉上衝。在擋風玻璃上方的小鏡子裡,我突然看見自己那副尊容:兩眼困惑慌亂,雙頰緋紅,長髮散亂地披在寬邊帽下。一副鬼樣子!

    「我想回家,」我差點哭出來。他默默地把車子發動起來,鬆開制動閘,掉過頭往回駛去。

    車在飛馳。我覺得它跑得太快,太不費力了、四下裡寂寥的鄉野無動於衷地注視著我們駛過。我們回到公路上的拐彎處,就是剛才我想把記憶封存起來的那個拐角。農家女已不知去向;周圍的色彩也是一片慘淡。原來,它同任何一條公路上的任何一個拐角完全一樣,每天有無數旅客駕車打這兒經過。它那迷人之處已隨著我的好心情一起化為烏有。想到這裡,我木然的臉突然因為激動而抽搐起來,成年人的自尊再也無法抵禦低賤的淚水。淚水則因為最後得勝,歡快地湧上眼眶,又順著雙頰淌下。

    我無法止住淚水,這是不由自主的事情。如果我到衣袋裡會掏手絹,定會遭他發現。所以我只得聽任淚水橫流,讓那鹹味兒灼我的雙唇,體驗著極度的羞辱。我一直用淚眼盯著前面的路,因此不知道他是不是轉過臉來看我。不過,突然間,他把手伸過來,抓住我的手,吻了一下,可仍然不說話。接著,他把自己的手帕扔在我懷裡。我怕丟臉,不敢拿。

    我想起小說裡的那些女主角,她們在啜泣的時候,照樣討人喜歡。而我呢?浮腫的垢面,加上一對哭紅的眼目,與她們相比起來,定是天上地下!整個上午就要這樣鬱鬱地過去,而這一天剩下的時間還長著呢!護士即將離去,所以我又得同范-霍珀夫人一道在房間裡吃中飯。飯後,她可能叫我一道玩貝西克1,而由於流感初癒,肯定興致特別高,勁頭特別足。我知道,關在那個房間裡我遲早會悶死。亂作一團的床單,四散拖地的毯子,橫七豎八的枕頭,污穢的床邊櫃上沾著灰塵的香粉,潑翻的香水和溶化的口紅——一想到這些,簡直叫人噁心。她的床上一定又亂七八糟攤著各種報紙,看過隨手胡亂一折就扔在那兒了;紙頁捲著邊、封面已殘破不全的法國小說和美國雜誌作了伴。在香膏瓶裡,在葡萄果盤裡,在床底下的地板上,到處是被捻熄的煙蒂。客人慷慨地送來許多鮮花,花瓶比肩接踵,雜亂無章。含羞草被暖房培養的奇花異卉擠得水洩不透,而在這一堆花草之上是一隻綴著緞帶的大花盒,排著一層又一層的蜜餞水果。再過一會兒,她的朋友們又會來串門,我就得為他們調製飲料。我痛恨這個差使。我還得躲在角落裡聽他們鸚鵡一樣地饒舌,臊紅著臉,手腳都不知往哪兒擱才好。客人一多,她就興奮,所以準會在床上坐起,高聲叫嚷,爆發出連串的笑聲,伸手去打開手提式唱機放唱片,隨著音樂的節拍晃動她肥大的肩胛。這時,我就又成了一個代主人受過的小廝,替她難為情。我寧願她生氣,寧願看她用扣針紮起頭髮,責罵我忘記買回塔克索爾牌香煙時的樣子——

    1一種按規定湊花色的紙牌遊戲,兩人或四人玩,玩時用六十四張紙牌。

    這一切都在旅館房間裡等待著我,而他呢?在把我扔在旅館之後就可以獨自出遊。也許到海邊去,讓微風吹拂臉頰,追趕著太陽。也許他又會陷入那些我既無所知也無法共享的回憶之中,在逝去的歲月裡漫步遊蕩。

    我們之間的鴻溝張著大嘴,從來沒像此刻這麼不可逾越。他彷彿背向我站在遼遠的彼岸。我深感自己幼稚而渺小,子然一身,於是再也顧不上面子,拿起他的手帕就擤鼻子。反正已經到了這種地步,我的樣子再難看也無所謂了。

    「見鬼去吧!」他突然說,好像是發火,又好像終於不耐煩了。他把我拉到身邊,用手臂摟著我的肩頭,一面仍然筆直地望著前方,用右手操縱方向盤。我還記得當時他甚至把車開得更快。「你還年輕,差不多可以做我的女兒,我實在不知道怎麼對付你才好,」他說。這時,路面變狹,前面出現一個彎角。他不得不繞個圈避開一條狗。我以為他要放開我了,但他仍然把我摟在身邊,轉彎以後,公路又筆直地向前伸展,他還是沒放開我。

    「把今天早上我說的一切全忘了吧,」他說。「這些全是過去的事,統統都已了卻。今後咱們再不許想這些往事。家裡人都叫我邁克西姆,我要你也這樣稱呼我。你對我一本正經得夠了。」他摸索著我的帽沿,接著把帽子抓在手裡,摞到後座,他彎身吻我的前額。「答應我,你一輩子不穿黑緞子衣服,」他說。我破涕為笑。他也笑了,齟齬頓時冰釋,早晨又變得光明燦爛!范-霍珀夫人和下午一切不愉快的事情都算不了什麼,下午會很快過去,接著是夜晚,夜晚之後就是明天!我洋洋自得,欣喜若狂,在那一刻簡直有勇氣要求別人平等待我。我彷彿看到自己誤了玩貝酉克的時間,很晚才懶洋洋走進范-霍珀夫人的臥室,一面漫不經心地打著阿欠回答她的問話:「我玩過頭了,剛和邁克西姆一道吃了中飯。」

    我實在還是個孩子,竟把一個教名看作非常值得炫耀的東西。事實上,從一開始,他就一直用教名稱呼我。儘管出現過陰霾,這天的早晨把我推到友誼的一個新高度。原來我並不像自己想像的那樣糟糕。他還吻了我,自然而又安靜的一吻,使人很舒服,壓根兒沒有書本裡描寫的那種戲劇性,也不使人發窘。這一吻似乎使得我倆的關係變得自然而無拘無束,一切都簡單多了。兩人當中橫著的溝壑終於填平;今後我要叫他邁克西姆了。那天下午陪范-霍珀夫人玩貝西克似乎也不像平時那麼單調無味。不過我的勇氣還不足,沒敢跟她談起早上的事情。牌局終了,她收起紙牌,伸手去取牌盒,這時她無心地問起他:「邁克斯-德溫特還沒離開吧?」我像潛水員離岸時那樣稍稍遲疑一下,終於失卻了勇氣和苦練多時的自制力,回答道:「嗯,我想是吧。他——我看見他到餐廳吃飯來著。」

    一定有誰看到我倆在一起,去對她說了。也許網球職業教練來告過狀;也許旅館經理寫過條子給她。我等著她發起進攻。可她仍自顧自把紙牌收進盒子,打著呵欠,由我在一旁收拾皺亂的床鋪。我把香粉罐、胭脂盒和口紅一樣一樣遞過去。她收好紙牌,從身邊桌上拿起一面小鏡子,又說起他:「挺誘人的傢伙。我看就是脾氣有點兒古怪,難以理解。那天在休息室裡,我原以為他會作一點表示,邀請別人到曼陀麗去,沒想到他的嘴咬得這麼緊。」

    我沒答話,看著她拿著口紅,在自己硬撅撅的嘴上勾出血紅的弓形線條。她把鏡子拿得遠些,看著化妝效果如何,一面接著說:「我從來沒見過她,但我相信她一定長得非常可愛、穿著考究,舉止出眾。在曼陀麗過去常常舉行盛大的宴會。她的死實在是意外的悲劇。看來他一定深深愛她。我得敷上顏色深一點的脂粉才能與這兒的鮮紅相配。親愛的,給我拿點深色的粉來好嗎?把這盒放回抽屜裡去。」

    接著,我就幫她塗脂抹粉,灑香水,搽口紅,忙得不可開交,直到鈴響客來。我遲鈍地端上飲料,說不出幾句應酬話;我在唱機上換唱片;我去拾掇煙蒂。

    「小姑娘,最近畫過什麼素描嗎?」一個老銀行家裝著熱情的樣子問我,單片眼鏡懸在線上擺盪著。我言不由衷地裝出一個明快的笑容回答他:「沒有,最近沒有。再來支煙吧?」

    說這話的不是我,我的心根本不在那兒。我的思想在追逐一個幻影,她那影影綽綽的輪廊終於逐漸顯露。不過,她的面貌依然隱晦,膚色尚不清晰;她那眼睛的長相和頭髮的色澤都還不甚分明,有待於顯現。

    她的秀美是永恆的;她那甜密的笑使人終生不忘。她的聲音還在某處餘音繚繞;她說過的話還留在人們記憶中。她曾涉足的地方景色依舊;到處都還有她親手撫摸過的東西。也許櫃子裡還收藏著她穿過的衣服,上邊仍然遺留著香水的氣味。在我的臥室裡,壓在枕頭底下的那本書,她就曾經捧在手裡。我彷彿看見她打開空白的第一頁,臉上掛著微笑,一揮彎曲的筆尖,在紙上寫下:「給邁克斯——呂蓓卡贈」。那天一定是他生日,她把這本詩集連同其他禮物一起放在早餐桌上。當他撕開包裝紙,解開絲線的時候,他們倆一起開懷大笑;當他翻閱詩集的時候,也許她曾伏在他的肩頭。邁克斯!她叫他邁克斯!這稱呼多親暱,多帥,叫起來自在極了。家裡人可以叫他邁克西姆,也就是說祖母、外婆、姨媽、嬸嬸都這麼叫他,再有就是像我這樣沉默寡言、平庸無趣、毫不相干的年輕人。而邁克斯是她選定的稱呼,這個名字只屬於她一人。詩集的扉頁上,她就是帶著這種自負寫上這個名字的。那種粗大的斜體字,在白紙上飛揚跋扈,這本身就象徵著她:如此旁若無人!如此自信!

    多少次她就這樣揮筆給他寫信,報告自己的喜怒哀樂。其中有信手寫在半張紙上的便條,也有當他出門時寄去的整頁整頁別人不能看的家信,上面寫著只有他們倆才知道的事情。她的嗓音在屋子裡迴響,傳到花園,無憂無慮,親切流暢,就像她在書上留下的字跡一樣。

    可是,我只能叫他邁克西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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