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德不論到哪兒去,都不願意遠離有電話的地方,以保證別人接到電話後十五分鐘之內能找到他。除了自己的憂慮之外,他還得接電話分擔別人的憂慮。打電話來的人很多,他母親就每天從佛羅里達來電話。
「有消息嗎?」
「有了消息會告訴你的。」
「一定要告訴我。」
「媽媽,你老給我打電話,弄得我更心神不定。你就打給她吧。」
「她?我不給她打。我還是打給你。」
特德回顧了監護權聽證會的全過程,重新估計了他的律師的策略,檢查了自己的證詞,最後,他認為自己對案情的陳述是令人滿意的。
他在聽證會以後的表現和他在法庭上的描述是完全一致的,因為這是他的正常生活方式。他白天上班,晚上回家跟兒子在一起。可是時間比他一生中任何時候都過得慢,比他失業時過得慢,甚至比他在狄克斯堡度過的最初三個星期也慢;當時他的證明文件被他們弄丟了,他呆在報到處,名義上是在軍隊裡,可又不算在軍隊裡,因為這段時間不算在基本訓練時間之內。現在的情況差不多.而且更糟糕,因為這段時間完全是虛度的,只是等待著法官作出決定。
包括華盛頓誕辰的那個週末放假三天,拉裡和艾倫主動邀請特德父子到他們在火島上的房子去。那兒現在既沒水又沒暖氣,所以顯然是在戶內過夜,他們還是要象露營一樣睡睡袋。比裡把這看成是一次「大探險」,可是對特德來說,這只不過是有助於熬過一個漫長的週末,以便迎接又一個工作日,並且繼續等待律師的電話。
到火島去的日子越來越近,而特德越來越不想在嚴冬季節到座落在海邊的、沒有取暖設備的避暑房子去度過淒冷的夜晚。可是比裡興致勃勃,往電筒裡裝了新電池,以便夜裡能看到屋外的臭鼬和浣熊,並且磨快了塑料童子軍刀,以便和野熊搏鬥。特德暗想,也許會由於發現了新的證據而重新進行審判吧。他不是為了孩子的緣故而凍得要死嗎?
週末前的星期五,律師來電話了。
「特德,是我——約翰。」
「怎麼樣?」
「判決已經宣佈了,特德。」
「怎麼樣?」
「我們輸了。」
「啊,天啊……」
「我有說不出的遺憾。」
「啊,怎麼可能!」
「法官的裁決自始至終都是以母親的權利為依據。」
「天啊。我的心都快碎了。」
「我也很不安。我很抱歉,特德。」
「她憑什麼贏呢?憑什麼呢?」
「她是母親。百分之九十的案予都是判給母親的。如果孩子小,判給母親的比例還要高。我原來以為這一次,僅僅這一次.能夠出奇制勝.」
「天啊!」
「是很可怕。」
「我失去了他嗎?失去了嗎?」
「我們已經盡力啦,特德。」
「太不公平啦。」
「我知道不公平。」
「太不公平啦,約翰。」
「你聽我說。我把判決書念給你聽。說來令人遺憾,完全是傳統的裁決。
「『查克萊默對克萊默離婚訴訟案,原告是孩子的生母,孩子威廉現年五歲半。母方在本案中要求獲得對孩子的監護權,該監護權曾於父母兩方離婚後於一年半前判給父方。法庭根據孩子的最高利益為準則,認為:孩子幼小,歸還母親最符合他的最高利益。』」
「『原告現住曼哈頓區,並已採取步驟為孩子創造適當的家庭環境。本庭認為前此關於監護權的決定並非最終判決(參照哈斯京對哈斯京案)。母方在結婚期間曾受到精神壓力,現在顯然是一位勝任的和負責任的母親。父方也被認為是一位勝任的和負責任的父親。在父母雙方都勝任並都適當的情況下,本庭必須作出最恰當的選擇(參照柏爾尼對柏爾尼案)。為此本庭裁決:根據如此年幼的兒童的最高利益(參照魯勃賓對魯勃賓案),理應判歸原告。』」
「『本庭判決並宣佈,把對該幼童的照看和監護權給予原告,二月十六日星期一生效;被告每月為該兒童提供生活贍養費四百元;父方享有下列看望權——星期日上午十一時到下午五時;七月或八月兩個星期。免費。』就這些啦,特德。」
「就這些啦?我只有星期天十一點到五點才能見他?我見我兒子的時間只有這麼點?」
「聊以自慰的是,你不用承擔她的訴訟費。」
「有什麼可自慰的?我失去了孩子。我失去了孩
「特德,只要你願意,你就不會完全失去他。有時候父母為了爭奪監護權鬧得不可開交,可是輸家時間一長就淡漠了,連判給他的時間都不去看孩子。」
「不管怎麼樣,我們都將成為路人。」
「不一定。」
「星期一,星期一就生效了,這不是馬上就生效了嗎?」
「這也不是永久性的。情況變了,你還可以重新要求取得監護權。」
「當然。」
「你現在必須遵守判決。你可以上訴,不過一般都是維持原判。」
「這麼說,我就得把他交出來啦?我就得把他交出來啦?」
「特德,我很遺憾。可是我確實認為我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
「我的比裡。我的小比裡。啊,天啊……」
「該做的我們都做啦……」
「太好了,我被認為不配管養他,可是現在卻要我把事情告訴他。啊,天啊……」
特德精神沮喪,離開了辦公室,整天沒上班。他回到家裡,把比裡的東西翻來翻去,不知道這種事情應該從何著手去辦。是把他的一切東西都放在箱子裡裝走,還是應該留下一些準備他回來看望。特德想打個腹稿,看看能跟比裡說些什麼,怎麼解釋。
萊恩威利斯充當喬安娜的中間人打電話到特德的辦公室沒找到人,又打到家裡。他說話很客氣;得勢的一方對失勢的一方從來都是寬宏大量的。他希望知道星期一上午十點是否方便,以及特德是否能把比裡的主要東西收集起來裝一兩隻手提箱。其他玩具和書籍可以以後另外安排來取。
埃塔買食品回來,特德告訴她對孩子的監護權已經判給了喬安娜。他說埃塔和比裡一起度過的時間對比裡是十分可貴的,她給比裡的愛將成為比裡一生的良好基礎。他已決定請求喬安娜繼續讓埃塔當管家。埃塔說她當然願意照看比裡,接著就忙著收藏食品。過了一會兒,特德聽到她在衛生間裡哭泣。
比裡不久就要放學啦,特德要埃塔帶他到公園去玩一會兒。特德還有未了的事,暫時不忍看到他。
他開始給人打電話,但是卻不希望對方本人來接電話,而是寧願接電話的是秘書、第三者或自動應答機,這樣就毋需詳談,只要留個口信就行了。他想最好還是按計劃到火島去度週末,至少也要去度星期六和星期日兩天。這樣特德可以躲開電話,比裡也不至於由於取消了他的「探險之行」而大失所望。特德打電話留了話,跟朋友談了,聽了他們的安慰話以後,便給他母親打電話。他原來以為朵拉會大聲嚷嚷,可是她沒有。特德說:「喬安娜贏得了監護權。」他母親平靜地說:「不幸被我料到了。」
「我再也見不到他了嗎?」她問道。可是特德暫時還不清楚看望權是否包括祖父母。
「我向你保證,媽媽,你會見到他的。沒有別的辦法的話,可以利用判給我的時間。」
「我可憐的孩子,」她說。特德正打算編些話叫她不要為比裡擔心,可是她接著又說:「你怎麼辦呢?」特德這才知道剛才這句話指的是他自己。
留用埃塔的問題當前特別緊迫。特德要在喬安娜作出安排之前先同她取得聯繫。如果寄封特遞信、喬安娜第二天上午就能收到。他不想跟喬安娜談話。還有其他有關比裡的事也要告訴喬安娜,總不能在比裡身上掛上個條子,像個難民那樣打發掉。他寫道:
茲介紹威廉克萊默。他是個可愛的孩子,這你自己會發現的。他對葡萄汁過敏,愛喝蘋果汁,但他對葡萄不過敏。其中原因我也不清楚。他對健康食品店賣的現磨的花生醬也過敏,但是對超級市場賣的卻不過敏。其中原因我也不清楚。他夜裡有時會夢見妖魔鬼怪,也可能只是一個鬼怪。他稱為『鬼臉』。據我判斷,『鬼臉』看上去像個馬戲團裡的丑角,但是只有頭沒有身子。據兒科醫生的解釋以及我在書裡看到的,這是一種象徵,表明他害怕目己的怒氣,也可能只是他曾經見過的某一個丑角。順便提一句,他的醫生是費曼恩。對他最有效的感冒藥是蘇打費德。至今為止,他最喜歡的故事書是《大象巴巴爾和小熊威尼》,但是《蝙蝠俠》的地位正在日益提高。他的保姆是埃塔維柳施卡,她也是我寫這張便條的主要原因。她心地慈祥,做事自覺,很關心比裡,富有經驗。總之,一個好保姆應有的品質和能力她都有。最重要的是,比裡喜歡她,習慣她。我希望你不至於為了表示一刀兩斷而拒絕考慮她。我請求你留用她。她的電話是555—7306。只要你提出來,我想她是會接受的。肯定還會有別的事。你有什麼問題。儘管問我好了,我們大概最終總會說話的。我現在想到的只有這些啦。請你盡量不要在孩子面前說我的壞話,我也會違心地這樣對待你,因為用他們的話說,這『符合孩予的最高利益』。
特德
特德到郵局寄了特遞信,就回家等比裡。孩子回到家,由於在戶外活動,臉上紅通通的。他奔向父親。「爸爸,你回來這麼早,」說著,攔腰擁抱他。特德不忍心告訴他,他已經不住這兒啦;在「麥當勞」進食時候也不忍心說。睡覺時候到了,比裡把屋裡的燈都關掉以檢驗他的「超強力探索浣熊的電筒」,特德還是不忍心說。第二天熬過了早餐,他再也沒法拖了,便在等候拉裡和艾倫時,終於根據早已擬好的腹稿發表演說了。
「比裡,你知道你媽媽現在住在紐約嗎?」
「知道。」
「有時候父母離婚,就得作出決定,看孩子是跟父親生活,還是跟母親生活。有一個很聰明的人,叫作法官。法官很有經驗,對於離婚、父母.孩子這些事都很瞭解。就是由他決定孩子跟誰生活對孩子最有利。」
「為什麼由他決定?」
「這就是他幹的事嘛。他權力可大啦。」
「像校長那麼大嗎?」
「比校長還大。法官穿著長袍子坐在一張大椅子上。這位法官花了許多時間考慮你、我和媽媽的事,他認為你跟媽媽住在她的公寓裡對你最有利。我很幸運,因為雖然你跟媽媽生活在一起,我每逢星期天都能見到你。」
——我會每星期來的,比裡,我向你保證。我不會像尚賽說過的那種人。
「我不懂,爸爸。」
——我也不懂。
「你不懂什麼,寶貝?」
「我的床放哪兒?我在哪兒睡覺?」
「在媽媽那兒。她會在你自己的房間裡給你鋪張床。
「我的玩具放哪兒?」
「我會把你的玩具送過去,你還會收到新玩具。」
「誰給我念故事?」
「媽媽。」
「維柳施卡太太也去嗎?」
「這我就不知道啦。還在商量呢。」
「你每天晚上都來跟我說晚安嗎?」
「不啦,比裡,我還住這兒。我每星期天去看你。」
「而我去住媽媽的房子?」
「星期一開始。你媽媽上午來這兒接你去。」
「可是我們不是說好去度週末的嗎!你答應的!」
「我們照樣去。只不過是提前一天回來。」
「那好。」
「是的。」
孩子花了幾分鐘考慮剛聽到的消息,接著問道:
「爸爸,我們以後是不是就不玩猴子遊戲啦?」
——啊,天啊,這種談話簡直叫我受不了。
「寶貝,我們還會玩猴子遊戲的。只不過我們只有星期天才當猴子罷了。」
乘車前往火島途中,大人都唱著《我在鐵路上做工》等心愛的歌曲,極力設法為週末創造一個喜氣洋洋的開端。在強為歡笑的間歇裡,埃塔有時回頭看看特德和比裡,可是馬上又扭頭不忍看下去。只要歌聲一停,年齡在五歲半以上的人都顯得心情沉重。比裡對於冬天到避暑地方去玩,興致勃勃,說個沒完:「鳥哪兒去了?」「島上有孩子住嗎?」「輪渡船象破冰船一樣把冰撞破嗎?」接著他也會沉默下來,想他的心事。
「爸爸,我有個心事。」接著他就壓低了聲音,不讓別人聽見。「我跟媽媽住的時候,萬一鬼臉來了怎麼辦?」
「媽媽知道的。鬼臉來了,你跟媽媽把它趕跑就是啦。」
擺渡的時候,比裡往窗外張望,對於這次「探險」途中的一個浪頭都不願放過,可是突然之間,憂慮又佔了上風,而興趣卻一落千丈。
「媽媽知道我不能喝葡萄汁嗎?」
「她知道。她不會給你吃你不能吃的東西。」
到了火島以後,比裡便把許多空空蕩蕩的避暑房屋稱為「鬼島」,還發明了一個抓鬼的遊戲,由他和特德兩人玩了一上午;他們倆在一幢幢空房屋間跑來跑去,爬上爬下,你嚇唬我,我嚇唬你,笑個不停。特德心想,別玩得太高興了,不歡而散可能反而好些。
孩子的熱情具有感染力,由於大人在這個陰沉寒冷的日子喝了郎姆酒,午飯後被裡和艾倫也感到心情輕鬆了,便參加他們一起玩抓鬼。接著,他們沿著海灘慢慢地跑步。晚飯後,比裡拿了電筒到戶外去找小動物,可是「鬼島」突然名副其實起來啦。他在外面勉強呆了十分鐘,就被黑夜裡的陰影和響聲嚇了回來。
「你看到鹿了嗎?」拉裡問道,「島上有鹿,你知道。」
「海灘公園沒有鹿,」特德說。「這兒的房子不租給鹿。」
大家都笑了,比裡也笑了,他覺得很滑稽。
「你們能想像鹿會上食品店去買東西嗎?」這是一個五歲半的孩子的笑話。這一天笑也笑了,酒也喝了,又在戶外度過了一天,直到他們鑽進睡袋入睡之前,笑聲始終沒停過。
星期天是最後一天,特德和比裡穿上暖和的衣服,到海灘上去用沙堆砌樓閣。海灘上渺無人跡。這座孤島在他們倆最後一次一起出去的時候,完全屬於他們倆。他們在海灘上玩球,又散步走到海灣,在碼頭上坐了一會兒,最後進到屋裡躲避寒風。特德和比裡玩遊戲棒,比裡起初是全神貫注,可是不久就跟以前一樣想到別處去了。他突然回過頭來以茫然若失的眼光看著他父親。特德知道不論他自己這時感到多麼痛苦,他都必需承擔起父親的責任,幫助孩子度過這一關。
「你會過得很好的,比裡。媽媽愛你。我也愛你。你不論要什麼東西,只要跟我們說就行啦。」
「當然,爸爸。」
「你會過得很好的。你周圍全是些疼愛你的人。」
歸途擺渡時再沒有人說說笑笑了。離別的痛苦使得特德幾乎透不過氣來。
進城以後,拉裡和艾倫驅車把他們送回家。「別洩氣,老朋友,」拉裡對特德說。接著艾倫親了比裡,並且跟他說:「歡迎你隨便什麼時候到島上來玩。你要記住我的邀請。你來了我們一起去食品店找鹿。」
「那得找個星期天。」孩子對現實情況理解得很清楚。
特德看著比裡刷了牙,穿上睡衣,又給他念了個故事。他裝出一副高高興興的樣子道了晚安。「明天早上見,比裡。」特德想在電視上看個電影,可是幸虧他已經累得筋疲力盡了。他最後去看了一下熟睡的孩子。他暗想自己是不是把孩子看得太重了。可能有點過分吧。可是單獨一人帶著孩子,這可能是難免的。喬安娜今後也會這樣。他想來想去,最終還是認為這許多月的共同生活沒有虛度。他慶幸自己有過這麼一段經歷。這是別人無法奪走的。這段經歷也改變了他。由於孩子的緣故,他變得充實了;由於孩子的緣故,他更慈愛,更坦率,更堅強,也更體貼了,並且領略了更多的人生甘苦。他俯下身子,親了親熟睡的孩子,說道:「再見了,小傢伙。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