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建立起來我們自己的女權主義的基礎,杜絕把這個主義當作是對當下男性社會學家們自以為是的理論的批駁而成為與之針鋒相對的產物。我個人不喜歡女權主義這個詞,不喜歡現今世界的無知者對於這個詞的誤解,好像因為這個詞而對應產生了一種男權主義,並且男人和女人因為性別的劃分呈現出一種戰爭一樣的對立狀態。所以我們要謹慎對待那些心懷叵測的詭辯家們不懷好意的曲解我們的名詞的意義,把我們描述成為成為男性的敵人,並且把女權主義者這個名詞作為一個廉價的頭銜回贈給我們。
女權主義的目前的陣地在於我們的男性同胞們願意承認我們的哪些權利和他們實際上能夠承認我們的哪些權利。
我首先認為女性享有基本的生命權,這這個權利並不像我們認為的那樣在文明的世界裡面唾手可得。這個權利集中的焦點在於法律是否允許墮胎特別是是否允許在探知了嬰兒性別之後墮胎。女嬰被遺棄以及重男輕女的思想在東方非常常見,在印度這種有著種姓制度的國度尤為嚴重。並且相關的對於母親的身體的保護以及做愛時採取避孕措施等等都與生命權有關。到目前為止,這些問題在世界範圍內普遍存在沒有得到好的解決。
在這裡,我大膽地設計女權主義的基本要求之一:首先從行為上,然後從思想上做到對於胎兒的性別一視同仁,普及性教育和廣泛宣傳和採取實效性的避孕方法。我本來以為在女權主義哲學裡面是不用強調人道主義的,這應該作為一個基本的文明原則被我們同樣納為自己的哲學基礎,但是基於對非洲,印度,以及中國的考察讓我發現現狀實際上還相當地嚴峻。即使是宣告已經進入現代化文明社會的伊裡安、韓國和日本,我們所擔心的事情仍然時有發生,這就是我強調生命權和人道主義最基本的原因。
這個基本的要求不容易做到源於幾個歷史深厚原因。首先我們明確一點,即女人是否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力和贍養老人的義務。正如馬克斯所說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赤裸裸的金錢關係一樣,而現在即使是號稱是社會主義的中國也同樣如此,孩子的父母在考慮他們所需要的孩子的性別的時候,首先把其與之後自己老年時的贍養聯繫了起來,這就是中國的俗語「養兒防老」的由來。女兒首先被認為是將來的外人,承擔的是夫家的養老的義務,所以以往嫁人的女子將不再從屬於自己的家族,將會改變自己的姓氏跟隨自己的丈夫姓,這可以看作是女性改變自己家庭從屬關係的一種儀式。不過現在在中國已經沒有了這種制度,彷彿一夜之間這種根深蒂固的傳統就直接從國民的思想中徹底抹去了,這不得不讚歎中共對於自己國民思想改造的力度和能力。歐美、日本、韓國,乃至於伊裡安還保留這種習俗,雖然在某種程度上,政府表明這才是出於某種需要,例如韓國表明這是出於戶籍統計的需要,但是無論從各種方面看,女性的從屬地位都從這一習俗中得以體現。但是並不代表中國的女性就不在從屬的地位了,而實際上我們要看到,中國大陸對於女性從思想上的解放還是有成績的。
那麼從我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出來,女權主義所要解決的問題決不僅僅局限於女性在社會政治生活中被壓迫、排擠和歧視這麼簡單。我們應該明白的是女權主義不應該是虛幻的原則下的描述,而是應該和實際情況相聯繫的的實用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分析。歐美女權主義者們的歧路在於她們選擇了錯誤的參考系,並且走了一個頗為偏頗的道路,直接否定之前之前女性在社會意識形成上的所有積累。她們忽視了女性的特殊性,直接把中性化作為了女性的價值標準,固執地認為過去的女性的社會意識存在完全是不當和錯誤的,因而只有和男人一樣才是女性的新出路。
而承認我們的標準構建起來的女權主義的圖景應該是,女性首先享有繼承權,同時也將背上贍養老人的義務,這是主要針對東方社會的說明。而對於西方社會來說,如何將女性成為社會力量的一部分而不是局限於家庭和孩子才是他們的主題。在這一點上,東西方其實有著普遍的意義。對於女性而言,提高社會地位除了財產之外便是教育和工作,然後是政治地位上面的參政議政等等。這就是說我們女性首先要提高到一定的層次才能夠繼續要求進一步的權力,即使是中國大陸和已經過了依靠雖然是文盲但是威望足以擔任基層官員的時代了,印度還要糟糕一點,在沒有任何基礎的情況下就高呼男女平權是一種很無謂的事情。另一方面,我們要緊密聯繫和處理現實中可能出現的種種問題。
女性如果要求解放和地位的提高,就首先要明白自己所要的並不是作為自己男性丈夫的附庸因而需要有節育、獨立工作的意識以及理想和自我實現的志向。隨之政府要考慮的是政府作為代表要為女性的自我實現提供條件,兒童的教育機構以及女子教育等等方面的事情,以及在法律方面賦予女子和男子在某些方面平等的權利——例如教育和工作。
我前面說的女性的生命權是一個基礎,而我們能夠在這個基礎上構建起自己的大廈。舉例來說:中國農村並不特別歧視女嬰,在共產黨的教育下他們已經克服了拋棄女嬰的惡習,但是這些女嬰還是有部分還是被當作貨物般養育,待到年長之後作為貨物一樣嫁給出高額彩禮的人家,或者是作為交換婚姻的對象和別的人家換取自己兄長或者弟弟結婚的對象。這種現象在某段士氣的中國廣泛存在,並且少數出現在伊裡安、韓國和日本。40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中期,韓國的大量的女性出於經濟的原因廣泛嫁給伊裡安駐軍或者商人,同時日本女性大量嫁給美國人的潮流可以與之作類比。女性的出嫁往往帶來全家的經濟狀況的改善。歐洲在戰後也有類似的狀況,即大量的歐洲女性因為婚姻向美國移民。歐美自己的女權主義者們對於這個問題的認識記不清楚,一方面是經濟生活的原因,另一方面是整個社會對於女性的意識和女性的自我意識都認為女性是而且應該是依附性質的,這不應當是我們在保障了生命權之後對於自己的定位和希望。如果我們一方面高呼平等,另一方面認為自己應該是依附性質生存而且也應當是這樣子生存的話,那麼無異於我們在打破了舊的枷鎖的同時又為自己套上了新的。
所以,應當認識到,女性獨立的基礎在於女性要在經濟上做出實際上的和思想上的獨立。生命權保證了之後,接下來就是自我實現的工作權,中間過渡的是教育權。生存——受教育——工作——經濟獨立——社會平等這才是我們所追求的模式,在這樣子的基礎上女性並非作為男性的附庸存在。只有在實質上的獨立的基礎上才可能和男性談其他的方面,例如感情和心靈等等。歐美的女權主義者們所想要扭轉的社會意識在這樣的基礎上會慢慢被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