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退租是在分手4個月後,準備和靜結婚的時候。當時,房東說早就有租客和他說,我一退租人家就租,最好是連傢俱一起。原來租客就是童。童接著500萬的單時,仍然是住在這沒有電梯的兩房一廳裡!現在,一桌一椅,原封不動,都是和童一起生活時的樣子。客廳,還放著我健身用的跑步機,我摟著童「看我們多配啊」照的鏡子,鋪著童從「娘家」帶來的桌布的餐桌。臥室,衣櫃、電視桌、床頭櫃,從上海宜家背回來的折疊桌,一點都沒變。打開衣櫃,一層,放的全是我給她買的衣服,看來分手後就沒再穿過,一直折著收著,折痕都很深了。床邊的牆壁,摸到一塊熟悉的地方,是一次我們吵架後,童傷心時,用髮夾刻的歪歪斜斜的三個字我恨你。另一面牆上,掛著放大的照片,是我們感情最好的時候,我和童、我媽一起爬山拍的照片,我們都沒心沒肺的傻笑著。我們的合影全是童細心收著,我說以後買了新房再放大擺出來。「你怎麼這麼俗。現在誰家還擺大照片啊,要擺也擺幅名畫啊。」童當時還說的我不好意思。整個家看不出一絲她前夫的影子,童彷彿還是我愛著的,沒有結過婚、沒有淫亂過的單純姑娘。我終於忍不住,摀住疼的裂開的心蹲下來。童,原來一直都愛我。不管她結沒結過婚,和多少男人睡過,每天都這樣生活在我們的房間裡。靜打來電話「你今天沒去公司?」「回來再說,我去辦件事就回家。」我買了童最喜歡吃的薯片、梅條、菠蘿啤和她的衣服,一起遞給了她。童檢查完衣服笑著說,你怎麼還是這麼粗心?這條裙子明明是黃色的,你怎麼拿件紫色的上衣呢?多難看啊。我拍桌子站起來吼道「你還笑!你還笑的出來!你知道現在什麼狀況嗎?威說一千萬就判0年,8000萬就槍斃,你還笑得出來!」童被我嚇到了,急忙過來摟著我的腰說「真的?你可不能不救我!我好怕,我不敢了,哥……」童總是惡作劇一樣學著韓劇,叫我哥。「你現在知道怕了?」童乖乖的點點頭。「真的?那你甩甩手,我就救你。」童甩起手來可可愛了,獨家動作,全身都跟著扭著。「甩手跟槍斃有什麼關係?我甩手你可以保證他們就真的不槍斃我了?」「當然了。」現實的童沒有表情,看也沒看就拿起一件衣披在身上,說,「你早點回去吧,別讓家裡人著急。我沒事,你也不用再來了。」「你等著我,我去給你請律師。」童輕輕的搖搖頭,別,別再為我浪費一分錢。「沒關係,我雖然沒有很多錢,可是無論多少,只要對你案子有利,我都會花。」「你的錢,不是你一個人,還有你老婆的。你的心意我領了,別說了,回去吧,不要來了。」童一字一頓說。「我知道你怪我喜歡買衣服,而且有的還買的挺露的,我現在又不掙錢,你嫌我浪費錢了。可是告訴你,我喜歡你才用你的錢,我要是有二心了,就一分錢都不用你的。」這是典型的童式強盜邏輯,當時我聽著格外不舒服。現在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