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獻給純真的中學時代 相關 關於足球
    無意間發現你在看我,下意識抹了抹臉是不是有墨

    你又在一旁像是強忍著樂真是莫名其妙不會要你好過

    你總愛偷偷的瞄著我弄的我臉紅心跳不知所措

    借還書的理由把我的手握觸電的感覺都是你惹的禍

    不小心,讓你的影子走進了我的生活(這怎麼能怪我)

    不小心碰碰碰!和你的心打了幾個回合(還是輸了)

    不小心想你的時候越來越多

    不小心,讓愛走進我的心害我日夜受折磨

    今天問鈴鐺要一首歌詞,她給了我這個,本來想瞎編一個故事,可是卻觸動了我內心某個不知名的角落,多少想寫些真實點的東西,不一定全部是事實,但是至少大部分是事實……

    那個時候還沒有人說我多愁善感,那個時候我不聽流行歌曲,最厭惡把愛情掛在口邊的歌曲;那個時候的我早戀視為洪水猛獸;那個時候我不喜歡足球,那個時候我是一個很陽光的女孩子,熱情大氣,那個時候也喜歡寫文章,但是都很明朗的甚少女孩子氣,那個時候被人看成是假小子,如果不是遇到他,也許一切都不會變吧……

    我不知道,由一個固執的認為守護神是太陽神阿波羅的陽光女孩變成一個多愁善感的喜歡雨滴落心間的感覺的女孩子是好事還是壞事,但是就這樣不可思議的發生了;也不知道由一個甚至分不清劉德華和張學友的落伍女孩變成一個會聽到阿哲的歌產生共鳴的女孩子是好是壞,儘管還是喜歡民族音樂,喜歡交響樂,但是多少不再排斥流行音樂了,甚至是我曾經最以為無聊透頂無病呻吟的情愛之音;我明明很討厭足球,當然直接理由是我曾經被人有意或是無意的用足球在一天之內砸到三次!!!相信有這種經歷我有足夠的理由把踢足球的和野蠻人打個等號。但是以為他,我竟然愛屋及烏到了喜歡上了足球,然後被足球特別的魅力征服。

    好了,說了那麼多廢話,開始正題了,說一個純真中學年代的我的故事,主題是單純的早戀,而且是甜蜜的暗戀,如果暗戀也算是情人的話,他應該算是我的初戀情人。

    那個時候,我認識的人範圍很廣,雖然不敢說所有的人都認識,但是能考上年級裡面前面50位我都認識,可是我竟然不認識他,好驚訝,可以在我們這一堆參加選拔考試裡面的人,他是唯一一個我不認識的,而且他竟然還是我們這個臨時班級的班長!不由的就對他好奇起來。對一個人好奇就和他做朋友,這個是我的原則之一,何況他怎麼看也不像是壞人。

    開始問到我的好朋友英子,她差點用吃人的眼光望著我,「你竟然不認識鵬?不是吧,他可是我們班班長,是我們班三大帥哥之一,還是我們足球隊的隊長?你竟然不認識,他真的很棒哦。」足球,我一聽到這兩個字,聳聳肩,不過我才不會因為他喜歡足球就打消和他做朋友的想法呢。

    真正和他們(當然是他們了,我那麼聰明,當然是交一片朋友咯,都是和他一起踢球的好朋友)斯混在一起的時候,才發現,足球就像旋風一樣刮過校園了,原來正好是世界盃期間,記得聽他們談的那麼熱火朝天,手中的一本雜誌有不巧的在一個勁鼓吹足球,連我借的一本散文集裡面都在一個勁的表現對某個足球巨星,彷彿叫巴斯騰的崇拜之情,連一向文靜的英子也開始談論起足球,天天電視上少不了足球,也許足球並不是野蠻人的運動,好吧,心動不如行動,我就看看足球到底有什麼魅力。

    真的是驚艷的感覺,我發誓,我一直追求的就是這種感覺,行雲流水式的配合,完美流暢,激情四射的表演,讓人精神為之一震,臨門一腳,讓我的心也同時緊張起來,進了,看到優美的弧線,看到一個大特寫,那種表情,我發誓,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充滿了激情,整個人都有種無法掩蓋的光芒,之後激情的表演,完全是情不自禁……太棒了,足球的感覺,也許我真的愛上足球了,而不僅僅是因為對他的好感。

    之後,我就完全淪陷在足球的魅力裡,和他們一起討論足球,看球賽,開始去給他們當拉拉隊,開始在看他們很臭的水準踢球,不同的水準一樣的激情,看到他在球場上飛奔的身影,看到他汗水順著臉頰流下的感覺,看著他,目光始終追隨著他,雖然我和他們都是好朋友,但是目光卻忍不住追隨他的背影……

    那是一個很美好的夏天,那個夏天,我激賞激情四射年輕的歐文;那個夏天,我邂逅了憂鬱高貴的真正的王子巴喬;見到了失敗者的淚水,為了金色轟炸機克林斯曼沒有一個輝煌的結局而扼腕歎息;感受到成功者的激情,為了東道主的意外勝利而歡呼雀躍,當然是有理由的,因為這個結局甚至讓我很厲害的贏了所有男生,因為我斷定了巴西絕對贏不了冠軍,即使最後的對手是法國隊我也沒有改變立場,被男生佩服了好久,最後我很慚愧的承認是瞎貓碰上死耗子,因為我不喜歡巴西隊的隊服(那個時候我對足球的瞭解等於零),所以詛咒他們一定要輸,哈哈。

    就在這樣笑鬧中,我喜歡上足球,儘管到現在,對足球的瞭解仍然十分有限,但是我是實實在在熱愛著足球的,儘管少了他們對足球的那種狂熱之情,但是我喜歡球場上球員和球迷激情四射的樣子。而他們最大的收穫就是多了個忠實的觀眾(雖然是個假小子,但是好歹也算是女孩子吧)和撿球員,他們不知道我為什麼每天到球場上忍受他們很爛的球技,我不避諱的把他們的球稱之為臭球,他們也很不懷好意的故意拿我當球門,不過我沒有當初那麼笨,會讓球一天打我三次。我開始是幫他們把球拿過去,次數多了,本小姐可不樂意,就直接踢過去,他就順便教我應該怎麼踢,才不會把腳弄傷,把球踢的老遠的感覺真好,特別是足球碰到腳內側的一剎那,那中激情釋放的感覺太妙了,如果我是男生我一定和他們一起去踢球了,我很難想像竟然會有男生不喜歡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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