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夢由我不由天 作品相關 第十五章 守財奴比姆巴克
    停停走走的走了幾天。路上他們經過了2個鎮。比第一個能大一點,能富裕一點,不過也有限。當然也就繼續遭受飽含深情的旅館主人們的目光。

    第三個鎮上居然還有人類除了刺客以外最古老的職業。雖然不乏芙蓉姐姐啊,石榴姐姐什麼的,但也有還算對得起觀眾的。比姆巴克捨不得錢沒去,令人意外的是賽瓦克既然也沒去洩火,趙一百思不得其解,按說打仗打了3年,打完之後又天天抱著美女只能空幻想的賽瓦克迫不及待才對啊,怎麼可能無動於衷。賽瓦克可能真的不行了,趙一下了結論。

    賽瓦克是這麼說的。「哥哥是多情不是濫情,更不是急色鬼,哥很純潔的。想當初我18歲的時候隔壁家大叔的三姨的小叔子的連襟的外甥的女兒那麼勾引我都沒能成功。」

    趙一大驚:「你當年就已經不舉了?」

    「滾,你才不舉呢,你全家都不舉。哥身體好的很。」

    「要麼就是那女孩子長的太醜了。」

    「才不是,那孩子長的那個水靈啊。」像是陷入了回憶,自言自語:

    「她那雙會說話的眼睛,滑滑的皮膚,嘖嘖,要不是她才8歲,我肯定…」

    趙一和比姆巴克一起暴汗:「8歲就勾引你?」

    「當然了,她每次見到我就會讓我抱,還說要和我做.愛。」

    趙一開始發暈:「不是吧,8歲就知道做.愛?」

    賽瓦克很肯定的點頭:「嗯,讓我帶她坐愛車兜風。」

    「滾,思想有多遠你就給我滾多遠。」

    「哈哈哈。」

    離開了那個留下了賽瓦克在趙一和比姆巴克的追殺之下逃命時留下很多汗水的地方,他們又出發了。賽瓦克很厚顏無恥的說這地方以後肯定會發達,因為這裡是偉大的未來世界之王賽瓦克流過汗的地方。

    無視掉賽瓦克的自戀,趙一問斯通:「還有多久能到大城市?國都還要多久能到?」

    斯通道再走2天就會有個大城市,而國都嘛,還需要10多天才可以到。

    「總算要脫離野人生活了,也不知道大城市有沒有夠水準的美女,別又浪費了我英俊的面容啊。」賽瓦克開始憧憬。

    比姆巴克則比較關心路程:「還有10多天才能到國都?那也不算脫離野人生活啊,路上還不是要住在野外?」

    「那倒不至於,從前面的城市開始,路上會有驛站的,要不然那些貴族們出門時候也受不了。」斯通解釋,臉上帶著那麼一點點焦急。

    「那就是說貴族的行程也就到前面大城市了?還真實令人嚮往啊,貴族們往西的最後一站。」賽瓦克的臉上已經很明顯的寫了2個字,淫蕩。

    一會兒斯通提議大家天天這麼趕路都很辛苦的,要不就停下來休息一下。

    賽瓦克繼續他的限制級幻想,比姆巴克走到路邊想找個地方方便一下,突然聽得路邊一聲大喊:「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有人從此過,留下買路財。」

    只見從路邊的小路上跳出了7~8個大漢,手裡拿著明晃晃的…是什麼?看不太清。走進了一看,好傢伙,明晃晃的菜刀,人手一把,磨的錚亮。

    「斯通,這個是你一家的吧?口號都跟你一樣的」賽瓦克看看斯通,斯通的臉色不太正常,嚇的?

    這時候只見比姆巴克報以一聲大喊:「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比姆巴克這句話是有來歷的。想當年比姆巴克還是小孩子的時候,也就是10多歲吧。有一次他們那裡來一個賣糖的貨郎,小孩子饞啊,比姆巴克想吃了,就從家裡偷偷拿出來十幾枚銅錢跑過去跟貨郎換顆糖。當時把這個貨郎高興的啊,一高興,貨郎就覺的心裡有點過意不去,就對比姆巴克說:

    「要不我在送你顆糖吧。」比姆巴克接過了送的那顆糖,扔到了嘴裡,把原先那顆糖還給了貨郎,說道:

    「爸爸說小孩子不能多吃糖,會有蛀牙,我就要你送的就行了,這顆我不買了。」就把錢收回去了。

    當時把那個30多歲的貨郎都氣哭了。貨郎氣不過啊,就偷偷放開了防強盜帶的那條大狼狗,這隻狼狗追著比姆巴克跑了3條街,把比姆巴克的後腳跟咬了。

    等到比姆巴克家裡人趕來的時候貨郎早就跑了,家人就怨比姆巴克說:「你不是偷了錢嗎?你又不是不知道糖多少錢,就拿錢買就是了。」

    比姆巴克則回答:「爸爸掙錢也不容易,不能給他錢。」

    家人一聽也生氣了:「知道爸爸掙錢不容易你還偷?這下好了吧?被狗咬了吧?」

    只聽比姆巴克哈哈大笑:「幸虧我今天沒穿鞋,要不非把鞋咬爛不可。」

    從此以後比姆巴克多了個外號叫「糖哥」,不過更多的人還是喜歡叫他「要錢不要命」

    當然不止這一件,不過眼下強盜來的急,有機會咱再說比姆巴克的光榮事跡。

    只見那為首的強盜很利落的一個手起刀落,那菜刀就「嗖」的一聲貼上了比姆巴克的脖子。「你說什麼?要命一條?那我就把你這條命收了。」

    比姆巴克很堅強的哆嗦著雙腿閉上了眼睛:「你砍吧,怕死我就不是精英三人組,留的錢在,不怕沒頭。」

    旁邊過來一位:「我說這位大哥,我把你身上搜遍了也沒找到一個子兒啊,你在這充什麼胖子呢?雖然你是很胖。」

    比姆巴克緩過勁來:對啊,我那些金幣都扔在那森林了,雖然那2個小子說沒拿,但是從他們口袋裡拿出的一個一個的金幣讓我不能相信他們,所以本著能花別人錢就一定不花自己錢的緊錢原則我沒變出金幣,那我緊張什麼呢?

    想到這,比姆巴克擠出自認為很真誠的笑容,道:「對啊對啊大哥們,我沒錢,那3個有錢,你去找他們吧」說著就想躲到一邊。

    可惜強盜們不是這麼想的,看那小子長那麼帥,而且還這麼冷靜,前輩教育我們,反常即妖,不能碰那小子,他旁邊那個看著倒是好欺負的樣子,可惜一副僕人臉,估計也沒啥油水,還是抓這個死胖子做人質比較妥。(可憐的趙一又一次內牛滿面,哥的臉真的就這麼平凡嗎?真的嗎?)

    所以可憐的胖子想躲開那寶菜刀雖然很亮但是依舊很鈍的企圖並沒能成功。為首那個把胖子交給旁邊的人,很瀟灑的(自認為)彈了彈衣襟,沖賽瓦克說:

    「那位帥哥,你看你朋友在我們手裡,談談怎麼樣,隨隨便便給我們幾萬金幣我們就把他放了,怎麼樣?」

    賽瓦克沒說話呢,比姆巴克不幹了:「幾萬金幣?你也太黑了吧?綁架個人要幾萬金幣?你怎麼不去搶?」

    強盜一臉黑線:「這不是在搶嗎?瞎眼了你。這是要贖你,你不值幾萬?」

    比姆巴克一臉的堅毅,斬釘截鐵的道:「不值,絕對不值。」

    周圍一片撲地聲。

    強盜倒是來了興趣:「那你值多少?」

    再一次的斬釘截鐵:「一分不值。」

    「你真的要錢不要命?」

    「哎呀這位大哥你怎麼知道我家鄉的外號的?你不是從我老家過來的吧?我爸爸好嗎?我媽媽好嗎?我家裡的旺財好不好?這麼多年也不知道死沒死掉?」

    瞬時比姆巴克在趙一心裡的映像高大了起來。原來比姆巴克也這麼強悍,不僅能編出早就去世的父母,更強悍的連旺財都知道,比姆巴克,從此以後你也是我的偶像,嘔像。

    強盜頭一暈,眼一黑,想要暈過去。不行,我不能暈過去,他們剛才摔倒還沒爬起來了,為了搶劫的順利,我不能暈倒,我要堅持。此時此刻,我不是一個人在戰鬥,我要繼承強盜這個神聖職業的靈魂,此刻我被羅賓漢、被傑克斯派洛、被座山雕附體,我要代表強盜這職業悠久的傳統和歷史,此刻我不是一個人在戰鬥,我不是一個人!!!座山雕是誰?

    比姆巴克並不知道此刻的強盜已被靈魂附體,繼續在那裡往外蹦詞:「鎮上的山姆大叔可好?還天天酗酒?美麗的安塔西亞是不是嫁人了?她當初可是說要等我的。」

    「夠了。」炸雷搬的聲音,強盜實在是怕如果聲音小了附體的自己也會給弄暈。

    「那邊那2個小子,你們想好了沒有,趕緊掏錢。」

    只見賽瓦克抬起手,優雅的做出一個手槍的摸樣,嘴裡還伴著一聲「砰」,強盜就倒下去了。倒是把斯通嚇了一大跳。跟了他們這麼久了,怎麼沒發現這個只會裝酷的小子還有這一手?失策啊失策,早知道應該多注意他才對。

    賽瓦克繼續耍酷,一個一個的指了過去,伴隨的賽瓦克手一起一落,強盜們也一個個的倒了下去。強盜們從發愣到醒悟過來一哄而散,卻一個也沒能逃跑。

    「OK,全殲。」還象徵性的吹了吹手指,做出裝入槍套的樣子,看來是準備把裝13進行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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