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再也望不到,聽不見潘富一行人的蹤跡,四鄰街坊這才敢走進葉家,人們見葉思凡母子還倒在地上,連忙給攙扶起來,坐到桌子邊的椅子上,倒水,道驚,有的出去請大夫,被打的有傷啊,必須治療一下。
人們七嘴八舌地聊,首先為他們不能出面開脫,「人家有權有勢,打手那麼多,我們平民百姓可得罪不起,只好等他們走以後,才敢露面,就是出頭,也只能像你們這樣,再多幾個人挨打的份。」事實的確如此。大家膽小怕事,趨吉避害,也無可厚非,責怪不得。
最重要的是,得瞭解搶胡玉兒的人的底細,也好有目標可尋可找啊,「他們都是些什麼人呀?」有人認識,還不少,經常外出的,特別是在潘家做工的,「帶頭的就是全京城相當有名的富商潘家的少東家潘富呀,他們家有錢倒還不打緊,主要是有勢,他姑姑就是潘太妃,她把皇上養大的,就連皇上都很敬重她呢。」
來頭可真不小,葉思凡不認識,也聽說過這樣一號人物,頭等的流氓惡霸,經常欺男霸女,到在他手上的女人,肯定沒有什麼好結果,更不能放任胡玉兒不管,哪怕就是蕭寶卷,敢打她的主意,單憑只有他個人的微薄力量,他也要死而後已,與他們勢不兩立。
大家不大同意葉思凡的做法,大概其猜得到他是怎樣想的,那樣漂亮非常的妻子,誰肯輕易罷手,不過,不罷手又能怎麼樣,還是勸別人盡量想開些吧,「思凡,你的新娘子長得太好看,人間無雙,天上恐怕也少有吧,我們小門小戶的人家,哪裡養得住,以前我們不敢跟你提,事情既然都這樣了,已經發生,誰也沒辦法,只能認命吧。等將來找到個可心的,再娶房妻子也就是。」啊?胡玉兒就算啦,但憑別人搶去?不「算啦」,還可以怎樣?。
葉思凡絕對不甘心,「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在,絕不會丟下玉兒不聞不問。我就不相信,這天下,天子腳下,沒有王法,既然得知罪魁罪首是潘富,我去告他,縣府不行,我就一級一級上告。」當然不能談論還有胡海狸可以指望,只好這樣講,如果實在找不到他們,或者他們都不敢幫忙,也只剩下告狀這一條路,否則還有什麼辦法。
「你就是到皇上那裡告御狀又怎樣,皇上還不是要問過潘太妃的意思,那潘太妃還不是由潘富拿主意,哪有自己治自己罪的道理,那潘富最後別再因為這個報復你,你豈不落得個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別人分析得對。但是,葉思凡鐵了心,「我必須保玉兒周全,除非我死。」
人被擄進潘家,還不由潘富為所欲為,怎麼可能保胡玉兒「周全」?只是這種打擊人的話,人們實在不願意再在葉思凡傷口撒鹽,說不出口。該寬解人的話,都已經講過,至於怎樣何去何從,那是葉家的事,另外選擇一門親,就此息事寧人,當然最好不過,不過,對胡玉兒顯然不公平,葉思凡也放不下,不大可能。人家當娘的葉仇氏一語不發,大家也就點到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