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旅行22為了忘卻的紀念
項擎朗不確定對曲馨兒採取什麼措施好。
雖然殺人不用刀是很有技巧的手法,但是不管是辛田的死還是左憂民的死都帶有太大的偶然性。假設馮睿及時收住腳沒有推辛田下山,又假設左憂民沒有遇到車禍,那麼曲馨兒的計劃還有什麼效果呢?還是說她還有備用手法,比如自己親自動手?
如果她的目標是殺死辛田和宋琦(左憂民如果死在宋琦手裡,宋琦也是死;如果宋琦被左憂民殺死,那還是個死,結果一樣),那她的運氣確實不錯。
「辛田死了,宋琦被抓,這是你『報答』戰無情的方法嗎?」他問。
「你覺得是嗎?」曲馨兒笑著反問。
「為什麼不直接殺了戰無情?」
曲馨兒輕笑搖頭,手指在空中虛點幾下,像在斟酌,然後她定睛看看項擎朗,「他死了,還有什麼意思?」
「呵,你想要什麼意思?」
「我姐姐啊,死的不明不白。可是她死了,兩眼一閉,兩腿一伸,什麼煩心事都沒了。我們一家卻每天都要重溫一遍這種痛苦。」她不笑了,眼睛微微閉起,「發現屍體的是我,那天和平時一樣,我放學後回到我們的房間,推開門,她就躺在床上,一動不動……」
「我喊她,推她,她都不理我,接著我爸媽下班回來,也看到了……我們送她去醫院。可是來不及了。警察來我們家調查,一直不停的問是否發現了什麼奇怪地事……一個人要自殺,還不夠奇怪嗎?」曲馨兒迷茫的看看項擎朗。
「非自然死亡,警方自然要調查的。」江守言溫聲道。
曲馨兒沉默了一會兒,才接著說,「姐姐死了八年,房間裡一點都沒變……我怕變了。我就會忘了她。我媽媽現在提起我姐姐已經不會哭了。她當時多傷心啊,好像恨不得和我姐姐一起走了……你看。不管多難過的事,我們總會有忘記的一天。」
「也許不是忘記,只是不再想起。」江守言又說。
「有區別嗎?」曲馨兒反問,「她的難過,她的傷心,她地委屈……也許連她自己都忘了,可是我不敢忘。」曲馨兒雙手托腮。又是一陣沉默。
「如果你忘了,事情就不會到這個地步。」項擎朗說。
「你呢?如果是你,你忘的了嗎?你敢忘嗎?」曲馨兒直勾勾地看著他,「和你約好,送她出嫁,接著她送你出嫁的姐姐,就這樣死了,你忘的了嗎?」
項擎朗沒有做聲。
「我上大學以後。越來越忙。學業的事,社團的事,宿舍的事……還有,我想談戀愛的事……」曲馨兒長長舒了一口氣說,「我想我那麼忙,也許有一天真地會忘了姐姐。我好久沒有跟蹤戰無情了……姐姐知道後。一定會罵我不守信用……」她吐吐舌頭,「我想趁我還記得,趁我還覺得憤怒傷心,趁我還年輕……我想親眼看到戰無情痛苦,看到他不敢再拿感情當遊戲,甚至不敢愛上任何人,我想親眼看到他孤獨終老。」
「這個,就是你的『報答』?」
「也許吧。」曲馨兒忽然赧然一笑,「如果我還在,我不希望他就這樣死了。我是姐姐的眼睛。要一起看他如何意志消沉。生不如死。」
項擎朗聽到毛骨悚然。直覺上他認為曲馨兒已經瘋了,她說話的語氣。動作,甚至連她的想法都和常人有異,可是另一方面,他覺得她說的沒錯,殺死一個人,不是最好的復仇方法。好像基督山伯爵,歷史上最富盛名的復仇者,卻沒有傷害過仇人地一寸身體。打垮一個人,從他的精神入手,這也許才是最解氣的方法。
他想到這,又趕快搖頭。他是警察啊,怎麼能這麼容易被罪犯的情緒所影響?
「馮睿在拍照以前,鞋帶鬆了,你知道嗎?」
「有嗎?我不記得了。」
假話。項擎朗看她故作無事的四處亂看,就明白自己猜的沒錯。
「你地目的是讓馮睿發生意外,還是辛田?」
「如果……」曲馨兒慢吞吞的說,「我是上帝。我希望她們都死……可惜,我不是。」
項擎朗點頭,「你踩了馮睿的鞋帶,他被慣性帶出去撲向辛田,因為事發突然再加上辛田的死給了他太大的打擊,他只注意到自己鞋帶開了,卻沒有想過當時踩他鞋帶的,是你。」
曲馨兒聳聳肩膀,「我以為他承認是他殺了人。」
「他是承認了。」項擎朗道,「那是因為他不知道你和辛田,還有戰無情的糾葛。到底是誰踩了他的鞋帶,他只要好好回憶一下,我想應該是記得的。」
「可是我不記得了。」曲馨兒不屑地輕笑,「如果只是憑動機推理,我看你這個警察也沒什麼了不起。」
「你運氣不錯。」項擎朗微笑地說。
「還好吧。我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做錯事的人要付出代價。我想,我姐姐在另一個世界也會幫我……她恨戰無情,不是嗎?」
「你姐姐大概沒辦法幫你砍下左憂民地右腳。」
曲馨兒又笑,「你有證據說是我砍的嗎?」
「有。」項擎朗目不轉睛的看著她,好像捨不得錯過她的任何表情。
曲馨兒聳聳肩膀,並沒有特別難過。
「左憂民出車禍的地方不遠處,就有個小樹林。我們在那裡已經找到了左憂民的屍體。」項擎朗冷冷的說,「我想你當時應該只是去看看情況,不會為運屍做準備,屍體既然藏的不遠,想找到也不是難事。」
「看來我低估你了。」曲馨兒還是笑。
項擎朗沒有理她,繼續說,「左憂民的右腳被切下,鞋子也被一起扔在了埋屍體的坑裡……你猜我發現了什麼?」
曲馨兒眼睛轉了轉,沒有說話。
「我在他的鞋子上,發現了你的指紋。凶器大概也被處理了,但是你沒注意到,左憂民雖然是個不修邊幅的人,可是鞋子永遠是乾淨光亮的,他那天剛剛刷過鞋,上面還有鞋油的痕跡,要留個指紋是再容易不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