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 正文 第六十一章
    楚江大橋工程項目合同簽定以後,朝旭回到了深圳。程佳運總裁聽了朝旭和丁克的詳細匯報後非常高興,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你們辛苦了!謝謝!非常謝謝你們!不過,我認為這項工程成功與否還是第二位的,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是你回到了華宇,沒有被招安。哈哈!我現在更深刻的理解到,用好一個人就等於打開一座金庫這個道理。你不要問我下步怎麼操作,其實都在你心中。我只有一個要求,你在楚雲的時間只能有三個月,工程上馬以後,我派人替你回來,華宇離不開你,一天也離不開你,我說的是實在話。」

    朝旭看了一眼丁克說:「三個月恐怕太緊促,半年行不行?那邊工作才開了個頭,很複雜唷!」

    丁克著急地說:「不行啊!程總,三個月太短了,還是讓朝總多呆一段時間的好啊!」

    程佳運笑道:「老丁,複雜不複雜你心裡有本帳,最艱巨的階段過去了,最難辦的你們已經辦完了。有這樣好的工作基礎,誰去都是撿現成的,這我還不清楚。不延長,三個月,僅僅一個戰役,不能長期陷住我一位帥才,不行,絕對不能延長。」

    丁克望了一眼朝旭,他很希望朝旭和他一道,直至把這個工程搞完,他明知道不可能,哪怕多呆一些時間也是好的。朝旭很感謝他們的信任,又覺得挺為難,勉強表了個折衷的態:「既然程總定了,就按程總的意見辦吧!三月就三月,以後有什麼事再說吧,反正又不是十萬八千里,兩個小時就可以到。」

    程佳運滿意地笑了。丁克無可奈何地說:「我還是希望朝總經常過去看看,當然,我會珍惜這三個月的,爭取在這段時間把緊要的事辦好。」

    程佳運笑道:「老丁的要求也合理,從全局考慮,我只能這麼做,他走這麼十來天,我感到缺少什麼似的,你們還是為我這老頭子鬆鬆肩吧!」

    朝旭從程佳運辦公室出來,回到自己離開十幾天的住所,先將門打開,尚未進屋又放下密碼箱,開開門邊牆上的信箱,取出一堆報刊、信件抱著,拎起密碼箱進到客廳,將行李和報刊信件分別往茶几和沙發上一擱,回頭關上門,便去衛生間沖澡。

    朝旭洗完澡出來,一邊梳頭,一邊坐在沙發上清理報刊信件。突然,他發現一筆熟悉的字體映入眼簾,「西安市……」他脫口而出,馬上又想,「我於西安沒有任何聯繫呀!啊!對了,是她!」朝旭快速反映出寫信的人是誰,「是玉芳,她怎麼走了?難怪今天總裁辦沒看到她的人影。」他心裡默默地念叨著。

    朝旭放下梳子,將其他報刊信件暫時擺在一邊。緊張、嚴肅,聚精會神地拆閱玉芳長達6頁的來信,還有一張朝旭給她在「世界之窗」拍的照片。朝旭將信和照片平放在茶几上,像欣賞兩件珍品一樣,盡情的閱讀、觀賞,他座在沙發上一邊看看信,一邊又不時的看看照片,漂亮的字跡,端莊俊美的照片,真是字娟人秀,文如其人啊!看完信,左手拿著照片,右手抓著信紙,靠在沙發上。他!進入了深情地回憶之中。

    玉芳姓何,系中華美女之鄉陝西米脂人,現居西安市,22歲,人長得非常漂亮,聰明,特別是寫得一筆很好的硬筆字。中專畢業後在一家印刷廠當檢字工。當時廠長很看重她,並把她從檢字車間調到電腦製版室。

    何玉芳並不清楚廠長將其工作調換是另有所圖。一次宴請廠裡的幾家老客戶,酒後,廠長在ktv包廂欲對她非禮,被她嚴詞拒絕。不久,就接到廠部通知,要她回原車間工作。這一進一去的原因不言而喻。她一怒之下,工作不要了,與幾個同班同學一合計,於是南下深圳。其時,恰逢華宇公司招聘一名女性文秘,程佳運民朝旭同時看中被錄取。

    朝旭在華宇房地產公司是舉足輕重的人物,他的能力,人品,以及他那風度翩翩的氣質,特別是在華宇公司的貢獻,給員工的形象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人。因工作關係,何玉芳與朝旭的接觸也很頻繁,她對朝旭在內心的評價又更深一層,覺得他「骨子裡的成色」沌極了。遠離家庭的朝旭,在工作之餘也很願意和她說說話。朝旭持重、幽默的言談舉止,常常使她心馳神往,每每與之接觸後,時常心問口,「世間竟有如此優秀的男人?」她為有朝旭這樣的上司感到欣喜,又為朝旭不能和她時時在一起而憂傷。特別是八小時以後,獨自回到單身宿舍,未進家門先站在陽台,眺望公司那棟白色的高級職員住宅樓,很希望朝旭也出現在陽台上。

    「他,還沒下班……」玉芳時常這樣心裡默念著,多次眺望著,雖然百次難碰到一次,可她從沒灰過心,每次只到實在看不到他,才想到開自己的房門。

    朝旭是一個多面手,自幼喜歡音樂和聲樂,不但歌唱得好,二胡也不亞於科班,也善於調劑自己的精神生活。哪怕工作再繁忙,仍注意身體的保健,和員工們玩排球,藍球、桌球,照玩不誤。如果有段時間空閒較多,他便操起二胡盡情的演奏,從他的琴聲可以悟出他的心情。尤其是玉芳,簡直對他的喜怒哀樂瞭如指掌,她觀察他非常仔細。

    朝旭工作繁忙,有時操琴演奏,只是作為一種放鬆的精神調劑,而八小時以後的她,遠離家鄉,顯得十分地孤獨、寂寞,常常心意諳然的坐在桌邊,拿起筆來想寫點什麼,往往寫了又撕,撕了又寫,怎麼也不如意,後來也聯成了幾句。

    她懷揣著這幾句詩,幾次踱步在白樓下猶豫再三,就是邁不開上白樓梯子的腳步。

    朝旭是個事業型的男人。雖然,他對玉芳感覺極好,但終不敢越雷池一步。他那雙智慧的眼睛,對貌似正常,而心屬乎已的玉芳,早就留意到了。看人處事,有自己獨到之處的他,隱隱也察覺到玉芳對他,既便在某些細小事情上流露出來的關心,幾近初戀時的鳳玲。雖然每次都泰然處之,可心裡也與常人一樣,有一股不可抗拒的熱浪在渾身沸騰。當一想到美麗賢良的鳳玲,可愛的小斌斌,那熱量就自然而然的冷卻下來了。但是,一進到辦公室,玉芳春風桃花般飄然而至時,朝旭又無論如何止不住那搖曳的心襟。他有時想:人啊!人!怎麼不能分身,何不也來個「一截贈毆美,一截還東國」呢?

    玉芳知道,朝旭晚飯半小時後有個散步的習慣。平時,她總是坐在窗前,默默地、目不轉睛地看著朝旭從那白樓下去,悠然地走在林蔭道上,直到他完成散步的全過程回到白樓,玉芳才去做她應該做的事。這天,她吃過晚餐,便匆匆回房梳洗打扮後,揣著詩稿,似乎不經意的也來到朝旭散步的地方溜噠著。街道上的行人車輛,路邊景色,她視而不見,只是時而往白樓方向看看,時而摸一下口袋裡的詩稿,走沒多遠又返回出發點,再又回頭漫步走著。她今天像是下了很大決心,要單獨會會心中的他。

    好,很好!朝旭穿著一身雪白的休閒裝,走下白樓,出了院門,邁著她熟悉的那種特有的制式步伐,宛如一朵潔淨的白雲,乘著薰人的春風向這邊飄來。呵!他那身後隱隱約約一道道是什麼?像是一簾瀟灑的瀑布,不!那是一束燦爛的霞光,一團燎燃的烈焰,像是要把這聖潔愛冶煉成放射出萬丈光芒的燈塔。玉芳心裡好激動,好激動,她拍拍自己的胸口,暗暗地說:「不要緊張,不要喜形於色。」腳步放慢了,腿還微微有點顫。

    朝旭大步來到了她的背後,一見玉芳,笑道:「呵--!小何,你也在散步啊!」

    玉芳臉熱熱的,她莞爾一笑,說:「朝總您好!」

    朝旭笑逐顏開地說:「你也好哇!」

    「您、您每天都在這兒散步?」玉芳像是在問,又像是早就知道的明知故問。

    朝旭和靄地答道:「嗯!對啊!我是每天都在這兒散步哪!怎麼,有什麼不妥嗎!」

    「沒--有,隨便問問唄!」稍停了一下又說「我,我能不能陪您走走?」

    朝旭笑了起來,說:「呵呵!怎麼不能?這不已經在和我一塊兒走嗎?求之不得喲!有這麼漂亮的姑娘陪我走,我今天要它十里路呢。」

    「十里,嗯--!古今才子們都喜歡動輒十里,十里,元曲中趙善慶的『十里晴湖,二月韶華。』張養浩的『荷花綻,十里香散』,還有『春風十里楊洲路,捲上珠簾總不如。』都很優美。」玉芳非是有意賣弄,因是朝旭言者無意,她卻聽者有心。朝旭隨口說句「十里路」玉芳便將元曲中的幾個「十里」曲詞背了出來,委婉地透露了她對朝旭的愛幕之情。

    朝旭很是驚訝,說:「嗨!你還真不簡單嘛,一口氣說出這麼多『十里』的優美詞句。」

    玉芳笑道:「因為我下了班沒事兒,除了有時聽您拉拉二胡,最近又愛翻翻元曲,我發現這元曲呀,如果不去研究它的詞牌,那種體裁,與現在的新詩長短句真有點兒近似。您說呢?」

    說完,天真地側著頭看著朝旭。

    朝旭心中怎能不清楚這姑娘的用意,但他有意迴避了那聽二胡所傳遞的信號,和她談起元曲來。笑道:「這倒是個新發現,對元曲評價最高的,應是明代戲曲家臧懋循,他在《元曲選序》中說,元曲不事雕琢,自然質樸動人,『妙在不功而功』。看來,你與臧懋循所見略同哪!」他像個頑皮的孩子一樣笑看著玉芳。

    玉芳故作生氣地說:「朝總挖苦人,不給你說啦!」

    朝旭笑道:「你的見解就是有新意嘛!其實,元曲中用『十』,除了『十里』外,其他方面也用得多,如高文秀《誶范睢》中就有『便讀十年書也只受的十年暴,便曉得十分事也抵不得十分飽』,兩句用了四個『十』。」說完,朝旭臉上失去了笑容。

    玉芳並不清楚,朝旭說的這兩句詞,曾經是他離開楚雲之初,一度環繞在心中的憂思。她望了望他道:「您總是高人一籌,我搜索枯腸湊合了三個人的詩詞,才講出三個十,您用一個人的兩句詞,便說出了四個『十』。」

    朝旭說:「我毫無蓋過你的意思,也是偶然想起,你不要多心。其實,我對《元曲》並不感興趣,我喜歡《唐詩》」

    玉芳說:「我知道,《元曲》只適合我們這個文化層次的人,《唐詩》我看不懂,只有您這高層次的人才喜歡。」

    朝旭笑了笑說:「請不要這樣理解,我愛好唐詩有兩個與別人不同的理由,首先,它是男人的詩,你看《唐詩》三百首有幾首是女人寫的?」

    玉芳不高興地說:「你岐視女人。」

    朝旭笑道:「我就知道你又會想偏哩,怎麼能這樣想呢?男人研究男人寫的詩,是對自身思想性格的磨礪,比如說,每當我讀劉禹錫的詩,我就覺得他有些像陳毅,那句『玄都觀內花千樹,儘是劉郎去後栽。』直則直矣,可鋒芒畢露,又怎能不一貶再貶?聯繫朝某又何嘗不是如此?」

    玉芳聽了點頭默認。

    「第二點與人不同的理由是,外國人的提示,十八世紀奧地利作曲家馬勒認為,中國的唐詩是一部中世紀的交響樂。他崇尚東方人悠然自得的人生,厭倦西方節奏緊張的生活方式,甚至把李白、王維詩中的思想寫進了他《第八交響樂》的第六樂章、、、、、、」

    玉芳聽著朝旭侃侃而談,深深佩服他的博學多才,笑望著朝旭不停地點著頭,朝旭說完後,她抬頭看著遠處,深情的說:「男人的才華只有高於女人,才是天造地設。我不相信蘇小妹可以難倒秦觀。他的『為誰流向瀟湘去?』這首詩足以證明其才情俱佳。富甲一方的卓文君與窮困潦倒的司馬相如私奔,也是仰幕他的才華,還有……」

    玉芳看著朝旭默不作聲,停下不說了。文學造詣很深的朝旭不會悟不出玉芳的話外之音,可他沒有順著玉芳的思路纏綿悱惻下去,只是輕描淡寫不著邊際地說了句:「發揮得不錯。」爾後叉開話題,對人來車往、繁華喧鬧的景物指指點點,悠然地邁著大步繼續往前走他的路。

    玉芳側過臉看看朝旭,見他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映,倒很不好意思地低著頭,跟在後面默默地走著。

    朝旭在行進中忽然回頭來問玉芳:「噯!講啊!講得很好,你繼續講嘛!」

    玉芳好像有點不高興地:「您又沒認真聽我說,我還說啥呢?」

    「呵--!我咋就沒認真聽你說呢?秦觀的『郴江幸自繞郴山,為誰流向瀟湘去?』還有卓文君、司馬相如什麼的,不是嗎?」說著用手指點點她,親切地笑道:「你呀你,你今天好像是有備而來?」

    玉芳一陣緊張,先是抬頭看了看朝旭那並不嚴厲反倒覺著親切的眼神,低著頭輕聲否認道:「人家不是嘛!幹嘛用這種審訊似的口氣對我?」

    朝旭笑道:「呵呵呵呵!你看你!是就是嘛,這有什麼呢,散散步,說說話,很正常。走!你說上哪兒?」

    玉芳輕鬆地揚起頭,一縷晚霞正好映在她那鮮嫩的面容上,一對晶瑩剔透的眸子,像荷花瓣上的水珠兒,欲滴還游,嬌態猶憐。她用兩手的食指與中指理了一下兩邊的鬢髮說:「悉聽尊便!」那聲音,只有他們倆人才聽得清楚。

    朝旭看著身邊這位牡丹般艷麗的美人兒,身子不由自主地靠了過去,也用同樣分貝的語氣說:「你好傲氣!」

    玉芳的眼神同時也定格在朝旭的臉上,含情脈脈,蕩人心魄,她毫無顧忌地嬌聲回道:「你好帥氣。」立時,忽而一臉漲得緋紅,趕緊把眼光收了回來,低著頭,兩手不知怎樣放才合適,在本來很平整的衣服上這兒扯扯,那兒弄弄,右腳鞋尖不停地在地上蹭著。

    朝旭看著眼前這個情竇初綻的純真女子,心中好生歡喜,尤其是她那發自心靈深處的最初一望,有如天邊的一縷曙光,像一朵燦爛的彩雲從那朦朧黑暗的天邊顯現出來,那無以用言語形容的危險的魅力,那一種在期待中偶然流露的迷離惝晃的柔情,是天真的、沌潔的,既非出於攝人的有意,也非妖艷女人刻意招人的那種絕妙秋波的做作,更不是無病呻吟,也許連她自己也不知道,那是女性人生中最珍貴也最真實的,僅此一瞬,是處女的真情奉獻,這一瞬,只有她心中的聖主才能享有。一線從天外飛來的強烈**向朝旭襲來,他只覺得渾身爆熱,感到兩手筋骨內血流洶湧澎湃,幾個手指在不意中微微的顫動,連呼吸道都似乎窄了一半,胸口有些發堵,一切感官都出現昏蒙狀態。這是一種什麼感覺?除了幾十年前因醉酒控制不住自己,打著呼嚕開會外,這些年來,從未有過這種不能自己的意外。此時的朝旭,以往那令人敬羨的理智已被心血來潮衝到了九霄雲外,眼前只有蠢蠢欲動的意念,他恨不得衝上前去一把將玉芳抱起,就地轉他九九八十一個圈……。

    他的頭暈眩了,兩耳好像被雙拳貫擊,只覺得嗡嗡作響,又好像被狠狠地挨了一悶棍。他剛想伸出的手似乎被無數雙無形的手給箍住了,眼睛冒著金花,「我這個家,除了鳳玲這閨女兒,任何人也別想邁進半步」這是母親的警告,特別是妻子鳳玲,好像舉頭三尺的神靈,微笑著戳了下他的額頭說:「你想幹什麼呀,你!我的朝旭--?」

    他慢慢從迷惘中清醒過來,那紅得光彩照人的臉又恢復了正常,他平靜的笑了笑說:「看你說的,我這麼大年紀還有何帥氣可言?好!我們不往前走了,到對面的咖啡館去坐坐好嗎?」說著話,咀巴發乾,心裡還在突突地崩。她贊同向朝旭點點頭:「嗯!」。玉芳對身邊這位好不崇拜的偶像,剛才竟然發生過海嘯般翻天覆地的內心衝擊一無所覺。說著就要橫過大街,這時,一輛出租車呼嘯而過,朝旭立即上前一步拉住玉芳的手腕,愛憐地說道:「你慢點!」玉芳回首,不好意思地笑了,本想就勢將頭歪在朝旭的胸前,但還是控制住了自己的衝動,朝旭略低頭笑看著她,說:「深圳車水馬龍,以後單個外出要特別小心!」

    玉芳說:「嗯!知道了!」宛如一個聽話的孩子,緊緊地依在朝旭身邊,注視來往車輛,時快時慢地向對面走去。

    倆人並肩橫過大街,逕直走進咖啡廳,兩隻手才慢慢鬆開。

    朝旭定神看了看咖啡廳佈局,指著靠街邊的玻璃窗第11台,回頭徵詢玉芳的意見:「你看那兒行嗎?」

    玉芳親暱地看了他一眼,牙齒咬著下嘴唇,點頭表示同意。

    倆人走到11台,面對面地坐著。

    朝旭看著眼前這美人兒,不由得想起曾經在米脂生活過的姑娘楊玉環來,於是,他有意想考考玉芳,看著她笑逐顏開,很隨意地說了一句--

    「今天我們是二人土上坐哇!」

    玉芳臉上泛著紅潤,眉宇間流露出款款深情,半低著頭說:

    「您是在考我哩,後面這句俺家鄉多數女孩子都會,是不是『月伴日邊明』呀?」說完,深情地看著朝旭。

    「嘿嘿--,你真不愧楊貴妃的小老鄉吶!像這樣的題目,現代女孩兒能答上來的真是不多,不簡單。一個玉環,一個玉芳,楊花隨塵逝,白玉何其芳啊!」朝旭高興地誇獎她。

    玉芳紅著臉說:「因為--因為我身邊有一個象唐明皇一樣聰明的偉丈夫嘛!另外另外!」她看了一眼窗外猶豫著不往下說了.

    朝旭的臉也紅了,不好意思地反問一句:「是嗎?唷唷!把我比做唐明皇?不合適不合適,我算幹啥的?你真敢哪你!」

    玉芳嬌嗔地堅持說:「咋不合適?**說過『六億神州盡舜堯』,人皆堯舜,唐明皇也是人嘛!可以這樣比,可以這樣比的--!」

    朝旭故意糾正說:「主席說的『盡舜堯』是講人民的生活與精神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咋就都成了堯舜皇帝了呢?」

    玉芳急了,說:「嗨--!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講您的智慧,皇帝怎麼著?有好多的皇帝還不是草包一個!我看您啦,要是當個皇帝,肯定能把一個國家整好。」

    朝旭看著眼前這個迷戀他的女孩,簡直把他捧上了天,覺得她又可愛,又可怕,心想,慢慢開導吧。於是順著她說:「是嗎?我真有那麼大能耐?」

    玉芳認真地說:「您是奇才,是一個了不起的人,是這個!」她伸出大拇指對著朝旭,繼而逗人的將身子微微向前傾,輕聲道:「您不僅是個能人,還是個酷哥,玉骨冰肌,錦朝旭也!」

    朝旭聽了,笑笑說:「是嗎?你也很聰明,也是這個!」他也向她作出同樣手勢,也將身子略向前一斜,小聲說:「你不僅很聰明,而且是個靚妹,紅梅傲雪,秀玉芳哪!」兩人你一言我一語,說說笑笑,十分開心。

    玉芳又說:「要說我現在變得聰明一點,主要是您給了我靈性,一種意會的靈性。」說完,又含情脈脈地望著朝旭。想來剛才那句話不說出來是對的,那樣會影響她心目中的朝旭的完美.

    朝旭對她前面要說什麼並不清楚,但從她後面的神態中非常明白她的意思,可一時又不好如何回答,也看著她順口說了句:「真有這事兒?」

    玉芳看著朝旭認真地說:「可不是嗎,一個愚鈍的女人,要是長期伴著一個聰明的男人,這女人會變得越來越聰明,」

    朝旭饒有興趣地問:「那麼,要是一個傻瓜男人和一個聰明的女人在一起呢?」

    玉芳笑道:「那這男人就會越來越笨。」

    朝旭開玩笑地說:「得啦得啦,我還是離你遠點兒吧,否則,我會笨得走路都不知咋挪腿了呢!」

    玉芳聽了笑起來,並說:「哈哈哈--!朝總真會開玩笑,您才是天底下絕頂聰明的男人哩。」兩人笑得是那樣無拘無束。

    這時,服務小姐把新熬好的咖啡和點心擺了上來。玉芳夾了幾塊方糖,倒了些煉乳到兩個杯子裡輕輕地攪拌著,眼睛時不時看著朝旭甜甜地笑,朝旭也笑了,說:「看不出,你還挺專業的嘛!」

    玉芳說:「總裁辦的基本功,端茶倒水,迎來送往,習慣了。」玉芳先調好一杯,雙手端著遞給朝旭。

    朝旭接過咖啡,美美地喝了一口,關切地問:「怎麼樣?有半年了吧?還好嗎?」

    玉芳答道:「托您的福,還行!事情雜點兒,倒挺痛快的,不會辜負您的希望。」

    朝旭說:「你別總是客套,想家嗎?」

    玉芳搖搖頭,呷了一口咖啡,反問道:「您呢?」

    朝旭沉默少許,說:「忙的時候不覺得,一閒下來,我挺想她們母子的,還有我的母親!」

    玉芳低著頭,接著雙手端起咖啡,雙肘撐在咖啡台上,慢慢地品嚐,看著窗外,歎了口氣說:「有家的感覺真好!」然後,放下杯子試著問:「看得出,您很愛您的夫人?」

    朝旭補充道:「我的孩子也挺可愛。」

    玉芳說:「她很漂亮?」

    朝旭說:「半老之人,談不上什麼漂亮?」

    玉芳問:「那一定很賢慧?」

    朝旭說:「這正是我所欣賞的。」

    玉芳問:「她是一個很完美的人?」

    朝旭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所謂追求完美,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玉芳看著朝旭說:「我看你就很完美!」

    朝旭笑了笑:「是嗎?我如果說你也很完美,你同意嗎?」

    玉芳搖搖頭,說:「但我不明白,您像是得道高僧,看問題,處理事情總是比別人周全,完美,高深莫測。公司的人都佩服您。」

    朝旭謙遜道:「我也是個凡夫俗子,也少不了飯後一支煙,自己的毛病自己知道,也許真要是出家當和尚,倒免去許多煩惱。恩格斯曾在《自然辯證法》中說,『佛教徒處在理性思維的高級階段』,可見感情這東西,是一切煩惱的根源所在。我想所謂大徹大悟,應該是理性思維的頂峰。人類如果都能理智的對待和處理世間的人和事,我看也就不必求神拜佛,也不要講什麼**了。」朝旭有意思地把話拉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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