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13
    初平元年(公元90年)六月,「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4五銖錢之通制才被破壞。

    漢代貨幣制度變化最大而且種類繁多的時期,莫過於西漢武帝時期與漢末王莽時期。以武帝時期而言,不僅如上述在銅錢重量方面變化不已,而且在元狩四年(公元前9年)實行了一次幣制大改革,增加了以銀、錫造的「白幣」和以皮革造的皮幣兩大類貨幣,並提高其與銅幣的兌換率,其目的既在解決財政困難,也在於經濟上打擊大量貯藏緡錢的富商大賈以及諸侯王的勢力。《漢書·武帝紀》云「(元狩)四年冬,有司言關東貧民徙隴西、北地、西河、河西、上郡、會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縣官衣食振業,用度不足,請收銀、錫造白金及皮幣以足用。」武帝採納了這一建議,「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繢,為皮幣,直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又造銀、錫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白撰』,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復小,橢元,其文龜,直三百。」這一變革實行後,盜鑄者不可勝數;商賈也「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更有大農顏異,代表王侯宗室的利益,認為「今王侯朝賀以蒼璧,值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因而引起武帝不悅,張湯便利用此事以腹誹之罪處顏異死刑。民間仍反對新幣,致「白金稍賤,民弗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余終寢不行」。由此可見,儘管元狩五年(公元前8年),(慎陽侯嗣)侯買之「坐鑄白金棄市,2,官府嚴格推行白金、皮幣之新幣制,仍然不能奏效。

    在武帝實行新幣制的過程中,「郡國鑄錢,民多奸鑄,錢多輕」,於是,「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一當五,賦官用,非赤仄不得行。」所謂「赤仄」,即「子紺錢」,系「以赤銅為其郭也,令錢郭見有赤者」3。由此可見,所謂「赤仄」,即以赤銅加於黃銅之上,以別於民間偽鑄官錢。然而,不久「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最後,只得以取消各郡國的鑄錢權而全統之於「上林三官」的辦法以防盜鑄4。

    另一次幣制的大變革在王莽統治時期。西漢之末,王莽改制,其中也包括對錢幣制度的改變。其主要作法是「以周錢有子母相權,於是更造大錢,逕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錢五十』。又造契刀、錯刀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錯刀,以黃金錢其文,曰『一刀直五千』,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王莽正式建立新朝後,又一次改變幣制,一方面「罷錯刀、契刀及五銖錢」,另一方面又大造新幣。分為「金貨」、「銀貨」、「錢貨」、「龜寶」、「貝貨」、「布貨」六個種類,每類又有不同名目,一共達二十八品,總稱為「寶貨」。以金貨而言,規定「黃金一斤,直錢萬。」以「銀貨」來說,又分二品「朱提銀重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銀一流,直千。是為銀貨二品。」以龜寶而言,「元龜岠冉長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為大貝十朋。公龜九寸,直五百,為壯4《後漢書·獻帝紀》。

    均見《漢書·食貨志》。

    2《漢書·高惠高後孝文功臣表》。

    3《漢書·食貨志》及注引應劭、如淳語。

    4《漢書·食貨志》。

    貝十朋。侯龜七寸以上,直三百,為ど貝十朋。子龜五寸以上,直百,為小貝十朋。是為龜寶四品。」以「貝貨」而言,「大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壯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五十。ど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三十。小貝寸二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是為貝貨五品。」至於「布貨」,又分「大分、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ど布、小布。小布長寸五分,重十五銖,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長一分,相重一銖,文各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長二寸四分,重一兩,而直千錢矣。是為布貨十品。」如此繁雜的幣制,又加上復古傾向,彼此之間兌換率不均等,必然是行不通的。故「百姓憒亂,其貨不行,民私以五銖錢為市買」,最後不得不「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而已,「龜貝布屬且寢」2。

    以布帛充貨幣如前所述,秦漢的貨幣不論是上幣黃金還是下幣銅錢,都是金屬貨幣。

    但是,並不絕對排斥布帛穀物為貨幣者。如孝文帝時,賈山為《至言》以言治亂之道,其中講到文帝曾「出帛十萬餘匹以振貧民」,此官府以帛充賞賜,則帛也起著貨幣的作用。又武帝「北至朔方,東到泰山,巡海上,並北邊以歸,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巨萬計,皆取足大農」2。這顯然也是以帛充賞賜,其作用與錢、金相同。又董偃為館陶公主散財以交士,「並令中府曰『董君所發,一日金滿百斤,錢滿百萬,帛滿千匹,乃白之』。」3這裡的「帛」,同錢、金並列,同起貨幣的作用。由此可見,布帛等實物並未絕對排除於貨幣之外。因此之故,元帝時貢禹主張「除其租銖之律,租稅祿賜皆幾布帛及谷」4,貢禹的主張雖未被採納,但如果布帛及穀物已根本無貨幣的職能,他的建議未免過於荒唐。到了東漢,情況就有了較大的變化,主要表現為實物的貨幣化傾向又有明顯增加。如東漢光武帝初年,因「王莽亂後,貨幣雜用布、帛、金、粟」5,馮衍於建武末年上疏,道及其「家無布帛之積」,顯然布帛有貯藏手段的貨幣職能。鄭均曾「為傭,歲余,得錢帛,歸以與兄」7,這是帛有支付手段的職能。還有夏馥其人,「自剪須變形入林虜山中,為治家傭」後,其弟夏靜「乘馬車,載縑帛追之於涅陽市中」8。更有獻帝時,詔「賣廄馬百餘匹,御府大農業雜繒二萬匹,與所賣廄馬直,《漢書·食貨志》。

    2《漢書·食貨志》。

    《漢書·賈山傳》。

    2詳見《史記·平准書》及《漢書·食貨志》。

    3《漢書·東方朔傳》。

    4《漢書·貢禹傳》。

    5《後漢書·光武帝紀》。

    《後漢書·馮衍傳》。

    7《後漢書·鄭均傳》。

    8《後漢書·黨錮·夏馥傳》。

    賜公卿以下及貧民不能自存者。」9所有這些事實,都說明布帛的貨幣作用。正因為如此,章帝時,張林主張封錢不用,「一取布帛為租」;而且國家稅收中,以實物繳納的部分日益增多,詳見本卷「租稅」篇。

    貨幣鑄造權關於漢代貨幣的鑄造權問題,前後也有頗大的變化。如前所云從秦簡得知,秦的錢幣是禁止私鑄的,故有懲辦盜鑄者之律。及乎漢初,從《史記·平准書》所云「漢興,於是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的話來看,表明漢初即已允許民間私鑄幣。又《漢書·吳王濞傳》謂「孝惠、高後時」,吳國因有豫章銅山,劉濞則招致天下亡命「益鑄錢,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富饒」。可見劉濞之鑄錢煮海,早在惠帝高後時便已開始了。到了孝文帝五年(公元前75年),「除錢律,民得鑄錢」2,《漢書·文帝紀》也有同樣記載,可見文帝之時,不僅縱民冶鐵、煮鹽,而且進一步明確規定允許民間私鑄錢幣。正如《鹽鐵論·錯幣》所云「文帝之時,縱民鑄錢、冶鐵、煮鹽。」然而,錢幣一旦允許私鑄,一定會出現規格不一、質量不純和重量不足等問題,從而會使錢幣貶值,出現物重錢輕、價格上漲等現象。因此,文帝時的賈誼,就堅決反對允許民間私鑄錢幣,認為由民間私鑄錢有「博禍」,由官府鑄錢可致七福3。因此,到武帝時期就開始由國家控制錢幣的鑄造權,各郡國銅官亦可鑄錢,但仍然不免於盜鑄與偽濫,最後,只得將鑄幣權全部收歸中央,以上林三官主之。終西漢之世,未曾變更。東漢時期,史書雖缺乏關於錢幣鑄造權的記載,《續後漢書·百官志》也僅言大司農掌錢谷,而不言鑄錢的官署。證以出土古物,知東漢鑄錢由太僕卿屬官考工會主管。《簠齋金■》所收建武時期的五銖錢范,其背刻文云「建武十七年(公元4年),三月丙申,太僕監椽蒼,考工令通,丞或,令史鳳,工周儀造。」又《隸續》卷十一《耿勳碑文》云「又開故道銅官,鑄作錢器,興利無極。」東漢的錢范出土雖不多,但可以確信東漢的鑄幣權是由官府控制的,不同於鹽、鐵之允許民間煮鑄。

    9《三國誌·魏志·董卓傳》注引《獻帝紀》。

    《後漢書·朱暉傳》。

    2《史記·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

    3詳見《漢書·食貨志》。

    參閱陳直《兩漢經濟史料論叢》第30頁。

    第六章都會與裡(坊)市制度隨著秦漢時期手工業與商業的發展,在廣闊的國內市場內,逐步形成了一批工商業集中的都會。早在戰國時期,各都會之間就交通大暢。從巴蜀利用長江水運,「起於汶山,浮江以下,至楚三千餘里」,「而不費牛馬之力」,中原地區,進太行山有「太行之道」;東西交往,有「成皋之路」,特別「無有大山大川之阻」的中原地區,「諸侯四通,條達輻輳」,「馬馳人趨,不待倦而至」2。再以西漢前期的情況而言,「自京師東西南北,歷山川,經郡國,諸殷富大都,無非街衢五通,商賈之所臻,萬物之所殖者周、齊、魯,商遍天下」3。具體而言,如下一些地方,均當時天下名都大邑「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軹,韓之滎陽,齊之臨淄,楚之宛、陳,鄭之陽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內,皆為天下名都。」4又趙之「中山,帶大河,纂四通神衢,當天下之蹊,商賈錯於路,諸侯交於道。」5這些地方之所以成為名都大邑,「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諸侯之中,跨街衢之路也。」這就是說,這些地方土地肥沃,農副產品豐富,加上交通便利,為交通要道。因此,這些城市都是在經濟發達的基礎上形成起來的,並非完全出於政治的原因。除上述諸名都外,還有一些都會,如巴蜀之成都、臨邛,關中的咸陽,今河北的曲逆,今山東的定陶,今廣東的番禺及今安徽之壽春、合肥,湖北之江陵,江蘇之吳,河西走廊之姑藏等,雖然大多數為地方都會,但也不乏全國性的大城市。在所有這些都會之中,除西漢國都長安外,還有洛陽、成都、邯鄲、臨淄與宛五大名都,當時稱「五都」。王莽時,曾在除長安外的上述「五都」「立五均官」,其「市長皆為五均司市師」。其中長安的「東市稱京,西市稱畿,洛陽稱中,余四都各用東、西、南、北為稱,皆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由此可見,長安與五都,確是當時最大的城市;其餘則多為地區性城會。茲分別述之於後。

    《史記·張儀列傳》。

    2《戰國策·魏策》。

    3《鹽鐵論·力耕》。

    4均見《鹽鐵論·通有》。

    5均見《鹽鐵論·通有》。

    均見《鹽鐵論·通有》。

    《漢書·食貨志》。

    第一節六大都會長安長安位於關中平原的心臟地帶。這裡,「關中自汧、雍以東至河、華,膏壤沃野千里」,有一個農業發達的經濟區給它提供了可靠的經濟條件。加上自周人以來,就已逐步開發了這個地區。故秦國繼之,得以先後都於櫟陽、雍及咸陽,進一步開發了關中地區。由於這裡地處隴、蜀之隙,故「隴、蜀之貨物」多集散於此,商賈以多。由於它南通巴蜀,巴蜀的薑、丹沙、石、銅、鐵、竹木之器及「筰馬旄牛」,通過褒斜道而入關中;西北之天水、隴西、北地、上郡,「畜牧為天下饒」,而長安為其必經之地。「故關中之地,於天下三分之一,而人眾不過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故長安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又「東通三晉,亦多大賈」。特別是秦都咸陽和漢都長安後,東方的豪富之民多徙於此,諸帝之陵又在於此,於是關中更成了「四方輻輳,並至而會」的地方,因而「諸田」、韋家栗氏、安陵及杜縣之杜氏,都成了關中的富商大賈,長安便成了全國性的大都會。「諸田」及栗氏、杜氏等家資「鉅萬」的大商人衰落後,西漢後期,又有杜陵樊嘉,茂陵摯網,平陵如氏、苴氏,長安賣丹致富的王君房,賣豉起家的樊少翁及王孫大卿等,皆「為天下高訾」,其中樊嘉富於家財「五千萬」,「其餘皆巨萬」2。因此,長安的總情況,表現出「五方雜厝」,「富人則商賈為利」,「郡國輻輳,浮食者多」3;一般居民則「益玩巧而事末」4。班固《西都賦》描述其情況說這裡「街衢洞達,閭閻且千,九市開場,貨別隧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闐城溢郭,旁流百廛,紅塵四合,煙雲相連。」「州郡之豪傑,五都之貨殖」,鹹聚於此。其人生活豪華,殊異五方,「游士擬於公侯,列肆侈於姬姜」。其商業貿易之興隆,人口之眾多,消費之侈靡,令人駭異!即使到了東漢時期,這裡不再是國都所在,其繁華之景象,依然不減於舊。故張衡《西京賦》說長安除了「旁開三門,參塗夷庭,方軌十二,街衢相徑,廛裡端直,甍宇齊平」的「城市之制」外,還有「廓開九市,通闤帶闠,旗亭五重,俯察百隧」和「瑰貨方至,鳥集麟萃,鬻者兼贏,求者不匱郊甸之內,卿邑殷賑,五都貨殖,既遷既引。商旅聯隔,隱隱展展,冠帶交錯,方轅接軫」,盛況空前,顯然仍不失為一大都會。

    洛陽自西周以後,在洛陽營建了成周城與王城,開始作為軍事駐點,用以威鎮「殷頑民」。這裡地處「天下之中」,為「都國諸侯所聚會」之地,故地位日益重要,逐步由軍事要塞,變成了政治中心和工商業城市。春秋、戰國時期,洛陽成了東方諸國與秦國作戰的要地和貿易的必經之地,可以「東賈齊、魯,南賈梁、楚」。秦和西漢時期,這裡大商人輩出。赫赫有名的師史,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2《漢書·貨殖傳》。

    3《漢書·地理志》。

    4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轉轂以百數,賈郡國,無所不至」,家財達到「七千萬」。其他洛陽人,也多利用其「街居在齊、秦、楚、趙之中」的便利形勢,爭習商賈之業,久留於諸侯國,甚至數過洛陽家門而不入。師史之後,至西漢成帝、哀帝與王莽時期,又出現了大商人張長叔、薛子仲等,「訾亦十千萬」2。到了東漢,洛陽成了國都,人口更加集中,地位更趨重要,於是富商大賈,更集於此。故王符《潛夫論·浮侈》云「今察洛陽,資末業者什於農夫,虛偽游手什於末業。」這表明東漢洛陽城內居民,主要是從事手工業與經營商販之業的人口。班固《東都賦》描述東漢光武帝和明帝時的洛陽城情況說「皇城之內,宮室光明,闕庭神麗外則因原野以作苑,填泉流而為沼平夷洞達,萬方輻湊。」張衡《東京賦》亦云「重舌人之九譯,金稽首而來王」,少數民族及鄰國使人,也集中於洛陽。所以,直到東漢末年洛陽遭到嚴重破壞之後,城內還是「異方雜居,多豪門大族,商賈胡貊,天下四方會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也」。曹丕建魏,正式遷都洛陽,不是沒有原因的。邯鄲邯鄲地區處漳水與黃河之間,向北可通燕涿,向南可達鄭、衛,又與梁、魯之地為鄰,交通便利,也是手工業與商業發達的地方。故司馬遷說「邯鄲」,「北通燕、涿,南有鄭、衛」,又「近梁、魯」,「亦漳、河之間一都會也」2。早在戰國時期,這裡就成了趙國國都,為商賈、技藝及倡優集中之地。這裡盛產鐵礦,故郭縱其人,「以鐵冶成業,與王者埒富」3。及於西漢,封於趙地的諸侯王國,仍「以冶鑄為業」4。

    臨淄臨淄,作為齊國的國都,早在戰國時期,就是手工業與商業十分繁榮的地方。它處於泰山之北,「北被於海,膏壤二千里」5的大平原腹地。其地「宜桑麻」;又近海,多魚、鹽之利。因此,「人民多文綵、布帛、魚鹽」,其集散地便是臨淄,故「臨淄亦海、岱間一都會也」。其民「好商賈趨利,甚於周人」。戰國時,這裡已是有戶「七萬戶」,「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舉袂成幕,揮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揚」的大城市。到處可以看到「吹笙鼓瑟,彈琴擊築,鬥雞走狗,六博踢鞠」2的人群,其「七萬戶」以家五口計算,全市人口當在三十到四十萬左右。據蘇秦估計,僅成年男子以上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2《漢書·貨殖傳》。

    《三國誌·魏書·傅嘏傳》注引《傅子》。

    2《史記·貨殖列傳》。

    3《史記·貨殖列傳》。

    4《漢書·張湯傳》。

    5《史記·齊世家》。

    《史記·貨殖列傳》。

    《戰國策·齊策》。

    2《史記·蘇秦列傳》。

    就有二十一萬之多。這些說法,雖然不無誇大之處,但據近期考古發掘的情況,當時的臨淄有大小兩城,大城為工商業集中的市區,還有鑄幣及冶鐵的遺址,確不失為一大城市。像刁間這樣的大鹽商,就曾活動於此地。他利用「桀黠奴」之力,「使之逐漁鹽之利,或連車騎,交守相」,「起富數千萬」3。秦滅齊後,雖然遷徙了一批鹽鐵商人,但商賈之業仍很盛行。故入漢之後,武帝曾說「關東之國,無大於齊者。齊東負海而城郭大,古時獨臨淄中有十萬戶,天下膏腴莫盛於齊者矣。」4武帝所講「十萬戶」,雖是古臨淄的情況,但其言是為了勸慰王夫人不求以子封洛陽而願封於齊,也應是當時現狀。至於主父偃,則更明言「齊臨淄十萬戶,市租千金,人眾殷富,巨於長安。」5足見西漢之時,臨淄的人口不僅沒有減少,甚至有超過戰國極盛之時的跡象。所謂「市租千金」,尤見其工商業之興盛。

    南陽(宛城)

    南陽(宛城)一帶,相傳為夏人所居之地,可見其開發之早。這裡既有一片大平原,物產豐富;又「西通武關、鄖關,東南受漢、江、淮」,交通便利,故「宛亦一都會也」。其地風俗雜錯,人多以商賈為業。秦滅六國後,曾把「用鐵冶為業」的梁人孔氏等「不軌之民」遷之於南陽。當這些人到達南陽後,仍操舊業,如孔氏就在南陽「大鼓鑄,規陂池,連車騎,游諸侯,因通商賈之利」,「家致富數千金」,以致南陽的其他「行賈」,都以孔氏為師,游賈於全國2。劉邦攻宛城時,秦南陽守的舍人陳恢遊說劉邦說「宛,大郡之都也。連城數十,人民眾,積畜多。」3東漢之時,南陽為劉縯、劉秀兄弟故鄉,尤多富商大賈和大地主。

    成都早在秦惠王時,就曾命張若經營成都城。於是張若在這裡「營廣府捨,置鹽鐵市官並長丞,修整裡闠,市張列肆,與咸陽同制」4。按成都地處成都平原,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實之饒。「南賈滇僰、僰僮,西近邛筰,筰馬、旄牛。民食稻魚,亡凶年憂。」5自然條件的優越,給成都形成為工商業都會提供了可能。秦滅六國之後,又把「用鐵冶富」的趙國人卓氏之遷徙於「民工於市,易賈」的臨邛;這些「遷虜」到臨邛後,隨即「即鐵山鼓鑄,運籌策,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田池射獵之樂,擬於人君」。山東的俘虜程鄭,也同樣被徙於此。程鄭「亦冶鑄,賈椎髻之民,3《史記·貨殖列傳》。

    4《史記·三王傳》褚先生補述。

    5《史記·齊悼惠王世家》。

    《史記·貨殖列傳》。

    2《史記·貨殖列傳》。

    3《史記·高祖本紀》。

    4《華陽國志·蜀志》。

    5《史記·貨殖列傳》。

    富埒卓氏」。臨邛與成都,同屬蜀郡,故臨邛之富庶繁華,實與成都為一體。前後經過李冰、文翁及廉范等名太守的經營開發,其地更為富庶。特別是東漢章帝建初中(公元7—84年),廉范為蜀郡太守時,「成都民物豐盛,邑宇逼側」,「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災」,但居民仍然「夜作」,為了「隱蔽,燒者日屬」,廉范乃取消禁止夜作之令,但令儲水防火而已2。由此可見,成都居民早已有「夜作」的習慣,有「夜作」必有夜市,其工商業發達之景象可以想見!故左思《蜀都賦》雲成都「市廛所會,萬商之淵。列隧百重,羅肆巨千。賄貨山積,纖麗星繁,都人士女,袨服靚妝。賈貿■鬻,舛錯縱橫,異物崛詭,奇於八方;布有橦華,麵有桄榔,邛杖傳節於大夏之邑,蒟醬流味於番禺之鄉。輿輦雜沓,冠帶混並,累轂壘跡,叛衍相傾。喧嘩鼎沸,則嚨聒宇宙;囂塵張天,則埃壒曜靈。闤闠之裡,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貝錦斐成,濯色江波,黃潤比筒,籯金所過。」其工商業興盛的景象,真有令人目不暇接之感。

    《史記·貨殖列傳》。

    2《後漢書·廉范傳》。

    第二節地區性都會秦漢時期在全國性的六大都會外,各地區較小的都會,不勝枚舉。擇其要者,略述如下。

    咸陽咸陽,自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築冀闕,秦徙都之」起,到秦始皇統一六國時期,由諸侯國的首都變成了統一國家的國都。商鞅變法時,曾「立三丈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能徙北門者」2,說明這時就有市場的出現。秦統一後,咸陽的政治、經濟地位迅速上升。秦每滅一國,就模仿其宮室建築格局重建於咸陽;又建阿房宮等,徵調之工匠、刑徒和服役之卒,動輒以數十萬計,則咸陽之繁華富庶可以想見。及漢滅秦,改都長安,改咸陽為渭城縣,但習慣上仍多稱為「鹹裡」。從地下出土的漢代陶尊、陶甕及陶壺等陶器上所刻「鹹裡」、「鹹裡高昌陶鼎」、「鹹裡直章陶壺」及「鹹亭」等文字3來看,證明漢代的鹹裡(即秦之咸陽)仍是手工業十分發達的地區,而且許多官府手工業多集中於此。因此,漢代的咸陽仍不失為一都會。楊與平陽《史記·貨殖列傳》云「楊、平陽(陳)西賈秦、翟,北賈種、代,種、代,石北也。」《正義》曰「秦,關內也;翟,隰、石等州部落稽也。延、綏、銀三州,皆白翟所居。」又曰「種,在恆州石邑縣,蓋尉州也。代,今代州。」又《集解》引徐廣曰「石邑,縣也,在常山。」《索隱》曰「楊、平陽,二邑名,在趙之西,陳蓋衍字。以下有『楊、平陽、陳掾』,因此衍也。」楊,即今山西洪洞東南;平陽,即今山西臨汾西。此二地商人,既「西賈秦、翟,北賈種、代」,則楊、平陽實為聯繫關中,與代北少數民族之樞紐。由於此二地近邊胡,為用兵必經之地,「師旅委輸,有奇羨」,使楊、平陽之民得以「掾其間,得所欲』,因而商販之業甚盛。

    溫、軹溫,即今河南溫縣西南;軹,在今河南濟源南。因此,溫、軹二地,均為黃河之北與太行山之南的兩個都會。掘《史記·貨殖列傳》,二地可以「西賈上黨,北賈趙、中山。」實由洛陽向東北,聯繫山西與河北的兩個地方城市。

    曲逆曲逆,《史記·貨殖列傳》未言及之,但據同書《陳丞相世家》所云,《史記·秦本紀》。

    2《史記·商君列傳》。

    3均見《關中秦漢陶錄》卷一。

    知曲逆(今河北完縣東南)也是一個不小的都會。史稱漢高祖「過曲逆,上其城,望見其屋室甚大,曰『壯哉縣!吾行天下,獨見洛陽與是耳。』顧問御史曰『曲逆戶口幾何?』對曰『始秦時三萬餘戶,間者兵數起,多亡匿,今見五千戶。』」以此言之,秦時的曲逆,幾乎可以與洛陽比擬。燕、薊《史記·貨殖列傳》云「夫燕,亦勃、碣之間一都會也。」其地「南通齊、趙,東北邊胡,上谷至遼東。」這裡「有魚、鹽、棗、栗之饒。北鄰烏桓、夫余,東縮穢貉、朝鮮、真番之利。」《漢書·地理志》作「燕薊,南通齊、趙,勃、碣之間一都會也。」由此可見,燕、薊實為中原與東北少數民族及朝鮮半島通商貿易的紐帶。

    陶、睢陽陶,即今山東定陶;睢陽,即今河南商邱。戰國時的陶位於齊、魯、宋、衛之間,水路交通四通八達。古濟水與菏水,在陶這個地方一橫一縱地通過。由此可以西通韓、魏,南經睢陽而下江淮,東走齊、魯。不僅地勢平坦,水路密如蛛網。又河、濟之間,素以產絲、漆著名,江淮則多魚、鹽,故司馬遷稱這裡為「自鴻溝以東,茫碭以北,屬巨野,此梁、宋也,陶、睢陽亦一都會也。」且以其地理形勢而言,「陶,天下之中,諸侯四通,貨物所交易也。」以物產而言,「河、濟之間千樹萩,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凡擁有者,「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因此之故,戰國時之范蠡,助越敗吳後「之陶」,於此「治產積居,與時逐」,「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2。到了漢代,定陶所在之濟陰郡,轄縣僅九個,而人口卻達一百三十八萬之多,定陶商業之盛可想而知。

    陳陳,即今河南淮陽縣,曾一度作為楚國的都城。它同定陶、睢陽一樣,是當時水路的樞紐之一。以物產而言,這裡盛產漆,故《史記·貨殖列傳》云「陳夏千畝漆」,其富與千戶侯等。又「陳在楚、夏之交,通魚鹽之貨,其民多賈」,故工商頗發達。

    江陵(故郢都)

    江陵郢都,為楚國都城,也是當時西楚的經濟中心。這裡「西通巫、巴,東有雲夢之饒」(《史記·貨殖列傳》)。《漢書·地理志》謂江陵「亦一都會也」。由於這裡物產豐富,故昭帝時的文學之士在鹽鐵會議上說「荊、揚南有桂林之饒,內有江、湖之利,左陵陽之金,右蜀漢之材。」《漢書·地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2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鹽鐵論·通有》。

    理志》也說「楚有江漢川澤山林之饒。」是以郢都不失為江漢平原的一大都會。

    壽春、合肥壽春,楚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240年)由陳徙都於此。其南即合肥,地處江、淮衝要之地,江、淮之潮水,從南北兩方均匯於此,為南北皮革、鮑魚及楓、柟、豫章等木材集散地。故《史記·貨殖列傳》云「郢之後徙壽春,亦一都會也。而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鮑、木輸會也。」

    吳吳,即今江蘇蘇州一帶。處太湖平原,物產豐富。自古為煮鹽,冶鑄之地,貨物集散之所。故《史記·貨殖列傳》云「自闔廬、春申、王濞(即吳王劉濞)三人,招致天下之喜遊子弟,有海鹽之饒,章山之銅,三江五湖之利,亦江東一都會也。」

    番禺番禺,今廣東廣州市。地處珠江水系的終點,又南臨大海,交通海外諸國,故為嶺南貨物如龍眼、荔枝、葛布等集散之地。《史記·貨殖列傳》云「番禺,亦其一都會也。珠璣、犀、玳瑁、果、布之湊。」《漢書·地理志》也說粵「地處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璣、銀、銅、果、布之湊。中國往商賈者,多致富焉。番禺其一都會也。自合浦、徐聞南入海」,可通今南洋諸國。

    穎川穎川(陽翟),即今河南禹縣。《漢書·地理志》云「穎川,韓都,士有申子、韓非。」《史記·呂不韋列傳》謂「呂不韋者,陽翟大賈人也。往來販賤賣貴,家累千金。」可見戰國時,陽翟商業即已發達。入漢之後,仍然不減,故《鹽鐵論·通有》載御史大夫桑弘羊稱「鄭之陽翟」,「為天下名都」之一。

    滎陽滎陽,地處黃河之濱,西通洛陽、長安,東連大平原,北距溫、軹甚近,一向為鄭國的商業要地。鄭商人弘高,就曾活動於西去二周的商道一帶。故秦曾在這裡建立敖倉,儲積大量糧食。楚漢之爭,這裡更是爭奪的中心。自從鑿通鴻溝,溝通了河、洛,東連洙、泗,把它同定陶、睢陽、陳乃至江淮一帶都連結成一個商業貿易網。《史記》、《漢書》雖未曾突出記載此地的商業貿易發達情況,昭帝時的桑弘羊,卻把「韓之滎陽」,列為當時「天下《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名都」之一,與燕、薊、溫、軹、邯鄲及二周並列2,足見也是秦漢時期的一個地區性都會。

    在上述大小都市裡,主要居住著五類人一是皇族、官吏及其他富豪之家;二是官私手工業者及其家屬;三是各類行商與坐賈;四是供一、三類人驅使、取樂或為之服務、消遣的被剝削依附人口;五是因各種原因而流寓城市的流動人口和乞丐等。其中一、三類人,大都過著花天酒地的糜爛生活。正如賈誼所說「今世以侈靡相競」,「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認(黼繡)被牆」;供驅使的奴婢,也「為之繡衣絲履偏諸緣」,庶人「得為帝服,倡優下賤,得為後飾」;他們互彼之間,爾虞我詐,搶劫公行,「今其甚者,殺父兄矣。盜者剟寢戶之簾,搴兩廟之器。白晝大都之中,剽吏而奪之金。矯偽者出幾十萬石粟,賦六百餘萬錢。」他們再以盜竊來的官府財產,為自己買得高爵,或行賄而為使者,以致得以「乘傳而行郡國」。有的囤積居奇,任意抬高物價,「操其奇嬴,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2。有的大放高利貸,再以其錢財,賤價收買貨物,「貪賈三之,廉賈五之」,即使是其他雜業,也能獲「什二」的利潤3。錢財多了,他們除了「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外,還「■財役貧」,「役利細民」;更「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勢吏,以利相傾,千里游遨,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縮」4。到了東漢,富商大賈的奢侈生活,更有甚於西漢。他們「奢衣服,侈飲食,事口舌而習調欺,或以奸謀合任為業,或以游敖博弈為事。丁夫世不傳犁鋤,懷丸挾彈,攜手遨遊。或好取土作丸賣之於彈,外不可以禦寇,內不足以禁鼠或作泥車、瓦狗,諸戲弄小兒之具以巧詐或裁好繒,作為疏頭,令工采畫,僱人書祝,虛飾巧言,欲邀多福;或裂拆繒綵,裁廣數分,長各五寸,縫繪佩之;或紡綵絲而縻,斷截以繞臂;.襦衣被,費繒百縑,用功十倍以完為破,以牢為行,以大為小,以易為難今京師貴戚,衣服飲食,車輿文飾廬舍,皆過王制從奴僕妾,皆服葛子升越,筩中女布,細緻綺縠,冰紈錦繡,犀象珠玉,虎魄玳瑁,石山隱飾,金銀錯鏤,獐麂履舄,文組綵褋,驕奢僭主,轉相誇詫富貴嫁娶,車駢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5直到漢末,那些「船車賈販」的「豪人之室」,仍然是「妖童美妾,填乎綺室;侶謳妓樂,列乎深堂」。「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所以,秦漢的都市,大抵皆消費性城市,是剝削階級享樂的場所,也是統治者發號施令之所在,而不是為整個社會經濟創造財富和提供生產資料的市場。雖然也有個別城市主要由於交通便利,周圍物產豐富和處於交通要道而形成的,但主要是商品的轉運和流通場所,而不是商品的生產性城市。故秦漢城市雖眾,商業雖盛,商人之獲利雖多,卻不能引起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革,甚至還是維護封建統治結構的補充物。

    2《鹽鐵論·通有》。

    《漢書·賈誼傳》。

    2《漢書·食貨志》。

    3《史記·貨殖列傳》。

    4《漢書·食貨志》。

    5王符《潛夫論·浮侈》。

    仲長統《昌言·理亂》。

    第三節裡(坊)市制度由於我國古代的城市,大都附屬於政治上的統治中心和軍事上的要塞地區。因此,大部分城市的形成,往往首先是由於其在政治、軍事上地位的重要性所引起。一旦人口集中,就有官府手工業與官府商業的出現。春秋戰國以後,「工商食官」格局破壞後,私營手工業與私營商業興起了。於是每一個政治中心與軍事重地,就產生了固定性的市場,定期集散,凡從事商賈貿易之人,都必須集中於固定的市場內進行。因此之故,市場就成了一切奸偽者集中場所。故曹參為齊相將去時,曾「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曰『治無大於此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寄乎?吾是以發之。』」2這說明當時人把「市」與「獄」並列,而且都把它們當成容奸之所。正因為如此,在當時的城市建築的佈局方面,首先確定政權機構的中心地位,奠定「左祖右社」和坐北朝南的格局;然後是居民區,謂之「裡」或「坊」,作豆腐塊式的區域,用以圍繞著政權機構;再是把居民區與市場分開,即坊、市分治。不論是「坊」(或「裡」)還是「市」,都有一個固定不變的範圍,其形狀大體為正南正北的豆腐塊式方塊地區。其大小大體一致,四周均有圍牆包圍,各有一定的門徑出入。「裡」或「坊」有「裡門」或「坊門」,有人專門監督裡(坊)內居民出入,謂之「裡門監」,像秦末的酈食其,就曾為陳留高陽的「裡門監」。裡(坊)內的居民,都不允許向街開門,出入總於裡門。「市」也有「市門」,如秦之咸陽城,就有「市南門」與「北門」2。出入也有人監視。市場的集散與市門的啟閉,都有固定的時間。市場內店舖排列成行,謂之次、肆或列肆。賣買皆市開而入,市罷而散。這種嚴格按照居民區與市區的坊市劃分、商賈貿易只能在固定市場內進行、坊與市都有固定範圍與固定形制的城市規劃與管理制度,就是我國古代的坊市制度。

    在城市裡設置固定市場的制度,戰國時的秦國就已有之。《史記·秦始皇本紀》謂秦獻公七年(公元前378年),「初行為市」,便是建立固定市場於秦國都城之始。商鞅變法時的新都咸陽,也建立了固定的「市」場,故有「市南門」與「北門」的專設市門。《史記·呂不韋列傳》亦載他以其所寫《呂氏春秋》「布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求有增損其書者。他之所以把《呂氏春秋》「布」之於市門所在,是由於這是人們出入必經之地,故可設想為固定市場。《華陽國志》載秦惠王命張若在成都「廣營府捨,置鹽鐵市官並長丞,修整裡闠,市張列肆」。據此,知「市」場之內有「列肆」即排列整齊的許多店舖,又有「裡」有「闠」即門禁,還設有專門官吏主管之,可見其為固定市場甚明。《太平御覽》卷八二七《資產部·市門》引《三秦記》,謂秦之「地市」有市「吏」,亦同於成都市肆之有「市官並長丞」。雲夢秦簡《金布科》有「賈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擇行錢、布」的規定,更表明「市」為店舖集中之所在,而且排列整齊,還有「吏」監督。同律又云「擇行錢、布者,列伍長弗告,吏循之不謹,皆有罪。」這更證明諸店舖,也同一般居民一樣按什、伍組織編制戶口,並設有「列伍長」,還實行2《漢書·曹參傳》。

    《漢書·酈食其傳》。

    2《史記·商君列傳》。

    連坐之制;另外有官吏經常巡視、監督。這種商賈的戶籍,大約就是所謂「市籍」。《司空律》還規定「舂城旦出徭者,毋敢之市及留捨闠外;當行市中者,回,勿行。」意即刑徒外出服役時,不准前往「市」場,也不許在市門外停留;如果必須經過市場,也要折回或繞行,決不允許從市異界之鬧事神龍全文閱讀場通過。其所以這樣規定,也許是為了防止刑徒逃亡。姑且不論是否出於這個原因,它證明秦有固定市場市制,卻是十分明白的。

    漢代繼承了秦的固定市場制度。漢初,高祖六年(公元前20年),便在長安「立大市」。惠帝六年(公元前89年)夏六月,又起「長安西市」2。由此可見,漢代的長安不止一個固定市場。後來,長安城內還發展到九個固定市場,《文選·西都賦》李善注引《漢宮闕疏》云「長安立九市,其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東。」又《三輔黃圖》卷二《長安九市》目引《廟記》云「長安九市,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東。凡四里為一市。致九州之人在突門。夾橫橋大道,市樓皆重屋。」又云「當市樓有令署,以察商賈貨財買賣貿易之事,三輔都尉掌之。」據此,不僅說明長安有九個固定市場,而且每市的大小一致,市內還有高樓,為了便於監視市內動態。長安九市,各有名稱,其可查者有「東市」,其名見於《三輔黃圖》卷二、《史記·日者列傳》、《漢書·晁錯傳》及《漢書·食貨志》等;有「西市」,其名見於《三輔黃圖》卷二、《漢書·惠帝紀》、《漢書·食貨志》及《太平寰宇記》卷二五引《郡國志》等;有「柳市」,其名見《三輔黃圖》卷二及《漢書·萬章傳》顏注引《漢宮闕疏》;有「直市」,其名見《三輔黃圖》卷二、《太平寰宇記》卷二五、《太平御覽》卷一九一及《長安志》等;有交門市(在渭橋北頭)、孝裡市(在雍門東)及道亭市(在便橋東)等,均見《太平御覽》卷八二七引《漢宮闕疏》。此外,據陳直先生考證,還有「高市」之名,有出土「高市」陶瓶可證。長安九市,直到東漢仍然如故,故張衡《西京賦》中,有「郭開九市,通闤帶闠,旗亭垂立,俯崇百隧」之語。至於其他城市,也類皆如此。《續封泥考略》所收漢代齊魯封泥中,有「左市」、「右市」、「南市」、「西市」等封泥;《考古通訊》創刊號載洛陽王城出土有「河市」二字的陶片;《三國誌·魏志·牽招傳》謂東漢鄴城有「馬市」。這一切,都表明漢代城市普遍存在設立固定市場的制度。

    漢代固定市場之內,也同秦時一樣設有市門,以總出入;設有官吏,以司監督;更有高樓「旗亭」,便於監視;市內店舖集中,排列整齊,專為商賈居住之地。例如,司馬遷的祖先司馬無澤,曾為「漢市長」2;《續封泥考略》有「廣陵市長」封泥;《漢印文字征》有「臨菑市丞」封泥;東漢費長房「曾為市掾」。武帝時的官營商業,也「令吏坐市列肆,販物求利」2。《漢書·食貨志》稱「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又平帝元《史記·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

    2《漢書·惠帝紀》。

    參見陳直《三輔黃圖校證》。

    2《史記·自敘》。

    《後漢書·費長房傳》。

    2《史記·平准書》。

    始四年(公元4年),在長安「為方市闠門,周環列肆,商賈居之」3。班固《西京賦》有「九市開場,貨別隧分」的說法。西漢中期,尹翁歸曾「為市吏」4。西漢末年,梅福棄官隱於會稽,「變姓名為吳市門卒」5。所有這一切,都表明兩漢時期的都會裡都設有固定市場,市場內為商賈集中居住之地;且商賈按經營商品性質不同又劃分為隧或肆,故有「貨別隧分」的狀況;市場有固定的市門,市門還有專人看守,如梅福之為「市門卒」即其一例。至於市內高樓,其上有「旗亭」。秦簡《封診式》簡文,也謂秦的市場設有「亭」,上設「亭校長」、「求盜」等員,專司追捕盜賊之職。漢代的市場「旗亭」很可能即由此演變而來。今出土漢代市場畫像磚中,有市門,出入者甚多,內有高樓,其上樹一旗,大約就是「旗亭」的寫照。

    市內的物價,也有官吏統一管理。秦時有「直市」,其所以如此命名,取其「物無二價,故以直市為名」。秦簡《金布律》規定「有賣及買也,各嬰其價;小物不能一錢者,勿嬰。」其所以規定市內商品必須標明價格,正是統一物價的措施。漢武帝立平准之制,更是為了統一物價。漢末,王莽「奏定著令,又奏市無二價」,並令王孫卿「為京司市師,漢司東市令也」2。東漢初,因「長安鑄錢多奸巧」,京兆尹閻興以第五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市,倫平銓衡,正斗斛,市無阿枉,百姓悅服」3。所有這些,都是為了統一物價以穩定市場而採取的措施。

    市場的貿易,有固定時間。一般說來,交易均在白天進行。隨著一天之內貿易高潮的不同,有的規定「一日三會」,有的「市曰四合」4。夜晚閉戶,沒有「夜市」。但是,隨著商業的發展,東漢時已逐步出現了「夜糴」與「夜作」的情況。《太平御覽》卷七三九引《風俗通》云「夜糴,俗說市買者當清旦而行,日中交易所有,夕時便罷。今乃夜糴,明其癡呆不足。」又《後漢書·廉范傳》謂「建初中,遷蜀郡太守成都民物豐盛,邑宇逼側,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災。而更相隱蔽,燒者日屬。范乃削前令,但嚴使儲水而已。百姓為便。」所謂「夜糴」,自然是夜市的萌芽,「夜作」則為晚上加工從事手工製作之業。商賈貿易突破白天進行的束縛,已屬是一大進步。甚至西漢之末還出現了突破固定市場的草市的萌芽。《太平御覽》卷八二八引《三輔黃圖》云「元始四年(公元4年),起明堂、辟雍,長安城南北為令市,但列槐樹百行為隊,無牆屋,諸生朔望會此市,各持其郡所出貨物及經書、傳紀、笙罄、器物,相與賣買,雍容揖讓,或議論槐下。」以此言之,這種「會市」,已顯然不是固定市場,有點類似於南朝唐宋時的「草市」。與固定市場並存的,就是一般居民區——「裡」或「坊」。秦漢城市的居民區,都稱為「裡」。如西漢渭城縣(即秦之咸陽)治有「鹹裡」,《關中秦漢陶錄》卷三。所載出土的西漢陶器,不乏「鹹裡周子才陶盒」、「鹹3《太平御覽》卷八二七引《三輔黃圖》。

    4《漢書·尹翁歸傳》。

    5《漢書·梅福傳》。

    《三輔黃圖》卷二。

    《漢書·王莽傳》。

    2《漢書·食貨志》。

    3《後漢書·第五倫傳》。

    4《後漢書·孔奮傳》及注。

    裡蒲奇陶尊」及「鹹裡高昌陶鼎」等名稱,足證秦漢的城市有「裡」。又《元河南志》稱東漢洛陽城內有「裡」。其他史籍及出土墓誌中提到城市中有「裡」者,更是不勝枚舉。直到隋代,洛陽城內有「裡一百三」2。但是,城市中的居民區裡,到唐代一律改為河南志》卷一宋代洛陽城內「凡一百二十坊」句下注文曰「隋曰裡,一百三,市三,唐改曰坊。」從此以後,城市中的裡都稱為「坊」,「坊」與「市」合稱即為「坊市」制度。據此,似乎唐之前無稱城市之「裡」為「坊」者,其實不然。《元河南志》卷二《晉城闕宮殿古跡》目下,列舉當時洛陽城內的宮殿、街裡名稱時,其中就提到了顯昌坊、修成坊、綏福坊、延祿坊、休征坊、承慶坊、桂芬坊、椒房坊、舒蘭坊、藝文坊等坊名,同時也講到了永安裡、汶陽裡、延嘉裡、德功裡、宜春裡、白社裡、步廣裡等裡名。此外,在標目中,還「諸坊」與「諸裡」並列,二者都見於《晉宮闕名》一書。由此可見,「坊」的名稱,並非始於唐代,至少西晉洛陽城已有「坊」、「裡」並存的情況。東漢時,雖無「坊」之名,但「裡」實即「坊」。因此,秦漢時期把「市」與「裡」截然劃分,市為商業貿易區,裡為居民區,彼此互不相涉和互不混雜的城市結構,就是秦漢時期坊市制度的梗概。這種制度,從本質上來說,它束縛了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也反映出從政治中心、軍事重鎮而演變成城市的一些都會的共同結構。因此,隨著後來商品的發展和由於經濟原因而形成的城市的出現,必然將突出古代城市坊市分立的結構。

    參閱陳直《兩漢經濟史料論叢》第72頁。

    2《隋書》卷三○《地理志》中。

    第七章國內外交通自戰國以來商品經濟的發展,增加了開發國內外交通的必要。秦漢時期建立了封建專制國家,郡縣制取代了分封制,地方各級官吏都由朝廷直接任命,地方的軍事、政治與財政、治安等情況要及時報告朝廷,朝廷的政令也要及時傳播各地。特別是長期以來形成的像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所說的「山西」、「山東」、「江南」及「龍門、碣石北」等不同經濟區的存在和彼此之間的不平衡性,不僅有必要開發交通,而且也有條件發展交通事業。因此,秦漢時期又是我國國內外水陸交通路線的開創期和奠基期。第一節秦的水陸交通和直道、弛道的修建秦的陸路交通,首要的是以直道、馳道為幹線的交通。

    早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初,為了形成以咸陽為中心的陸路交通網,便在昔日因經濟的交流而自然形成的國內交通路線的基礎上,興建了從咸陽通向全國各地的陸路交通幹線,這便是馳道與直道。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年)統一六國,次年,便下令在全國範圍內「治馳道」。馳道的修建不止一條路線,大約凡是始皇出巡全國各地時經過的地方,大都有馳道的修築。故《漢書·賈山傳》載其在《至言》中說始皇「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瀕海之觀,畢至。」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始皇曾於二十七年「巡隴西、北地,出雞頭山,過回中焉。」二十八年,「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立石,乃遂上泰山,立石。」同年,又「並勃海以東,過黃腄,窮成山,登之罘,立石頌秦德焉而去。南登琅邪,作琅邪台,立刻石。」同年,「始皇還,過彭城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上自南郡由武關歸。」二十九年,「始皇東遊。至陽武博浪沙中,為盜所驚登之罘刻石旋,遂之琅邪,道上黨入。」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刻碣石門。」三十七年,「始皇出遊,行至雲夢,浮江下,觀籍河,渡梅渚。過丹陽,至錢唐。臨浙江,上會稽,祭大禹,望於南海還過吳,從江乘渡。並海上,北至琅玡自琅邪北至榮成山,至之罘,遂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於此可知,始皇巡行的大致路線,西至隴西,東達海濱,東南至江、浙、福建,南面至衡山,北至上黨、碣石。其所到之處,必有馳道的修建。可見,這時已形成從咸陽向西、向北、向東、向東南和正南的馳道網。

    馳道的規模,「道廣五十歲,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為馳道之麗至於此。」2由於馳道修築雄偉牢固,以致漢代還完好無損,甚至到了明末清初,還有遺址保存。顧祖禹曾說「湖廣永州府零陵縣有馳道,闊五丈餘,類大河道。《史記》秦始皇命天下修馳道,以備游幸,此其舊跡也。」由此不僅可以看出馳道修築之牢固持久,而且表明始皇未到之處,亦有馳道的修築,南方、北方,並無例外。故《晉書·地理志》載,始皇於南方設郡縣的同時,也開道通路,「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嶺嶠,時有五處,故曰五嶺。」可見交廣地區也修建了馳道。

    馳道之外,秦始皇還修建了直達咸陽的「直道」。直道始建於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2年)。史稱這年始皇「除道,道九原抵雲陽,塹山堙谷,直通之」2。《史記·六國年表》及《蒙恬列傳》,均謂「道九原,通甘泉」或「直抵甘泉」,因甘泉宮在雲陽之故。據《蒙恬列傳》,修直道之爭,系蒙恬主持,道長「千八百里,道未就」,似乎沒有修成。但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0年)死於沙丘後,即「從井陘抵九原行從直道至咸陽,發喪」《史記·秦始皇本紀》;但《六國年表》作二十八年「之衡山,治馳道」,這大約專指治「之衡山」的馳道而言。

    2《漢書·賈山傳》。

    《讀史方輿紀要》卷八一。

    2《史記·秦始皇本紀》。

    3,表明此道雖未完全竣工,卻已經能行駛車輛。根據上述記載,表明「直道」不同於「馳道」的地方,在於其路線直、距離近和行駛快,所以修建時必須「塹山堙谷」。始皇死後,其屍體之所以從平原至井陘,入今之山西,目的在於取道九原至甘泉宮的直道以加快速度。始皇之所以修快車道單從甘泉直達九原,大約與北備胡的戰略構思有關。

    上述建於秦始皇的馳道與直道,到秦二世時,仍在進一步修建,故史稱二世「治直、馳道」4。與此同時,他也「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並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5。

    除直道、馳道外,早在秦惠王時,為了開發巴蜀,還採用張儀、司馬錯等人建議修建了「石牛道」。及秦昭王時,相國范雎又建議修「棧道千里於蜀漢」2。這種棧道,又謂「五尺道」,《史記·索隱》謂「五尺道」之名,來源於「棧道廣五尺」之故3。

    秦在興建陸路交通線的同時,水路交通線也受到了一定的重視。《戰國策·趙策》一,載趙豹回答趙王問時曰「秦以牛田,水通糧」,可見秦時已有利用水路運輸糧食之事。不過,此事在《史記·趙世家》中,作秦以「牛田之水」通糧,牛田雖成了水名,而以水通糧運之事不變。又秦惠王時,司馬錯率巴蜀之眾十萬,「大泊船萬艘,米六百萬斛,浮江伐楚,取商於之地為黔中郡」4。這裡顯然是利用長江,以通水運。至於秦伐越時,由於糧食缺乏,乃「使監祿轉餉,又以卒鑿渠,而通糧道,5,這是開鑿靈渠,溝通湘江與廣西漓江,以通漕運。至今廣西東北地區,猶受其益。其他如秦始皇出巡全國各地時,曾多次並海而行,又幾次渡江而南、浮江而下和渡江而還,其中自然包括了水路交通路線的開闢和使用。此外,從戰國繼承下來的渠運路線,有自「滎陽下行河東南為鴻溝,以通宋、鄭、陳、蔡、曹、衛,與濟、汝、淮、泗會於楚;西方則通渠漢川、雲夢之際;東方則通溝江、淮之間;於吳,則通渠三江五湖;於齊則通淄、濟之間。」於上可見,秦統一國家的建立和封建車制制度的實行,給國內交通的開發創立了新的局面。

    3《史記·秦始皇本紀》。

    4《史記·李斯列傳》。

    5《史記·秦始皇本紀》。

    《水經·沔水注》引來敏《本蜀論》。

    2《戰國策·秦策》三及《史記·范睢列傳》。

    3《史記·西南夷列傳》注。

    4《華陽國志·蜀志》。

    5《淮南子·人間訓》。

    《漢書·溝洫志》。

    第二節漢代水陸交通的發達漢代交通中心向洛陽的轉移交通的發展既密切依賴於經濟交流的需要,自戰國秦漢以來黃河下游經濟的發展也影響到這時交通路線的佈局。

    我們知道,周、秦都是以關中經濟區為其立足的經濟支柱的。秦統一全國後,假借政權的力量建立了以咸陽為中心的水陸交通中心。西漢都於長安,同樣以關中經濟區為其立足的根本。故漢因秦舊,水陸交通線的佈局仍以關中為樞紐。但是,政治的力量並不能完全改變經濟區域的興衰。長安所在的關中,由於其農耕面積的局限性,人口集中於京兆、馮翊與扶風而帶來的負擔以及同成都天府之國的經濟阻隔等,限制了它的發展。因此,秦都咸陽,當二世「盡征材士五萬人為屯衛咸陽」時,已感到糧食不足,不得不責令各「郡縣轉輸菽粟芻稿」。到西漢建都長安之初,關中糧食危機已很嚴重,不得不每年「漕轉山東粟,以給中都官」。每年雖「不過數十萬石」2,但困窘之像已現。其後,日益嚴重。到武帝時,僅為了供應長安的刑徒、奴隸的糧食,每年「下河漕度四百萬石」3。然而,從關東運糧,難越黃河的三門天險。為了避免這一困難,河東守番系想以開發河東渠田之所獲穀類,從渭水運往關中,繞過天險。然而,其法失敗。接著又有人建議「通褒斜道及漕」,即以褒水與沔水溝通,以斜水與渭水連接,至褒、斜之間百餘里無水區,則「以車轉」,用以致「漢中之谷」和山東之粟,結果同樣歸於失敗。這些情況表明,關中經濟區已不足以解決秦漢政權的糧食需要。而地處伊、洛平原的洛陽,既無漕運的天險,又處在關東經濟區的西緣,東距自戰國以來的關東經濟的中心地帶「陶」不遠。而「陶為天下之中」2,范蠡曾看中其地而移居之,秦相魏冉以陶為封邑3,劉邦即帝位於陶4,故西漢之世,定陶所在之濟陰郡,雖只轄九縣,卻有人口一百三十八萬之多,以密度而言,居全國之首。在這樣形勢下,洛陽的經濟地位自然上升。因此,西漢以後的水陸交通,多以洛陽為中轉站,東漢時期則成了真正的交通中心。

    漢代的陸路交通漢代的陸路交通線,除繼承和維修了秦的馳道、直道外,還新修一些交通線。先以繼承和維修秦之馳道、直道而言,實為國內陸路交通的主要方面。如周勃之擊燕王臧荼,其「所將卒當馳道為多」;後又擊韓王信,「所將卒當馳道為多」5。司馬遷曾「適北邊,自直道歸,行觀蒙恬所為秦築長城亭障,《史記·秦始皇本紀》。

    2《史記·平准書》。

    3《史記·平准書》。

    《史記·河渠書》。

    2《史記·貨殖列傳》。

    3《史記·穰侯列傳》。

    4《漢書·高帝本紀》。

    5均見《史記·絳侯世家》。

    塹山堙谷,通直道」。由此可見,馳道、直道成了運兵和一般官吏巡視的道路。為了保持馳道、直道暢通,官府重視了維修工作。如武帝曾「數出幸安定、北地,過扶風,宮館、馳道修治,供張辦」。又如武帝獲得寶鼎以後,擬封禪,「天下郡國皆豫治道橋,繕故宮,及當馳道縣,縣治官儲,設供具而望以待幸」2。由此可見,官府雖重視對馳道、直道的維修,但因維修也給當馳道、直道的郡縣帶來了災難。

    秦之直道,入漢以後,在軍事意義上加強了,它屢為追擊匈奴的戰略路線。史稱文帝三年(公元前77年),為抗擊匈奴,命灌嬰率騎兵出擊,文帝本人則親到甘泉宮指揮,並曾北進至高奴(今陝西安塞)3。後「胡騎入代句注邊,烽火通於甘泉、長安數月」4。這是文帝以直道作為對付匈奴的戰略通道之明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0年),「躬秉武節,置十二部將軍,親帥師焉。行至雲陽,北歷上郡、西河、五原,出長城,北登單于台,還祠黃帝廟於橋山(今陝西黃陵縣西北),乃歸甘泉。」5武帝所走的路線,顯然也是由九原直抵甘泉宮的直道。

    漢代新建的陸路交通路線,重點放在通往巴蜀、西北、北邊、嶺南及西南等地區。以蜀道之開闢而言,在秦時之棧道外,漢代更多興建。故《史記·貨殖列傳》有「棧道千里,無所不通」的說法。武帝時,有人建議修褒斜道,「天子以為然」,乃「發數萬人作褒斜道五百餘里」。這條褒斜道雖然主要是水路交通線,但其中也包括陸路交通線。又《析裡橋郙閣頌》記載了改散關之「嶄漯」(即棧道木柱)為「石道」的事實。從此「常車迎布,歲數千兩」,交通大便,故司馬相如出使西南夷時,能「乘四乘之傳」至蜀。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通子午道」,「從杜陵直絕南山,逕漢中」2。後褒斜道失修,到東漢明帝永平六年(公元3年),漢中郡太守鄐君,以廣漢、蜀郡及巴郡之刑徒「二千六百九十人」開通褒斜道,共造「大橋五,為道二百五十八里」,「九年(公元年)四月成就」,因此,從「益州東至京師安穩」3。到安帝延光四年(公元25年),廢去了子午道,再次開通漢中的褒谷與斜谷,合稱褒斜路,首尾凡七百里4。桓帝建和二年(公元48年),司隸校尉楊孟文又在這裡「鑿通石門」,修建橋樑5。是以漢末三國時期,諸葛亮北伐,多從褒斜道,並於斜谷口造邸閣以儲軍糧;曹軍御蜀,也多從斜谷以攻漢中。

    《史記·蒙恬列傳》。

    《漢書·王訢傳》。

    2《史記·平准書》。

    3《漢書·文帝紀》。

    4《漢書·匈奴傳》。

    5《漢書·武帝紀》。

    《漢書·溝洫志》。

    《漢書·司馬相如傳》。

    2《漢書·王莽傳》。

    3《續古文苑·鄐君開通褒斜道記》。

    4《後漢書·順帝紀》及注引《三秦記》。

    5《續古文苑》卷一三王升《司隸校尉楊孟文石門頌序》。

    分別見《三國誌·蜀志·諸葛亮傳》、《後主傳》及《魏志·曹真傳》與《武帝紀》等。以向西及北方的道路而言,秦始皇時早已開通至回中的馳道。漢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30年),「發卒治雁門阻險」7;元封四年(公元前07年),「行幸雍,祠五畤,通回中道,道北出蕭關,歷獨鹿、鳴澤,自代而還,幸河東」8。次年,又循此道巡行,至鳴澤之後,「從西河歸」9。東漢建武年間,由於進兵需要,又「從番須、回中」、「伐山開道」、「徑至略陽」10。這兩條道路,都因軍事需要而開,尤以前者為最。東漢光武帝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詔王霸「將弛刑徒六千餘人與杜茂作飛狐道,堆石布土,築起亭障」,「自代至平城三百餘里」。

    尤為重要的,是開闢了通向河西走廊及西域諸國之通道。漢武帝時期,為了打通往西域的經濟通道和防禦匈奴的軍事需要,先後在河西走廊設置了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四郡,並建置了驛道,還有烽燧亭障等一系列軍事設施,這於出土漢簡中有大量的記載。然後,又在此基礎上繼續向西,打通了通往西域的交通線。所謂「西域」,即今新疆及中亞的部分地區。這裡同我國中原地區早有交往,帶有神秘色彩的《穆天子傳》,就記載了周穆王西巡時過蔥嶺至中亞地區的情況;東西方絲綢的貿易,也由此通道。後來,由於匈奴崛起,趕走了居於河西走廊的大月氏人,並佔領其地,以為從西、北面包圍漢皇朝的「右臂」地區,於是早已存在的「絲綢之路」從此中斷。為了打通這一通道,漢武帝首先派兵進攻佔據河西走廊的匈奴人。連戰連捷的結果,使祁連山以北和合黎山、龍首山以南約一千公里的狹長峽谷地帶——河西走廊的通道打通了。接著又派張騫通西域,說服了西域諸國,從此東西方的交通又暢通無阻。據《漢書·西域傳》記載「自玉門、陽關出西域有兩道從鄯善旁南山北,渡河西行至莎車,為南道。南道西逾蔥嶺,外出大月氏、安息。自車師前王庭隨北山,渡河西行至疏勒,為北道。北道西逾蔥嶺,則出大宛、康居、奄蔡、焉耆。」南道即敦煌出陽關向西,經羅布淖爾(即羅布泊),至樓蘭,再依阿爾金山、崑崙山北麓向西,沿塔克拉瑪干沙漠南側西行,經且耒、精絕、扜彌、渠勒、于闐、皮山、莎車(今新疆沙車)、疏勒等地,越過蔥嶺(今帕米爾高原),再向西南至罽賓,身毒(今印度、巴基斯坦),或向西到大月氏、安息(今伊朗)、條支(今伊拉克),至於犁靬(今地中海東岸),是為南道。另一條,自敦煌向西,出玉門關,西行至車師前王庭(今吐魯番),傍天山南麓,沿塔克拉瑪干沙漠北側向西,經危須、焉耆、尉犁、烏壘、龜茲(今新疆庫車)、姑墨、溫宿、尉頭、疏勒等,與南道相合,再西行越蔥嶺西向至於大宛、康居,又折經安息、條支而達大秦、犁靬等地,是為北道。一般說來,南道開通較早,張騫通西域後更為暢通;北道,到漢宣帝時期才暢通無阻。到東漢後期,此二道已發展為南、北、中三道,詳見《三國誌·魏志·烏桓鮮卑東夷列傳》注引《魏略·西戎傳》。

    以向西南通往西南夷的道路而言,早在戰國楚威王時,曾「使將軍慶0將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後,至於滇池」。不久,秦與楚爭奪巴郡7《漢書·武帝紀》。

    8《漢書·武帝紀》。

    9《漢書·武帝紀》。

    10《後漢書·來歙傳》。

    《後漢書·王霸傳》及《杜茂傳》。

    與黔中郡,通西南夷之道遂絕。漢武帝時期,用唐蒙、司馬相如等人建議,致力於開發西南夷地區。首先,於建元六年(公元前35年),用唐蒙將兵,「從巴蜀筰關入」夜郎國,服之,「乃以為犍為郡」;與此同時,又「發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柯江」;司馬相如也認為「西夷邛、筰可置郡」2。武帝採納了他們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公元前30年),「發巴蜀卒治西南夷道」3。自此以後,「巴蜀四郡通西南夷道,戍轉相餉」4。在修建通西南夷道的過程中,「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饋糧,率十餘鍾致一石,散幣於邛筰以集之」,官府被弄得財政困難,最後不得不採取「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內受錢於都內」的辦法以緩和矛盾。唐蒙「略道夜郎,因通西南夷道」後,邛、筰等地之西夷君長也要求「與漢通」,於是漢武帝又派司馬相如「略定西南夷,邛、筰、冉、斯榆之君皆請為臣妾。除邊關,邊關益斥,西至沫、若水,南至牂牁為徼,通靈山道,橋孫水,以通邛、筰。」2通過唐蒙與司馬相如的經營,「開路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3。

    在中原地區,也因地勢險惡程度的不同,設有關隘以控交通路線之咽喉。洛陽向東,有「成皋之口」;其南又有轘轅、伊闕之道;從長安向東南,有武關至南陽之道;此外,還有臨晉關、河東、上黨與河內、趙國等通道要衝4。可見,從長安和洛陽通往上述諸地,均有重要的陸路交通線。

    此外,更有從中原通往南越及交趾等地的陸路交通線。早在秦時,通往南越有「越道」,又名「新道」。秦曾設橫浦關、陽山關及湟溪關。其中橫浦關在仁化縣北一百三十里;湟溪關在樂昌縣西南二里;揭陽在陽山縣,陽山關當在此。及漢初,南越王趙佗絕此三關,從而斷絕了「新道」5。到西漢武帝滅亡了南越國後,這條「新道」得以暢通。東漢建武時,為了進一步開發這一地區,以「越之故地」含洭、湞陽、曲江三縣「內屬桂陽」。由於其「民居深山」,「去郡遠者,或且千里」,「吏事往來,輒發民乘船,名曰傳役」,以致「每一吏出,徭及數家,百姓苦之。(衛)颯乃鑿山通道五百餘里,列亭傳,置郵驛」,於是從桂陽通往南越故地的陸路交通便利了,以致合浦郡之民,多擁有車輛2;安帝、順帝時,從南海出發的道路可以「載之兼兩」3。此外,通往交阯,也有新開陸路。史稱「舊交阯七郡貢獻轉運,皆從東冶,泛海而至,風波艱阻,沉溺相系。」東漢建武時期,鄭弘為大司《漢書·西南夷傳》。

    2《漢書·西南夷傳》。

    3《漢書·武帝紀》。

    4《漢書·西南夷傳》。

    《史記·平准書》。

    2《漢書·司馬相如傳》。

    3《史記·平准書》。

    4《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5《漢書·南越王趙佗傳》及《索隱》引《南康記》、《補注》引沈欽韓據《廣東新語》等所作考證。《後漢書·循吏·衛颯傳》。

    2《後漢書·循吏·孟嘗傳》。

    3《後漢書·吳祐傳》。

    農,「奏開零陵、桂陽嶠道,於是夷通,至今遂為常路」4。

    漢代的水路交通漢代的水路交通,較秦已有較大發展。漢武帝之平定兩粵,均用水師,如「遣橫海將軍韓說出句章(今寧波附近),浮海從東方往;樓船將軍(楊)僕出武林,粵侯為戈船下瀨將軍出如邪、白沙。元封元年(公元前0年)冬,鹹入東粵。」5其征南粵,則「令粵人及江淮以南樓船十萬師往討之。元鼎五年(公元前2年)秋,衛尉路博德為伏波將軍,出桂陽下湟水;主爵都尉楊僕為樓船將軍,出豫章,下橫浦;故歸義、粵侯二人,為戈船下瀨將軍,出零陵,或下漓水,或抵蒼梧;使馳義侯因巴蜀罪人,發夜郎兵,下牂柯江,鹹會番禺。」由此可見,從浙江、江西、廣西、湖南和四川都有通向南粵和閩越的水路和海運路線。在同閩粵王戰鬥中,「東越王更徙處,南行去泉山(今泉州城北)五百里,居大澤中,今發兵浮海,直抵泉山,陳舟列兵」,可見海運路線也相當發達。自定兩越,江南的水運更有所發展。故司馬遷把擁有「舡長千丈(指舡的總溶積)」的人,可以同擁有「木千梓」、「軺車千乘」的人一樣「比千乘之家」的富有程度2,更可見水運發達的梗概。至於利用長江以通水運者,更不乏其例早在漢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就曾「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擊楚3;「蜀漢之粟」,也可「方船而下」;景帝時,吳王「取江陵木以為船,一船之載當中國數十兩車」4;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0年)南巡,「自尋陽浮江」,「舳艫千里」5;東漢初,岑彭之攻公孫述,述遣其將任滿、田戎、「程汎,將數萬人,乘枋箄下江矣」,彭於是裝苴進、樓船、冒突、露橈數千艘,發南陽、武陵、南郡兵,又發桂陽、零陵、長沙委輸棹卒凡六萬餘人,騎五千匹,皆會荊門」;桓帝永興二年(公元54年),巴郡「郡治江州,結舫水居五百餘家,承三江之會」7;漢末曹操之下江東,亦憑水師;孫權之破曹操於赤壁,亦藉水師之力。由此可見,不論是運兵及行旅往來,均有賴於長江水路者。中原地區的水運路線,多御賴於渠道的開鑿,以通漕運。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29年)的「穿漕渠通渭」8;河東太守番系之建議穿引汾、引河以開渠,除了灌溉之外,便是為了「谷從渭上」,免砥柱之險;河南滎陽有狼湯渠,東南至陳入穎,長七百八十里;陳留有魯渠,受狼湯渠東至陽夏,入渦渠;又有濮4《後漢書·鄭弘傳》。

    5《漢書·閩粵王傳》。

    《漢書·南粵王傳》。

    《漢書·朱買臣傳》。

    2《史記·貨殖列傳》。

    3《漢書·高帝紀》。

    4《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5《漢書·武帝紀》。

    《後漢書·岑彭傳》。

    7《華陽國志·巴志》。

    8《漢書·武帝紀》。

    渠,長六百三十里;浚儀有睢水,東流入泗,過郡四,長一千三百六十里。所有這些渠道,無一不是為了漕運之便。

    秦漢水運路線的發展,除上述外,還表現在國內海運方面。早在春秋戰國之際,吳國與齊國等臨海國家已在沿海海上活動,如吳之「舟師」自海入齊,被齊人打敗2。范蠡「浮海出齊」,「耕於海畔」3,即其例證。及乎秦漢,海運大有發展,尤以吳、會及交、廣地區為最。除上述西漢武帝平兩粵時曾利用海運外,交趾等七郡的貢獻轉輸,也「皆從東冶(即今福建)泛海而至」4;第五倫為會稽太守時,也曾「陰乘船去郡」5;靈帝熹平三年(公元74年),桂陽太守周憬,親見此郡「與南海接比,商旅所臻,自瀑亭至乎曲江,壹由此水源」。憬又命吏「順導其經脈,由是小溪乃平直,大道允通利,抱布貿絲,交易而至」。漢末王朗,被孫策戰敗後,乃「浮海至東冶」,策又追王,「朗泛舟浮海,欲走交州」7;漢末「初平中,天下亂。(桓曄)避地會稽,遂浮海客交趾」8。由上可見,沿海地區的海運確已相當發達,尤以交趾、福建一帶為最。

    均見《漢書·地理志》。

    2《左傳》哀公十年。

    3《史記·越王勾踐世家》。

    4《後漢書·鄭弘傳》。

    5《後漢書·第五倫傳》。

    《隸釋》卷四熹平三年《桂陽太守周憬功勳碑銘》。

    7《三國誌·魏志·王朗傳》。

    8《後漢書·桓曄傳》。

    第三節秦漢時期對外的交通路線前雲從中原地區經河西走廊通往西域的「絲綢之路」,在蔥嶺以東者,屬國內交通範圍;越蔥嶺而西的通道,即屬國外的陸路交通路線,此不贅述。對安息、大秦等國的交通絲綢之路從我國通往地中海沿岸的大秦諸國的國外交通路線,首要的還是水路交通線,即海上絲綢之路。在漢末三國之前,人們只知有通往大秦等國的水道,而不知有陸路,正如魚豢所云「前也但論有水道,不知有陸道。」。大秦與我國的交往,其所以選擇海上路線而不擇陸路,主要是因為受到安息等必經之國的阻擾和破壞。即使是海上路線,也往往為安息等國得其利。它們往往從海道得到中國的絲綢後,又於海上賣給大秦國商人,因為中國商人很少從海上到達大秦者,也如魚豢所說,大秦「又常得利中國絲,解以為胡綾,故數與安息諸國交市於海中。海水苦不可食,故往來者希到其國中。」2從中國通往安息、大秦的海上絲綢之路,據《魏略·西戎傳》所載如下「大秦道既從海北陸通,又循海而南與交趾七郡外夷北;又有水道通益州、永昌,故永昌出異物。」所謂「大秦道既從海北陸通」,即指陸路絲綢之路而言;「又循海而西」,才是指海上絲綢之路。從其下文看,可能是先到交趾,再從交趾到番禺(廣州)或東冶(福建)。到交趾後,又有一條水道通到今四川省,大約是經過橫斷山脈中的水道。結合前引大秦商人「數與安息諸交市於海中」的情況看,大秦商人僅到安息南面海中而已,東至交趾者大約多為安息商人。又早在西漢張騫通西域之前,中亞的大夏國,已擁有從身毒(即今印度、巴基斯坦)國得到的「蜀布」與「邛竹杖」,可見四川的物產,早已流入今印度、巴基斯坦等國。其流通路線,有可能經今雲南地區的陸路,也有可能是通益州、永昌之水路。又漢末的劉巴,從「巴入交趾」,後因「與交趾太守士燮計議不合,乃由牂柯道去,為益州郡所拘留」2。由此可見,牂柯道可通交趾,而牂柯道主要為牂柯江,「牂柯江廣數里,出番禺城下」。其江流至夜郎國境內,「江廣」有「百餘步」,「足以行船」。南越王常「以財物統屬夜郎」,以致產於蜀郡的「枸醬」,在南越王處可以吃到,顯然是通過夜郎的牂柯江而運達番禺的3。然則,從巴、蜀出發,經牂柯江,確可達於番禺;既到番禺,離交趾、印度只一間耳。可見漢代同交趾、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間,除陸路外,確有水路交通線可以溝通。到東漢時,大秦國王「常欲通使於漢,而安息欲以繒綵與之交市,故遮閡不得自達。至桓帝延熹九年(公元年),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徼外獻象牙、犀角、玳瑁,始乃一通焉。」4至於印度,和帝之前多從陸路與中國通,後因「西域反《三國誌·魏志·烏桓鮮卑東夷列傳》注引《魏略·西戎傳》。

    2《三國誌·魏志·烏桓鮮卑東夷列傳》注引《魏略·西戎傳》。

    《漢書·西南夷傳》。

    2《三國誌·蜀志·劉巴傳》注。

    3《漢書·西南夷傳》。

    4《後漢書·西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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