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喜歡上你 正文 第六章
    那兩條平行線,各自行走,互不干涉。互不相關的人兒啊,本來就應該各行其是,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

    就好像是心有靈犀般。我出得更早,歸得更晚。林清歸得更晚,出得更早。我們本來就應該是兩個不相識的人,卻偏偏共處的一個屋簷下。即便是,心有所偏差了也不能任由它放逐,至少要說服它走回原來的軌道。才不至於傷了身心。

    回到家裡,靜悄悄的地,那些吵鬧的鬥嘴已不復在,只有醜醜依然可以我睡,故我在。「做狗可會有心思呢?」我問醜醜,它能做的始終是用無辜表情來給我做答案。對喔!它只是一條狗,即使心有餘,始終力不足吧。

    我有時甚至懷疑,那一晚的事情,到底是否真的發生,也許只是我一種想像而已,就像是在某一個夜晚聽到花開的聲音那樣的神奇,可它卻的確發生了。

    飯桌上依然有林清親手煮的飯菜……我依然收拾著家務,幫忙看著醜醜。我們各自賣力的履行自己的責任,只是做這些事情,永遠沒有交集的時間。其實可以放任自己回到原來的狀態,不吃他的飯,不會死,不收拾家務不會死,好像又有點捨不得。那份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契約書始終沒有誰願意做第一個毀約者,姑且說服自己,我們都只是習慣了而已。

    「醜醜,每天只有你,都在見證我們的生活,我們過得幸福嗎?我們看起來開心嗎?」常常在想他的時候病態般的向醜醜詢問,明知道不會有答案,卻依然執迷不悔的重複著問題。

    每一次回到了家的門口,始終沒有勇氣直接進去,甚至習慣了用耳朵貼著門框,探查他是否還在,深怕突然間闖了進去,他在的時候應該跟他說些什麼,深怕面對面的時候,之前所做的努力都枉然了。這裡明明是我自己的家,為什麼要表現得像個小偷鬼祟,討厭這樣的自己,我的光明磊落去了哪裡了?

    有幾次,聽到了開門的聲音。驚惶失措間只能躲到了後樓梯裡。從那條小小的縫隙裡,貪戀的看著他離去的背影,直到了盡頭,直到他變成了零星的一點,直到消失。討厭這樣的自己,像個變態般的偷窺者。

    於是習慣常常在下班的時候,搭上沒有目的地的公車,從始站到未站,如此重複著。車上陌生的人兩眼空洞無物,即使是不小心眼光碰到了,依然可以麻木不仁的回敬。原來幸福的是,那些陌生人的眼光,你無需去探索裡面的可曾有某些涵義!純粹是如此的美好,如果林清僅僅是那個車的陌生人,那該有多好啊,只是已經回不去了……時間無法退後,就如搖擺過的心的始終擺不到原來位置。

    依然和張文康如期的約會。好像是一種習慣,每個星期吃一餐飯,看一場電影,逛一次超級市場,散一次步。

    他有的時候也會敏感的察覺我的不同,關心的問我:「怎麼啦?我讓你不開心了嗎?」然後加倍的對我好,點了許多許多我愛吃的菜,送我許多許多吃不完的零食。感激他,像個哥哥般的放任著我,包容著我。還好,至少我可以有借口對自己解釋,戀愛的女人總是患得患失,這種心情符合我的身份。

    每當對著張文康的時候,總覺得有些虧欠。我問自己,既然無法全身全心的愛上他,就應該放開他。可原來我也有手段和心計的時候,這個優秀的男人,我不能放走,如果一旦他走了,我就一無所有了。這算是一種出軌嗎?身與心各踏著一條船,算不算腳踏兩條船呢?人,有時候真可怕,愛得最多的始終是自己。

    我習慣了張文康拖著我的手,只是無法再進一步親熱,一旦他想進一步摟著我的腰的時候,我總是靈巧的避開了。不知道是他太過於單純還是太遲鈍,總以為這是我害羞的一種表現,甚至笑著對我說:「泡泡,不要介意自己的腰太多肉啦,我不會介意的。」他的善解人意深深的挑起我的自責。

    這麼好的男人,哪裡找去?我理想中、幻想中、做夢中……的對象就站在我的面前:能給飯我吃,不介意我的脂肪,不挑剔我的尊容。每每計算著他適合我的程度,堪稱天作之合。

    第一,他的薪水足夠餵飽我的大胃口;第二他從來沒有明示或暗示過我的模樣不過關;第三,最重要的是他從來沒有介意我的肥肉,甚至認為這是一個優點。再者,他是個警察至少可以保護到我,給我安全感。即使是用屁股去思考的人,都可以分辯得出,張文康比起在那個所謂的調酒師要優秀得多。我甚至對自己說,張文康就如同瀕臨絕種的好男人,應該好好拿到家裡放到保險櫃裡鎖起來,然後用標箋列明:張文康是曾泡泡的男人,任何母性動物不得接近。

    可是他的優秀關我的事嗎?與我有關係嗎?請不要逼我,我無法思考。一個想像的蘋果和一個真實的橙子,連白癡都是知道去拿真實的橙子吧?難道我連白癡都不如嗎?

    我和林清背著方向走,那些腳步漸行漸遠。那一切本來應該回歸到原位……給點時間我吧,我一定會變回以前那個沒心沒有肺的曾泡泡。

    這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星期天,我拉開了窗戶的捲簾,天空是一片藍。醜醜就躺在我的腳下面,很滿足愜意仲著它的狗腿。我窩在我這個狗窩裡幹什麼?突然心血來潮,用腳輕輕的撩把醜醜的背部:「醜醜,我們去情侶路好不好?」醜醜依然趴在那裡,眼睛不解的看著我,彷彿在對我說:「這個女人發燒了嗎?一條母狗和一個女人,去情侶路幹什麼啊?要找狗陪,找條公狗去,我可是母的。」

    有一個美麗的傳說,聽說熱戀中的兩人,只要沿著情路走到盡頭,就寓意這兩個人可以一路走下去,直到白頭皆老。一條母狗和一個女人就為什麼不能去情侶路呢?即使我們人狗殊途,醜醜啊!醜醜,我也希望可以和你白頭皆老啊。如果這句話被張文康聽到,他那張英偉的臉色會寫著多少失望啊。因為在某一次約會中,他曾邀請我一起去走這條路,結果我以害怕吹到海風的理由拒絕了。

    也許在我的心裡,我把這件事情想得太神聖了;也許我渴望一起做這件事情的是另有他人。管他什麼人啊,狗啊,跟誰舒服就跟誰一起,至少醜醜不會帶給我煩惱,我心情不好的時候,還可以充當我的出氣桶,它可是罵不還口,如果想回就回吧,我無所謂。

    我精心的裝扮了一番。記得某個連續劇的主角說過,至少不想被他看到我無力的樣子。即使得不到某人的愛情,我也要活得光光鮮鮮的,不能讓他看到我無力的樣子。還處心積慮的幫醜醜帶了一個好看的花圈。一個美麗的女人帶著一條美麗狗,多麼登對的組合啊。

    外邊的世界多麼美好啊。我的心情多麼的美好啊。醜醜長得多麼的美啊。只要心態好,一切都好。

    大海、沙灘、海浪,藍天,一家人的樂園。海邊到處是人,三口之家,笑聲,追逐聲,聲聲入耳。細沙踏在腳下,柔順的包圍著我的雙腳,空氣中有著鹹鹹的海風的味道,一切是那麼的美好:「男人統統見鬼去吧,我一個依家可以過得很好很好。」我大聲的對著大海嚷叫著。

    旁邊的一家三口人,正堆著沙丘,女人聽到我的話,笑著對我說:跟男朋友吵架了吧?

    我對她笑著搖頭,心理想著如果是吵架就好了,偏偏連見面的勇氣都沒有。

    男人一邊幫著女兒堆沙子,一邊接著女人的話:「大家都讓一步吧。讓他陪你來走走情侶路,吹吹海風,什麼氣都消。」

    我依然無奈的對他們笑著,搖了搖頭。跟他們道了謝,拉著醜醜離開了海灘。本來就是兩條平線,還讓什麼步啊,永遠都碰不到一塊的。

    海灘的出口,就是條道聞名的情侶路。我轉身問著醜醜:「你確定要跟我白頭皆老嗎?不後悔嗎?」

    醜醜站在那一嗚嗚叫著,好像很無奈的表情,心裡一定是在想:「難道我有得選擇嗎?我能不陪你嗎?」

    「哈哈,聰明的狗,你的確沒有選擇,這一輩子我就懶定你了。」我拉著醜醜踏進了情侶路的第一步,耳邊彷彿聽到醜醜在大呼救命的聲音。嘴角是微微的笑,有時候,有條狗陪陪自己也蠻有樂趣的。

    果然路如其名「情侶路」,人來人往都是一對對的情侶,拉著手的,勾著背,重疊著的,好像在昭告天下他們有多麼的恩愛。妒忌得我心裡暗暗的詛咒著:「擁得那麼糾纏,小心明天就分手啦。」想完之後又有點內疚,人家無非就是在真情流露,自己有本事也找個人來這裡親熱親熱,有什麼好羨慕了,看了醜醜一眼,我終於清楚跟一條狗來這個浪漫地方的壞處了。

    「醜醜,我們表現得親熱一點,讓他們也羨慕我們有多恩愛。」明知是對狗彈琴也忍不住對醜醜發下嘮叨。

    哎,真的想不通,哪個人那麼無聊,編造出這個所謂的浪漫傳說出來幹什麼,走在這條情路上至少我就沒有感受到多少浪漫,又冗又長,害死多少情侶啊。走得雙腿麻痺,想一想在這裡開間鞋店也不錯,就叫做情侶鞋,我真是天才耶,竟然想出這麼好的辦法,看來我走完這條路,鞋子也差不多可以換了。乾脆自己做自己第一個顧客。

    真是幸運極了,遠處有小販在吆喝著,應該是在賣好吃的東西。整條鬼路,最可愛的之處就要數這裡啦,趕快去買,我拉著醜醜,也不管它同不同意,快速的前進。

    原來是賣雪糕的攤販,這個攤主真是知我心意,我剛剛才口饞,在心裡罵自己笨,竟然也不懂帶點東西來解解悶,竟然就遇到上,幸運幸運啊!

    只是看到檔主大叔的時候,我就想笑,這個人長得真的很滑稽,大概四十多歲的樣子,頭的中間是光禿禿一片,真是一毛不撥,這也就算了,頭的四周頭髮卻留得長長,這也不是好笑的重點,重點他竟然把四周圍的頭髮都盤到中間,看起來他的頭上就好像頂著一個雞窩。我暗地裡笑到肚子抽筋,被人以貌取人這麼多年,終於也可以以貌取人一下,真是快意江湖。

    「老闆,雪糕怎麼賣?」我忍笑的問著他。

    「十塊。」聽他的聲音像個老實人,怎麼做起生意一點也不老實啊。這種雪糕到士多店裡買頂多就兩塊錢。

    「什麼?要這麼貴嗎?」在外面買一個才多少錢,真是殺人不用刀,宰得我心有慼慼。

    「拜託老闆,用得著這麼貴嗎?便宜一點吧。」要不是為了過一下口癮,我才不想浪費我的口水呢。

    「不貴了,我們這裡賣的雪糕都是情侶裝。」看來老老實實的模樣,做起生意來還挺有綽頭的。

    「哎喲,大叔,你看我一把年紀了,還帶著一條狗,一看就是連個男朋友都沒有啦,你要宰也不要宰我這種可憐的人嘛,能不能便宜一點啊。」真是服了自己了,為了貪點小便宜連撒嬌的手腕都使出來了。

    只見大叔抬起頭來看了我一眼,好像是良心發現,又好像可憐我一般:「姑娘,如果真的沒有錢,我就請你吃一個吧。」真的出門遇貴人啊,這種好事也讓我遇到了。

    「也不太好,這樣子吧,我給一半錢吧。你也不能做蝕本生意啊。」我真是太善解人意,又不會亂欠人情又可省點銀兩,一舉兩得——聰明。

    給了錢要了雪糕,本來打算要走了。看到大叔欲言又止就問:「大叔,你收少我一半錢是不是心疼了?」

    「不是的,是這樣子的…小姐,你是不是還沒有找到人陪你走情侶路?」真是一個奇怪的大叔,連這種私事也要問。

    「是啊!有什麼問題嗎?」我完全摸不著頭腦,怪叔叔一個。

    「如果你不…嫌棄我的話,我也…還沒有找到陪我走的人,不如…如果你不反對的話,我願意陪你一起走。」他莫名其妙的紅著臉繼繼續續跟我說完了這句話。

    我半天沒有反應過來,問他:「是嗎?哪又如何?」

    「就是,我現在還是單身。」他好像還強調了單身這兩個字。

    我呆頭呆腦想了一分鐘,終於反應過來了。天啊,桃花運來了擋都擋不住,看來我今年嫁人有望啦。只是看到他的頭頂,我嚇得屁滾尿流的逃之夭夭。

    「謝謝!不用了大叔,你的心意我心領了,我只是出來溜狗而已。」跟他說完這句話我還不溜之大吉,趕快跑啊,真是怪事事年年有,這年特別多,買個雪糕竟然也有艷遇,看來我還挺有吸引力的嘛,哎,不過這人桃花一多也煩心啊。咋聽起來想是在炫耀啊,虛榮心得到良好的膨脹,不錯不錯,感覺還蠻好的。才走了幾步路,又有好戲看了。醜醜我們今天可真是太幸福啦,有一對情侶正在做親熱的現場直播,電視、電影看得多,真人秀還真的沒有看過。

    無論如何也要過足一下眼癮,看來這兩人是極有表演欲的,雖然在大庭廣眾的面前一點也不怯場,依然吻渾然忘我,如癡如醉,驚天動地。我細仔觀賞了一會,才知道發現,這兩個接吻的年輕人甚至可以稱為小孩子,看起來還那麼的小,竟然都在做大人的事情。真是反了,現在的孩子,無語中!……

    「哎,大媽,你看什麼呀?沒有見人打過啵嗎?」那女孩子終於發現我站在他們的面前啦。如果不是她的提醒,我自己倒是忘了。

    「我在看什麼?對啊,就看你親嘴。」我實話實說,他們親熱都不丟臉,我看熱鬧有什麼好丟人。

    「看完就走啦,瞧什麼瞧。」看來都吻出火來了,火藥味濃郁得很。現在的死孩子真是沒有教養耶。

    「你們吻完了,我就走啦。」我是無所謂,有的是時間。

    「沒有見過人親吻嗎?」男孩子也開口了,真想問他們熱不熱,太陽這麼的曬,竟然還摟得那樣緊。

    「我是沒有啊。」我實情相告。

    「不會吧?大媽你不是連親吻也沒有見過。」女孩子說。他們的表情看起一副不可置信。

    「電視、電影當然看得多啊,不過,真人就沒有看過啊。」真想告訴他們,我們這種年紀的人,保守得要命。

    「這麼說來,大媽你連KISS是什麼也不知道了?」女孩子眼睛瞪瞪,驚恐萬狀,好像我是外星人。

    「可憐啊,可憐啊。」相愛中的兩個小孩子倒是可憐起我這個不知吻為何味的老人家來了。

    「那你們能不能告訴我,KISS到底是什麼感覺啊?」反正又不收咨詢費,要吸收多方意見,才會進步。

    「這個嘛……」年輕人就是年輕人啊,詞彙不夠,不懂怎麼形容了吧,兩張小臉在那皺成一團,本來就應該好好讀多點書,連個熱吻都形容不出來,真是失敗。

    還是女孩子聰明,見著我手裡的雪糕,突然靈機一動,一副自以為是的口吻跟我說:KISS,就好像吃雪糕一樣,軟軟的,綿綿的,甜甜的………懂了沒有?」看起來還挺熱心腸的,還顧慮到我的吸收知識能力。

    KISS像是在吃雪糕?真是的,那我一年該KISS多少次啊?真是亂扯,專家只說過接吻可以消耗卡路里,從來沒有說過吃雪糕可以消耗卡路里,好在我還夠清醒,不然的話,被這兩個小孩子騙了,天天想回家KISS,不到半年就不是豬模豬樣這回事啦,到時候還不變成巨龍啦。

    「你們今年幾歲啦?讀幾年級了?」反正也無聊,順便跟他扯起了家常,瞭解一下現在年輕人的生活,才不至於落伍。

    除了早戀這件事情,他們也算是乖學生,至少我有問他們必答,才知道他們都是高二的學生,今年才17歲,兩人竟然都不是第一次戀愛。兩人在說起以前的戀情都是坦蕩蕩,沒有半點遮掩的感覺。真是佩服到五體投地,有如淘淘江水,17歲的高二的學生都可以愛得如此的勇敢,曾泡泡啊,曾泡泡,你只不過是一個膽小鬼。

    臨道別的時候,兩個小鬼還熱情洋溢,叮囑有什麼問題可以找他們,感動得我差點淚如雨下,這個世界真是處處是好人。這不,剛剛才有一個好心的怪叔叔向我示愛,這會又有年輕的同學撥刀相助。真是應該多出來走動走動啊!

    跟同學哈拉完畢,正打算和醜醜繼續完成剩餘的情路,我突然間發覺手中的狗鏈變得很輕盈,回頭一看,醜醜呢?對了,我好像有很久沒有見到它了,這個死傢伙跑到哪裡去了?

    沿著這個長長的路來回的叫喊了幾遍之後,一邊喊叫一邊開始有點著急了:「醜醜啊!如果你不想跟我天長地久,不想陪我走這條路告訴我就好了,為什麼要跑掉呢?你讓我如何跟你主人交待啊?林清那個愛狗心切的傢伙,會不會把我殺了?」

    我逢人就問:「有沒有看到一條狗,一條長得很醜,又戴著很漂亮花圈的狗?」結果答案都是搖頭。大概有半個小時候,我從心浮氣躁到心急如焚到心如死灰,最後我終於確定了一件事情,醜醜給我弄丟了。

    我想著將醜醜丟失的這件事情告訴林清之後的種種可能的後果,結果腦海裡浮現林清表情凶神惡煞的站在我的面前,手裡拿著一把菜刀向我狠狠的砍過來,還咬牙切齒的對我說:「還我醜丑,還我女兒。」雖然如此,我還是硬著頭皮給他打了電話,沒有理由把人家的女兒給弄丟了,連當事人也不通知吧。

    「喂……我是曾泡泡。」我的確電話通話的時候先開口,不是有句話叫做先下手為強嗎?自首的罪至少比較輕。

    「我知道。」很久沒有聽到他的聲音了,好像是很遙遠的事情。他應該在驚奇我主動打電話給他吧。電話那邊無語,在等著我開口。

    「那個……我想告訴你一個事,醜醜有可能跟我失散了……」我盡量找一些可以逃脫少點責任的詞彙。

    「你是說醜醜不見了?你在哪裡,我去找你吧。」好在沒有我想像中那種激烈,我以為他會在那邊拍著桌子向我發瘋,平靜得冷我出奇,這個男人原來也有沉穩有一面,遇到事情還可以臨危不亂。

    寵物失蹤了,報警警察不知道會不會幫忙找尋呢,要不要報警呢?我正在猶豫不決的時候,突然想起張文康就是一個警察,就直接打電話找他。在電話裡,我大概將案情說了一遍,當然沒有說因為和兩個高中生討論關於KISS的問題,結果把醜醜弄丟了。果然是做警察的人,效率就是快。我才說完沒有多久,他就趕過來。就是有點尷尬,我們這對情侶,在情侶路在碰面的原因竟然是因為一條丟失的狗.

    他見到我一臉的擔憂,不停的安慰我。讓我放心,他已經動用了自己一些人際關係,幫忙找醜醜去了,應該很快就有消息的。

    這是一個很經典的場面。張文康正掃著我的背安慰我的時候,林清出現了。一個是愛我的男人,一個是我暗戀的男人,三個人應該各懷心事吧。

    「醜醜呢?」他那張英俊的臉看起來有很多的火焰,與剛才在電話的口氣大有不同,我明顯看得出,他的眼睛正瞪著張文康搭在我背上的手。

    「不好意思,我……就一轉眼它就不見了。」我只能這樣不清不楚的解釋著,總不能實話實說吧,特別在這兩個男人的面前。

    倒是張文康,有大將之風,先伸出手與那幼稚王林清握了一下手,並且社交化的作了自我介紹。可能在張文康的面前,林清這小子也不好發作,只能忍氣吞聲象徵性的質問了我幾句。我傍著張文康的手臂像示威般的眼神逼視著林清,心裡想著,臭小子,敢欺負我,讓我的男朋友槍斃你,交個警察男朋友真的不錯啊。

    林清嘴裡低咕著什麼,看起像是我揍我一樣。那一刻有著張文康做我的擋箭牌,我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一副你奈我如何的表情,我看起來應該很欠扁,弄丟了醜丑竟然毫無悔意。其實心裡也是急如星火,奈何不能表現出來這全部都是我錯,雖然事實上真的全部是我的錯。

    做警察的果然是日機萬里,張文康連續接了幾個電話之後,只能對我歉意的笑笑,說他要辦案去了,醜醜的事情讓我們放心。他有把握找回來的。

    張文康臨走的那一刻我就在內心吶喊:「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一走我就死定了,林清不把我打死,至少也會把我給罵死。」可恨的是,平時聰明能幹的張文康一點也不能與我心靈相通,穿著警服的他威風凜凜的走掉了。

    我只是用目光送走他。幾乎要站到欄杆上看著他消失在公路的警車。

    「不用再看了,也看不見了。才幾天沒有見,就變得這麼的糾纏悱惻?」他面無表情的對著我說,雙手插袋,裝什麼酷嘛。

    「要你管!」很喜歡這種挖苦的開場白。我一直在想,躲避這麼多天,我們應該以怎麼樣的語調來交談。

    「你就是為了他,所以把醜醜弄到了對不對?」他那張原本沒有表情的臉終於有了一點怒火,這才對嘛,這才像林清,生氣就像吃飯一樣的容易,裝得那麼的冷面,一點也不像你。

    「不關他的事情……」跟他解釋那麼多幹什麼?有必要嗎?可我為什麼就是想讓他知道,我並沒有和張文康一起走這條神聖的路。

    自己又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人,又不懂得玩手段,耍花招,算了吧,還是做回那個乾脆利落,簡簡單單的自己吧。

    「你可以不相信我以下所說的,可是我可以以我的終身幸福做發誓,我以下所說的句句屬實,如果有欺瞞,我這一輩子都嫁不出去。」夠毒了吧?如果你還質疑真實性的話,就是你自己的人格有問題了。

    「你的終身幸福,嫁不出?都太嚴重了吧。這個誓言的標的就暫時放著吧,如果你以下說的話摻有句假話,就罰你一輩子都瘦不下去。」這個傢伙終於有了笑容了。一輩子都瘦不下去,比剛才的還要毒,真是一個面善心毒的狠傢伙。

    「醜醜,之所以會跟我失散了,完全因為我見到兩個中學生在接吻,因為好奇所以才跑到去湊熱鬧,後來又因跟他們討論一些重要的事情,可能時間久了一點,到後來才發覺醜醜不見了。……」我也算是如此了,什麼都托盤了,再把張文康想成假象敵,說成他弄丟他女兒的兇手,我就無話可說了。

    「你這個女人,我到底說你什麼好呢?……我懷疑有一天你會把自己也弄丟了。」醜醜明明是不見了,為什麼他看起來像好挺開心,臉部都是笑意。

    「算了吧,我想你的男朋友應該挺有本事,我們就相信他,他一定會找到醜醜的。」他倒像是在安慰我。這件事情就這樣子嗎?不用挨罵?不用挨打?我不是在做夢吧?我可是把他的寶貝「女兒」弄丟了呀。

    「你是林清嗎?不罵我?那也揍我兩拳啊,這才正常啊?」我真的驚異得想大叫。

    「你是不是皮庠啊?」他裝腔作勢一副想揍我的姿態,反問我。

    「當然不是啦。」不找我喳,我還不求神拜佛馬上還神去,雖然心有內疚,也不會高尚自動獻身找死吧。

    「是不是還沒走完這條路啊?」他問著,我根本就無法預計他問這個問題的目的。

    「當然沒有啊,本來打算跟醜醜一起天長地久的,可它不願意。」我對視著他的眼睛,很想理解他這個問題的有沒有其他的意思?

    「我也沒有走過,有沒有興趣跟我一起走到盡頭。」其實我們不知不覺中已經一直沿著這條路走著。正在醞釀著如何回到這個問題,我已經開始要誤會他的意思,邀請我和他一起走盡這條情侶路,有多少含義呢?這傢伙,不對也對我有了意思吧?

    「反正都已經走到一半啦,不要浪費了。」他見我沒有反應,接下來補充了一句。就是嘛,為什麼要自作多情。吃下了嬸嬸煮的午餐。帶著醜醜出來散步。心裡開始盤算著鄉下的公狗既然那麼多,就順便幫醜醜物色一個夫婿。現在這個世道,雌性動物到處都是,雄性都不知道去哪裡啦,醜醜也是憂心愁嫁的,難怪最近它脖子看起來長了不少,原來等到脖子都長啦。

    這裡以前是一條小溪,現在已經是面目全非,變成一幢幢小樓。我歎氣對醜醜說:「醜醜,看來我們倆都要嫁到這裡啦,一輩子都呆在這裡啦。」

    剛才的那一頓餐,我已經將叔叔和嬸嬸的意思摸得一清二楚了。看到,我今年真是有桃花運,連素未謀面的人都要我去做他的媳婦,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啊。

    「順著那條路走下去,就是陳家的大宅。最大最豪華的那一間就是。」我臨出門的時候,嬸嬸特別叮囑我,她的意思我倒也很清楚,她想我親眼見識陳家到底有何等的吸引人。

    遠遠望去是一堆裝潢得金碧輝煌的建築,矗立在一些零零星星的小樓房中,是那麼的顯眼,沿著小樓走去,走近一看。這幢豪宅的主人想必是錢多得沒有地方擺了,才一個大門就可以堆砌得金光燦燦——隆重、張揚、勢利,彷彿跟誰在斗富?看得我很不舒服。你也可理解成我在妒忌和羨慕。

    正所謂一進豪門深如海。難道我真的要把自己丟進這個海裡面去,我想著叔叔嬸嬸的那些渴望的眼神,我就有一點顫慄了。竟然讓我嫁給一個素昧平生的有錢公子。那家人是不是發燒了。

    也沒有心情去欣賞那些有錢人自吹自擂的傑作,我雖然貪圖富貴,但還沒有失常到隨便下嫁給一個陌生人。

    回到叔叔嬸嬸的住處的時候,叔叔已經打工去了。嬸嬸在家裡做著手工活。神神秘秘的問我「怎麼樣?」

    我反問她「什麼怎麼樣了?」

    她有點氣敗的看了我一眼,有點恨鐵不成鋼的氣味:「傻瓜,你嫁進去就一輩子無憂了,如果不是陳家老爺為人迷信,這種好事也輪不到你頭上去啊。你叔無時無刻惦掛著你的事啊,就把你的生辰八字給送過去了,這倒好算命生先五指一掐,就掐出你是旺夫益子的命,本來是給大兒子找媳婦的,結果跟小兒子的八字一合,才知道是百年難得一遇的……」嬸嬸自得其樂的在那邊說得興奮,我卻聽得冷汗直流,什麼跟什麼嘛?本來大兒子的媳婦,結果卻許配給小兒子,這豪門中道做事情還真難以理解啊。

    「陳家全家是不是都有毛病的?」我隨聲附和嬸嬸問了一句。

    「陳先生這些年都是靠這些風水,命裡才生意越做越大,財富越滾越大啊,你可不要相信這一些啊。」看來,我這種沒有主見的人,遲早會被嬸嬸說服的。

    「是嗎?可也不關我的事啊!」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答著嬸嬸。

    嬸嬸停下手裡的功夫,做到我身邊來問:「閨女,在城裡是不是有對象了?」

    「沒有…啊!」張文康已經被我趕跑了,林清萬字還沒有一畫,一直是我一廂情願。

    「哎,沒有就行,沒有就好……」她興奮得喃喃著這兩句,彷彿我一定會嫁進豪門。

    我百般無聊的時候,躺在那張明顯有點硬的床上。想著這次莫名其妙的回鄉,我到底來這裡來做什麼呢?救命,誰來打救我啊。決定明天打好包袱馬上走人。

    林清這個死小子倒也無情,把他女兒帶走了,連個電話也沒有。應該每天都在酒吧裡跟那些愛慕他的妹妹醉生夢死的打得火熱。他無情,我無義,明天就嫁到豪門去算了。才懶得管他跟誰風花雪雨,花天酒地,花前月後。本來慵懶的躺在床越想越生氣,越想越不忿,跟嬸嬸說了一聲,起來抓著醜醜找精彩去了。

    離開叔叔的家,我才知道在這裡人生路不熟,連路都不認識,去哪裡找精彩?只能漫無目的的向前走。「哎,醜醜啊,心情不爽到哪裡都一樣,躲到天涯海角都一樣。沒有什麼不同的,林清依然死死的嵌在我的身體的每個角落。」

    我的心情還沒有跟醜醜嘮叨完,醜醜已經以百米短跑冠軍的姿態向前衝,我在後面幾乎要感破喉嚨:「死狗,跑去哪裡,回來,快回來,我不認得路的。」這只沒有人性的狗根本無視我的著急,依家向前奔去。我不情不願的在後面追著。我氣急敗壞追到它的時候。這條死傢伙已經找到了一條公狗,在哪裡卿卿我我,一副親熱的狀態,公然的談起了愛情來了。我又氣又笑的指著它大罵:「真是畜生,有異性沒有人性就是這種情況了。做狗還真好,喜歡就表現出來,不像人,喜歡還要憋在心裡面,說得高雅一點叫暗戀,說得不好聽一點,連狗都不如。」我自言話語的說道。

    「說得好。」我才發現醜醜的男朋友——公狗的後面站了一個少年,不停的點頭大力的鼓撐,看來是很認同我的話。

    「小弟弟,你的狗啊?」我笑著問他。

    少年點點頭並指著醜醜問我:「你的狗?長得不怎麼樣,就是不為明白,我家的豬豬為什麼會看上它?」

    醜醜是長得不漂亮,不過聽到由別人的口裡說出來,我就不愛聽了。我反問少年:「你家的豬很了不起嗎?長得很帥嗎?即使是有多麼的英偉不凡也只不過是條狗。」

    少年似笑非笑的說:「沒有錯,是一條狗,沒有什麼特別,特別的是一條陳家的狗。」一句很平淡的話,語氣裡卻有不可忽視的囂張。

    「你們陳家的狗有什麼了不起,還不是一條狗,難道叫豬豬就真的會變成豬嗎?我家的醜丑還是從城裡來的呢?一條鄉下的狗來追我家醜丑算是高攀了吧。」這小子已經徹底把我給惹毛了。

    「從城裡來?難怪不認識我。」少年聳了聳肩膀,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我拉著醜醜,無視它眼中的留戀,使盡全身的力氣想把它拉走。可愛情之火已經燒著了醜醜,它和那條豬彷彿一對苦命的鴛鴦,依依不捨的被我這個無情的人拆散了。

    「醜醜啊,醜醜啊,天下公狗到處都是,你就忘掉那小子吧,我幫你找條更好的,人家的主人現在瞧不起你啊,你就不要枉費心機,得不到別人祝福的愛情是不會長久的。」我只能這樣子安慰著醜醜。醜醜一副似懂非懂的模樣表情慘淡看著我。「哎,親愛的醜丑,我們就一塊失戀吧。」

    真不知道這是什麼世道,連一條狗擇偶也要門當戶對。真是笑死不償命!愛情有時候真是一文不值。

    晚餐的時候,叔叔和嬸嬸輪流向我做思想工作,好像我是一個天下掉下陷餅都不懂去撿的傻子。更讓我哭笑不得的是嬸嬸無視叔叔的存在,一副恨在未嫁時,巴不得可以替代我嫁入陳家。

    這到底是那個年代啊,在公元2006年,這件荒唐可笑的事情竟然發生在我的身上,一個有錢的公子要娶我——連面都沒有碰過的女人,僅僅因為我的生辰八字與他絕配,難道這就叫做千里姻緣天注定?

    叔叔的立場倒是中立,他說如果我現在心裡有愛人的話,當然不會迫我去嫁人。但如果現在我的身心都是一清二白,這個就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我想叔叔應該是真心為我好,想我幸福的。只是我對這件事除了表示可笑之外還是笑。

    叔叔和嬸嬸對我思想教育還沒有做完,陳家那頭就差人送禮過來。我看著禮物,氣急敗壞的問著叔叔:「您和嬸不會都決定好吧?我不會真的要嫁到那個所謂的陳家去吧?」

    「那有那麼快啊?我們也想盡快定下來,還有很多道程序呢,現在是陳家娶媳婦,不可能那麼隨便。」天啊,我看著一臉嚮往著幸福的嬸嬸,真是氣得要瘋了。我終於知道什麼叫做自投羅網了。我這條肥魚,怎麼就老是這麼蠢啊。

    「你放心,會安排你跟對像見面,如果你不喜歡,叔是不會迫你的。」畢竟是自己的親叔叔,和嬸嬸的語氣截然不同。叔叔想的是要我幸福,嬸嬸想的是要我嫁入豪門。

    我記得有那位名人,或者是一個普通的人說過:不要拒絕家人朋友幫你介紹的對象,去看看又何妨。說不定,我真的會變成豪門家的少奶奶。

    我在嬸嬸精心的裝修下。我變成一個連自己也說不出是美還是醜的模樣前往赴宴去了。

    我看著這身不知所謂的裝扮問著:「嬸嬸,我這模樣,人家會相中我嗎?」

    嬸嬸看著她的傑作一臉的陶醉安慰我道:「放心啦,人家如果只相樣貌的話,也輪不到你啦。」雖然是刻薄了一點,倒也不失是一句真心話。叔叔給了嬸嬸一個眼色,示意她說錯話了,嬸嬸馬上又轉了口風:「泡泡,長得一副福相,陳先生會喜歡的。」我尷尬對著他們笑,福相,如果有福氣就不會小小年紀就父母雙亡。

    有錢人始終會擺架子,比我們約定的時間足足遲到了十幾分鐘,我心裡的想,好在我只是過蹭餐飯吃,如果真心想嫁給他們家做媳婦,那條漫漫長路何時是個盡頭呢?無無聊聊的坐在飯店的包間裡等著。

    我們聊天之際,突然間就進了幾個人。個個都長得一副福相,看起應該是營養過剩的結果,從叔叔嬸嬸的態度和面部表情看來,我大概猜測出那兩人是今天的主角——陳家二公子的雙親。看到陳老爺,我就想起他家門口的裝潢,他拇指帶著一顆巨大的玉介,全身都有一種說不出的金碧輝煌,一看就知道是個有錢人。陳太太一開口就是滿口的金牙,全身都是肉肉的,那怪會喜歡我這種相貌,原來可以物以類聚。然後再觀察下去,也看不出那個是男主角,不過以此類推。男主角想必也是穿金帶銀,一副俗不可耐的模樣。

    陳太太倒是一個熱情的人,沒有一點架子,一見到我就抓著我雙手,噓寒問暖倒是很熱切,有個這樣的婆婆應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反正我也無心插柳便表現得很隨便,落落大方,讚揚著陳太太皮膚好,看起來很年輕。把她討得心花怒放的。看起來好像還蠻喜歡我的,我心裡在想,無緣無故吃了人家一餐大餐,怎麼也要回報給人家,討她開心一下當是回報也是應該的。

    陳太太一邊看著表一邊埋怨著對著陳老爺說:「金鑫這孩子也真是,明明約好這個時間,你看看,回去要教育他。」

    「不好意思?我遲到!」我順著大門看去,一少年從容的跑了進來,並在陳太太的位置停了下來,緊緊的環抱著陳太太,還撒嬌的對著她說:「媽,不好意思,有點事情,所以遲到了」就在陳太太旁邊的位置坐了下來。

    我心裡想著,什麼人啊,看起來好像還沒有斷奶呢。應該是我那位相親對象的弟弟之類的吧。再想想這小子看起來怎麼還有點熟,天啊!我終於想起來了,原來是醜丑前度男友的主人,那個自以為是溜狗的少年。真是冤家路窄,見面分過紅,那小子看了我一眼竟然向我扮了個鬼臉。真是不能隨便得罪人,人生何處不相逢?

    「死小子,這麼重要的事情都遲到,沒有禮貌喔。」陳太太溺愛伸手拉了拉他兒子的領子,有媽媽的感覺真好,有什麼了不起嘛,以前我媽媽也是這樣子幫我整理衣領的。看得我滿心都是心酸。

    「怎麼樣,泡泡,你覺得我兒子還可以吧?」陳太太低頭的小聲的問著我。

    我哦了一聲,說還不錯吧。總不能當著她的面奚落她的兒子吧,說他目中無人。

    陳太太滿足的對著我笑。笑得我奇奇怪怪。

    那餐莫名其妙的晚餐,到了結束我都沒有看到我相親的對像,真是令我摸不著腦袋。

    回到家裡,叔叔問我感覺如何。

    我說很好,陳老爺和陳太太都平易近人,沒有有錢人的那些架子啊。

    叔叔笑瞇瞇的對我說:「孩子,那是因為他們喜歡你,他們從心裡認同你做他們家的媳婦了。」然後靜止了幾秒鐘又問我對男方的印象如何。

    我反問男方有來嗎?我怎麼沒有發現啊?

    嬸嬸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我,彷彿我是一個白癡般:「坐在陳太太旁邊的就是陳家二公子啊。」

    我聽得傻了眼了,一直反應不過來,什麼,那個小孩子要介紹給我作對象,我笑得幾乎要失聲。老天啊!是不是我平常拜託你太多了,你良心發現了,但也不能派個幼苗過來,想起那祖國的花朵,我不禁自問難道我像是一個戀童癖?

    失眠之夜

    我在深夜兩點零七分的時候,醒來。或者本來我就沒有入睡過。失眠這種東西,在認識那某人之後常常糾纏上我。

    我獨自坐在黑暗中,關緊著門,連窗也密不透風,像一隻困獸般,不停不停在寂寞中沉淪。突然間很想抽煙,很想空氣中可以浮泛著一些淡淡的煙味,想起你抽煙的樣子,那時候我跟你還不是很熟悉,我安份的生活在一個空闊的世界,自由自在,沒有別人,只有自己,偶爾會聽聽音樂,上上網,寫點小小的文章。過得不好也不好,沒有痛苦也沒有快樂,其實很不錯。

    愛上一個人真的有難麼容易嗎?我問自己,這個我僅僅見過三次的男人,我真的有那麼喜歡他嗎?還是因為我太寂寞,一遍又一遍的問自己,一遍一遍的沒有答案。不是寂寞的時候才想你,而是想你的時候,我寂寞了。

    很想快意的哭喊出來,可那些哭意始終梗塞在我的咽喉裡,不肯出來,一直頂著我的肺腑。床頭的檯燈在手指之間開了又關,關了又開。他說他喜歡喝LATTE,曾經很自以為是的聽著他的故事,接聽他失戀的消息,對不起,我不是一個專業的聽眾,結果自己卻情不自禁的代入那個故事,陷入進去,在不知不覺之間,進退已是兩難時。對不起,對不起,我只能向自己道歉,怎麼辦?心不由已!

    恨自己,也恨他。咬牙切齒的恨,在唸唸碎碎之間,詛咒著他。可毫無作用,他依然如影相隨,揮灑不去。他卻站在那頭,像個觀旁者般,冷漠的看著我沉淪遇溺,站在一旁說著一些迷離暖味的話,然後配合著我的台詞,一句又一句的念下去。即便是一場戲,即便是有一個可以猜測的結果,明知是假的,只要對手只他,我願意,我願意演下去。自欺欺人的最高境界明明知道是假的,你卻心甘情願的當真了。

    問自己,那些理智跑去哪裡了?自從某君的出現,它就藏匿了嗎?我違心的想在零晨三點二十八分的時候祝他幸福,卻心口如一的祈禱著他孤單,不需要很長的時間,只要一輩子。某某原來我真的喜歡上你,比我想像中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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