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喜歡上你 正文 第四章
    我決定好好履行我的義務。好好的做醜醜的保姆。這條傢伙,其實沒有想像中難於忍受,只不過是長得醜了一點,實際上只是一隻面惡心善的狗罷了。除了得罪它主人的時候,它會裝腔作勢的助威一下,平常其實安分得很。睡覺、食飯、無所事事,這條狗竟然和我那樣的雷同。

    我想醜醜應該也是一條沒有理想的狗。一個沒有理想的女子看管一條沒有理想的狗,是一件很和諧協調的事。它不犯我,我不犯它。我吃飯的時候它吃飯,我睡覺的時候它睡覺。原來和狗相處,比人容易得多。

    自從「貓糧事件」之後,林清甚至常常把醜醜的晚餐弄好後再走,生怕我萬一迷糊病發作會錯把毒藥拿給醜醜吃。

    我不知道,林清和醜醜之間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故事。每當看著林清對醜醜無微不止的時候,我的好奇心就開始發作,很想探窺這個帥哥與丑狗的故事,又不能太明顯。有意無意問起的時候,林清總是淡淡的說:「它是我的女兒,我要好好照顧它一輩子。」何其幸福的一條狗,它的歸屬是林清,而我呢?

    平時常常看不慣林清對著我氣焰囂張的模樣,唯獨他對著醜醜好的時候,身上散發那種叫做責任的光芒,深深的觸及了我內心那塊最柔軟的東西,原來有責任心的男人這麼迷人,這種扣人心弦的光彩與他英俊的外表沒有關係。

    林清總是晚出早歸。我即是早出晚歸。有時候回家,林清已經走了,看來他的生意真的不錯。同在屋簷下,我們碰面的機會很少。也好,少去了很多不必要的爭端。

    常常在冰箱上看到他留給我的紙條。

    星期一他留話:幫寶寶洗澡,淋浴用品都準備好了。

    真是一條幸福的狗,竟然用的都是高級的洗滌用品:「醜醜啊,用完之後,你良心可會心安啊!你『老爸』的錢都是有血有肉啊!」

    我回話:醜醜已經洗得香噴噴的,那些洗滌品看起來很貴。

    星期二他留話:幫忙帶寶寶去散步,它最近暴肥不少。你也順便去運動一下

    醜醜是不是跟著我,連身形也被我影響了,好吧,我們一起鍛煉去。

    我回話:做完好事還要被人諷刺,真是沒有天理:

    星期三他留話:桌子上有點錢,請幫忙買點儲備糧給寶寶,拜託,記得寶寶是狗,還有不要買快過期的便宜貨。

    什麼啊?做人不能做錯事,不然一輩子都被人記住了。什麼叫做省吃儉用,我看他是完全不瞭解,神氣什麼嘛,還不是個「鴨子」。

    我回話:信不過我就不要讓我做。

    星期四他留話:拜託,清理一下自己的房間。你沒有發現嗎?現在哪裡都很乾淨,就除了你的房間!

    看起也是。自從他來了之後,這個屋子真的乾淨寬敞多了。我還一直在鬱悶為什麼會這樣子,原來是他每天都在這裡收拾啊。

    理不直氣不壯我也回敬了句:要你管。

    星期五他留話:鍋裡有湯,算是對照顧寶寶的回報。

    揭開湯鍋,果然是撲面而來的香味。盛了一碗,慢慢的品嚐香濃、鮮美的湯慢慢的滑過的喉嚨,我已經記不得,自己有多久沒有喝過這麼美味的湯。那是一種熟悉卻幾乎要忘卻的味道,兩行暖暖的液體從我的雙瞳之間緩緩的流了下來,那是一種屬於媽媽的味道,除了溫暖、感動、還有幸福回憶!

    我決定當著他的面跟他說謝謝。感謝他讓我體會到那些久違的幸福。

    難得一個休息天。我起了一個大早,大街上竟然已經是人來人往。如果我說,我發現了一些秘密,說出來不知道會不會被人丟石頭:原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歡在休息日的時候賴在床上睡覺的;原來太陽這麼早就已經跑出來與可愛的人兒見面了;原來早上的空氣是這麼好聞的;原來一切是這麼美好的。走吧,向農務市場出發。

    農務市場裡人,大抵上都沒有優雅的體態,沒有精緻的容貌,他們散著頭髮,他們仔細的挑選著新鮮的材料。以前這裡是媽媽的最愛,她每天都會從裡裝著滿滿一籃子菜:有骨頭、有魚、有海鮮、有青菜……每天回到家裡,我們小小的屋子裡充斥著飯的香味、菜的香味,那些曾經隨手可得的幸福的味道現在卻離我那麼的遙遠。我看著那些買菜的人。他們每天做的也許只是碎瑣而普通的事情。可他們應該都是幸福的吧!他們邁著急促的步伐,應該是趕著回家為心愛的家人煮飯吧!而我只是一個人,所以就沒有做飯的必要。那些垃圾食物已經足夠我裹腹了。

    我今天來這裡買菜,自然不是為了心愛的人,僅僅是昨天喝了林清的骨湯,今天想煮餐飯回報他而已,人不能貪別人的便宜,這是我的僅存的一點原則。那傢伙長得那壯實,隨便煮點給他吃就行啦。要不然等他吃飽了撐著又要來找我麻煩啦。

    洗菜、煮飯、炒菜、煲湯,生活原來可以簡單得來又如此的充實。

    林清醒來的時候看著飯桌上的菜,一臉的不可思議。一定是在想,這個懶女人,今天發燒了,竟然會煮飯。

    我看著他那張剛剛睡醒的臉,內心沾沾自喜,我今天一定過得比他幸福。我看到清早的太陽,呼吸到清晰的空氣,還好像聽到大樹上小鳥的叫聲。

    「這真的是你煮的嗎?」他指了指桌子上的飯菜,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當然是本姑娘煮的東西啊,難道是叫外賣啊!這裡有我多少的愛心在裡面啊。還一副置疑的表情。真是一個狼心狗肺的傢伙。

    「當然是我煮的,本姑娘的本事你大概都不知道吧!」我又沒有邀請他吃,他挑剔什麼啊?真是的,我賭氣般的坐下來大快哚頤,他站在旁邊應該流著口水吧。

    「你煮了這麼多,一個人能吃得完嗎?」真是不要臉的傢伙。想請我邀請你吧?我偏偏弄出美味無比的聲音:「真的好美味,我是天才廚師,竟然煮出這麼美味的東西出來……」還忘擠弄出好吃的幾個誇張表情出來,這死P孩,我不相信你不投降。

    看吧看吧,果然站在哪裡吞口水了吧。乖乖的過來吃吧,看你那份辛苦體力勞動的工作,平常也沒有什麼好吃,真是讓人同情啊。

    「想你應該減減肥啦,我當作好事,幫你吃一點吧。」他說完這句話的時候,已經迫不急待的自己動手拿起了碗筷,明明很想吃卻要裝成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真是一個不誠實的人。

    「吃也可以,不過飯錢AA,不能白食,還有既然是我煮的飯,你就應該要洗碗。」我是真心請他吃的,這麼說也正好找個台階讓自己下,得體且不失禮。

    「真是一個貪錢的女人……我也是這麼認為,無功不受祿。」他應該也是同意我的說法,

    世界凡是能用金錢可以計算清楚的事,能用金錢解決的關係,最令人安心。

    「看不出來,你還會煮飯。居然味道還不錯!」這算他第一句由衷讚賞我的話,「我還真害怕你把糖當作鹽用!」後面這句話聽起來有點大煞風景。

    「有一個提議,以後我們一起吃晚餐怎麼樣?」他說起這個建議的時候,我的虛偽就開始膨脹,看來我的廚藝真的很超群,才吃了一餐飯就愛上了!

    「知道我的厲害了吧!愛上我的手藝了吧!」我信心十足的先自我肯定一下。

    「別臭美了,我是不想再踐踏你的自尊心,你的那點三腳貓工夫,頂多叫不難吃,跟好吃還有一段遙遠的距離。」什麼叫做不踐踏,這句話就是踐踏,我毫不容易才來了一點點的自信心,又被他踩到十八層地獄啦。

    「那你還提議合夥吃飯?廚師又不滿意,合夥吃飯有什麼意思?」一腔熱情煮出來的東西,竟然被人評定為不難吃,這算那門的讚揚。

    「你真的不識貨,這麼一大個天才坐在你的面前,你竟然不知道!」哎喲,開始自自吹自擂,看著他用手指著自己說是天才的時候,真想揍他一頓。

    我淡淡的看著他,對付這種自大的傢伙,就應該無視他的自大。很明顯他應該被我這個無所謂的表情激怒了。

    「什麼表情啊?」他放下筷子,一副戰備的模樣。

    「不相信的表情?」我才懶得理他。

    「真是不識貨的女人?」這傢伙,平常老是裝得一副冷若冰霜表情,看來是被女人欺凌得太多啦,壓抑得很辛苦吧。

    「你又不是什麼好貨色!識什麼貨?」突然想起了他的職業,腦裡崩出來了一個問題:「你不會有暗疾吧?」問完之後,我就非常之後悔啦,這算不算是一種歧視,畢竟職業無分貴賤。

    「你…大嬸,我看你才有病…」看來是傷害到他脆弱的心靈,氣得連說話都結巴了。

    「什麼大嬸,大叔,我嚴重警告你,不要叫我大嬸。」本姑娘風華正茂,大嬸、大嬸這樣的叫法,成何體統!

    「大叔,有見過這麼年輕英俊的大叔嗎?」他嚴重的抗議。不過有一句他說得倒是很正確,我的確沒有這麼年輕英俊的大叔。

    莫名其妙的兩個人,兩人的歲數加起來都可以進老人院了,可吃個飯都要吵吵鬧鬧,看來不能跟這個傢伙太親近,快變成幼稚公主。

    當我在某個晚上試過林清煮過的菜之後,我就知道什麼叫做不識貨。如果不是我親眼目睹他做菜的過程,打暈我也不可能相信,這個男人煮的菜會好吃到這種地步,無法形容的美味,我甚至在心內大呼,為什麼天底下如此好味的食物竟然被我吃到了?這年頭帥的男人本來就少,帥得來又會煮菜的男人應該是少上加少吧,卻偏偏給我撞到,發作一下自己的阿Q精神,其實我也挺幸運的。

    可是慘了。見過了這麼好看的男人之後,吃過了這麼好菜之後,我以後的對男人的標準、對菜的標準應該怎麼辦啊?有一句是這麼說的吧:曾經倉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難道以後我想見好看的男人想吃好吃的佳餚就只能找林清麼?發燒了,發燒了,才吃了人家煮的一餐飯,所有的好感都跑出來了,嘴饞病發作!

    原來天下真的沒有免費的「晚餐」。當林清把契約書擺在我的面前的時候,我就知道上當了。這個傢伙真的太聰明了,竟然這麼容易就看出了我的弱點——好吃懶做,看來是想用美食作誘,徹底改變本姑娘的懶散個性。

    那個不平等的契約書內容如下:

    林清與曾泡泡在友好、平等自願的原則下對他們合居生活的家務作如下的分擔:

    林清的義務:每天為曾泡泡提供一頓親手烹飪的晚餐。

    曾泡泡的義務:

    1、每天對房子的公共場所作一次清潔。

    2、不得在大廳製造垃圾,或者把非垃圾製造成垃圾的樣子。

    3、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把衣服泡在水裡並霸佔洗水間的空間長達一個星期。

    4、非必要時,不可以到林清的房間尋找自己的物品。

    5、必須每天清理當天廚房衛生,不得招惹類似小強的動物。

    6、冰箱放置零食的面積不得超過一半。

    7、每次回家進門,必須把鞋子整齊擺置於鞋櫃,請不要把鞋子當足球。

    8、任何個人的用品,不得堆放在大廳裡。

    9、請於每天晚上準備好第二天上班的衣服,不到在大清早找不到物品的情況下大呼小叫,打擾林清的清夢。

    10、在任何情況下,對林清的稱呼不可以是大叔。

    以上條款林清與曾泡泡一旦簽字,視為同意。如任何一方違約,另外一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索賠金額每次為50元。

    這算是哪門子的平等啊?這一份算什麼協議,根本就是對我那些小毛病作一個總結盤點嘛!無非就是看不怪我在大廳亂丟東西,偶爾忘了洗手間裡還泡著衣服,為了環保並且節省能源碗筷堆到一定的數量的時候才一起洗,找到不到自己的東西有時候跑到他房間問一問而已。他煮一餐飯,就要我履行那麼條義務,我嚴重的抗議!

    林清這傢伙倒是信心十足,好像已經是預料中事,彷彿我一定會簽下這份沒有公平可言的合同,還挑著眉毛對我說:「我猜你一定會簽的。」

    「這是不可能的事,你發夢吧!」我以非常堅定的口吻回敬著。

    「等著瞧吧,我猜你堅持不到三天。」這個男人天生就這麼有自信嗎?能這麼小看別人嗎?

    我牢固的立場到第二天後,邊緣線開始慢慢的瓦解了。這個有著天使般臉孔的男人的確也有著魔鬼般的心腸,總是每天在我餓得飢腸轆轆的時候就煮著滿滿一桌子十里之外都可以聞到其香味的「滿漢全席」,他明知道我口腔裡的口水早已氾濫成災了,卻一表現總一副無辜的模樣,還不忘提醒我:「你可吃,真的可以吃,沒有問題的。」

    真是一個惡毒的傢伙!好想將他一臉的美色給毀掉。天底下所有的好事都被他佔光了。

    結果我堅持了四天乖乖的簽了那份完全失威的合同。人有時候不能太被人瞭解,一旦被敵人瞭解到你的弱點就只會被敵人吃得死死的,我就好像那個喜歡上糖果的孩子,傻傻的被拿著糖果的人指揮著,沒有回擊的餘地。

    可也不要當我傻子,最後我還是改了一些條款:林清的義務:加了一條第二:不能稱呼美人曾泡泡為大嬸。本來想加多一些約制他的條件,可是在這個眼節上,這個傢伙倒成了完美的了,實在挑剔不出什麼毛病。

    違約規定改為:曾泡泡違約一次罰款10元,林清違約一次罰款100元。不能怪我貪錢啊,他只需要遵守兩條款,而我有十條款,做人也不能傻得太過份吧,難得他也沒有異議。林清拿著我簽完的契約書,一臉的壞笑。我心裡暗自激氣,只能怪那張貪吃的嘴巴。

    「你看吧,輸了吧?」挪揄我是他人生的快樂嗎?

    「我沒有輸,你說我堅持我不了三天,結果我堅持了四天。」這也算是勝利吧!死皮賴臉就是輸了也不能認輸。

    「哈哈~~~姐,你真的好風趣啊!」真是一個莫名其妙的人啊,看來因為工作關係,壓抑得很痛苦吧。根本就沒有什麼可以好笑的事情,他卻笑得那麼的誇張。

    「大叔,你是有毛病嗎?即使我真的輸了,你用得著開心成那樣子嗎?」一點風度的沒有,才打勝一場小戰就自滿成那樣了,一點不懂得勝不驕敗不餒的道理。看來是應該沒有讀過什麼書,一個沒有什麼文化的男人。

    「不要說我不提醒你,你已經犯了第十條,不得叫英俊如我大叔。」他一副好心提醒我的口吻。

    我才不理啦。反正都輸了,無論如何也要叫夠本:「大叔、大叔、大叔~~~~~」心裡還不忘默數到第十遍,就停下來了。

    果然,他那笨蛋傢伙無全不知道我詐,回敬了我一句:「你這個大嬸,真是~~~`」罰款的事情就抵得煙消雲散,嘻嘻,我真是天才!

    「看吧,我叫你十聲大叔,你叫了一聲大嬸,抵消啦。」看來這份契約簽得好啊,我還有終於嘗到第一個甜頭了。可憐的大叔,以後就慢慢過大叔的日子吧。

    「一把年紀還幼稚成這樣子~~~」那副故作成熟的模樣,那才叫幼稚呢。

    「孩子,你照照鏡子吧,你就會瞭解什麼才叫做幼稚了。」哎,真是浪費了他那副身材了,那麼強壯的身軀,卻有只長了一個「孩子」的腦袋,難怪有一句粗俗話叫做「胸大無腦」。好像是形容女人吧,隨手捻來借用一下吧。

    「什麼,幼稚,我幼稚,我看你才幼稚吧!」你看吧,你說這個男人哪一點不幼稚了,說他成熟不好,說他幼稚又不行,還不肯承認自己幼稚。

    我的人生算是改變了嗎?

    林清倒是好,簽了契約之後,每都倒是像個少爺般對我頤指氣使。聽得他一句最多的話就是:喂,那裡髒了,罰錢。再這樣子下去,我這個垃圾婆也變成潔癖狂了。也罷也罷,看在錢的面子上,我忍了。

    我懷疑自己是否有某種被虐待的傾向,因為我竟然漸漸喜歡這種生活。以前那個隨心所欲的我不見,我學會了計劃,在睡覺之前,竟然有了例清單的習慣,計劃著明天應該做著什麼,不能讓自己出錯,不能掉以輕心讓林清看笑話,彷彿是一場比賽,我不能輸,原來我身裡也有好勝這種東西。

    接著,我發現了我竟然有了母愛的天性。這種原來離我遙不可及的感官突然入侵到了我的身體裡,我開始喜歡上醜醜,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的喜歡,擔心它吃不飽,吃不好,擔心它會睡不好,擔心它會生病,我甚至開始瞭解林清的心情,還自封自己為醜醜的「媽媽」。不對,不對,林清是醜醜的爸爸,我成了它的媽媽,那我跟那個混蛋不就成了小兩口了?亂七八糟的思想,停止思考。

    走在路上時候。我再也沒有了那種彷徨迷茫的感覺。因為我知道,有一個人在煮著晚餐等著我回去,我知道,那裡有未完成的任務。我知道,家的門口,還有一條叫做醜醜的狗等著我。

    我學會了清潔。我學會了有目的。我學會了有責任感。應該感謝林清,當我腦海裡浮現出個「感謝」這詞的時候,我也被自己嚇了一跳,我竟然會感謝他。但他只是一個房客而已,就像那些來來往往的路人,只走累了在我這裡暫停了一下。我嚴重的警告自己對他不能有任何非分之想:「曾泡泡,如果你對任何的想法,你就死定了!」第八章他她

    吃完晚餐後飽得根本就不想動,終有一天我一定被林清煮的菜謀害了,快肥得見不到自己的下巴了。看著醜醜也是一副飽和的狀態,趴在它的狗窩裡動也不動一下,真是一個懶惰的傢伙,看它長得真是越來越豐滿了,不行,一定要抓它去減肥。我幾乎是拖著它出門的:「死傢伙,現在比我還要懶啊,你看你肥得連脂肪都快流出來了,無論如何也要出去鍛煉。」

    這個笨傢伙,對我一番苦心無動於衷,根本就是在對狗彈琴,還用那麼無知的眼神望著我。彷彿在對我說:「美女,我跟你不同,你不要白費心機啦。」

    「醜醜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那個變態主人,把你養肥了,他有意見,把你養瘦了他更有意見,真是難以服侍啊!不過嘛,女孩子總是瘦一點好看,對不對?我看你年紀也不輕了,應該找個男朋友啦,生個孩子,一家子快快樂樂的。可是你這麼胖,那條公狗會看上你啊?」我的一番苦心,醜醜看來根本就聽不懂。

    哎!我真是死性不改。帶著醜醜溜著溜到超級市場去了。看著那些物美價廉的優惠券,我渾身的力量都走出來了,無論如何今天都要特價的食物都搬回家去。偏偏醜醜這個不知死活的傢伙,可能因為熱的關係,躺在超市市場的入口吹著冷氣死活都不走。

    於是出現了一個極為滑稽的場面,一個購物心切的胖子拚命的拉著一條躺在地上根本就不想走的狗,活生生一場人與狗的拔河。

    「死傢伙,快走啊,不然特價東西都要被人搶光啦。」我就像熱鍋上的螞蟻,偏偏醜醜卻優雅得像個貴婦,無動於衷悠閒自在的趴得死死的。真想當場勒死它算了。真是一隻不聽話的狗。

    「小姐,你不要再拉了,它看起快要斷氣。」我耳邊響起了一把男人的聲音。順著聲音望去,看著一個西裝筆挺的男人。那人兩手插在衣袋裡,一副熱心的模樣。

    「死掉算了。不聽話的傢伙。」這個男人的模樣在我的腦海裡大概消化了二十秒鐘之後,我腦海即時浮現了一個字「帥」,看來是我平常積下的德,今年統統有了回報,怎麼又撞到一個好看的男人。這帥哥看起來好像有點臉熟,好像在哪裡見過呢?

    「你是泡泡,對嗎?曾泡泡,還記得我嗎?」看來長得醜也有好處,就是給人印象深刻,想想自己常常在街上被別人熱情的叫住,扯到星球那麼遙遠,我都還沒有記起對方是誰的時候,我就知道,我這種長像也許不叫做丑。有性格一點的叫法是:只是長得比較有個性,有讓人過目不忘的功效。

    「我好像真的認識你,可是~~~」我想我應該是認識這個帥哥的,給點時間我,我會想起來的。

    「沒有良心的傢伙,記不記得以前,我拿過膠水把你頭髮粘在桌子上的那個~~~~~」看他親暱的口吻,還有熱情的表情,我應該跟他很熟悉才對啊,為什麼我會記不起他呢?

    「你給點時間吧,我會想起你的~~~」同學嗎?因為本人長相特別的關係,讀書的時候常常成為同學捉弄的對象,那麼多仇家,誰會記起到底是哪一個呢?「對不起,想不起來了。」

    「你不會吧?中學的時候,我就坐在你後面的啊?張文康啊!記得嗎?」他失望的樣子,應該是有點失落吧,這麼一個俊美的臉蛋竟然沒有被我記起,忿忿不平吧。

    「張文康~~~~~~哦,原來是你呀,我記起來了,初二的時候你借了我五塊錢買早餐沒有還。」原來是他啊,十幾年沒有見了,竟然變得這麼的高高大大,真是男大十八變。

    「拜託,泡泡,你記得都是什麼東西啊?我有跟你借過錢嗎?」他已經徹底被我打敗了。

    真是沒有天理。以前那個流著鼻涕的混世魔王竟然全變了模樣,唯獨我十年如一日。

    「你最近怎麼樣了?有沒有見過老同學啊?在哪裡工作啊?結婚了嗎?」他問題像轟炸機般的丟了過來。對我這個醜女的生活就那麼有興趣嗎?

    「對不起,你能不能幫我看著狗。我先去搶東西。」看著這個問題男人,還有這只不聽的狗,將他們擺在一起就最對了。我狂風暴雨般的走了,完全沒有給他拒絕的餘地。

    大概一個小時後,我滿足的提著一大袋戰利品走出了超級市場,如果不是醜丑和張文康的姿態太顯眼,我幾乎忘了他們的存在,一個男人和一條狗傻傻站在超級市場的出口,一臉的望穿秋水。「謝謝哦!張文康,我先走了。」看在他幫忙看著醜醜的事情,十多年前借我的五塊錢就作罷了。

    「哎,你等一等啊,見到老朋友怎麼說走就走啊?走吧,我請你喝東西。」想當年的時候,這個傢伙可是無惡不作的傢伙,我為什麼會借五塊錢給他,而且事後完全不敢要回來,無全是因為畏懼他,而不是我善忘。如今他竟然要請我喝東西,正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易。按發展趨勢,還有他光鮮的衣著,我判斷他應該是混到黑社會老大的位置,對這種人我就應該躲得遠遠的,還敢跟他去喝東西啊,除非我有毛病。

    「我能不能不去啊?我還要照顧醜醜呢!」這種人不能得罪啊,我只能很小聲的詢問他。

    「你的狗嗎?好可愛啊,真是很討人喜歡!」他的審美觀應該很有問題,要不就是眼睛近視得很厲害,竟然說出這種沒有公信力的話。

    死纏爛打的把我抓到超市附近的咖啡屋。做黑社會的力氣果然就是大,我完全沒有回力的餘地。

    這間咖啡的格調也未免太高雅了吧。那些女人,濃妝艷抹,那些男人西裝革履,我看著自己身上類似睡衣的家居裝,腳丫子上還吸著拖鞋,看起像一頭異物,難怪剛才的服務員一直盯著我。不知道咋回事我突然想起林清,他從來不打汰,總是穿得很休閒。

    「我是不是很怪異?」這應該是一個明知故問的問題吧。

    「不會啊,很與從不同。」會說話的男人就是不同,竟然能把格格不入說成與從不同,聽起就是順耳。

    想當年他在我們學校也是響噹噹的人物,打架、逃課,欺負人,全部壞事都做過了,唯一沒有做的應該就是好事。

    「當年是不是被我欺負得很慘啊?」其實慘絕人寰的事情不是被一個人欺負,而是被所有人欺負。

    「其實你除了名聲壞了一點,除了跟我借了五塊錢沒有還之外,好像也沒有對我做過什麼讓我刻骨銘心,被人欺負多了,也就習慣。」記得,有一個男同學甚至指我對著別人說:「你看,你有頭豬在路在走。」我回家大受打擊,哭著回家纏了媽媽三天。既然改變不了自己,就不要期待別人對你改變。

    「以後,如果有人欺負你,告訴我,我幫你出頭。」果然是被我猜中了吧,是一個干黑社會工作的。

    「黑社會的工作好做嗎?應該很危險吧?」電視就看多了,就不知道現實生活的黑社會是什麼模樣的。

    「我真懷疑你的腦袋裝的什麼,拜託,我是警察,不是黑社會。」當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幾乎驚訝得合不上嘴。明明是應該做賊的人卻成為兵,這個世界的事情真的什麼新奇事都會發生。

    那是一個心情舒暢的晚夜,我拖著快要睡著了的醜丑回到家門口,正想掏出鑰匙開門的時候,一個女人突然出現在我的面前,我嚇得倒退了幾步,以為自己撞鬼。

    奇怪的是醜丑,前一分秒還昏昏欲睡,可是見到這個女人就撲了過,好像是失散了多年的孩子再見了親娘般。很明顯女人好像也很熟悉醜醜,抱著它竟然在它那張丑嘴上吻了一口:「寶寶,你肥了。」說起話來雖然是陰陰柔柔,聽起卻像是興師問罪,全無視我的存在。

    「請問你是哪一位?」我不得不打斷他們親密的動作。

    「不好意思啊,這麼晚打憂了。我叫做安,是來找JOE的,他住在這裡對吧?」她很禮貌的伸出手來。雖然只靠著一點微弱的光線,我依然可以看得出,她精緻的五官,還聞到她身上淡淡桔子的香水味道。

    「JOE?是誰?」我好像不認識一個叫做JOE的人吧。

    「就是林清啊,我習慣叫他JOE。」這個女人天生就這麼溫柔嗎?說話總是那麼嬌滴滴嗎?一聽到她的聲音,我連骨頭都酥麻起來了。

    說實話,我心裡不太喜歡她。可是禮貌上還是把她請進了屋裡來坐一坐。跟她解釋了林清上晚班去了,沒有在家。

    她很隨意瀏覽了屋子一遍。我也很隨意的把她全身瀏覽了一遍。以我對名牌的瞭解,我想她全身上下都是價格不菲的東西,難得她穿著那麼的好看。最讓妒忌的是,她除了胸部之外,沒有一塊地方是肥的。

    倒了一杯茶,實在也沒有什麼話跟她說,其實是困得要死,如果今晚不是遇到了張文康,我想我跟醜醜都應該去周公了。

    這個叫做安的女人倒是很有耐性,臉上始終帶著微微的笑,一看就是一個有教養的女人,不知道和林清有什麼關係,應該不會是他的客人,因為跟醜醜這麼熟,應該是朋友?情人?親人?

    「嗯,請問你跟林清是什麼關係?」我好奇的問著她。

    「我們認識很久了。」很明顯她不想告訴我,或者認為沒有告訴我的必要,所以隨便說了一句廢話。

    醜醜倒是好,靜靜躺在她的身邊,被她輕輕的撫摸著,一副享受的表情,一點也不顧及我的感覺。虧我天天辛辛苦苦像個小姐般的服侍著它,一點也不懂得生娘不及養娘大。

    我連續在她的面前打了幾個哈欠,我想意思夠明白了吧,沒有錯是逐客令啊,她應該是一個聰明的女子吧。林清至少也要四五點才回來,我不可能在這裡陪她等吧。

    「不好意思,我看我還是先走了。如果JOE回來,麻煩你轉告他一聲,安來找過他,我還會來的。」她清楚交待了話,和醜醜依依不捨的道別著,糾纏得像一對戀人。

    送走了她。我開始理順今晚發生的事情。真是一個特別的晚上,在短短的幾個小時裡,我竟然遇到一個帥哥和一個美女。真是一個不可思義的晚上。人生本來就有許多不可思義!第九章我的愛情

    因為一直沒有遇到林清的關係,我是在安來訪的第三天把這個消息告訴他的。其實在我提到安這個名字的時候,我很想在他的臉部表情找到他跟安蛛絲馬跡的關係。令我意外的是他的反應出奇的平淡,只是哦了一聲,我想像中的激動、傷心、憂傷、憤恨統統欠奉。

    「對了,忘了告訴你了,有一個姓康的先生打電話給了你很多次了。」我的消息未給他帶來驚喜,倒好他給我帶來了驚喜的消息。

    「這個年代還有人沒有行動電話,真是落後得可以。」他這算是在岐視我的貧窮吧。

    「誰說我沒有啊?只是在小偷哪裡而已。」幾個月前行動電話在公車上被小偷大哥借去用,直到現在沒有還而已,也不知道是他倒霉還是我倒霉,竟然遇到我這種窮困潦倒的人,我想當時他在拆我的錢包的時候一定氣壞了,因為我的錢包苗條得只剩下七塊錢而已。

    「這只給你吧。」我確定我沒有聽錯,林清的手上的確拿著一支行動電話,而且款式看起來還蠻時尚的。

    「為什麼對我這麼好?有什麼企圖?」我窮光蛋一個無以為報,最受不了別人對我好。

    「別臭美了,看在你對醜醜還不錯的份上,這支行動電話就五折轉讓給你吧。」我就知道,他沒有這麼好心腸。心裡竊笑,他已經被我同化了,也叫醜醜——醜醜了。

    「什麼五折?我可買不起。」就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我都受過這麼多次的當了,就是學不精啊!

    「過了這個村沒有這個店了,看在咱們同居的關係上,我們每人都讓一步吧,五百塊,在下個月的租金裡扣除?」他為什麼有話不好好的說,非得擠眉弄眼的,非得這麼暖味嗎?害得我的心都微微顫抖起來了。

    「成交!」這支電話的市場價可要幾千塊,這麼便宜的事去哪裡找啊。「人不貪財非君子」記住了這句是我曾泡泡說的。

    「對了對了,你剛剛說誰找我了?」他剛才應該是在告訴誰找我的事情吧,為什麼兜了個圈子變成了推銷電話了,這個傢伙還蠻有生意頭腦的,為什麼就不正正經經找個小生意做,非得去做那些不見得光的事情。哎!又想到那裡去了?

    「就是一個叫做姓康的先生啊,聲音聽起來好像還蠻有磁性的。」本來很感謝他的傳達,可是看他的表情,好像很奇怪我這種人也會有異來電話,我就生氣了,不知情的還以為他在吃醋呢。吃醋?被自己嚇了一跳的字眼。

    「謝了!有沒有說什麼?」張文康這個傢伙找我幹什麼呢,不會又想抓我去喝咖啡吧,最好是不要,因為上次的那杯咖啡害得我失眠兩天,難怪說喝咖啡可以減肥。

    「他說會再打過來。嗯,你們是什麼關係?」對我的事情竟然好奇起來了。

    趁此機會我也來吹奉一下自己:「他是,追我的人啊!」

    「不會吧?有男人會喜歡你麼?」這是一句什麼話啊?難道醜女就沒有自尊心麼?

    「我會證明給你看,我是討人喜歡的。」其實心慌得很,27年了真的沒有男人喜歡過我。明示、暗示、試圖明戀、暗戀我的一個也沒有。

    「給個建議你吧,有空就打扮打扮一下,男人都喜歡美女。你除了腿粗一點,肚子又大了一點,胸部平了一點,還有臉圓了一點,其實還算是個女人。」這個傢伙,從來狗嘴裡都吐不出個象牙來。非得把我踩得一分不值才平衡嗎?

    「你又很好嗎?好好的人不做,非得做鴨子?」被他數得千瘡百孔,小小的回敬總應該吧。

    「什麼?鴨子?」錯愕的表情足足在他的臉上停留了十秒。

    其實說出這句的時候,我就有點後悔了:「對不起,我,我想我不應該岐視你,可是,又不是臉蛋長得好看就非得去這鴨子啊,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啊。」趁此機會跟他說教一下,他也許會改邪歸正,到時候我就功德無量啦。

    「什麼?鴨子?笑死我啦!姐姐,什麼時候來光顧一下我啊?我服務可是很好的。」真是死性不改,原本以為他會悔改,誰知他還加本變厲。喂、喂、說就說啦,幹嘛身體往我這邊靠啊,需要靠這麼近嗎?我真的沒有錢光顧你呀!

    「姐姐,你還真好玩,臉為什麼紅彤彤了,不會喜歡上我這個鴨子嗎?」他看自以為是的模樣,恨得我咬牙切齒的。玩弄我很有樂趣嗎?可是我摸了一下自己的臉,熱騰騰竟然有點湯手,我想我是發燒了。

    張文康在我下班的時候打電話給我。又想約我去喝咖啡,我問他,我能不能不去,或者跟我一起去逛超市。結果他還是選擇了跟我去逛超市,真是一個怪男人。

    難得林清一天的休息,本來想讓他幫忙看著醜醜的,可是在這個骨眼上,他反而不理他親生女兒的死活,堅決的拒絕了我的請求,還理直氣壯的說,這是我的責任。不知道還以為他想阻礙我的終身幸福呢。

    我和張文康拖著醜醜,真像幸福的三口之家。

    和男人逛超市原來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想平日我和醜醜來的時候,又害怕它走失,又要顧著提東西,真的左顧右盼,現在難得有一個男人被我使喚,還不盡量廢物利用。張文康倒是一個警察的楷模,一邊拖著醜醜,一邊幫我提著東西,很紳士的把我送回家。

    不過無事獻慇勤非奸即盜這個道理我還是懂的。看他對我這般的好,應該不是純粹的學雷鋒做好事吧。一定是有求於我。

    「說吧,有什麼事情想拜託我的。」他把我送到家門口的時候,我覺得應該是我報恩的時候了。

    「什麼?」他驚奇的表情,差點使我誤會,他對我的好只是很純粹的想對我。

    「你幫我帶著醜醜,還有幫我提貨,連這些東西都是你幫我付的帳,你不要說,你只是想做好事而已。」我相信這個世界有好人,不過這麼好的人應該不存在。

    「你真的很可愛,是我遇過最特別的一個。」他真誠的感情,差點讓我自己也相信自己有多麼的與從不同。

    「同學,你來找我,不會只想對我,我很可愛,我很特別吧?」林清太多的行為已經讓我懂得天下沒有無免的午餐了。特別是帥哥的午餐,更是奢侈得很,恐怕我消費不起。

    「如果我這麼說,會不會太唐突了?我想追求你。」他一本正經的模樣,看起來應該不是在開玩笑吧。

    「你沒有發燒吧?」我想確定一下,他到底是不是在胡言亂語。

    「為什麼對自己沒有信心?」他看起的確不像發燒。

    「拜託,你認識我才多久。」這個傢伙腦袋八成有問題。

    「有十一年了。」對哦,我們的確認識了11年了。

    「我想告訴你,我今年已經27歲了,父母雙亡,長相普通,沒有特殊才能,常常失業,不會打扮,不會做家務,還有,我沒有富裕的親戚,也不會有突如其來的財富,我的人生不會有奇跡,這種女人你會喜歡嗎?」實際上,我的情況應該更不堪吧。

    「這些我都知道。」他的口吻那麼肯定,我應該懷疑他嗎?

    「為什麼?」這麼完美的男人,我有什麼理由拒絕。

    「還記得有一次麼,在學校的外面我們在打**。那天的天氣有點冷,天陰沉沉的,我被一個傢伙狠狠的踢了一腳,剛好就撞到你的身上,說實在的,你身子軟綿綿的,肉肉的,墊在我的下面,我竟然一點也沒有傷到。我以為你會跑掉,可是你沒有,你拿了一條手絹給了我,還輕輕的擦著我嘴邊的血漬。這件事對你來,也許已經淡忘,可對我說,就好像在絕望的時候遇到天使一樣,相信我,你就是我的天使!」這應該是一個感人的故事,而且我還是裡面的主角,可為什麼我一點印象也沒有?想起來也許有點可悲吧,我讓這個男人記住是因為我脂肪。

    「這個故事,我真的一點印像都沒有,還有,你因為這一件小事而想要追我,不會太兒戲了吧?」對自己沒有信心,是一種美德吧。

    「當然不是,你真的很可愛,請你對自己有信心一點好不好?」我再推托下去,他可能就會走了。等了25年了,終有一個男人說喜歡自己,無何如何寧願殺錯,也不能放過,何況還是一個帥男人。

    曾泡泡啊,曾泡泡,你上輩子一定是燒了不少好香煙,這麼美的事情都被你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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