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長的回音依然很快。他在二十枚丁銀中選擇了一枚,連同後籐屋敷的大判金送了回來。我和丹羽長秀看了看那枚丁銀,正面沒有任何落款,只是在正中鑄著大黑天像,邊緣鈴著「常是」兩字極印。
「這枚丁銀是誰鑄造的?」丹羽長秀拿著信長選定的丁銀,向二十名銀座役人問道。
一個四十餘歲的役人走上前來,向丹羽長秀跪了下去:「稟大人,是小人湯淺作兵衛所鑄。」
「是嗎?」丹羽長秀繼續問道,「那麼,你為什麼不留落款呢?」
「稟大人,小人覺得,鑄造丁銀的事,需要這裡的諸位細工師一起努力,所以作為樣品,不適合留下自己的名號。」湯淺作兵衛恭敬的回答。
「唔……你說的很有道理,」丹羽長秀點了點頭,「那麼,鑄上大黑像是什麼意思?」
「是這樣的,小人是法華宗信徒,之前看見寺院裡供奉的大黑天,回去後就起心鑄在了丁銀上……」
「你倒是有心啊」我讚許的笑了。大黑天除了是法華宗的護法善神外,還是日本七福神中的財福之神,正合於信長本人的信仰和銀座設立的初衷。再加上他不留名號的明智舉動,自然就容易得到信長的青睞。
「是。謝大人讚賞」湯淺作兵衛高興的磕頭說。
丹羽長秀向我望了過來,露出詢問的神情,我微微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湯淺作兵衛」丹羽長秀喚道。
「小人在」
「從今天起,你就是織田家直屬的武士了,暫時擔任銀座役所頭人之職……另外,既然你有這麼一番心意,今後就改苗字為大黑、取名叫常是好了」
「是」湯淺作兵衛平伏在地上,「小人……屬下領命」
「起來吧,」丹羽長秀點了點頭,吩咐眾人道,「希望諸位實心任事,若能建立功績,不難得到武士的身份和相應的知行。」
「是。小人一定盡力。」眾役人紛紛回答著,役所裡的氣氛一時間非常的熱烈……
走出銀座役所,我笑著對丹羽長秀歎道:「真是,一晃就是三個月過去了。」
「是啊」丹羽長秀也長出了一口氣,「好在事情終於都有了結果,沒有辜負主公的期望。」
「接下來,只需要在撰錢屋中增加銀貨的兌換業務,差不多就可以向主公交待了吧……」說到這裡,我忍不住皺起了眉頭。
說實在的,我並不喜歡銀貨,丫的純度鑒定實在太麻煩了而且,日本的石見、生野、對馬、因幡等幾大銀山基本都在關西,尤其是其中的石見銀山,當前產量達到全世界的三分之一,供給了全日本的七成白銀,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這座銀礦都屬於和織田家長期敵對的毛利家,如果鼓勵白銀流通,在促進商業發展的同時,也加強了畿內向毛利家輸血的力度,對於將來的山陰山陽攻略是非常不利的事情。
可是,總不能因噎廢食,在這上面信長的做法是對的。之前規範貨幣的法令引起了不便,他也沒有簡單粗暴的將之廢除,而是讓我和丹羽長秀解決,不然也沒有現在的金座、銀座和大判座了——那些本應該是十幾二十多年後才出現的。
很顯然,我在永祿二年提前建議發佈的撰錢令,碰上勇於革新的信長,就大大加快了日本金融制度的改革進程。
考慮一番之後,我採取了江戶時代初期的數字,將黃金、白銀和永樂錢的兌換比率設為1兩黃金兌換40兩白銀或1貫永樂錢的水平。當時日本的甲斐金山已經枯竭,黃金供應減少,才採取了這個兌換比率,而現在黃金供應尚且十分充足,採取這個比率的話,對於毛利家就已經是一種壓制。
這個時代的貨幣單位,有兩套計量系統。一種是在大化革新時期,隨著開元通寶等渡來錢從中國傳來的,最小單位叫做「兩」,是「泉」字的草書體,通中國的「錢」字,就是一枚銅錢的重量,大約是3.75克。在「兩」之上的是「兩」,然後是「斤」和「貫」,1貫等於6.25斤,1斤等於16兩,1兩等於10兩,所以1貫就等於1000兩,合公制的3.75千克。
這套單位不僅運用在銀、銅的計量,也作為重量計量系統廣泛的運用在其餘方面,但是各地的基準會有所差別。例如我的基準,就是以六十四枚高品相的永樂錢為籌,利用天平兩分法選出的那枚質量最居中的永樂錢,按照後世日本的永樂錢測量統計數據,其質量應該是略低於3.8剋剋的標準非常接近。
另外還有一套計量系統,是日展起來的,最初用於藥材等,後來也用於黃金和白銀的計量。這套單位採取四進制,最高單位是「兩」,1兩等於4分,1分等於4朱,1朱等於4糸目,最早系統採取這套單位的人,是甲斐的武田信玄,他開採的甲州金,全部採取這套計量方式,等到德川家康取得天下,因為敬仰信玄,就全盤繼承了過來。
可是,關於金銀的「兩」和銀銅的「兩」之間的兌換比率,各地同樣不一致。京都的比率稱為京目,前些年是1兩等於4.5兩,現在是1比4.4,;其餘地方的比率統稱田舍目,例如在信玄那就是1比4的比率。關西的比率是1比4.3,這也是石見銀的比率,而且由於銀可以同時採取兩種計量方式,所以1兩銀可以是4.3兩,也可以是10兩,如果不特別說明,很容易引起混亂,江戶時代的一幕滑稽能劇中,就描述了某人在京都煙柳街挨宰的事。
為了防止這種狀況,我特地規定,銀貨的單位固定使用貫兩制,1兩銀等於1金貨則依然採用兩朱制,一兩金等於4.
同時,趁著這個機會,我在全領內推行了「尺貫法」,對距離、地積、體積、質量等度量衡進行統一的規定,以官方的強制命令方式,將各地標準不一的度量衡和度量衡具統一起來,方便在全領內使用和進行裁決。
這項法令最早在三重町實行,用來規範町眾的買賣交易,為此我在撰錢屋專門保存了一套標準的度量衡具,作為町中枡屋、秤屋等的生產執行標準,如果町眾交易時發生爭端,可以通過撰錢屋來仲裁,由無理方支付仲裁費用,並向對方追加賠償。後來,這項法令推行到了我的全部領地,從各郡城到各奉行所、撰錢屋,都設置了標準度量衡具,我本人分割知行、大小領主徵收年貢,町眾們買賣交易,都能夠依著這些標準進行。
有了現成的仲裁標準,自然要有相應的仲裁條文。為此我又拋出了「市易法」,以織田家城町總奉行的身份,提請信長批准在全領內施行。這項法令的前身是我在三重町實行的「吉良家市易二十一箇條」,經過七八年的實施,又陸續進行了一些修改和補充,如今已經非常完善。
這兩項法令,可以說很好的體現了我吉良家公開、公正的施政精神。若有爭端,不論雙方是什麼身份,都必須依著尺貫法和市易法進行裁決……曾有津屋的某掌櫃以大升向領民收購糧食,意圖擴大盈利,向作為幕後主家的我獻媚。結果領民起疑,提請奉行所覆核,然後掌櫃立刻就被查處。
能夠在領內獲得現在的信譽和聲望,我吉良家依靠的不是財富和家名,也不僅僅是強大的軍勢和驚人的戰績。
當然,我知道信長不會全盤接受「市易法」。以他的性情,不會願意受到任何法令的限制,那些侵犯領主對領民、町眾所擁有的無上權威的條文,大概會被他砍掉吧但是其中的規範性條文,包括另一個「尺貫法」,他應該不會拒絕。對於我來說,這就是很好的結果了,我本人的津屋和其餘的商戶,都已經習慣和利用這兩項法令,對比織田家其餘地方的商戶,我們的計量更加準確,運作更加高效,競爭起來會有很大的優勢。
僅僅一些小細節,其餘人要適應就不那麼容易。例如,關於體積單位,除了石、斗、升、合以外,這個時代還有另外一個單位「俵」,是商家運輸、儲存和交易的重要容積單位之一,一俵就是以稻草包紮的圓柱體袋所能裝下的體積(看日本大河劇的應該知道)。然而具體到多少斗多少升,各地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連各家大名和領主自己的家中都不能做到一致。可是,在我的尺貫法中,就特地規定了1俵等於4斗的換算比例,並且在市易法中頒布條文,強制要求所有大米、黃豆等農產品商都必須以統一的規格進行包裝,方便進行交易。我自己家中儲存糧食,也是嚴格遵從條例,每一俵大米的份量都差不多(按照現代對江戶時代規制的測算,大約是74升,以大米0.8的堆積密度,大約是60千克,所以1石米是150千克),方便向家中武士發放扶持米和役職手當(職務津貼)。
與此類似的還有體積單位「坪」,是我自己另行創製的小單位,用來計算宅地面積,方便在町中徵收別棟錢(房產交易稅)。一坪是擺下一張榻榻米的面積,等於三十分之一畝,大約相當於現代的3.3個平方。和町(9917平方)方)平方)等計量田產的單位比起來,用這個單位計算宅地面積顯然要方便得多,信長肯定會喜歡……當然,那張用作標準的榻榻米,是由我家津屋旗下的商家生產的。在法令通過之後,其他榻榻米商人想要混得好一些,讓自己的產品更受歡迎,就只要照搬我制定的標準,大幅改動自家的工藝。
這樣或許有失公平,但絕對的公平是不可能做到的,別說是在這個時代,即使是現代也不可能。我制定法令的出發點,也只有公開和公正兩大原則,然後在兩大原則之上制訂相應的規則,並且對規則進行合理的利用。
……,……
七月初,信長率尾張、美濃兩國的三萬餘軍勢進京,為嫡子奇妙丸舉行了元服儀式。隨後他下達討伐令,準備與近江的柴田勝家、佐久間信盛、明智光秀、羽良秀吉等匯合,徹底討滅北近江的淺井家。
這是織田家少主信忠的初陣。信長親自擔任總大將,任命剛元服的信忠擔任副將,並結束了我和丹羽長秀作為總奉行的職務。我和上次金崎合戰時一樣,擔任大軍的軍奉行;丹羽長秀回到若狹國,作為監軍和武田信孝率若狹眾行進至高島,匯合磯野員昌威脅淺井家的西北方。北町信雄也率伊勢國眾出陣了,擔任監軍的,是在前田利家、佐脅良之、生駒家長轉封阿波後,接過伊勢奄芸郡的瀧川一益。
去年年初,由於佐和山城的磯野員昌降服,瀧川一益就結束了犬上郡郡代的役職,暫時閒了下來。到了長島征伐的時候,他作為柴田勝家的副將,表現非常不俗,代替重傷的柴田勝家,率美濃眾順利的撤出了一向宗的包圍;接著的六月六日,趁長島願證寺四代住持證意前往桑名郡視察被我方燒燬的地方時,瀧川一益率忍者眾以鐵炮擊殺了他。以此兩項功勞及先前調略磯野員昌的功績,信長給他加增兩萬五千石的領地,從美濃羽栗郡三萬五千石轉封到伊勢奄芸、河曲兩郡六萬石,擔任北町信雄的監軍。同時加封的還有羽良秀吉,由原本的一萬五千石增加到了羽栗半郡兩萬五千石,並且依然擔任阪田郡郡代,駐橫山城抵抗淺井家。
四國軍勢在南近江佐和山城之外匯合,人數高達六萬五千,浩浩蕩蕩的往北近江壓去,不久就包圍了淺井長政的小谷城。
(ps:種田嘛,就是要用數字說話的……不過,作為穿越眾,我知道得是不是太多了呢?)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