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我最近寫的一個開頭,希望大家來看看,說說感覺,謝謝了先!
、
、
、
也許看見我的時候,你將發現一長悲天憫人的面孔;也許,只是乾枯的皮囊;甚至,是一副頭骨;當然,也可能是年輕的笑容。
但是,前提是你能看見我。
如果你真的看見我了,請不要牢騷於我剛才的絮叨,也不要問問題,反正只要你說話,遲早都會提到那個人——既然這樣,趁我還記得我的過去,還是聽聽我的故事吧?
讓我想想……對了,我出生在一昨不大不小的城市,不好不壞的家庭,年代……已經記不清了,也不重要。似乎有人說過,但凡天才都有懶惰的基因,所以,我勉強算個天才。
記憶已經模糊,索性就讓我的故事飛躍一下好了。當它變得清晰的時候,也是我認識那個人的時間。
那時,我應該已經考入了離家鄉不遠的大學,多少在輿論的眼裡算個名牌學校,讀了好幾年,快畢業了,也聯繫好了工作。平平凡凡的生活,也許有人會羨慕,但會先摸的絕對不會是我認識的人。
第一次認識那個人時,是在老闆的生日會。KTV裡,漂亮的女老闆尖著嗓子吼:「下面,請我們的帥哥來一曲!」作為新員工的我識趣地縮在一個角落,等待著某個手握麥克風的身軀站起。
雖然不怎麼關心,但我還是猜測了下那個所謂的帥哥會是個什麼樣子。然而,我還是吃了一驚——竟是一個女人,美女;而且,老闆正看著她,眼神溫暖。
無論如何,她的歌聲曼妙,所有人都是一副陶醉的表情。而事後,我才知道自己錯了:她姓帥,名歌。
啞然失笑的我很快忘了這事的大部分,只剩那曼妙的聲音,還有那容易產生誤會的名字——因為我是天才,有懶惰的基因,而把一件事情記清的很累的。
然而,不久之後,我在學校裡看到了她。網球場上,雪白的鴨舌帽,雪白的背心,雪白的短裙,還有雪白的運動鞋。我不由駐足,因為印象中那次KTV上的她的氣質與現在的活力是兩回事。
我承認這世界上有真正的美女存在,但我不認為會有一個女人能讓所有類型的男人癲狂,可是,這個帥歌換一身裝飾便換了副氣質——或許,她有傾國的資質。
但我還是在駐足之後繼續走路——和自己沒有交集的人不值得為之停留太久。不過,我記住了她:帥歌,一個特別的女人,哦,是美女。
幾天之後,我發現了一個問題:文化學分不夠——無法畢業。雖然老闆承諾文憑無關緊要,但我明白,如果有一天她要開除我,這將是一個很好的裁員理由。於是,我托室友幫我選了門課,因為我還得上班,而且在行客中補選課程是一件麻煩的事情——我是天才,有懶惰的基因。
室友很瞭解我,替我選了一門學分足夠補上的課,讓我不用同時上幾門課——天才的時間是寶貴的,那些差不多就是走走過場的課程還越少越好。
可是,當我來到那間音樂教室時,我愣了——帥歌。這次,她一身金黃的連衣裙,彷彿盛開的鬱金香,而且,她對我笑笑,大概那次KTV上她記住了我。
正當我有些佩服她的記憶力時,我發現我又錯了:她是這門課的教師,而我,是唯一的學生。
於是,我正式認識了帥歌,這個後來改變了我生命人,只是當時我毫無知覺。
很快,我問了一個問題:「為什麼學生只有我一個?這樣的課還能開嗎?」
「從前很多,但從沒有人修到過學分。現在也就沒人選了。」她笑得很輕鬆,可我一點兒也不輕鬆,這關係到我的畢業證,她又是老闆的朋友,而且貌似她們之間的交情不淺!另外,沒人敢選的課能保留下來,也說明她的不簡單。
那是一門音樂課,具體叫什麼已記不清了,再說當時的我本也沒有把選修課當回事兒。可是,帥歌至始至終柔柔地看著我,讓本是來混學分的我感到良心不安。所幸,我是天才,她傳授的東西我都學得挺快。
不過,我還是錯了:帥歌突然紅著眼睛問我是不是她教得不好,為什麼我不全神貫注地學?
有些佩服她的觀察力,所以我說了實話:我是天才,但天才都有懶惰的基因,學這門課沒有盡全力的必要。
「天才?」她似乎有些敏感於這個詞語,饒有興趣地看著我,撒嬌似地問,「我們可以比比嗎?」
她是老師,同時又是老闆的好朋友,所以我答應了。
於是,這門所謂的音樂課成了奇怪的約會:我們一起在城市中穿梭,尋找著我們都沒有做過的事情,然後各自學習,摸索,再比較誰更快上手。我很讚賞這種還算公平的比賽方式,卻無法接受它的結果,我輸了,很徹底。
終於,二十年來,我才明白:我很懶,但不是天才,只是人才,頂多是大才。
與此同時,我有個疑問:就帥歌表現出來的素質,完全有能力輕而易舉地做很多大事,為什麼屈於一個小小的大學教師?
當我問出來時,帥歌一笑:「我做事為什麼要讓你知道?而你,為什麼很懶?」
「我喜歡悠閒的生活。」
「悠閒?那可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懶人做得到嗎?」帥歌搖頭微笑。
我看著她,也笑:「我不奢望悠閒的生活富足,就像我不強求理想的女人是處女。一個圓拿不到,半圓總行吧?」
「說不定我就是理想的處女,所以,你的話不對。」帥歌還在笑。
我本想置疑,但在女人面前置疑這種問題是有風險的,加上她的身份,我終只是說:「不對吧?你的年齡……」
「我並不比你大。你不是留過一級嗎?」
「你怎麼知道我的隱私的!」
帥歌大笑:「學校沒給我資料。但是,我是你老闆的老闆。」
「……」終於,我才明白——和天才比較,自卑是必然的。
於是,帥歌成了我生活中的一段旋律。無論有多懶,想忘記那樣的一個人是很難的,何況,她會在我的生活中添上新的音符。於是,我索性記牢了她,並最終給她蓋棺定論——一個比我還懶的天才美女。
或許,時間就這樣過去,最終我會畢業,在堅定的虛心性格中過完一生。可惜,當時我並不知道好奇心害死貓的格言有多麼的正確。
那是在課程快結束的時候,我已經像敬仰聖女般地在帥歌身邊,雖然有了那麼點兒小小的愛戀,但我沒有表達。相信其他的男人也是如此,不然她單身著為何還能風平浪靜?
也許是年久失修,也許是修補不夠,也許是偷工減料,我們上課的建築有部分倒塌了,正在這當口,彷彿要學超新星爆發,它竟趁機失了火。恰巧,我們正在六樓的教室裡為一首鋼琴曲爭論。
意識到危險時,我們已經沒有退路,卻也不坐以待斃。在堪稱專業級速度的犯罪活動後,我們拉著足夠的電線來到窗前。
雖然我很想像任何一個影片中的英雄那樣把生的希望留給身邊的美女,雖然懶的習慣讓我明白帥歌的生命比我更有價值;然而,在她聲色俱厲的命令中我愣了,她身後的火焰襯得她的氣勢彷彿久在上位的皇者,我竟然順從地順著電線滑了下去。當我著地並跑到安全處時,仰望著她的那映著火光的臉,不自覺地落下了淚水,似乎愛上了她。
結果,我大跌眼鏡,如果我有眼鏡的話——帥歌張開雙臂,如鳳凰展翅般地跳向了空中,以極其標準而優雅的體操動作著地,然後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