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取得我的寬恕。哼,你們這幫人的三腳貓落後了,連幾個衛兵也解決不掉,什麼三級刺客,說出去真夠丟人的。以後要努力提高自身實力,你什麼時候讓我滿意,我就把那把『刺影』給你。」
奧布裡十分高興,差點把烤肉塞進炭火裡面,問道:「真的?到底怎麼讓能讓你滿意,起碼要給個準繩,我好依此奮發向上,同時還要督促血鴉堂各位兄弟,不能被被別的堂比下去了。」
「撒克遜的暗夜堂可比你好得多,別看他平時一聲不吭,悶頭悶腦,可是暗地裡用功得很,人也勤奮,什麼地方都親自去勘探過一番,還派人到酒館裡收集小道消息,一天二十四小時從不間斷,每有收穫,立即紀錄下來,做成厚厚一冊,再詳細分出每一個人的資料,伊利達城內事無鉅細,他基本都清楚。還有特洛伊那小子,以前當藥劑師是糟蹋了他的天分,你看他的謠言散播得多,到酒館裡一坐,一分的事實經他口中說出就擴大成了十分,現在任誰提起黑暗葵花會不得翹大拇指說好?你還以為你有多大功勞?」
一番訓話下來,奧布裡的熱情徹底消失,苦著臉說:「我們血鴉堂根本沒什麼高手,做起事來千難萬難,羅丹那小子小有名氣,又不宜拋頭露面,即使再聰明的家庭主婦,若沒有麵粉和食料,她也做不出一頓美餐。」
烤肉終於烤好。色澤金黃,散發出一陣陣誘人香味,沈之默任由奧布裡眼睜睜望著,沒有一點招呼他共享的意思,抓起竹籤顧不上吹去熱氣,狠狠咬了一大口,讚道:「好吃好吃,鮮嫩可口,肥而不膩。酥而不爛,這大冬天地能享受到如此美食,可真是幸福啊。對了,你剛才說什麼?血鴉堂沒高手?那你不會自己練成高手?在港口時那股囂張氣焰呢,來伊利達城就成縮頭烏龜了?」
一串連珠炮似的質問,奧布裡招架不住,急忙轉移話題:「大人,烤肉味道似乎不錯。能不能讓我嘗嘗?」見沈之默面色不善,只好求饒道:「我不是不上進,實際上練什麼高手,操作起來也有難處,你看我們每天打打殺殺,晚上喝酒嫖妓,根本沒時間鍛煉。刺客一途,需要長時間高強度的練習。還要名師指點各種訣竅,稍停半日不練就會生疏,我這資質能混個三級資格證就差不多傲視天下了。」
沈之默不禁失笑。說道:「刺客確實有刺客的道理,我且考你一考。我就坐在這裡,不挪動屁股,你要是在我吃完烤肉之前搶過去,刺影就是你的。要是搶不過,我就得好好教訓你一頓。」
奧布裡敢不答應麼?勉強笑道:「不限任何規則?我動手動腳,動刀子都可以。是不是你屁股動了就算輸?」
沈之默點點頭,又咬了一口烤肉。
奧布裡不再猶豫,一把抓向烤肉,暗想:「不挪動屁股?那也太誇張了。」
沈之默不慌不忙,微微抬手,奧布裡便落了個空,再抓住他的手往前一推,可憐的盜賊立即摔了四腳朝天。
灰頭土臉地爬起,迎面一腳過去,你要是不躲就肯定挨了這一腳,要是躲開,勢必移動屁股,終究還是我贏。
沈之默根本不用去看,左手食指豎起,對準他腳底的湧泉穴。
用食指與大腿抗衡,開玩笑麼?奧布裡不假思索一腳踩下,穿的是質地較軟地拖鞋,驟然感覺腳心劇痛蔓延,身體喪失平衡,轟然倒地,整條腿已經麻木不能動彈,拚命叫道:「老大,老大!你用的是什麼魔法?」
沈之默搖搖頭:「你的體質太差勁了,我教你幾手,以後也好方便行事。」本想傳一門輕身健體的呼吸吐納法門,不過想他怕沒那麼深毅力,堅持不住,白白糟蹋自己一番心思,便說:「我有一套近戰搏鬥的體術,若練得好了,百戰百勝,多強的敵人也能一舉制服。」
奧布裡用力揉著腳心,叫苦不迭,聞言卻是一喜,精神頓時振作起來,顧不上疼痛問道:「什麼體術?我要是練會了豈不就天下無敵?」
「叫做小擒拿手,要是你正巧手裡沒刀,偏又遇上敵人,便能發揮最大威力。」沈之默說著手掌一揮,呼呼幾道凌厲風聲,奧布裡什麼都沒看清,只覺手腕一痛,定睛一看,自己雙手已經攪做一
手向上,手指插進鼻孔裡面,不由驚駭萬分,隨之而喜,暗忖道:「這麼快的手法,我就可以簡簡單單戳瞎敵人眼珠了。」
念頭還沒來得及多轉動幾個,沈之默又是一轉手捏住他地手肘關節,便覺十分痛苦,使不出半分力氣,不禁問道:「老大,放我一條生路吧。」
「哼,身為刺客,就必須瞭解人體的每個弱點和部位,在最短時間內進行強有力的打擊,讓對方失去活動能力,你說,人體的弱點都在什麼地方?」
奧布裡好半晌才回復過來,蹲在旁邊眼睜睜看著他把烤肉吃完,努力回憶當初刺客考核時的項目,點著手指頭說:「眼睛、咽喉、小腹、下陰,好像就這麼多了吧。」
「我現在可以肯定你的三級資格證是用銀幣賄賂來的了。還有太陽穴、下頷,如果被人靠近,這麼用拳頭擊打,會使對方昏厥。」沈之默做了個動作,又說:「腋窩,是人體的一個敏感點,同時十分軟弱,如果驟然受到傷害會產生劇痛,短時間喪失思考能力。打架地時候你要學會利用,比如他這麼一刀劈過來,你怎麼做?」
「我當然橫刀招架,然後給他一腳,多簡單省事,不信你看血鴉堂那傢伙,都是這麼被我教訓的。」
「戰鬥時千變萬化,你想得太簡單了,萬一他力氣大,你招架不住又怎麼樣?萬一站的地方不平整,你來不及出腿踢他,又怎麼樣?萬一你手裡沒刀,又怎麼樣?」
奧布裡還能怎麼樣?只好臉色蒼白地搖頭。
「你先好好想想,過兩天我寫幾個要點給你自己琢磨,別整天去嫖姑娘,要是我發現你因此拖了大家的後腿,那也就是你寫遺書的時候。」
「是是,大人的命令我從不違抗。」
「歐內斯特這樁事早點解決,別拖到明年,要給外人一種黑暗葵花會雷厲風行的感覺。」
「是是,歐內斯特絕對活不過三天,您儘管放心。」
轉眼到了週四,一大清早,鑽石薔薇門外就停著四輛華麗地馬車。車伕在座位上縮頭縮腦,不停吸著鼻涕,暗暗咒罵這該死的鬼天氣,溫度低得嚇人。街外的樹枝、屋簷垂下長長地冰凌,積雪還沒消融,一些孩子在外頭堆雪人、打雪仗,玩得不亦樂乎。
車廂裡一個手風琴師拉開門口,給車伕遞了支煙草,問道:「約翰,什麼人能讓維哲羅姆這麼重視,剛才你見到人了嗎?」
車伕感激地接過,避開風頭把煙草點燃,深深吸了一口,說:「維哲羅姆不喜歡別人吸煙,我可***憋壞了。剛才他在門口等了十多分鐘才被一個老頭接進去,什麼都沒注意,不過維哲羅姆臉上喜氣洋洋的,到底什麼事讓他那麼高興?」
「聽說吸食煙草對喉嚨和肺有影響,但我是拉手風琴的,影響不大,平時偷偷藏著,熬不過了就抽上一兩支。喂,你不覺得維哲羅姆有點怪異嗎?往常去給女皇表演他總是敷衍了事,沒多大激情,可是這一次很不一樣啊。」
車廂裡的另一個管弦手接口道:「是的,從前幾天以後他就開始興奮,似乎特別期待這一天,莫非女皇的病情好轉了?」
「我認為不像,關鍵還是在這個神秘人,據我所知這套住宅屬於亞摩斯男爵。但……亞摩斯男爵算得上什麼東西,維哲羅姆連海達希亞大公都看不上眼,即使他身份那麼特殊,還是受到了兩位伯爵的求婚,那個勞倫斯王國的王子不是在伊利達城逗留了半年嗎?每天九十九朵玫瑰雷打不動,被嚴詞拒絕後才灰溜溜的回去。還有那個獅鷲騎士團的團長為了他還與妻子離婚,鬧得滿城風雨,你們說說看究竟是什麼原因?」
管絃樂手聳聳肩說:「我怎麼知道,或許只是我們的錯覺。這鬼天氣夠冷的,我只想早點結束可笑的表演然後去喝兩杯。」
馬車伕說:「不,讓維哲羅姆在門外足足等了十分鐘,外頭這麼冷他也毫無怨言。那人架子可真夠大的,我聽說亞摩斯男爵已經四十多歲了吧,又沒什麼錢,只靠祖父的遺產過活,而且他對音樂一竅不通,該死,事情越說越離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