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河 戰太行 第二百四十四章 三晉爭霸處,河東頒新政。經營!
    紹興十八年九月初九,菊滿臨安,遊人如織,大內雖不如民間那般自在,仍大開林苑,帝后與諸重臣歡宴一處,得半日之歡,共慶昇平。眾臣子自然各上禮物,為韋後上壽。

    趙構早平息了此前對趙桓坐鎮開封的憂慮,方才有這番享樂之舉。

    「字付九哥:朕雖治河北,實無敢望社稷正統,猶未敢貽江南憂矣!今金帝隆恩,使朕重登舊殿,安敢悖德,令南北起釁?開封諸陵,已遣使祭掃,惟物是人非,能無感傷!河北故老,皆免刀兵之禍久矣,若得南北無事,民生日滋,朕身何惜!此意無由布達,今幸得天使南來,敢附書以致,惟弟知兄,不致生他念!山河」

    趙構得書,知趙桓在金人籬下,不得已而為之,實則金人之意,用以威壓江南,同時也不無安撫之意:若趙構在江南安穩,萬事皆休,河北並無異動;若趙構誤讀了金人意思,竟然私下籌謀恢復之舉,則渡河之日,便是兄弟相殘之時!

    趙構擔心的卻不是兄弟相殘。

    「若一旦王師北上,渡河之日,兄弟君臣,如何處之?竊為陛下所憂!」

    秦檜私下裡勸阻趙構北伐的話,才是讓趙構頗為惕懼的東西,大宋儒風極盛,正統之爭往往可令士人拋卻生死,朝中文人,平日裡尊趙構正統,卻不知一旦渡河之後,會不會牆頭草一般倒向舊日之主?

    更為可慮者,眼下的江南臨安大內儲君趙,是太祖七世孫,卻非自己嫡子,哪像北邊的三哥趙桓,不僅育有長子趙諶(靖康年即定為儲君),更有次子趙謹,三子趙訓!從徽宗皇帝的正統看。嫡系的皇孫還在金人手中!

    如果自己與兄長爭位,還有動亂一說,靖康年間趙構登基,實是江南文武別無選擇。但若與河北相爭一旦過激,那時金人搬出嫡系皇子來,自己收養的這個義子能否爭得大位?

    趙構自得北邊書信。終於略略心安,不再擔心金人縱容趙桓南下與自己爭位!

    「陛下!——」御史中丞余堯弼於席間奏道:「太后南返經年,今海晏河清,時豐歲稔,大宋歲入逾六千萬緡,實南渡以來未有之,陛下臥薪嘗膽,儉以自約,誠為天下萬民之福。然太后年歲已高,雖萬壽可期,而陛下亦有愛日之誠,當此盛世,何不為太后更築宮室以貽晚歲?此臣愚見,惟陛下裁之!」

    趙構笑而不答,卻轉過頭去,問侍坐於側的趙:「太子以為,余中丞所奏如何?」

    趙年方二十,聞言頗為侷促。近年來雖明白了儲君之位,但素來與秦檜頗僵,遂不為趙構深喜,少有召其奏對,更不曾將國家大事交與他作主,眼下當著眾臣的面。趙構也不過做做樣子,將這題目交與他作答。擺明了告訴群臣——當今太子已經參與國事了,但實際上哪裡敢擅自作主?當下只得答道:「父皇,余大人所奏極是,孩兒並無異議!」

    這話全無主見,只是循臣子所見罷了,趙構心中不甚樂意,也只得作罷。卻對韋後道:「母后。朕便依太子之言,擇日修造。願母后萬壽!」

    韋後笑逐顏開,口中卻遜讓道:「皇帝如此孝順,母后更無話說,只是國家方才安定些,民生初復之時,不可過於奢費,恐動國家根基,則是母后之罪矣!」

    趙構連稱應當,心下卻道,這余堯弼倒是個知趣的,自紹興和議以來,江南民豐物阜,再不是南渡之初那般艱難,府庫中也頗為充盈,而大內規模正嫌侷促。想想三哥在開封故殿稱帝,何等風光,自己為盛世之君,卻自苦如此,卻又何其不公矣!難得地是,這臣子倒也曉得不好勸自己大興土木,處處以太后為由頭,讓自己借盡孝之名,可以大行修造,豈不妙哉!

    當下君臣盡歡,各自飽醉方罷。

    秦檜卻心神恍惚,坐不安席。早間還未出門時節,門上便有急報送至,連中樞也未得知,秦檜卻已經曉得了,洪皓以「權知澤州府」的名義,將萬俟的死訊報到,卻說得含含糊糊,急切間不曉得如何就中做些文章,是以這日在大內苑中也不甚喜樂。

    「今澤州樞密行府椽萬俟,赴任在道,於開封西路北上,未料卒遇金人,懷其旨而未出,遂為所害,誠為國朝惜之,然金人得其詳細,方知誤殺澤州佐吏,著人畀屍首來報,竟不得完屍,寧不哀哉!茲事體大,臣未敢擅專,謹奏陛下,伏待聖裁!」

    這話說得不明不白,卻將責任一股腦兒推至金人和萬俟自家身上,於澤州府使相楊再興半個字也未曾提及,更沒一字及岳雷處,秦檜雖早知萬俟難逃一死,只是這般死法,卻太也不值了,距離秦檜所想差了老遠。思之再三,實難委決,當今趙構大喜大樂之時,如果擅將此事上報,豈非不識趣之至?是以在座中半字也不提此事,直待宴後次日,才至垂拱殿向趙構稟報。

    「如此誠為可惜!」趙構閱罷澤州急奏,推帛歎道:「秦卿以為,朝中還有何人可薦?」

    「臣以為,熟知河東、河北事務者,以鄂州最近,莫如遣林大聲之侄林明前往,倒可安河北嶽姓兵馬,免貽國朝後患!」秦檜這次不再保留,直言相薦。

    趙構聽罷,卻目光閃爍,不肯附和,久之方道:「林大聲當日與岳飛諸故舊不諧,林明雖為後輩,安知不為岳雷等所忌?此事還須斟酌!朕倒有一人,不知秦卿意下如何?」

    秦檜聽得心頭一驚,曉得萬俟之死未免讓趙構略略有些動疑,當下愈加謹慎,和聲道:「陛下遠見萬里,臣更無異議,不知陛下遣哪位賢能之才過河?」

    「徽州李若虛!」

    「這——這個——」秦檜微微動容,卻怕落在趙構眼裡,見趙構斜對自己。並無半點表示,這才腆顏道:「李若虛當日擅謗和議,且曾為岳飛矯詔,與岳案不無牽連,陛下洪恩,捨而不誅。已經格外開恩,如何還委以要職?臣愚魯,不敢動問-

    趙構驀地抬起頭,仔細觀察案前數步之外的秦檜,後者驚得低眉垂首,趙構這才道:「李若谷今為參知政事,而其兄之罪久不曾赦免,此非人情!雖其弟不曾面請,然朕豈無所知?李若虛當日不過為岳飛等輩所惑。不明是非,今已六年,當有所改!且早年間曾幕事岳飛,北上為官,當不致與岳雷、楊再興等起釁,或者有助王事,此非林明等輩可比。」

    秦檜聞言,曉得不能再爭,否則跡象太顯,反為不美。只得道:「陛下所言是矣,臣愚昧,不及深遠,比來與其弟共商國是,屢察其忠直,弟既如此。兄必不致過於堅執,臣這便去草詔!」

    這信息哪消五日。早隨鴿書飛入晉城。楊再興得書,大笑道:「好!當日傳旨不可輕進,後來為岳帥遮瞞,這李若虛也算是個妙人,罷!罷!罷!河東正缺此等幹吏,再多些也無妨!」

    此時岳雷也在澤州府滯留了半個月,早該啟程。遂至相府辭行。

    「賢侄節度渭州。倒也不可久留,不知岳霖如何行止?」楊再興對岳老三本無定見。這也是岳門家事,眼下岳雷兄長當父,應該為其弟作主了,是以徵求岳雷意見。

    「楊叔叔,侄兒不願返江南!」岳霖卻不待岳雷開腔,搶著說出自家主見來。

    「三弟!」岳雷喝道:「母親在江南孤苦無依,銀瓶又將適人,岳震、岳霆年幼,母親能靠何人奉養?」

    楊再興在旁,饒有興致地看這對兄弟拌嘴,卻一時不插嘴。

    「二哥,弟來河北之前,母親早有吩咐,囑此後不須南返,隨二哥及楊叔叔歷練,多殺金賊,方才不負父相遺願,母親身子健旺,家中還有婢僕十一人,晉城商號每月皆有錢糧送到,地方官吏也不曾薄待,豈靠弟雙手奉養?若就此返家中,只怕母親便要第一個責罵!」岳霖已經十八歲了,早不是當年那個跟在岳雷屁股後面學槍的小孩子,聽岳雷這般說,便直言反抗。

    「三弟!——」岳雷一時氣結,卻無從駁起。楊再興這才道:「本待由岳雷作主,既是嫂嫂早有吩咐,岳霖也不須就返江南,既如此,賢侄早前曾練潞州兵馬,眼下牛副帥已往汾州練兵,高林在解州防賊,潞州只有李琪在彼處,岳霖恰好可往潞州軍中歷練。放著為叔在此,看哪個敢動岳霖分毫!哈哈哈哈!」

    岳雷臉上一紅,曉得為楊再興看穿,說白了仍不放心岳霖年幼,只得以奉養母親為名,誆岳霖南返,眼下見楊再興將岳霖放在身邊,心下無憂,只得從命。岳霖見心願得償,笑逐顏開,便要赴潞州從軍。

    「二位賢侄且莫忙,今日須大會諸路文武,商討河東長遠之策,不妨明日再去!」

    自河東平定,楊再興忙著安排兵馬防禦各處,又通過岳家軍與晉城商號將河東今年耕種安排妥貼,眼下已經秋收之際,恰遇誅賊之舉,河東要員盡集澤州,也到了該長遠計較的時候了,是以將岳雷留下,共商大計。

    「先生且看,此為本相近半年來所撰,若有不妥之處,還望斧正!」楊再興卻將數紙規劃遞至洪皓衙中,讓這南北朝廣泛參與制訂製度地員老之臣,審閱自己的河東發展大計。

    洪皓雖在地方忙得不可開交,卻未昏頭,細看之下,不由駭然道:「相公如此經營河東,莫非不再作北伐計?」

    楊再興搖搖頭:「河北為大宋心腹之地,如何能夠捨棄?只是眼下兵馬還不湊手,便是強取之,也不得安穩,得而復失,於國何益?三晉之地,昔年晉文公因之以六合諸侯,晉強而秦弱,出太行即可取中原。用之以積錢糧,方可為長久計,一味打下去,卻怕一曝十寒,反傷大計!」

    洪皓這番卻不爭執,點頭道:「相公計較深遠。老夫更復何言,如此大計,不在昔年岳相經營荊襄六郡之下,假以時日,當大有可觀!」

    楊再興黯然道:「岳帥當年經營荊襄六載,錢糧之屬俱備,北伐之日,止民即不下六七十萬,猶不能一戰成功。雖有朝中掣肘,也可知兀朮當年兵馬並非水捏泥塑。如今河東一路雖然盡復,以某今日之能,猶遠不及岳帥當日,豈敢狂妄?天若予便,楊某若也有數載恢復之機,河北當可盡復舊觀!」

    是夜,相府中大會諸文臣僚屬,河東要員不下百餘,盡集於此。由楊再興將河東大政頒布。

    一曰兵政:兵權虎符,皆由使相府而發,各路節度使不得妄動別州兵馬,各州縣每萬戶練騎步軍千人,由澤州府配戰馬五百匹,錢糧權由晉城商號支取。兩年後地方稅賦漸豐,再由地方支出。太行之處。圈出馬囿若干,不得稼穡,只合放牧,自夏國輾轉而來的蒙古馬若無意外,盡歸其中飼養,自此從蒙古買馬,須配牝牡若干。以便自行繁殖。

    二曰戶政:河東諸州縣。百姓流散,田地久荒。今年雖廣集流民,故舊返鄉者十不存二三,往往附郭而居,著每十戶為一甲,百戶為保,選其賢良者為首,勿令流散,但凡家有壯年者,即授錢糧、種子、農具等,耕牛不足,則輪流使用,由保甲調之,每人授田三傾,無使荒蕪。平日裡稼穡,春種秋收之後,壯年者均須集結一月,就鄉里校場,由岳家軍中校尉訓導,熟練兵甲旗號,知金鼓進退,免致賊來無自保之力。每十戶出一精壯者,充入岳家軍,其家中若別無勞力,其田地由保甲共耕之。紹興二十年十二月前,皆不取賦稅,此後每年取田間所產三十稅一。凡年老無依,或家無勞力者,由官府贍之,無使凍餒。

    三曰學政:百戶之間,必設學塾,若無賢才,由晉城派遣,縣有縣學,州有官學,許百姓良家子入塾,縣學及州學考核中式者方可入讀,州縣中設匠學,教授諸匠技藝,官學均無須束之費,皆由官出。縣中別設女塾,許聰慧女子入學,亦可由匠學入行,年滿十八歲者許考取州縣織官。州府以上設軍校,凡入縣學者,勇武之輩可入軍校學戰守之策,考核中式者日後岳家軍中優加錄用。縣每年一舉,州兩年一舉,澤州三年一舉,分文武兩科,另加匠作諸科,文者中式,可授官職,亦可入學中為師,武者中式,可入軍中效力,亦可為地方教官,匠作者則入行中任職,亦可入匠學中為師。

    四曰吏政:州縣府衙中不再由地方將帥任職,宜選賢良充任,岳家軍只宜保土殺賊,不可干涉地方吏政,兵馬所在州縣可於城中近城門處安營,進出不得穿城而過,地方官吏若有貪贓枉法者,皆不由軍中得置。澤州使相府別設言官,分居各州縣,以察民情,若地方官吏有不法者,皆由樞密行府巡察處治。未收農賦之前,一應商稅,均不得超過值百取二。所得稅入,須入府庫,按晉城商號之法記賬管理。

    五曰律政:河東一律行大宋律法,若有民間犯法者,由各州縣衙治之,若地方不能決,則縣治報州,州治報樞密行府。凡斬決以上刑,州縣不得妄決,須報案情詳細至澤州府,各得回覆後方可處斬人犯。軍中有犯軍規者,按軍法處之,若犯地方者,經軍中處置,地方若不服,可報澤州處置。

    六曰鹽鐵:解州鹽、晉城鐵,各路兵甲,暫皆由晉城打造,郭主事所授諸徒當盡快在汾州、平陽府修造煉鐵爐,所得精鐵須由澤州府統一調度,不得擅售與人,日後打造兵甲,亦須逐一造冊管理,以免流入金、夏人手中。鹽鐵均由官賣,次等鐵器作農具者,亦許民間買賣,惟不許民間擅自修爐煉鐵。

    這一番大政方針,楊再興參考大宋舊制,也加了許多新意在內,但總之一個原則,便是與民休養生息,而兵馬無一日稍有懈怠,只待經營數年,河東之地,當不下十萬精兵,那時天下間何處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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