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妾記II 作品相關 法醫學術語解釋
    拖擦傷:(dragginginjury):指人體被行駛的車輛掛住在地面上拖擦所形成的損傷。多表現為軀體一側大面積、有方向性的擦傷和(或)挫傷。損傷表面常見路面的泥沙附著。

    揮鞭樣損傷:(whiplashinjury):多見於高速行駛車輛因突然剎車,或撞擊到相對靜止的車輛尾部使其突然減速,車上的乘客因慣性作用,頭部在很短的時間內過屈和過伸,是頸椎和頸髓及腦組織遭受牽拉、扭轉斷離及壓迫發生的損傷,造成頸椎半脫位,頸髓受壓或挫傷。常見第1~2、5~6頸椎骨折或脫位,以及其內的頸髓損傷和鄰近軟組織的挫傷出血。

    高墜創:(injuryduetofallfromheight):因人體由高處墜落碰到地面造成的損傷。又叫墜落傷,外輕內重,廣泛而嚴重,一次外力作用可以形成,除著力處,遠離部位損傷可更嚴重,各種損傷並存,可發生多處骨折,其骨折線表明其作用力的方向一致。

    對沖性顱底骨折(contrecoupfractureofbaseofskull):外力作用於顱骨時,力傳導到遠離著力點的部位,在顱底骨較薄弱處造成骨折,如打擊頭頂部造成顱底薄弱處骨折。

    彌漫性軸索損傷:(diffuseaxonalinjury,DAI):又稱彌漫性白質損傷。指頭部受到頓器暴力作用後發生的,主要彌漫分布於腦白質、以軸索損傷為主要改變的一種原發性腦實質的損傷。其特點為1廣泛性白質變性,小灶性出血,2神經軸索回縮球,小膠質細胞簇出現,3常與其他顱腦損傷合並,死亡率高。

    腦挫傷:(cerebralcontusion):一種常見的原發性腦損傷,只由於外力作用形成的軟腦膜完整而腦皮質淺層的出血和(或)挫碎。主要因腦組織在外力作用後在顱內作直線加速或減速運動,或旋轉運動,腦表面與顱骨內面或顱底碰撞、摩擦而形成。

    沖擊傷:(coupinjury):指緊靠頭部受打擊或碰撞部位以下的腦皮質發生的挫傷。多見於頭部加速運動時,或頭部處於靜止狀態受鈍物打擊或碰撞時。腦對沖傷:頭部受外力作用時,著力點的對側部位的腦組織發生損傷,稱為對沖性腦挫傷。對沖傷多見於跌倒時頭顱撞擊外界物體而形成,少見於致傷者在受打擊時形成。

    對沖傷:(contre-coupinjury):指沿頭部被打擊或碰撞作用力方向對側的腦皮質發生的挫傷。如枕部受打擊或碰撞,額極和顳極腦皮質發生的挫傷。一般見於運動中的頭部受到外力作用後突然做直線減速運動時。此類在現實中最多見。

    腦震蕩(cerebralconcussion):外力使頭部受傷後,即刻引起腦功能障礙,而無明顯的器質性改變。輕者表現為短暫的昏迷,重者伴有記憶力障礙,多可吱吱能夠恢復,有些可發生後遺症。可伴發或不伴發顱骨骨折。神經系統檢查無發現,有逆行性遺忘。

    絕對致命傷(absolutelyfatalinjury):根據當前的醫學水平,在任何條件下,對任何人多足以直接致死的難以搶救復蘇的的損傷稱絕對致命傷。屬根本死因,也是直接死因。如頭顱粉碎性損傷,切斷頸部大血管等。

    條件致命傷(conditionalfatalinjury):指在某種不利條件下,損傷或其合並症才能導致死亡的稱條件致命傷。分為個體條件致命傷和偶然條件致命傷。

    陽性生活反應(positivevitalreaction):活體對損傷的反應在機體全身和局部表現出的可觀測的組織反應。

    死亡方式(mannerormodeofdeath):是指暴力死如何實現,可由他人施加或由自己施加暴力,或因某種意外事故造成。分為自殺、他殺、意外。

    窒息(asphyxia):人體的呼吸過程由於某種原因受阻或異常,外呼吸、內呼吸、血液的運輸這三個環節任何一個過程發生障礙,所產生的全身各器官組織缺氧,二氧化碳瀦留而引起的組織細胞代謝障礙、功能紊亂和形態結構損傷的病理狀態稱為窒息。

    機械性窒息(mechanicalasphyxia):由機械性暴力作用引起的呼吸障礙,如壓迫頸部胸腹部,阻塞呼吸道等,妨礙了呼吸而發生的窒息其主要阻礙外呼吸。肋間肌及膈肌運動受阻等也可引起窒息。

    Tardieu氏斑(Tardieuspots):機械性窒息屍體的內髒和粘膜下可見淤點樣出,稱之Tardieu氏斑。機械性窒息死者除在眼球瞼結膜及頸部受壓部位以上的皮膚出現瘀點性出血外,在肺表面,包括肺葉間漿膜下、心膈面及主動脈起始部外膜下、甲狀腺、頜下腺、睪丸和嬰兒胸腺被膜下以及腦蛛網膜等處,口腔、咽喉、氣管、胃腸、腎盂、膀胱、子宮外口等處的粘膜均可見出血點,此種現象稱為Tardieu斑。為機械性窒息屍體的內部征象。

    縊死(hanging):俗稱吊死。利用自身全部或部分的體重,使環繞頸項部的繩索或其他類似物壓迫頸項部而引起的死亡稱為縊死。三要素:條索狀物件,套壓在頸項部,自身體重下墜。

    縊溝(

    )roove)是縊吊時繩索壓迫頸部皮膚所形成的溝狀痕跡。它反映了繩索的性質、繩套、繩結、著力點和縊型等問題。

    羊皮紙樣變(parchment):粗燥質硬的縊繩,可摩擦頸部皮膚出現不同程度的表皮剝脫和出血,後逐漸干燥,顏色變為褐色

    勒死(strangulation):又稱絞死。指以繩索類似物纏繞頸項部,借助死者自身重力或他人或以外的機械力量,使繩索類似物勒緊並壓迫頸項部而導致的窒息性死亡。

    扼死(manualstrangulation):指用單手或雙手扼壓頸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又叫掐死。有時也可見用肘部、前臂或器械壓迫頸部所致的扼死。扼死幾乎均為他殺。

    扼痕(throttlingmark)其主要是由於指肚及手指末端的指甲卡壓皮膚所致--因此具有圓形或橢圓形及新月形、短線型擦挫傷的特點。

    捂死(smothering):又叫閉塞口鼻所致窒息死亡。指以手或其他柔軟物體同時壓閉口鼻孔,妨礙呼吸運動,影響氣體交換,導致意識迅速喪失而引起的窒息死亡。屬於典型的單純性缺氧窒息死。

    哽死(choking):由於異物阻塞呼吸道,妨礙呼吸交換,而引起的缺氧性窒息死亡,也稱噎死。指由於異物從內部堵塞上呼吸道所引起的窒息死亡。

    溺死(drowning):俗稱淹死。指因大量液體進入呼吸道,影響氣體交換而引起的死亡。

    浸沒死(deathduetosubmersionorimmersion):干性溺死(drydrowning):為非典型溺死。溺水者為落水後死亡,但屍檢未見呼吸道和肺泡中有較多溺液。死亡機制可能為落水後因冷水進入呼吸道刺激聲門引起反射性痙攣,發生急性窒息;或因冷水刺激皮膚、咽喉部及氣管粘膜,引起反射性迷走神經抑制作用,導致心跳驟停或發生原發性休克而死亡。

    蕈樣泡沫(mushroom-likefroth):溺液刺激呼吸道,粘液分泌增加,同時劇烈的呼吸運動,使肺水腫時的溺液、呼吸道粘膜分泌的粘液及空氣互相混合攪拌形成口鼻部泡沫性液體。多為細小均勻的白色泡沫,因富含粘液而較為穩定,不易破滅,附著在口鼻孔及其周圍。有時呈蘑菇狀,稱之為蕈狀泡沫。為一種生活反應,對確認是否為溺死具有一定的意義。

    水性肺氣腫(aqueousemphysema)溺水者強烈的死前呼吸運動,導致溺液、粘液、空氣三者在氣道內混合成為泡沫,而吸氣力量大於呼氣力量,使泡沫樣溺液被吸入肺泡而不易呼出,導致大量溺液儲集於肺中,導致水性肺氣腫。兩肺體積膨大,充滿胸腔,可見肋骨的壓痕,邊緣鈍圓。觸之有揉面感,指壓有凹痕,重量增加。切開肺可見大量泡沫狀溺液流出。是溺死的重要征象之一。

    Paltauf斑:(Paltaufspots):溺死者發生水性肺氣腫,兩肺可見散在淡紅色出血斑,多見於肺葉之間及肺下葉,系因肺泡壁破裂出血並溶血所致,稱之為溺死斑,或Paltauf斑。

    硅藻檢驗:溺液中的小生物(硅藻、水藻以及其他單細胞或多細胞生物),經肺循環轉入左心,隨體循環分布全身,因此在心、肺、肝、脾、腎、骨髓、牙髓均能發現浮游生物。因此在內髒器官查見硅藻,對溺死有重要價值。

    體位性窒息(deathfrompositionalasphyxia):指因身體長時間限制在某種異常體位,使呼吸運動和靜脈回流受阻而引起的窒息死亡。應排除損傷、電擊、中毒、猝死、疾病等其他可能的死因。

    性窒息(sexualasphyxia):指性心理和性行為變態者在隱蔽處以某種方式使自己產生一定程度的缺氧窒息狀態,體驗某種性快感而進行的一種變態的性活動。有時由於所用產生窒息的措施過度或自我解救的措施失誤,而意外地窒息死亡。

    燒傷(burn):由火焰、高溫固體和強輻射熱引起的損傷稱之為燒傷。或稱熱力損傷(thermalinjury),是指因熾熱的流體(燙傷,scalds)、固體(接觸燒傷)或火焰(火焰燒傷)而引起的組織細胞部分或全部毀損性損傷。

    燙傷(scald):由高溫液體(eg,沸水、熱油)或高溫蒸氣等所致損傷稱為燙傷。

    外眼角皺褶:因火災燒死者常反射性緊閉雙目,因而在外眼角形成未被煙霧熏黑的形似蒼白色“鵝爪狀”改變,稱為外眼角皺褶。

    斗拳姿勢(pungilisticattitude):全身被炭化時,骨骼肌遇高熱而凝固收縮,稱熱強直。由於屈肌強於伸肌,四肢關節常成屈曲狀,類似拳擊手比賽中的防守狀態故稱為斗拳姿勢。

    假裂創(falsespilt):高溫作用下的皮膚組織,水分蒸發,干燥變脆,發生順皮紋的破裂,形成梭形創口,形態上類似於切創。

    熱作用呼吸道綜合征:為燒傷屍體內部征象之一。呼吸道損傷所致的急性喉水腫、急性壞死性咽炎、急性喉氣管支氣管炎和支氣管周圍炎等,統稱為熱作用呼吸道綜合征。是生前燒死的確切證據。

    硬腦膜外熱血腫(extraduralheathematoma)頭部受火焰高溫作用,腦及腦膜受熱、凝固、收縮,與顱骨內板分離,形成間隙,由於硬腦膜血管及顱骨板障的血管破裂,流出的血液聚集於該間隙中形成血腫,即硬腦膜外熱血腫。注意與外傷性硬腦膜外血腫相區別。

    凍傷(frostbite):人體局部組織因低溫導致一系列的病理改變。低溫所致體表局部損傷。較長時間暴露於溫度較低的環境中,人體產熱中樞調節功能喪失,嚴重影響物質代謝與生理功能等引起的死亡稱為凍死。

    反常脫衣現象(paradoxicalundressing):凍死屍體表征之一。凍死者死前反而脫去衣服、鞋襪,全身裸露,或將衣服翻起,暴露胸腹部,或僅穿內衣褲,稱為反常脫衣現象。可能原因為體溫調節中樞麻痺,有幻覺熱感即“反常熱感覺”。注意與搶劫或強奸殺人案相鑒別。

    維斯涅夫斯基斑:凍死者胃粘膜糜爛,其下有彌漫性斑點狀出血,沿血管排列,呈暗紅、紅褐或深褐色。這種為粘膜下出血斑稱為維斯涅夫斯基斑。是凍死屍體有價值的征象。由於低溫下腹腔神經使胃腸血管痙攣、擴張、通透性改變,毛細血管應激性出血。

    電擊傷(electricalinjury):人體與電流接觸引起的損傷。電流通過人體所引起的皮膚及其他組織器官的損傷及功能障礙。

    電流斑(electricmark):又稱電流印記,是電流作用於局部接觸皮膚,由於電流的作用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皮膚損傷。一般見於電流入口,有時也可見於電流出口。形成機理是皮膚的高電阻性,電流在穿透皮膚通過人體產生高熱及電解作用所致。電流斑常為1~2個,也可多個。多發生在電極接觸面較小的情況下。典型的電流斑為圓形或橢圓形,灰白或灰黃色,質堅硬,口小底大,中央凹陷,形似前火山口狀。外周可有充血環,與周圍組織分界清晰。有的電流斑周圍可見水泡形成,易破裂,以致表皮松解、起皺或呈片狀剝離。又稱電流印記,系電流入口,其形成是由於帶電導體與皮膚接觸,電流通過完整皮膚時,在接觸處產生的焦耳熱及電解作用所造成的一種特殊皮膚損傷。

    流水樣結構/核流(streamingofnuclear):在光鏡下,電擊傷病變中心上皮基底層細胞核縱向伸長,或扭曲變形,染色較深,排列緊密,呈柵狀排列,或伸長似釘插入真皮中。細胞長軸與電流方向一致,乃由於電流的極性作用所致。稱之為流水樣結構或稱核流。

    皮膚金屬化(electricmetalizationofskin)或稱金屬異物沉積,系因電極金屬在高溫下熔化、氣化和揮發沉積於皮膚表面及深部皮下組織而形成。是證明電擊傷和電流入口較特殊的征象。

    電燒傷(electricburn)接觸性電燒傷、電火花燒傷、觸電後易燃物燃燒造成的火焰燒傷。多發生在接觸高壓電時。皮膚與高壓電源之間可形成電弧或產生火花,加上衣服燎燃的火焰燒傷同時起作用,溫度可達3000~7000℃。電燒傷致使電流斑呈黃色或黃褐色。

    電擊紋:高壓電擊時,由於皮下血管擴張、麻痺、充血或出血,有的皮膚表面可出現樹枝狀花紋,稱電擊紋。

    骨珍珠(ossouspearls):高壓電擊時,骨因遭受電流熱效應而發生壞死,膠原破壞和無機物熔化。熔化的特殊產物即所謂骨珍珠。其形態如珍珠,灰白色,內有空腔,躲在受損骨的表面。

    雷電擊紋(lightningmark):遭雷電擊者的皮膚上可遺留下紅色或薔薇色樹枝狀或燕尾服狀斑紋,稱雷電擊紋。是雷擊死的特征性變化。此乃局部輕度皮膚燒傷及皮下血管極度擴張所致,可伴有血液滲出。雷電擊紋由不同寬度的紅線組成,多位於頸胸部,也可位於肩或脅腹側或大腿部。褪色或消失迅速。

    雷擊綜合征(lighteningsyndrome):如果受害人不即刻死於雷擊,可能會產生雷擊綜合征。表現為意識喪失、外周或腦神經功能暫時障礙、閃電性麻痺、傳導性耳聾及皮膚燒傷等。

    猝死(suddendeath/suddenandunexpecteddeath):指平時貌似健康的人,因潛在的自然疾病突然發作或惡化,而發生的急驟死亡。由於機體潛在的疾病或重要器官急性功能障礙導致的意外的突然死亡。其特點有三,1死亡急驟,2死亡出人意料,3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

    即時死(instantaneousdeath):症狀發作後1分鍾之內發生的死亡。

    孤立性心肌炎:又稱Fiedler氏心肌炎。是一類原因不眠,限於心肌的炎症性病變。多見於20∼50歲的中青年。本病潛在進行,突發心源性休克或阿-斯綜合征而猝死。

    脂肪心(fattyheart):系指心外膜下過多脂肪沉積,並向心肌內浸潤,逐漸取代心肌纖維,故又稱心肌脂肪浸潤。

    青壯年猝死綜合征(suddenmanhooddeathsyndrome,SMDS):是一種多見於青壯年,至今原因不明的猝死。其特點為,1死亡多在睡眠或安靜休息時突然發生,2死者絕大多數為20∼49歲的青壯年,3絕大多數為男性4死者生前平素健康,發育營養良好,死前多無明顯誘因5死亡迅速,多為即時死,死前多有呻吟、尖叫或抽搐6完整的屍檢和輔檢查不出足以說明死因的器質性疾病,也無中毒或暴力死亡原因。

    抑制死(deathfrominhibition):指身體的敏感部位受到對一般人微不足道的刺激或遭受極度精神刺激後,迅即發生的心血管活動抑制死亡,曾稱為生理性死亡,神經原性休克等。

    嬰兒猝死綜合征(suddeninfantdeathsyndrome,SIDS):是一種多見於一歲以內嬰兒、意外急死,經詳細屍檢未能找到適當死因的猝死。特點為1死者絕大多數為一歲以內的嬰兒90%為6個月內,7天-2歲2多為睡眠或安靜狀態下死亡,故又稱為“搖籃死”或“睡床死”3平素看起來發育正常和健康,發育良好,無前驅症狀4死亡過程迅速5時間常無特殊改變,僅見內髒淤血,肺被膜及心外膜點狀出血。

    臨床法醫學鑒定:臨床法醫學鑒定人根據司法機關或有關部門的委托鑒定要求,運用臨床醫學、法醫學和其他學科的理論和技術,對被鑒定人進行檢查,再根據我國現行公布實施的法律條款按鑒定事項討論分析,作出相應的臨床法醫學鑒定結論的過程。

    補充鑒定:對於提出新的問題或提供新的資料,要求原鑒定人復驗、修正內容或補充意見者,稱為補充鑒定

    重新/再鑒定:如委托機關或當事人和辯護人對鑒定結論不滿意,或出現意見不同的鑒定結論時,將原案另行委托他人鑒定者,稱作重新鑒定。

    聯合鑒定:在鑒定工作中有時遇到所鑒定的問題涉及面廣、專業性強、難度大或因用的法律條規不完善而難於作出准確結論時,常聘請有關臨床專家和其他法醫進行聯合鑒定。

    重傷(gravebodilyinjury):是指有危及生命、或者並發症危及生命的損傷,損傷造成重要器官的破損或嚴重的功能障礙。1直接危及生命2直接引起危及生命嚴重並發症3直接引起嚴重後遺症4引起重要器官嚴重喪失功能的5引起肢體殘廢6引起毀容

    輕傷(fleshinjury):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但不危及生命和造成嚴重殘廢的損傷,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的損傷。

    輕微傷(slightbodilyinjury):是指造成人體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短暫的功能障礙,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顯傷害,恢復後一般不遺留明顯後遺症。

    勞動能力喪失:勞動能力是指人類進行勞動工作的能力,包括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總合。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疾病、衰老等原因引起的原油勞動能力減弱或消失,使機體與所從事的勞動工作之間的不相適應。

    事故參與度:是指意外事故中死亡、傷殘、後遺症,若混雜著即存疾病、老化等多種因素等,判定事故參與死亡傷殘、後遺症等結果的程度的一種比例關系指標,反映了事故與即存疾病等因素間的責任關系,用以確定意外事故的民事責任程度。

    詐病(simulation):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身體健康的人假裝患有某種疾病。

    造作傷(artificialinjury):為達到某種目的,自己或授意他人對自己身體造成傷害的,或故意誇大、改變原有傷情,稱為造作傷。

    虐待(maltreat,abuse):凡經常遭到家庭成員或照顧人故意造成的精神或肉體上的折磨、摧殘和迫害稱為虐待

    毒物(poison/toxicant):是指在特定條件下以較小劑量進入人體後能與機體產生作用,導致機體器官組織代謝、功能和(或)形態結構損傷的化學物質。

    中毒(poisoning/intoxication):指毒物進入體內後,發生毒性作用,使器官組織結構發生改變或其功能遭受損傷而出現的疾病狀態。

    中毒量(toxicdose):能使機體出現中毒症狀的毒物最小劑量,稱為這種毒物的中毒劑量。

    致死量(lethaldose):能使機體中毒死亡的毒物最小劑量,稱為這種毒物的致死量。

    中毒血濃度(toxicbloodlevel):指能引起中毒反應的這種毒物在中毒者血中的最低濃度。

    致死血濃度(fatalbloodlevel):指引起中毒死亡的這種毒物在中毒者血中的最低濃度。

    毒品:刑法中規定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品與精神藥物的統稱,包括阿片、海洛因、嗎啡、大麻、苯丙胺類、杜冷丁等。

    吸毒:抑制某些人為了變換情緒或誘導欣快感、非法使用明令禁止的毒品,包括麻醉品、興奮劑、致幻劑。

    藥物濫用(drugabuse):是指某些人為了改變情緒或誘導欣快感,長期使用某種藥物超過了治療的需要,或使用非醫療用的化學藥品,從而用藥成癮不能自拔。其范圍廣泛。只為被公認的醫療用途和社會規范而使用任何一種藥物。

    藥物成癮(addiction):是濫用藥物的後果,指習慣於攝入某種藥物而產生的一種依賴狀態,撤去藥物後可引起一些特殊的症狀即戒斷症狀。又稱藥物依賴性(drugdependence)。

    藥物依賴性drugdependence是由藥物與機體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種精神及身體狀態,表現出一種強迫地或定期用藥的行為和其他反應,為的是要體驗藥物的精神效應,有時也為了避免由於斷藥所引起的不舒適。可以發生或不發生耐受性。同一人可以對一種以上的藥物產生依賴性

    生理依賴性(physiologicaldependence):由於反復用藥所造成的一種適應狀態,中斷用藥後產生一種強烈的軀體方面的損害即戒斷綜合征。戒斷綜合征表現為精神和軀體出現一系列特有的症狀,一般傾向於一種藥物本身效應的對立效應。

    精神依賴性(psychologicaldependence):使人產生一種愉快滿足或欣快的感覺,並在精神上驅使該用藥者具有一種要周期的或連續的用藥的欲望,產生強迫的用藥行為。精神依賴性斷藥後一般不出現機體戒斷綜合征。

    藥物耐受性drugtolerance:機體對藥物反應的一種狀態。同一劑量,機體反應減弱,藥效降低。為了達到與原來相等的反應或藥效,必須加大藥物劑量。

    親權鑒定(identificationindisputedpaternity):是指應用醫學、生物學和人類學的方法檢測遺傳標記並依據遺傳學理論進行分析,從而對被檢者之間是否存在生物學親緣關系所做的科學判定。

    遺傳標記(

    )icmarker):具有相對差異的單位性狀作為標志來識別攜帶它的個體、細胞、染色體,或用以研究細胞、個體、家系和群體的遺傳方式稱為遺傳標記。

    血型(bloodgroup):人類血液中由遺傳控制的個體特征,包含了血液中所有成分中的個體差異,是一個廣義的血型概念,分紅細胞血型、血清型、紅細胞酶型和人類白細胞抗原等。法醫學鑒定應用的血型還有MN、Rh、P、Lewis、Duffy、Kidd、Kell等。

    遺傳多態性(polymorphism):一個種內互配的群體中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基因型,其本質是生物體在進化的過程中DNA的核甘酸序列改變的結果。其等位基因頻率在0.01(?)多態性的越高……?數目越多……?越強。

    長度多態性(lengthpolymorphism):是指在兩條同源染色體上,同源DNA片段的核甘酸排列數量存在的個體差異。是由於片段插入、缺失或重復序列數目變異所致。

    短串聯重復序列(shorttandemrepeats,STR):又稱為微衛星DNA,重復單位為2-6bp,重復次數10~60多次,基因片段,400bp以下。產生主要是DNA復制過程中滑動,或復制和修復時滑動鏈與互補鏈鹼基錯配,導致一個或幾個重復單位的缺失或插入。目前為主要的技術手段。STR遺傳符合孟得爾遺傳定律。在染色體上,存在一些串聯重復序列,但重復的次數可以出現個體差異,形成片段長度等位基因,如果串聯重復序列的重復單位僅2-6bp,等位基因片段比較短,就可以稱為短串聯重復序列。

    序列多態性(sequencepolymorphism):是指在特定的基因座上的DNA片段中,出現了鹼基變異的等位基因,不同的個體,不同的等位基因表現出鹼基序列的不同,並能按孟得爾遺傳規律從親代遺傳給子代。鹼基錯配的結果—形成鹼基序列的變異-構成DNA序列多態性。指特定的基因座。

    DNA指紋(DNAfingerprint):是將人類基因組DNA用特定的限制性內切酶消化後,經電泳分離、薩森印跡轉移,然後用已知序列小衛星DNA探針根據鹼基互補原則與未知基因組DNA雜交,所顯示出的由一系列不等距離、相互間隔的多條電泳帶組成的高度多態性圖譜。指具有完全個體特異的DNA多態性,其個體識別能力足以與手指指紋相媲美,因而得名。可用來進行個人識別及親權鑒定。遺傳符合孟得爾遺傳定律。

    限制性片段長度多態性:人體基因組DNA經過限制酶消化、電泳分離、印跡轉移、分子雜交,然後在一張膠片上顯現出的DNA限制性酶切片段電泳圖譜就如同指紋一樣具有高度的遺傳多態性,稱為限制性片段長度多態性。

    parentagetesting:父權鑒定。是指應用醫學、生物學和人類學的方法檢測遺傳標記,並依據遺傳學理論進行分析,測試可疑父親與孩子的血緣關系。

    父權排除概率(excludingprobabilityofpaternity,EPP):是指通過某一個遺傳標記系統的檢測,將不是生父的被控父親排除的概率,即在所有非父被控為生父的男子中,用遺傳標記否定父權有多大的可能性。

    父權否定(exclusionofpaternity)被控父親與孩子的遺傳標記(

    )icmarkerGM)不符合孟德爾遺傳規律時可否定他們之間的血緣關系。孩子有某種遺傳標記,母親沒有,則必定來自生父,若AF沒有這種遺傳標記,則他不是孩子的生父。若AF查出一對遺傳標記,其中之一必須遺傳給他的孩子,如果孩子沒有這兩種遺傳標記中之一,則AF不是孩子的生父。

    非父排除率(probabilityexclusionPE)指通過某一遺傳標記系統的檢測,在被誤控為生父的男子中,能夠排除親生關系的比例。

    父權相對機會(relativechanceofpaternity,RCP)又稱親子相對關系機會,是以百分比的形式來表示PI值,比其更以看出親生關系機率的大小。不能否定AF位孩子的生父時,其與孩子有親緣關系的可能性。

    父權指數(paternityindexPI)又稱親子關系系數,是假設夫提供生父基因成為孩子生父的可能性與隨機男子提供生父基因成為孩子生父可能性的比值,表示假設父為孩子生父的機會比隨機男子為孩子生父的機會大多少倍,是一項重要的親子關系系數。AF(可疑父親)具備必需基因或必需單位型成為孩子生父機會的ro值,反映AF為孩子生父的可能性是隨機男子的多少倍。

    結合珠蛋白(haptoglobin,Hp):是人血清中能與游離血紅蛋白(Hb)結合的一種a糖蛋白。由三種表現型Hp1-1,Hp2-1,Hp2-2。受控於Hp座位上的對等位基因Hp1和Hp2呈共顯性遺傳。

    個人識別(personalidentification):是指經過檢測判定被檢生物學建材屬於哪個個體,或是否與某個體是同一個人,是依靠對生物學檢材與關系人遺傳標記的檢測結果對比來實現的,遺傳標記型別不同排除同一性,相同不能排除同一性,足夠的型別相同則可以肯定同一性。

    血痕(bloodstrain):血液在體外干燥後形成的斑跡稱為血痕。是最常見的檢材。在凶殺、斗毆、搶劫、盜竊、碎屍、災害事故等現場、致傷物、受害人與嫌疑人的衣物上常能發現血痕。

    預試驗(preliminarytest):要從大量可疑血痕中篩除不是血痕的檢材。血痕中的血紅蛋白或正鐵血紅素具有過氧化物酶活性,能使過氧化氫分解成水和新生態氧,後者使加入的化學物質氧化成有色物質。為篩選試驗。預試驗(preliminarytest)從大量送檢的可疑檢材中篩除不是需要進一步檢驗的檢材。特點為:靈敏度高,特異性低,會直接破壞檢材。

    分泌型:如果某一血型物質以水溶性形式存在於某個體的分泌液(汗液、唾液、精液、組織液、乳汁、陰導液、尿液等)中,稱該個體為該血型物質的分泌型個體。非分泌型個體的血型需用ELISA法檢測。

    確證試驗(conclusivetest):證明檢材是血痕。檢測檢材中是否含有血紅蛋白或其衍生物。若為陽性結果,則可以認定為血痕。氯化血紅素結晶試驗,血色原結晶試驗,顯微分光鏡檢查及顯微鏡下查找血細胞。靈敏度不高;霉菌生長、細菌污染、洗滌、日曬後的血痕,確證試驗往往呈陰性反應。

    醫療糾紛(medicaltangle):指醫患雙方因對診療護理過程中發生得不良醫療後果及其產生得原因認識不一致而發生糾紛,並且要求追究責任和賠償,而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或向司法機關提請司法訴訟的案件。分為醫療事故和非醫療事故。在事實真相未查明之前統稱位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medicalmalpractice):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傷的事故。

    LDH-X:乳酸脫氫酶-X。是僅存在於人類精子中的乳酸脫氫酶同工酶型,其澱粉凝膠電泳的條帶位於LDH-3和LDH-4之間。據此可以進行精斑的確證試驗。

    孟買型:最早在印度孟買發現而得名。這種血型的個體染色體無H基因,紅細胞無A、B與H抗原,血清中有抗-A、B與抗-H抗體。在測定ABO血型時應與O型相鑒別。

    P30:前列腺特異性抗原。是由人類前列腺上皮細胞所分泌,存在於成年男性精液中的一類糖蛋白,具有高度的種屬特異性和器官特異性。可以用來進行精斑的種屬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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