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牌 正文 第三章 歲月流聲(上)
    作者阿梅我的名字叫鄧克新,出生在山西某個小城裡的一個普通工人家庭。

    原本,我的生活是應該沿著一條固定軌跡走下去的。但隨著父母親所在的那家工廠倒閉,一切幸福都變成了泡影。

    我的父親開始酗酒,他把生活的一切變化都歸咎於自己的無能,但卻不知道應該如何去改變這一切。我無法用合適的詞語描述這種心態,但我卻經常親眼目睹他在酩酊大醉後毆打我的母親,下手之重就像是面對生死仇敵。這樣的生活一直維持到我的母親無法忍受而離家出走為止。

    我以為這種悲慘的命運即將來臨到我的身上,但是……沒有。他繼續酗酒,卻沒有動過我一個手指頭。沒喝醉的時候,他是一個勤勞肯幹的工人、和藹慈祥的好爸爸,喝醉的時候……至少在後一方面,也是這樣。

    然而,我依然憎恨他,我拒絕和他說上哪怕一個字。只有在學校要交錢(我承認,只要經歷過內地的學生生活,任何人都能很快的接受剪羊毛理論)的時候,我才會給那個和我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人留張字條,字條上面永遠只寫一個數字。第二天早晨,當我起床後,相同數目的鈔票就會放在客廳的桌子上。我從來不知道那個人是怎樣弄到這些錢的,我也從不關心。

    就這樣,我度過了我的小學和初中。

    我原本以為一輩子都會這樣過下去了,但一年多以前,也就是二零一零年的夏天,我們家來了一個不速之客,她改變了我的一生。

    她自稱是我母親的姐姐,要我叫她姨母。她說自己文革的時候因為不堪迫害逃到了香港,在那裡成家立業,卻從來沒有放棄過尋找自己的妹妹——我馬上就相信了她,或者說我選擇了相信她。那天,我的姨母、我、還有那個人在家裡對坐了一個下午,知道了一切事情的姨母執意要帶我去香港,我也強烈要求跟著她走,而那個人一直沒有說話,他只是不停的抽煙。

    當我跟著姨母出門的時候,我終於忍不住回了一次頭。地上,是亂七八糟的煙頭和煙灰,還有兩個已經被捏扁的香煙盒(那個人只抽一塊五一盒的劣質煙);桌上,放著姨母留下的五萬塊錢,但他就像沒看到一樣;他只是低著頭,在家裡翻找著什麼東西。

    我們家能放東西的地方就那麼幾個,衣櫃,抽屜,床底。我看到他拉開的抽屜裡,有厚厚的一沓白紙條;而當我的目光向上移去,我發現那個人的頭髮已經白了,之前我卻從來沒有留意到;我一直沒有看到他的臉,只是注意到地上似乎被一滴水給打濕了。

    無論如何,在那一個夏季,我的姨母把我帶到了香港。

    我的姨父叫平光慶,這個名字我想很多關心香港經濟的人都聽說過。他屬於一類被人稱為股市大鱷的動物。關於他的成就,姨母在飛機上已經和我說得夠多了。我想我應該覺得很榮幸,因為剛到香港,我就得到了他百忙之中的抽空接見。

    我和姨父的第一次會面,是在他的書房。

    據姨父自己說,他年輕時是在英國念的大學,所以很古板並且有很多規矩。他希望我能夠理解,這其中的一些並不是用來針對我的;他還說,有些事情就連他自己也知道不好,但卻無法改正。就像家裡如果來了客人,不管什麼事情,他都會讓對方在客廳等候,然後穿上西裝,打好領帶,再把客人請進他的書房——事實也確實如此,在我和他相處的大半年時間裡,除了書房,我從來沒有見過他在家裡的任何別的什麼地方接待過客人。即使他當時正在客廳看電視,而那個客人也只準備和他說一句話,也是一樣。

    說完了這些規矩之後,他又像每一個長輩一樣訓誡了我大約兩個小時。這段時間的對話裡,絕大多數內容我都已經忘記了,但我記得他最後要求我盡快學習英文,因為他對我的英文水準極其不滿意,而用他的話來說,不懂英文的人,在香港根本無法立足。

    我很誠懇的表示我一定會努力學習英文,他很滿意的點了點頭,並且站起身,從身後的書架裡拿出一本厚厚的牛津大詞典遞給我;然後很慷慨的表示,我可以從他這裡借走任何一本英文書用於學習。

    他身後的書架上有很多書,大多數都是英文,我猜想裡面有很多專業書,這不是我想要的。但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選,那個時候的我,英文詞彙量還不到一百個。我仔細的一行一行掃視過去,也許有五六分鐘的時間,我終於看到了兩個還算認識的單詞,於是我指著那本《SuperSystem》(超級系統),對姨父說「就這本吧。」

    初中的時候學校曾經讓我們接觸過計算機,雖然僅限於開關機和打字,但我還是懂得system是「系統」的意思,我連猜帶蒙的感覺這是本關於計算機的書,而那時的我,確實對計算機很感興趣。

    姨父明顯愣了一下,我感覺他並不想把那本書借給我,但卻更不想失言於一個小孩子。他慢慢的走到書櫃前,抽出那本書。

    窗外的陽光透過窗戶射了進來,映在那本書的封面上,我清楚的看到,黑色封面上,坐著一個頭戴大草帽的老頭,他的名字寫在封面的右下角Doyle-Bruso(道爾-布朗森)。

    老頭的笑容在陽光的照射下顯得無比燦爛。他的手裡,拿著兩張撲克牌。一張紅心,還有一張黑桃。

    我開始學習英文了,這是在香港立足的必要條件。姨母一有時間就和我用英文對話,姨父也偶爾參與進來;但更多的時候,他們兩個都在忙著自己的事情。姨母沒有工作,但她在幾個很有名的慈善組織裡擔任職務;她總是不停出席各式各樣的慈善活動——儘管直到現在,我依舊對此不以為然;我曾經試圖給過自己一個解釋,那是因為我天生冷血,無法理解這種偉大高尚的情操。

    而大多數時間裡,姨父都會呆在自己的書房,不停的分析電腦上那一串串枯燥的數據,這種無聲的教育讓我真正明白了什麼叫做成功無僥倖;當然,他也有休息的時間,但這為數不多的時間也往往被無窮無盡的應酬所佔用;嚴格的說來,只有在每一個週末,當他雷打不動的坐船去澳門時,才是真正屬於他支配的時間。

    姨母和我都知道他在賭博方面的造詣極高,尤其是2點,但他似乎更喜歡一種叫德州撲克的遊戲。姨父可能是我見過的對賭博最有自制力的人,他擁有數億身家,但每次去澳門的輸贏卻只在五千港幣左右,多數時候他會贏,但就算輸了,他也依然面不改色。他總是乘坐週五晚上六點半的船去澳門,週六早晨七點半從澳門回到香港,就像他做別的任何事情一樣按部就班、準確而有規律。每一次他回來的時候都是一模一樣的表情,從他的神態裡,我根本無從判別他究竟是贏是輸。

    所以,絕大多數時間裡,這所處於半山區的別墅裡實質上就只有我和菲傭瑪麗——司機和廚師住在花園角落的一套小房子裡,而當姨父呆在書房裡的時候是不能把他算在內的——我想我忘記了給大家介紹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姨父和姨母沒有子嗣,這可能是他們最大的遺憾,也許這才能解釋當時姨母為什麼要那麼強硬的把我帶走。

    不幹活的時候,瑪麗通常都會呆在自己的房間裡,而我則佔據了整個客廳。我喜歡坐在客廳的沙發上,享受中央空調的絲絲涼意;學著姨父的樣子給自己沖一杯茶;打開電視觀看Esp和BB的體育頻道。這是姨父要求的,他說過,體育是一個年輕人永遠的興趣所在,而且體育比賽裡那些快速流利的解說,也是一個鍛煉英文聽力的好方法。

    做完這一切後,我就會開始高聲朗讀那本道爾-布朗森的《超級系統》,別墅的隔音效果很好,我不必擔心會吵到別人;遇上不明白的詞語,就去查閱那本牛津大詞典。就這樣,在兩個月後的某一天,我讀完了那本書的作者簡介和前兩章的內容,我感覺到自己已經成了一個奧馬哈高低撲克牌理論上的高手(《超級系統》的前兩章主要是介紹奧馬哈撲克牌遊戲的玩法和技巧,後面部分才是德州撲克)。而且我驚奇的發現,自己也已經可以結結巴巴的用英文和姨母對話了,她對我的成績非常欣喜,並且當即決定,晚上帶我出去見見世面。

    直到這個時候,我才驚覺自己已經整整兩個月沒有出過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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