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那麼回事,檢查、針灸、按摩、拿藥。
至於效果,唐宋問了下,醫生說這要慢慢調理,不會那麼快的。
不說小丫頭心頭失望,就是唐宋也有些不愉。都快一個月了,還是沒有任何效果,不要跟在長沙一樣,醫來醫去,錢是花了不少,到最後才告訴他——不好意思,我們醫院對此病症無能為力,請另請高明。
那不是既耽誤了醫治時間,又撈了錢,把他當冤大頭嗎?
當然,這只是唐宋心裡轉的念頭,嘴上是不可能說的。
打了聲招呼,說下周再來後,兩人也便出了醫院。
有錢了,想這麼花就怎麼花,何況唐宋向來沒把錢看多重,加上來得更容易,花起來自然是大手大腳。
逛商場,買衣服,唐宋將小丫頭從頭到腳武裝了一遍,而且挑的還是那種價格不菲的專業童裝店。
「飛煙,這幾天不去學校了,你就跟在我後面看我怎樣抓壞人,怎麼樣?」
「呃,為什麼?你不是說做什麼事情都要堅持到底嗎?怎麼不去學校了?」小丫頭有些奇怪。
「最近壞人有些多,我擔心學校不安全。」
聽見哥哥如何關心自己,小丫頭不禁拉出兩個小酒窩,也就不再反對了。
一天下來,小丫頭終於不奇怪這自己送上門的哥哥為什麼賺錢那麼快了。坐在車裡,只要動動嘴,便是一個小偷送上門來。而一個小偷便是一千,嗯。前兩天更是兩千。一天下來,小丫頭親眼所見就逮了十三個——這還是要到中午才工作的,若是大清早的就開始,說不定還多。如此速度,想不賺錢都困難了。
讓小丫頭有些奇怪地是,一個似乎挺漂亮地叫鍾情的大姐姐也跟在哥哥後面。為什麼說似乎挺漂亮,那是因為她看不見,只能從鍾情說話的語氣口吻中感覺到,這位大姐姐應該很漂亮,而且。還是做記者的,能不漂亮嗎?
大姐姐對她挺好,不但稱讚她很可愛很漂亮,還給她買了不少好吃的,按理說,她應該很喜歡大姐姐才對,以前。除了哥哥,可從來沒有人這麼關心她過。然而,不知怎的,她內心深處似乎並不喜歡那位大姐姐一天到晚跟在哥哥後面,隱隱的有種排斥感,好像那位大姐姐要跟她搶哥哥一樣。
若是讓鍾情知道自己費盡心機討好的小丫頭心裡竟然有這樣的念頭,大概會驚詫莫名吧——這麼年輕的小丫頭竟然就知道捻酸吃醋了!
這一天,除了凌晨有驚無險地插曲外,很安全地過了下來。
看看天色將晚,唐宋心裡也鬆了口氣。對李峰說道:
「好了,時間差不多了,回去吧。」
打道回府,將十來個小偷送回警局,分手時,唐宋對鍾情說道:
「明天,你不要過來了。」
鍾情一怔:
「為什麼?」小丫頭很可愛很討人喜歡,她正想陪著多玩兩天呢。
「這兩天不安全,你跟在後面我照顧不來。你也聽李峰說了,今天還抓了個殺手。」唐宋神色一肅說道:
「你不會還想經歷一次二十天前的事情吧?」
那是鍾情有生以來最危險的一次遭遇。現在想起來還後怕不已,何況自己跟在後面,萬一出什麼狀況連累唐宋,那更不是她所願,勉強點頭道:
「也好。正好我整理一下資料。你自己也小心些。」
「我知道。你回吧,路上小心。」
「呃。等等,這個東西你帶上。」
正奇怪鍾情今天怎麼這麼好說話時,又見她遞了那個小玩意過來,唐宋不禁皺了皺眉。鍾情見狀說道:
「這可不是光為了我收集資料,萬一你遇上什麼危險的話,拍下來的東西還可以做個證據材料,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來,我給你帶上。」
唐宋心道你這東西能支持多長時間,一個晚上大概電就耗光了,能拍到什麼東西?這麼一想,也就沒再推辭,反正自己全當它不存在,省的多費口舌。
他卻不知,鍾情這玩意兒是個頂級貨色,非但支持的時間長,而且還能有選擇地拍,可以自動感光,只要靜止十秒不動之後,就停止工作;一但感覺到面前光景變化,又開始繼續工作。若非如此,以鍾情地機靈勁兒,何苦還要弄個廢物在他身上。
吃過晚飯,唐宋又開始心無旁騖地給曲飛煙洗澡。
二十天沒跟小丫頭如此親密,唐宋倒有些不適應了。不過,規律的生活,充足的營養給人帶來的變化是挺大的,或許還有鍛煉的作用,現在的小丫頭,比諸之前,更白更圓潤了幾分,皮膚也顯得光澤有彈性了。錯非唐宋眼尖耳利手感好,還未必能發覺這等變化。嗯,似乎連個頭也往上竄了不少。
洗完澡,唐宋剛準備把那個太極早晚功還有心身眼耳口鼻功也教給小丫頭,手機卻在此時響了。
唐宋有些奇怪,他就認識那麼幾個人,知道他電話號碼的更少,還從來沒有人晚上找他。一接通,一個沙啞的聲音傳過來:
「唐宋唐先生嗎?你女朋友在我手上,想要她的命,半小時內到她家裡來。」
唐宋一怔,心念電轉,聽這口氣好像是綁架勒索地,怎麼連情況都調查不清楚?不過,又不像是打錯電話,還知道他的名字跟電話號碼。口中卻道:
「女朋友?我沒有女朋友,你是誰?」
「鍾情不是你女朋友?她現在在我們手上,你不來。她就死定了。呵呵。說不定在她死之前,還能讓她快活快活。至於我們是誰,你壞了我們那麼多事,還不知道我們是誰?」
「鍾情?我明白了,你們是恐怖分子。告訴我,鍾情家在哪裡,我現在就去。」唐宋沉聲說道。
「呵呵,果然不是她男朋友,虹橋小區八號樓八零三室。記住,你只有半小時。否則,等著收屍吧。」
「嗤」便掛了電話。
火速給已經鑽到被窩裡的小丫頭穿上衣服,唐宋一個電話打給於凱:
「於隊,我是唐宋,又出事情了,你能不能幫我把小丫頭接過去照顧一下?」
「又出事?怎麼了?」那邊於凱的聲音一驚。
「鍾情被綁架了,讓我在半小時內到虹橋小區八號樓八零三室。對方就是這兩天搞襲擊地恐怖分子。」說這話時。唐宋已經單手抱起小丫頭下了樓。
「你等等,我馬上就召集人手過去。」
「別,等你召集人手已經晚了。而且對方沒有不讓我報警,大概你們就是來了也沒用,說不定還有危險。還是我一個人過去吧,你只要幫我把小丫頭接過去照顧好。我已經上了出租車,告訴我到哪兒匯合。」
二十分鐘後,在離虹橋小區不遠地一個路口,唐宋跟於凱見了面,並將小丫頭交到他手上。說道:
「你先幫我把小丫頭送到警局,然後再帶人過來,到時善後也差不多了。」
「我已經通知他們了,馬上就到。這種危險的事情總不能讓你一個還不是警察的人來處理,那還要我們警局幹嘛?要不,你等他們過來再去?」接過小丫頭,於凱說道。
「時間已經差不多了,我先過去。」唐宋搖搖頭道。
「也行,你先走一步。不過要小心,對方既然不擔心報警。我估計這很可能是個陷阱,危險性很大,若是實在不可為,那就放棄吧,總不能為了一個人再搭上一個。喏。這是我的槍。你帶上。」倒不是於凱冷血,恐怖分子做事基本上都是趕盡殺絕型的。從不顧及後果。真要是陷阱,落下去,逃出來地可能性就太小了。
接過槍還有兩個彈夾,唐宋點頭道:
「我知道,會小心的。」
其實,接到那個電話後,他一直都沉浸在太極意境中,自然知道此行有多危險。不過,他的太極意境有主觀能動性,所以便想在這危險中尋尋看,看有沒有一線生機。再說了,總不能看著鍾情那女人就這樣死吧?說不定還被折磨一番才死,畢竟還是認識了好久,一個鮮活的有著大好前程的美女。
當然,他也不是那麼死板地人,若是實在不可為,那也只能放棄,以後追殺那些恐怖分子為她報仇好了——唐宋從來沒有如此痛恨過什麼人,即便在山村一直鬱悶了十幾年,一直被人叫做妖孽怪物,也還沒怎麼痛恨那些傢伙,最多沒事小小捉弄他們一下罷了。現在,他終於感覺到恐怖分子地可惡了。找殺手狙擊自己還不算,居然用女人作籌碼,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邊小丫頭捏著拳頭揮舞道:
「哥哥加油,爭取把綁架姐姐的壞蛋全都繩之於法!」在她心中,哥哥可是前所未有地大英雄,哪裡會有打不過壞蛋的道理,更不可能有危險了。
唐宋捏捏小丫頭的腮幫子,淡淡一笑,轉頭便往虹橋小區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