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戰之前,一天。
S市,中午,陽光明媚。
舉國皆知的南京路上,人潮洶湧。一對對男女,或互摟著肩腰,或互牽著手臂。總之,在這裡,情人間的距離並不因為口袋深度的距離而有所差別。
都很近,能有多近有多近。
卻有一個例外。
一名身材高大勻稱的青年,穿著黑色風衣,戴著深藍的皮質翻絨鴨舌帽,慢慢的踱著。
他留著短短的唇須,削長的臉形顯的很俊美,但並不能由此判斷他的年齡,因為他的眼神。
他的眼神,深邃、成熟,這兩種東西是很難偽裝的。但偏偏,這眼神裡面,還帶著一絲犀利。
這就耐人尋味了。成熟、穩重的人通常都會把自己的犀利隱藏的很好,但這個除了眼神外,看來是個青年的人,應該是很有城府的,卻好似隨時保持著警惕一般眼神犀利。
只有一種人,即使他經過千錘百煉,變的沉穩無比,卻仍有掩飾不了的犀利。
就是林鴻銳這種人。
林鴻銳為什麼是這條街上的例外,因為他和情人之間的距離足足有十公分。
十公分,似乎在哪裡都顯得很短。但在情人之間,尤其是冬天一起誑街的情人間,這種距離卻顯的很遙遠,遙遠的讓人無法忍受。
他靜靜的走著,他的情人也一言不發。
他很出眾,他的情人也很出眾。
所以難免引人注目。
如果不是他們都很出眾,並且在沉默間體現出一種默契,恐怕別人不會認為他們有關係。
但偏偏,別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們的關係,因為他們實在太相配了,哪怕再加上十公分,別人還是會把他們歸為一對。
因為人群間,能配的上對方的,只有對方。
林鴻銳的情人?是誰?
陳雅欣。
陳雅欣是誰?
彈琵琶的女人。
林鴻銳為她的十面埋伏所虜獲。
他們算上這次,才只見了三次面,且都如現在般冷清清的。但奇怪的是,兩人心中,應該都已默認了對方的情人身份,哪怕他們從未提過一個「愛」字。
既然他們都默認了,那我也便如此稱呼了。
我想,哪怕有一天,林鴻銳突然向陳芝提出結婚,她也不會有任何意外。
他們都是月光一般的人物。
很冷,很美。
他們都走的很瀟灑,天氣也很不錯,所以心情自然也很愉快。
但愉快的時間往往不能長久。
這對怪異的情人,無聲的走到一個旅行社門口時,前面突然傳來一陣喧鬧聲。
人群一陣紛亂,各自倉促奔走,豁然,從這些倉皇的身影中奔出個人。
他的確在奔,還奔的還快。
其實,一個人為逃命而奔,旁人一眼就看的出,因為這奔法絕對與眾不同。
這個人,奔的就很不同。
他的身後,跟著兩個人,這二人跑的也很快,之所以用「跟」,而不用「追」,是因為他們神態輕鬆,彷彿閒庭散步一般。
事實上,他們的神態再輕鬆,也還是在追。
因為前面「逃」的青年,邊跑邊罵著。
「狗不日的日本雜種,做了虧心事還敢在光天化日下行兇!」他邊跑、邊喘、邊罵。
「我操,你們這些混蛋!到底是不是王八生的?跑這麼快!」
距離在拉近,後面的追者被他一句句不打草稿的髒話弄的惱怒起來,頓時加快了腳步。
且不論那青年究竟為何而跑,後面的人到底為何而追,有一點可以確定:前面的是中國人,後面的是日本人。
還有一點也可以確認:這青年的嘴實在臭的很。
臭到後面的追者,掏出了手機、手錶都扔了上來,顯是氣急敗壞了。
因為那傢伙還在罵道:「操,知道你們喜歡3P,可也得分性別啊!就算你們不分性別,也得看地點啊!你們變態,行,喜歡大街上胡來,我管不著,可不要這麼追我啊……我不要啊……救命啊!」
後面一人估計是懂中文,氣的臉都綠了,另一人嘰裡咕嚕的對他詢問,他就把那些話翻譯過去。那不懂中文的傢伙脾氣更大,又把手伸到口袋裡,卻是空空如也——能扔的全扔了。
兩人相對一望,發聲喊,腳下步法詭秘的一變,竟然瞬間把和前面青年的距離生生縮短了一米,再一恍惚間,又靠近許多,眼看是要追上了。
逃的人是誰?
陳渭雲。
他為什麼逃?
雖然他是打死了人,但世界上有很多例子可以說明,殺人不一定就是件壞事,也不一定非要逃。
可惜的是,後面追的人卻顯然不這麼認為,因為他們,所以,他們要追。
有人追,自然有人要逃。
陳渭雲殺的是誰?
朝禾立秀。
這個被陳渭雲稱為「死人妖」的倒霉鬼,一棍子就讓那嘴巴奇臭的喪門星給抽死了。且不說他好歹還是條命,被打死了總會有相關部門調查,眼前這個追打的局面卻耐人尋味。
因為有人已看出了後面兩個日本人,恐怕有些來頭。
他們奔跑的前方,有一雙冷漠,而深邃的眼睛正關注著這邊,那人皺著眉,好似想到了什麼,將手伸進了懷裡。
他懷裡,是一支箭,一支金色的,如羽毛一般的短箭。
一般來說,追的人有兩個階段:追趕的樂趣、追趕的目的。
當追的人已然覺得無趣時,他們自然就會想快點把追趕的目的完成。
當陳渭雲跑到林鴻銳身邊時,他被毫無懸念的追上了。
追上了!
兩名日本人露出惡鬼般地猙獰表情,雙雙跳起前撲,似一對凶狠的狼狗一般,只一下,便將陳渭雲撲了個著!
一個人,殺過人,就會不同。
陳渭雲殺過人。
這兩個日本人,顯然不是普通的打手角色,有著一股子懾人的凶氣。當他們下手時,如狼撲羊,羊,會腿軟。
陳渭雲殺過人。
他,不是羊。
就算他實力上是隻羊,骨子裡,是只惡狼!
他被撲倒的一瞬間,沒有因為驚慌而懼怕,相反的,立時開始了狂暴地反擊。
把手往懷裡一掏、一甩,甩出來時,已經多了一把明晃晃的短刀。
這是一把裁紙刀,短、輕、鋒利。
身子被撲中,還未落到地上,他已經刺出了第一刀。
對著敵人的眼睛,狠狠地一刀!
那個不會中文的日本人,正大力撲上,撞到陳渭雲身上後餘勢未消,還在前衝,對面一把雪亮的刀子就來了。
這一刀,很妙。
陳渭雲並沒有這樣的刀法技巧,他有的,只有勇氣。
清澈的勇氣!
他天生是個使刀的。
日本人,沒有躲。
因為已經來不及了。
但這一刀卻沒有中。
他的手臂被抓住了。
一雙手,抓住了陳渭雲的手腕。這雙手,簡直不是人的手,應該將它們放到機械上去。
鐵鉗一般的手!
然後,三人轟然倒地。
兩隻凶狠的狼,對上另一隻骨子裡的狼,會有什麼結果。
沒有人知道。因為,這時候,在三人倒地揚起的灰還沒開始降落、在那把刀子還在執拗得掙扎時,砸來了一樣東西。
這東西,是什麼?
你一定猜不到。
這是一句話,一句話能砸嗎?
當然能!因為這句話如此冰冷,以至於,好似一塊冰砸了過來。
這是一句什麼話,說的又是什麼?
這是一句命令的話。
說的是:「都給我停。」
金屬是一種導體,尤其是黃金。
一把閃亮的短箭握在林鴻銳手中,本來華貴的箭,此刻被主人導入了無限殺氣!
似乎整個冬天的冷,都被凝聚到了箭頭一點寒光。
林鴻銳肅殺地站著,微低頭,俯視著地上三人。
這三個凶狠惡徒瞬間就被他冰冷的目光定住。
真是不可思議。
溫柔的目光,無法射出璀璨的一擊。林鴻銳的箭凌厲,他的目光就必須一樣凌厲。
當凌厲發揮至極至,便是冰冷!
所以,即使他經過千錘百煉,還是有無法隱藏的犀利!
日本人晃晃頭,躲開這目光,這刺骨寒冷的目光。
「你是什麼人?」
這句話,如果對別人說,將是:「不要多管閒事。」
可是林鴻銳的氣度,已讓他們吃準了,這,不是一個普通人。
林鴻銳不予理睬,對著陳渭雲道:「為什麼被追殺。」
「因為我殺了一個該殺的日本……畜生。」
陳渭雲道,他坦然望著那雙犀利地、洞察人心的,卻又讓他感到安全的眼睛。
「爬起來,跟我走。」林鴻銳道。
兩名日本人看著陳渭雲一個骨碌爬起來,利索無比的竄到林鴻銳身邊,心下一駭,因為他們居然沒有及時去阻止。
那名會中文的日本人剛才沒有得到答案,羞惱地吼道:「你究竟是誰!」
林鴻銳的眼神依舊冰冷,不同的是,凶殘。
凶殘的殺氣無聲、又狂猛地迸放出來。
這是真正的殺氣!充滿了血腥氣息!連草原上的野狼都會感到害怕的氣息!
這,才是真正的林鴻銳!
「給我聽著!」他慢慢的說道,「我,是明天和你們決戰的人,他,是我的人。」伸出一根手指,直直點著陳渭雲。
他打死了你們的人,很好,那我就偏偏要救他。
要把自己逼進絕境,他相信,這樣才可以激發出自己全部的實力。
笑話,明天日本人萬一佔了上風,他,會讓他們走出虹口道館嗎?
只有他贏了才行!
「回去告訴你們主子,這件事過了明天再說,滾吧。」
說完,頭也不回的轉頭就走,陳渭雲自然連忙跟上去。
世界上有些事是很奇怪的,但說穿了又不奇怪。
就像林鴻銳並沒有說出自己的身份,但那兩個日本人卻心如明鏡。
就像林鴻銳帶著人走遠了,他們卻沒有勇氣追上去。
日本是一個等級森嚴的國家,這直接導致了一件事——當這兩人遇到林鴻銳時,本能的感覺到上位者的威嚴,感覺到自己的卑微。
這是兩名忍者。
他們的實力怎麼會不及一個凡人?
但他們就是不敢追。
就像一隻狗,看見一隻被拔了齒、爪的獅子,只會選擇夾著尾巴走開。
可能你要問,那為什麼當年日本敢打中國?
你得先問問自己,當時中國還有獅子的威嚴,和勇氣嗎?
拿破侖的比喻並不恰當,什麼叫睡獅?真正的獅子,即使睡著了,也沒有野狗敢來騷擾。
對於一個民族來說,沒有永遠的獅子。
永遠不要相信永遠。
獅子能做的,只有保持今天的勇氣和凶殘,不輸給下位者。
然後,明天才可以繼續做獅子。
就像林鴻銳,他活的很累。
因為他要永遠保持這份勇氣,這片凶殘。
這樣很累,但他無法停止,一旦停止,他就會被野狗吞食。
幸好,他似乎終於找到了義父口中的「另一半」——陳雅欣。
整個事件的過程,她都靜靜的站在一邊。
陳渭雲掉爾浪蕩的跟在這對情侶身後,他是聰明人,知道自己的小命基本上已是放進了保險櫃——這個貴人恐怕能量不小啊。
當天他犯出命案,跑回家後不久,接到報警的警察就上門了。
接下來的事就有些詼諧的氣氛在裡面了。
陳渭雲被押到局子裡後,那名給他作筆錄的年青警察是個十足的憤青,聽得他把經過一說,立時就熱血上湧,頂的一腦門子青筋,就差沒和陳渭雲結拜作了兄弟。待這小警察傳喚了證人,將當時的情況徹底弄清後,更是對他崇拜的簡直無以復加。
也是,不但打的是壞人,還是日本人,還打死了,打死了居然還沒跑!
他當時就想自作主張放人。
奈何現實是殘忍的。
局長看了筆錄,雖知這小子的確是條好漢,但一牽涉到了命案,哪能善了?
於是被押進了關押所,等候審判。
奈何現實又是幽默的。
那名主審官,不是張三也不是李四,居然正是當時受了賄賂冤判陳渭雲家的那名法官。
這劉法官為人奇貪無比,又是幾近全失天良之輩,可笑的是他居然很愛國!
因為,他是赤練的人。
赤練要和日本人決戰,他能給日本人好臉色看嗎?
當然不能。
結果居然是:防守失當,監禁五年……緩刑兩年執行。
陳渭雲當時聽到這判決,差點把眼珠子都蕩了出來!
這不明擺著就是無罪釋放嗎?
看來,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愛之處啊。
接下來的事就很自然了——這樣明顯的錯判,日本人能服氣嗎?
按理說,他們應該繼續向二審上訴,可是他們明白了一個道理。
這是中國人的地盤!
他們正要和林老大黑吃黑,這關口,人家白道不來動你就不錯了,你還上訴,那不是自尋晦氣?
於是,就有了今天大街上的一場好戲。
陳渭雲的確是個幸運的人。
幸運,有時候也可以當作一種資本。
他跟在林鴻銳和陳雅欣身後,只覺的滿天陰霾都消散一空,心情大好。
他覺得自己實在是個幸運的人,連續的幸運,讓他產生了一種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傷害自己的奇怪直覺。
於是,他的膽子更大了。
於是,他走上前去。
拍拍林鴻銳的肩膀,道:「大哥,混哪片的?」
林鴻銳只說了一句,「混這裡的。」
陳渭雲不知道「這裡」到底有多大,一條街,一個商業區……不會是整個區縣吧!
他看林鴻銳少言寡語,便又找上了陳雅欣。
陳雅欣不知道怎麼回事,自從剛才的插曲後,變的更加沉默,好像在思考著什麼。
「喂,我說……嫂子。」陳渭雲開始和她搭話。
陳雅欣瞄了他一眼,繼續走路。
這一下,陳渭雲本是想試探出兩人的關係,誰知道還是吃了個閉門羹。
但愈是這樣,他就愈發覺得兩人是戀人關係——就這脾氣,太配了!
「呃……嫂子,今後我就跟大哥混啦,您有什麼力氣活,麻煩事,甚至是討厭的人要修理,千萬別客氣,一定交給我!」
這小子實在狡猾,一邊討好陳雅欣,一邊試探林鴻銳對他的態度。
沒有人理他,因為,他們都有重要的事情要思考。
陳渭雲,只好尷尬的繼續跟著走,越走越不是味道——我這算哪門子事啊?
他看看林鴻銳,心裡說:這人,太冷了。
又瞄眼陳雅欣,也想給她下個判斷。
卻一時只找到一個詞來形容她。
這女人……神秘。
(弟兄們,高潮馬上來到,本卷即將結束,卻有一個你難以想像的結局。)
快砸票啊,心裡好慌……弟兄們,我想給國人一些勇氣,誰來給我一些勇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