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之我是喪屍 正文 第十四章 為了生存!
    不行,不能跟著這些喪屍,跟著他們,連個肉渣子都吃不上!鄭爽尋思著,暗暗盤算以後該怎麼辦。

    首先,當然是活下去,吃飽肚子!鄭爽不是那種有膽子自殺的人,要不,早在檢查站,他就該上去自動吃花生米了,他不想死,他寧願痛苦地掙扎,毫不猶豫地去吃人!雖然到現在一口都沒咬上,但鄭爽已經不敢想像,他要是對面人類的話,還會不會去遲疑和困惑。

    媽的,老子一定撲上去咬個痛快!還管什麼人類喪屍?老子好餓!這才是鄭爽的真實想法。

    而現在,跟著大部隊的喪屍走,雖然群體作戰,靠著人多,可以用緩慢的步子追到跑的飛快的人類,但也要面對,走了半天忙活半天,連個肉絲都看不到的事實。與其這樣,不如單獨作戰,就算機會小點,也總比看著肉吃不著好些。

    先回醫院,打開那些急救包,喝點血,恢復些力氣,才好去抓人吃!鄭爽想著,與其它喪屍相反,向著醫院走去。

    真他媽好喝!一包包血漿被鄭爽用那能咬穿鋼管的牙齒咬開,鮮紅的血液流出,慢慢地流進鄭爽的喉嚨,流進那因為飢餓而抽搐的胃部。

    冷冷的血漿,讓鄭爽打著舒服的冷戰,喘著粗氣坐下,那每分鐘高達二百多下的心跳聲,好像也減慢了一點點。

    二十來包血漿,被吃進了肚裡,鄭爽抱著滾圓的肚子,滿意地躺著。

    手指稍稍有點能動了,但還是拿不起手術刀,但明顯力氣有些長進,鄭爽躺在地上,細細思索。

    由於喪屍的食量很大,又行動緩慢,所以要咬死一個活蹦亂跳,能叫會跑的人,也不是特別容易。所以造成小部份個子較大,天生力氣較大的喪屍能多分到些食物,而瘦小體弱的,只能分些殘羹冷滓,吃些邊角廢料,因而強者愈強,弱者愈弱。

    鄭爽這幾天已經發現好幾個,明顯不是普通喪屍的大個子喪屍,他們的身體龐大,力量能舉起一把木頭椅子(別看只是把椅子,鄭爽連手術刀都拿不起來呢。),腳步也和成年男子散步時差不多快,看來是吃飽了肚子,才有力氣!而沒吃東西的喪屍,就和之前的鄭爽一樣,連個三歲的小孩都打不過!

    這醫院的血庫,一直都沒有喪屍前來搔擾,主要是因為血漿都被完完整整地包在塑料包裡,沒有氣味洩漏而出,而低智商的喪屍,根本就想不到這裡還有不用拚命跑,就能喝到的血!

    那麼,哪裡還有喪屍不知道,卻不用花什麼力氣,便能吃到的肉呢?想到吃肉,鄭爽覺得自己又餓了,看來血還是灌不飽啊!拚命想了想,靈機一動,為何不去大型的超市看看?他們那邊應該有些白條肉,被包在盒子裡!應該不會被喪屍找到吧!

    彷彿看到那白花花,肥油油的肉,鄭爽不知道哪來的力氣,撐著牆站起來,便想趕緊去超市看看。

    這是一家大型的連鎖超市,數千平方米的面積,各類商品稀稀拉拉地呆在貨架上,當然,一地都是亂七八糟的物品,這都是人類撤離時,哄搶造成的。

    鄭爽被腳下不明物體一滑,狼狽不堪地臉部著地,差點昏死過去,當心裡怒吼的他翻過身,轉過頭來,卻血紅的眼睛,眼前一亮!

    那不就是塊肉嗎?血紅血紅的精肉,雪白雪白的肥肉,足足有二斤多重!鄭爽興奮的撲過去,就這麼躺在地上,也不撕開包裝,張著血盆大口便吃了起來。

    嗯,沒味道,如同嚼蠟!鄭爽皺著眉頭,不過心裡非常清楚,再怎麼沒味道,也要吃下去,只有吃下去,才有力氣,才能……吃人!?

    一口氣嚥下那塊生肉,鄭爽靠在收銀台邊,慢慢地站起來,向超市的生食區走去。

    一路上那些什麼烤鮮牛肉,牛肉粒,牛肉醬,麵包、餅乾、水果鄭爽都想辦法嘗了嘗,可一到嘴裡就吐個不停,看來不能靠這些熟食了,還得吃生的!老子現在成原始人了,鄭爽心裡一邊罵著,一邊無可奈何地走到生食區。

    這家超市已經被洗劫了過了,看來著急逃走的人類,還是會想到以後的吃飯問題,由於這座幾千平米的大超市,也看不到幾塊肉。

    突然,鄭爽發現還有十幾斤的白條豬肉,就這麼充滿誘惑地躺在案板上,上面一群蒼蠅飛舞!

    看來是這肉早已變質,所以那些瘋搶一切的人,才沒有把它帶走吧。

    不吃也不行啊,如果可以流淚,鄭爽一定流上一桶眼淚,如果可以說話,鄭爽一定抱著那塊變質的肉,說上二個小時的話。

    吃,吃,吃!!!鄭爽紅著眼,一口一口地把那十幾斤的變質肉,全吃進肚子裡,舒服地躺在地上,睡著了。

    不知多久,鄭爽慢慢醒來,無意識地動了動,卻發現自己的力氣大了不少!

    原來不能彎曲的手指,明顯可以彎起來了,而且,手腕也可以轉動,頭部也不會只能歪著靠在肩膀上了!鄭爽欣喜無比,雖然這簡單的動作,就算五六個月大的孩子都能做到,但是,足可以,讓摔一跤都爬不起的鄭爽感到好受多了。

    慢慢地爬起來,感覺著四肢的力量,鄭爽恨不得可以仰天長嘯!

    走起路來,不再是那麼一步三搖晃了,鄭爽試著快步走了起來,當然,毫無例外,過於興奮的鄭爽很快便控制不了平衡,摔倒在地,帶倒了一大排貨架。

    幾個聽到聲響的喪屍,慢慢走了進來,看到地上掙扎著,半天才坐起來的鄭爽,失望地轉過頭,流著口水走了。

    終於沒有飢餓感了,鄭爽張牙舞爪地衝出了超市,裡面已經找不到什麼肉了,雖然鄭爽不餓,但他知道,在趁著自己還有力氣,盡快地,去咬死一切帶肉的生物,包括,曾經是他們其中一員的物體---人!

    這座城市已經荒蕪一片,無數人被拋棄在這裡,當鄭爽那天離開檢查站時,不久便有大批喪屍來襲,聚集著幾十萬人的廣場,頓時成了修羅地獄,受驚的人們衝擊防護欄,撞開防護牆,跑出去一片人。而檢查處M國陸軍開槍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對準人群進行無差別射擊,換句很有名的話,就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走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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