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對酒實行專賣,始於漢武帝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御史大夫桑弘羊建議「榷酒酤」。但只實行了十七年,因在鹽鐵會上遭到賢良文學的堅決反對,不得不作讓步,改專賣為徵稅,每升稅四錢。東漢時,因所屬統治區縮小,又常遭水旱之災,所以一再禁止私人賣酒,可見一般情況下實行的是私人經營國家徵稅制。
西漢的專賣政策,是同漢代的國策相適應的,特別是漢武帝時,為了滿足其安邊擴土的需要,廣開財源,所以,對鹽、鐵、酒實行專賣,以獲取更多的財政收入。漢代的專賣政策確實為國家財政帶來了好處,解決了戰爭帶來的財政困難,有助於增強力,有助於國防建設和邊境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對漢代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是有積極意義的。但是,鹽鐵在專賣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弊病,主要是價格太高,民多不便;鐵器質量粗劣,又無選擇的餘地;有時還徵調人民去服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