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載:鴻王七年春二月,畏鵬侵彭,彭侯剛敗之於潼水。
再睜開眼睛的時候,眼前只有兩點暗紅的瞳仁,於黑暗中放射著詭秘恐怖的光芒。我被濃重的黑暗包圍著,上不著天,下不挨地,似乎是漂浮在虛空中一樣。這樣置身於虛幻的宇宙中,對於我來說,並不陌生,但以往心底所感受的,是恬靜,是安祥,而此刻卻有無窮無盡的驚駭和恐怖,像無數細針攢刺著自己的靈魂!
那暗紅的瞳仁突然急劇地閃亮,正如初見血劍時所看到的那種冷冷的攝人心魄的光芒。
「你來了,」我聽到頭腦中有一個聲音響起,「你來尋找東方蒼綠的玉,你來搜集混沌初開時劃分有無的大化之珠。好的,我可以給你……」
「你……」我的心靈在驚悸地詢問,「你是誰?」
「給你又如何?」那聲音繼續說道,「不要以為得到了大化之珠,就可以避免劫難,就可以消滅我。多麼天真啊,那個蒙沌。大劫本就在一千兩百年後才會降臨,我並不著急。再見吧,孩子,我要睡了,不要再來打擾我的安眠,一千兩百年後,咱們再見吧,彭之公孫峰揚啊,哈哈哈哈哈哈∼∼」
那聲音發出一連串令人牙磣的笑聲,這笑聲如利劍般刺破我的思想。「彭之公孫峰揚……那是誰?」心底才戰抖著發出詢問,突然,眼前的紅光消逝了。
那個傢伙閉上了眼睛,他真的安睡了嗎?他究竟是誰?或者說,他究竟是什麼?無數疑問頃刻間湧入我的腦海。
然後,我就看到一團柔和的青色的光芒,在虛空中隱現,並且緩緩地向我移來。它越來越近,越來越近,最後如露水滲入土地般,滲入我的心胸。全身的疲乏都消失了,睡意卻重重湧來……
再清醒的時候,我發現自己躺在海邊,身旁放著血劍,懷裡揣著一塊綠色的玉石,和以前所見過的寶玉一樣,都呈不規則的弧形,像是某個圓球上的碎塊一樣。我得到東方之水玉了,可我究竟是怎樣得到的呢?
那對暗紅的瞳仁又在腦海中浮現,我不由得打了一個冷戰。腦海中似乎有一個聲音在警告自己:「不要去想,不要再想了,除非你願意發瘋,願意癲狂……」
見到那對瞳仁時所感受到的恐懼,那種恐懼,是以往所從未經歷的,即便得到血劍之時,也不像這般讓我深刻感受到宇宙的威壓和無知的可怕。是的,不要再去想了,再想下去,我真的可能會發狂的。
慢慢坐起來,望向波濤洶湧的大海。我已經不在蒼槐旁邊了,我現在在哪裡?正這樣想著的時候,突然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從身後響起:「天輔保佑!家主,竟然是家主!」
那是服庸的聲音,我轉過頭去,就看沙灘上的岩石後面跳出幾個人來,領先的是服庸,後面幾個,也都是我的世襲家臣。「你們都沒有死嗎?我還以為你們葬身在大海裡了!」我高興地跳了起來。
「我們也以為家主您……」服庸跑到我的面前,曲膝跪倒,「船翻的時候,我們幾個攀住了斷折的桅桿,經過七八天才漂流到這裡。雖然希望渺茫,但想連我們都能僥倖活命,家主自然……」
「其他人呢,都死了嗎?」我問服庸,「這裡是什麼地方?」
「是東方海上的一個小島,有船往陸地去,」服庸回答說,「我們每天都在海邊尋找家主,還有兩個人在陸地的海岸邊尋找,其他的人……大概都已經葬身魚腹了……」
「你還活著就好,」我勉強一笑,「我也還活著,並且得到了所希望得到的。咱們回去吧,旅程還遠沒有終結!」
兩個多月後,我回到了彭邑。鵬王那只蠢豬,竟敢趁我不在的時候撕毀協議,統率三萬大軍向彭邑發動進攻。還好我及時趕回來,在潼水岸邊將其擊敗。已經撕毀的協議,像竹簡碎裂後又用膠水粘起來一樣,大家心照不宣地繼續維持下去。
第二年春天,我前往威邑去見鴻王,在他們部族祭奠天最的秘洞中,我把水玉交給了他。鴻王把火玉、水玉,還有他最先得到的風玉拼接在一起。「果然是一個圓球的一部分啊,」他指給我看,「只要把這個球拼接完成,就可以獲得足以動搖天壤的力量,就可以推翻鵬王的暴虐統治了!」
我沒有向他描述自己所經歷的各種奇事,他也沒有問。我望著那個已經大半成形的圓球,腦海中突然冒出「大化之珠」這個詞來。我搖了搖頭,實在不想再回憶起那對暗紅的瞳仁了。
「還有最後一塊,西方的雲玉,」鴻王望向我,目光中充滿了鼓勵,「拜託你了!咱們的理想就要實現了!」我點了點頭,卻並不像他那樣激動。
離開威邑,我徑直前往西方,首先來到蘋邑,看我繼承蘋氏的獨子屆。屆今年才剛十一歲……不,應該說他已經十一歲了,但行為舉止還和五六歲的孩子一樣。他說話結巴,經常辭不達意,貪玩愛睡,不肯學習。我為什麼會生出這樣的傻兒子來?難道因為父親太過精明,就更顯出兒子的無能?那麼鴻王的兒子為什麼還算看得過去?論起精明,鴻王就算不如我,差距也不很大。
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孩子的母親太過愚蠢,可憐的屆所繼承的,都是母系的遺傳。是的,那個愚蠢的女人,除了知道陪我睡覺,幫我生養兒子以外,沒有絲毫的價值。當初,我把從戰場上俘虜的女性帶進臥室,我每年千里迢迢去和蘋妍幽會,從元老、家臣到奴隸無人不知,只有她始終蒙在鼓裡。很簡單地栽贓,說她與別的男人私通,將其貶為庶民,她竟然無力辯駁。這樣的妻子,確實不要也罷。
這時候,我突然想到,若能和蘋妍生下兒子,那應該會是相當聰明和武勇的吧……不,如果蘋妍不死,讓她生下兒子並親自養育,將來恐怕會成為我的威脅——就像當年我是父親的威脅一樣。
不管怎麼說,屆這孩子是無法繼承我的事業的。我把蘋氏交給了他,但彭氏該由誰來繼承呢?我似乎應該再娶一個妻子,多生幾個兒子來甄選一下。此次從西方回到彭邑,就開始計劃這件事情吧。
「父親,我要回家!」屆一見到我,第一句話果然不出所料。
「這裡就是你的家呀,」我有些不耐煩地教導他,「你現在是蘋氏的族長,你現在是蘋屆而不是彭屆!」屆咬著手指,怯怯地說:「可我是您唯一的兒子啊,我遲早要回去彭邑的呀。」
我吃了一驚,但這孩子接下來的話更加令我憤怒——「他們說,我沒有弟弟,只有我才能繼承彭氏。」我瞪起了眼睛:「他們說?他們是誰?!」
屆竟然被我嚇哭了。但尋找這些話語的根源,其實是件非常簡單的事情——跟隨屆來到蘋邑的幾名家臣想要回歸故鄉,在幼主面前說些混話,原也在情理之中。我找出那幾個人來,二話不說砍下他們的頭顱。「聽父親的話,做個好孩子,好好留在蘋邑,這裡是你的家,」我這樣對屆說,「誰再敢對你說要回彭邑去,父親就要誰的命!你記住了?」
在蘋邑停留了不到半個月,我就繼續向西行進,三天後進入了疆氏的領土。疆氏是西方九天十四將中最小的一個部族,沒有城邑,只有村莊,貴族和百姓統共還不到一千人。疆氏所居住的疆山,是西方的盡頭,翻過疆山,後面還有些什麼,沒有人明確地知道。
傳說中,那是一望無際冰雪覆蓋的世界,把滾水潑向地面,沒等落地,就會結成堅冰。西方的天柱——清木——應該就在這冰天雪地的某個角落裡,千萬年就這樣靜靜地矗立著。
疆氏熱情地接待了我。我向他們索要「火狐之皮」——傳說七百年前,有一隻巨大的赤紅色的狐狸翻過疆山,進入疆氏的領地,疆氏出動了族內最勇敢的七名戰士,追捕了整整九天九夜,才把這只奇怪的狐狸打死,剝下其皮,作為族中的至寶。據說這件火狐之皮可以抵禦凡人所難以想像的寒冷。
「不……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長疆廓聽了我的話,驚恐得渾身顫抖。我打斷他的話:「不需要隱瞞,我知道得很清楚。只是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應,我就把這個消息稟告鵬王——你應該想像得到,鵬王知曉此事後的結果。」
疆廓無奈地獻出了火狐之皮。我把這張鮮紅的毛皮裹在身上,但隨即像被火焰燙傷了似的,把它剝了下來。可以自己發熱的死的毛皮,果然是無上的至寶。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沒有必要再帶他們去冒險,海上的遠征,已經使我喪失許多名優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憑借個人的力量進入西方冰雪世界並活著回來,那就不需要他們的幫助,如果注定我將凍死在雪原上,多幾個陪葬也並沒有意義。
服庸堅持要跟隨前往,但被我嚴辭拒絕了:「你們留在疆地接應我,一步也不許離開!」
疆山並不難攀登,但接近山頂的時候,狂風驟起,冰霰飛舞,不過一眨眼功夫,我裸露在衣外的面孔和雙手都已經凍木了。急忙取出火狐之皮裹在身上,立刻,一股暖流滲入臟腑。佩著血劍,披著狐皮,現在的我就像盛開在皚皚白雪中一朵紅梅似的。
花了四天的時間,攀上疆山之頂,極目望去,無邊無際的白色刺得我雙眼發花。雖然攜帶了不少食物,但我並不知道清木何在,並不知道需要在雪原中跋涉多少天,還是盡量節省寶貴的時間為好。我從背包裡取出一塊羊皮,包裹在狐皮外面,尋找疆山的緩坡,連滾帶爬地衝下山去。
上山用了足足四天,下山才不到兩天時間而已。只要掌握好下滑的方位和尺度,下山並不比上山困難,何況,整個疆山西坡都覆蓋著厚厚的白雪,就好像絨墊一樣,根本不怕摔跌。
下山以後,面朝正西方,頂著猛烈的暴風雪,我艱難地跋涉著。我感覺地面應該是高低曲折的,但覆蓋上白雪以後,看上去卻平坦無垠。有的地方,雪才齊膝深,有的地方,卻會沒過我的身高。好幾次我突然跌入谷中,費了好大的力氣才爬出那墳墓一般的地陷。
我也曾在雪原上行走過,但無論是人類還是動物的足跡,都可以引領自己前進的方向。然而這片雪原上,我卻一個生物、一片足跡都沒有看到過。
走了大概有十多天吧,如同身在大荒之野的時候一樣,我已經逐漸無法分辨方向了。注目四望,週遭都是一望無際的雪白,連疆山都已被遠遠地拋在地平線後面了。我該往哪裡去?太陽落下的地方,真的是西北嗎?
但就在這個時候,我偶然發現在地平線上有些不尋常的跡象。向那個方向又前進了大半天,才隱約辨出,那是一根高接天壤的巨大的立柱。那就是清木嗎?不會錯的,除了西方天柱的清木,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如此卓然地挺立在雪原上,如此孤傲地俯視著這片死寂的大地!
剎那間,我感覺疲憊的身體重新充滿了活力。我邁動雙腿,深一腳淺一腳地向清木跑去。正如接近絳桑時的經驗,我知道它距離自己還有很遠,甚至很可能比身後的疆山距離自己還要遙遠。
又走了整整七天,我才終於來到清木腳下。這個時候,我才發現,原來所謂的天柱「清木」,根本就不是一株植物,或者說,它已經不是一株植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