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封魔傳奇 chapter 6-10 王庭失落之佚名者手記
    之後,我時刻躲著老師那哀怨的眼神,可是能躲過老師飄乎的眼睛,卻躲不過亞斯的藥。其實我很想告訴他,我只要喝我帶回來的金水,我的身體就倍棒!

    除了身體特別難受以外。

    但老師和阿豫他們全面禁止我多喝,理由?那東西太金貴了,我那是老掉牙的臭毛病,用草藥就能治好,何必浪費?

    聽聽這話說的,我只能乖乖地喝苦死人的藥水。

    「莊莊?」

    「哎,米芳,你是來救我的嗎?」

    這一天,我窩在山窩窩的某個角落裡大罵亞斯的小心眼愛記仇,瞧他給我喝的是什麼東西,苦死噁心死難喝死!不意卻碰上了出來散步的米芳。

    「嗯呵呵,哪有這麼便宜的事,白白讓我們幾個擔心這麼久,就這麼幾碗藥就想讓我們消氣嗎?」米芳冷冷笑道,半長的辮子在背後微晃,對襟的天藍長袍襯得他頗為精神,一副資深學者派頭,就是那抹冷笑把這無害的氣質破壞得徹底,只聽他繼續問:「還是,你願意告訴我們,從聖龍王島回來後,你去什麼地方了?你怎麼會在馬他托的,為什麼告示貼了這麼久你也不出現?……」

    停停停,這麼多問題,要我一一回答,我寧願去喝亞斯的藥。

    「這就受不了了?你這脾氣什麼才能改,也不想想自己沒半點能力就跑出去,不是存心讓我們幾個焦急?你呀,都不會多花心思想想我們的心情!還真是個小沒良心的!」

    我低頭不語,多說多錯,總之,這次是我的錯,是我任性過頭,是我對不起他們大家。

    「拿去!」

    什麼啊,我抬頭怯生生地看了一眼米芳,眼睛飛快地掃過他手中的東西,有點舊,應該是本魔法書,上面放著上次扔給他的如意金手。

    「裝什麼裝?你這性子要能改,我們倒省心了!你想在成年禮上被人打下台,讓我們幾個都跟著丟臉?」

    暈,轉眼就要十六歲了,這時間怎麼過得這麼快?真不想回風之!

    米芳拿我沒撤,把手中的手記冊子塞到我手裡,好氣又好笑地摸摸我的頭,揉個不停,我拚命地眨眼看他,希望他明白,我很不喜歡很不喜歡有人摸我的頭。誰知米芳大笑起來,是那種展顏開懷大笑的那種放鬆神情,我注意到他淺色的眼眸都變了顏色,呃?他靠得也太近了吧,難怪我能看清那裡的變化。嗯?這柔軟的觸覺是米芳的雙唇吧,這是什麼意思?

    「米芳,只有晚安吻才在這裡的,」我指指自己的額頭,不滿地說,「現在還沒要睡覺呢,別以為我不懂哦,要是你想拿我當試驗品啊,我就去告狀,說你欺負我來著!」

    米芳的表情僵住,我是不明白他的動作有什麼深意在裡面,就像我不會自作多情地認為優秀的他會喜歡我一樣。本來嘛,要真是喜歡一個人,哪有吻額頭的?再說,一點風聲也沒有!要是讓他知道我心裡在想什麼,一定會嘲笑我的厚臉皮的!沒準還會讓其他人一起來笑話我勒。

    「天真好奇的雙眼,真有點不忍心……得換個法子!」米芳在頭上喃喃自語,我以為我聽錯了,張大眼睛看他,想弄清楚他到底想說什麼,米芳卻使勁按下我的頭,讓我看手中的筆記:「好好學,可以保得你的小命長久一點。」

    我就說最討厭有人摸我的頭!不是提醒自己長得不高,就是輕易受制於人。可我能拿米芳怎麼樣?只能憤憤地把不甘灑在我手中的筆記上!

    這是一本佚名者編的魔法手記,來自中立城思圖爾嘉城魔法圖書館,上面還印著館主的禁忌印章。米芳真是好手段,連這種不外借的禁忌東西都能弄到手,不知花了他多少時間呢?下回一定要跟普列去打賭,好騙點金幣來用啊。

    翻開手記的第一頁,『精神魔法十不為』幾個大字,旁邊的地方有些粗糙,我猜那上面本來是作者的名字,不知出於什麼原因,給刮去了,沒有出版的年代,上面的文字是古老的精靈族語言,很多古文字現在都已經不用了呢。可是,我讀起來一點也不費勁,這本手記曾被人細細閱讀過,並做了相應的註解,字跡卻不是米芳的,大陸上果然能人輩出啊。

    翻了幾頁,這個不知名的作者只是中規中矩地在老調重談,重申使用精神魔法需要注意的某些事項,從道德角度從保護自身角度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真是無趣之極的另版教科書。

    我知道米芳不會拿無用的東西浪費時間,耐著性子再翻了兩頁,覺得有點累,正好看到米芳叼著一根青草,曲著一條腿坐在樹下看著我這邊發呆,我斜著腦袋,想到一件事,用手記遮住自己奸詐的笑容,輕輕巧巧地跑到他旁邊,沒動靜?哈,坐下,拿他的膝蓋坐靠背,舒服多了,拍開米芳的手,繼續看我的手記。

    終於,在某一頁,看到了一段話,上面提到了大神格拉曼提切的名字,這不是如意金手首任主人的名字麼?難怪被列入禁忌呢,因為神族早把格拉曼提切一切存在的跡象完全銷毀殆盡。

    我知道米芳的用意了,我興致大起,逐字逐句的研究過去。

    從作者的文字裡,可以看出記載這段話的人極為推崇大神格拉曼提切,認為他首創的如意金手是當之無愧的神族最強兵器,作者很隱晦地提到神族對格拉曼提切的不公正對待,他認為用精神控制武器除掉魔族,就和其他神族用魔法和用武藝驅逐魔族是一樣,不存在所謂的魔性差異;但他也指出心性不堅定的人,如此作為極易改變心性,作者不贊成修習精神魔法系的人耽於殺人。

    這就作者所說的十不為之一。

    汗!這種無聊的事可以寫這麼多,我連跳著,終於看到這位奇怪的作者記錄的格拉曼提切使用如意金手的場面描寫:

    「近來,魔族在大陸上異常活躍……那一天,我和格拉曼提切一起巡視東部海域,海面很平靜,我幾乎以為我們得到的消息有誤,就在我們打道回府的時候,格拉曼提切將我拉住,只見他左手推出一掌,我們前方出現一道金色的光盾,擋住了暗冥龍王的三階黑暗火焰,同時,大神右手做環狀,順勢看過去,一隻未成年的魔龍脖頸處,有一隻巨大的透明金手,正牢牢地卡住不讓它發出龍嘯之音……

    這是我晉神以來,首次見到大神的如意金手。

    事後,我很仔細地觀察了大神的週身,格拉曼提切大神身邊並沒有帶著狀如金手的實物,問及此事,大神笑言,他手腕上的兩個金環就是他的武器。只有對上魔族,他才幻化出攻擊模式。

    至此,我對大神的心思精巧佩服之極。只可惜,當時沒料到那條好心放走的魔龍會引來大禍,唉,早知如此,早知如此……」

    沒了?

    暈,就這麼點也值得禁忌?不過,比較有意思的是,手記的最後一頁,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名字:安是-洛法,以及達菲斯那個瘋子優美得像畫畫一樣的流暢字跡(每每總是提醒我那難看的筆跡)。

    出門一趟,才知道我那被稱為風之六公子的父親,是多麼的強!逆神者,聽起來就拽得不得了啊!

    我用手肘推後面的人,叫醒他:「米芳,這手記你是從思圖爾嘉弄來的,還是從我父親那兒拿來的?」

    「有差別嗎?」米芳打了個呵欠,斜睇我一眼,應了一句。

    唔,沒差別。我不好意思地摸摸頭,把手記扔回給米芳,抱住人家的膝蓋,也打了哈欠:「我也要睡一會兒。」

    「起來!睡這兒也不怕生病!」

    無奈地猛揉眼睛,這個米芳,一點都不溫柔!阿豫在的話,早把我抱回房間去,哪裡還要我走路!

    「看完有什麼感想?」

    抓著人家的胳膊,一邊走一邊靠在米芳身上瞇眼:「好像是說,那金手能夠讓人隨心所欲地,嗯,做很多事,應該是樣好東西。」

    「你能理解就好,這如意金手的真正奧妙就在如意二字上,你回去好好琢磨一下,東西我放在你床頭,記得好好練習,別淘氣別任性別使性子!」

    「是、是、是!管家公!」我不停地打哈欠,好像是亞斯的藥起作用了,不然,怎麼會這麼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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