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珂麗朗讀的丁十七日記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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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咚咚今天會喊爸爸了,很高興。請牢記.oM小霞說想吃螃蟹,找阿菩借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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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小霞看中一條裙子,288元。由於本月工資已經花完,沒給她買。小霞很生氣,我很自責,一個男人連給老婆買條裙子都買不起,失敗啊。早知道學什麼核物理專業呀,也不該來圖書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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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白天帶咚咚帶公園玩,一家人很高興。晚飯後小霞要去打麻將。
(補記)凌晨2時許,咚咚發燒,背到醫院,錢不夠。給小霞打傳呼,開始未回,後回時人聲嘈雜。借阿菩3元,借廖逸生55元權做咚咚住院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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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多雲
離婚了。咚咚也給帶走了,心痛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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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給咚咚送生活費被拒。小霞說這點錢還不夠咚咚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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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聽說那個人對咚咚不薄,送咚咚進重點小學。居然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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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雨
民主選舉為圖書館館長一職,下午收到云云出版社首期版稅,可謂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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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小霞來找,說沒錢給咚咚交學費了。一次性給付7元。並要求探視咚咚,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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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法院判決已下,咚咚的監護權得以轉移。但是小霞致意不執行法院判決。這官司算白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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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多雲
小霞討要咚咚生活費,並提出復婚,為同意。一次性付給32元。前往探視咚咚,咚咚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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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於楓少酒會上認識一美女葉秋萍,怦然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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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雨
今天懊悔萬分,已經分手多年,今天為什麼就把持不住呢?居然又和小霞有了關係。小霞說別想甩了她。臨別要走咚咚學費生活費45元。
補記:倒垃圾時發現「戰馬二號」藥品包裝一個。我可能被這女人算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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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秋萍搬來住了,真幸福。通過銀行卡給女兒生活費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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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陰天
小霞又來了,和秋萍發生肢體衝突,小霞不敵而去,揚言要報復。秋萍要與我分手。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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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秋萍答應嫁給我了,白天去買戒指,晚上請秋萍吃湯鍋。通過銀行卡給女兒生活費學費共計225元。
補記:是夜,秋萍被開水潑傷,疑為咚咚唆使。老天,我可怎麼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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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請楓少吃飯,楓少半途離席而去。後經阿菩約至地藏王洗浴中心談判。其一咚咚要挾我即刻與秋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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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月某日晴
我對不起秋萍,可我也不能不管咚咚,她是我的親骨肉啊。實在不行欠秋萍的債只能來世在還了。今天探視咚咚,把日記和這些年的匯款票據,法院判決給她看,希望她能知道我是一直愛著她的。
喬珂麗每天都要讀上幾段定丁十七的日記,讀完了還要和其他在押議論一陣,有時還根據日記的記載查找匯款的單據證明。就這樣到第四天的時候,丁咚的銬鐐被去掉了。當喬珂麗在朗讀丁十七日記的時候,她也不刻意地去堵耳朵了。有次花妹兒在喬珂麗朗讀時甚至看見丁咚也在往這邊看,彷彿也全神貫注地在聽,但是當發現花妹兒在看她時,立即把頭扭向另一邊,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哼著歌。
第八天的晚上,花妹兒和喬珂麗發現丁咚半夜悄悄爬起來,偷偷看丁十七的日記,如此又過兩天。
趙佩佩打開牢門喊道:「丁咚你把東西收拾一下,你爸爸來保你了。」
丁咚才睡了午覺正混混噩噩的,喬珂麗把裝著丁十七日記的紙袋望往她懷裡一塞說:「拿著這個吧,其他的就不用帶了。」
花妹兒見丁咚還在發愣,一使眼色,上來幾個在押,把丁咚推出門外,之後鐵門又光噹一聲關上了。喬珂麗歎口氣說:「操!我怎麼沒這麼好的爸爸。」
花妹兒罵道:「你爸爸其實有也不錯,只是被你氣死的早而已。」
丁十七其實對自己設計的這個教育方式能起多大作用心裡沒一點把握,饒是如此,他還是重謝了林若雲和趙佩佩,又在大牛那裡辦理的相關法律手續。當最終帶著女兒走出派出所大門時,他長長出了一口氣,如卸重負。然後他對女兒說:「咱們先不回家,先去趟醫院,去看看你做的孽。」
丁咚在受訊問的時候看過葉秋萍受傷的照片,那恐怖的樣子還記憶由新,而且她畢竟是個小女孩,要她直接面對受害人,她還是害怕的。「不。我不去!我要找媽媽。」她喊著想奪路而逃。
丁十七一把抓住她說:「忘了你媽媽吧,她沒教你什麼好的,就算我給你的學費她也拿去賭。」
「你胡說。」丁咚見掙脫不開爸爸的手,就低頭在他胳膊上很咬下去,但是丁十七始忍著終不鬆手,他知道,現在一鬆手就等於前功盡棄了。當一股腥熱的液體流入丁咚的嘴裡時,看著紋絲不動的爸爸,她開始膽怯了。十年之後丁咚對他的丈夫說:「那天我是第一次看見爸爸顯露了男子漢剛強的一面。」
張霞睜開眼睛的時候,發現天已經黑了,而且自己睡在丁十七的床上,身上未著寸縷,下體還有些穢物。又想起今天丁十七說要去接丁咚出獄,忙爬起來連喊了幾聲「十七」。可沒人答應,張霞心中湧起一陣不祥來。
果然,打開檯燈她看見了床頭櫃上丁十七留給她的一封信:
張霞:當你看到著封信的時候,我已經帶著丁咚走的很遠了,別試圖找我們,你找不到的。
我抱歉在你上午來時我在你的飲料裡面下了安眠藥,然後又上了你,其實這也沒什麼,你也許喜歡這樣。幾個月前你不是也悄悄給我吃了戰馬二號啊?你那麼做無非是想讓我覺得我對不起你,以達到和我復婚的目的。但是現在我可以肯定地對你說,即使你高我**,我也不會和你復婚的,因為作為你一女人,你太可怕了。當年你愛慕虛榮拋棄我的事,我可以不計較;你阻止我再度結婚我也可以不在乎;可你為什麼那麼教我們的女兒啊,你的灌輸讓我們的女兒成了一個罪犯。所以我不能原諒你。我要帶著女兒去一個遙遠地方,給她最好的教育,彌補我,也是彌補你多犯下的過失。
楓少曾勸我盡快和秋萍結婚,我沒有答應。因為我知道只要有你在,我即使結了婚也一定沒好日子過。所以我只能暫時對不起秋萍了。等以後丁咚長大嫁人了,如果秋萍還願意原諒我的話,我再來還欠她的債吧。
另外告訴你,這房子我已經賣掉了,由於時間緊,只賣了25萬。我留給你5萬,如果你會過日子,這筆錢足夠你舒舒服服地過一陣子了,你可別打賴在這房子裡的主意,我的買家很厲害,你惹不起。
永別了,我的前妻。
丁十七即日。
張霞愣了半晌,猛地大哭出來,把信撕了個粉碎,同時罵道:「丁十七,你是個混蛋!!」如果現在有人能看見這個披頭散髮,赤身裸體痛哭的女人,多半會把她當成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