癩蛤蟆專吃天鵝肉 天鵝肉 第二章 歸來奇遇(二)
    「喲,韓大美女,親自搬東西呀,要不要我幫忙啊。請牢記.oM」

    順著甜的發膩的聲音看去,韓林兒看見了公司裡她最不喜歡的人,人事部經理洪劍。便說:「不敢牢您大駕,我還是自己來吧。」

    非但韓林兒不喜歡洪劍,幾乎公司所有的人都不喜歡洪劍,可是此人也確實有辦事能力,因此很得老總鄧孝通的賞識和信任。

    洪劍長的肥頭大耳,不過是近幾年的事情,不過五六年前他還是個體態健美的帥哥呢。具他自己說是因為這些年諸事如意,自然就心寬體胖了。作為人事部經理,洪劍自然有一套他的用人準則,他認為這個世界上的人分為三類,一類是人才、一類是奴才、最後一類是人才兼奴才。其中人才能用不好用、奴才好用沒有用,而奴才既好用又有用但就是容易當叛徒,這就是所謂的人無完人。所以一個成功的企業實際上就是這幾類人合理的組合。

    雖然被韓林兒搶白了一通,但是洪劍並不生氣,喜怒不露於行也是在外面闖蕩的手段之一,更何況他知道韓林兒這小女人是掀不起什麼風浪的,可是作為總經理的貼身的人也是萬萬不能得罪的。不過他這個喜怒不露於行的狀態很快就維持不下去了。

    「我剛剛看見鄧總急匆匆的出去了,出了啥事呀。」洪劍沒話找話問道。

    韓林兒繼續譏諷說:「喲,洪經理,你才來呀,不知道上頭的事情不主動告訴你是不能打聽的嗎?」

    洪劍嘿嘿一笑說:「我就是有點好奇,咱們鄧總向來是一穩重著稱的啊。」

    韓林兒道:「我也不知道,不過看了這個東西一下子就變臉了。」

    「哦?」洪劍伸了粗脖子一看,大駭。眼前的琴箱怎麼這麼眼熟?當下也不顧韓林兒的阻攔,強行打開琴箱把吉他拿出來上上下下,前前後後的看了個遍,終於給他看到了琴把上的那個楓字,。

    洪劍長歎一聲,一巴掌拍在自己的前額上,說了句:「你呀,豬腦子。」說完也不顧和韓林兒打招呼,扭身一溜煙兒跑了個無影無蹤。

    韓林兒從沒見過一個胖子居然也可以跑的這麼快,同時她也覺得奇怪,這把吉他到底有什麼怪異,能看它的人都能變成短跑冠軍?

    此時洪劍可管不了韓林兒怎麼想,他腦子裡就一個想法:糟!可能惹禍了。

    回到自己辦公室,關好了門窗,洪劍才抓起電話撥了一組號碼

    「大維嗎?是我?洪劍。我想問啊……」

    話還沒說完,大維就一陣劈頭蓋臉的口水噴過來:「我正找你呢!你給兄弟們找的什麼差使啊,我可給上頭批慘了。」

    洪劍心一緊,忙問「怎麼?」

    大維聽上去滿肚子委屈:「你讓我們把那小子哄走,可那小子不但嘴巴嚼,而且還會功夫,趁我們不注意把我手腕也給整脫臼了,還把我們兩個給拷在郊外。然後人家就一直開的警車到了局裡監察上。那傢伙還用MP3把我們說的話全錄下來了,還好監察正好是大牛值班,最後把那小子弄了個襲警兼阻礙執行公務。我說洪劍,市政府確實規定的禁討區,可是人家要不要飯關你啥事兒啊,以後少給兄弟們找這些麻煩!」

    洪劍沒管其他的,又徑直問:「那那個人現在在哪裡?」

    大維說:「還能在哪裡?看守所啊。聽說那人脾氣大的很,一進去就打架,現在給上了械具,關了小號了……」

    洪劍忙插嘴說:「我們可能闖禍了,不過現在還來的急補救……」

    三天前的中午,洪劍離開公司去吃午飯。發現大廈廣場邊緣的地方圍了不少的人,擠過去一看原來是個流浪歌手在賣藝,旁邊還臥了一隻大黑狗。圍觀的人大多是騰飛大廈裡各公司的員工,五毛一塊的還真有不少人給錢。也是他想顯示一下自己的權威,就對門口保安說:「你們是怎麼搞的,要飯都要到門口來了?這多影響形象啊?騰飛大廈門口可是市政府明文規定的禁討區呀。」

    保安說:「這人一早就來了,說是要進去找人,我們看他那樣就沒讓他進去,他說要在門口等,我們就讓他到五十米以外去等。」

    「這樣不行。」洪劍說「得把他趕走,這太不像話了。」

    可是保安面露難色說:「這人很……不好對付啊……」

    洪劍道:「哼,沒用的東西,什麼都得我親自動手。」於是他就走到那個流浪歌手面前說:「喂!這裡不准乞討!」

    流浪歌手不軟不硬地說:「我沒乞討啊,我在這裡等人,自娛自樂一下,這些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願意往我琴箱裡丟錢,全憑自願啊。」

    洪劍暗想:牙尖嘴利。又說:「快走快走!這裡是市政府明文規定的禁討區,你快離開不然我叫保安了。」

    流浪歌手說:「你耳朵是擺設啊,都和你說了,我在這裡等人,他就在大廈裡面上班,所以我不是乞討。看你的樣子也不是很窮嘛,怎麼就捨不得買個助聽器呢?」周圍的人聽了,忍不住笑出聲來。

    洪劍覺得很沒面子,但為了穩妥起見還是問了一句:等人,等誰呀,誰在大廈裡上班?」

    流浪歌手咧嘴一笑說:「我爸爸……」

    洪劍一聽心想:你爸爸?看你這德行你爸爸也就是大廈裡的一個清潔工類的。就放下心來,大膽地說:「找爸爸回家去找,你快走啊,不然我報警了。」

    流浪歌手到了這時候還不知輕重地說:「我家搬家了,只好來公司找。再說了人民警察為人民,我為什麼要怕警察?」

    洪劍給氣得發瘋,他也知道警察是不屑於管這種小事的,於是他打了個電話給當警察的朋友伍大維,把這個流浪歌手給帶走了。

    現在想起來,當時真蠢啊,為什麼要管這個閒事呢?早聽說老闆鄧孝通有個兒子叫鄧秋楓,在外地當公務員,大半年前突然辭職離婚不知所蹤。據老闆說他這個兒子三十大幾了還不務正業,喜歡擺弄樂器,自己當時怎麼就沒想到呢?人家明明說了是來找爸爸的嘛。如果這個被抓起來的傢伙真是老闆的兒子鄧秋楓的話,那可真的闖禍了,雖說老闆看上去不太喜歡這個兒子,而且在外面的二奶還給他生了個女兒,可是人家畢竟血肉相連啊。

    洪劍畢竟闖蕩多年,很快冷靜下來,匆匆交代了手上的幾樣工作,下樓直奔警察局,希望能搶時間主動做點什麼,好盡量的挽回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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