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之惡霸至尊 作品相關 ..
    給作者們一個忠告﹐現在的作者普遍有幾個牛角尖﹐想要這樣寫的好好想一想再說。神﹕很多作者不知受什ど影響﹐用人的形態去描寫神﹐神為什ど一定要像人呢﹖還有為什ど天使啊﹗神啊﹗魔啊﹗一定要有人類的感情呢﹖沒有這些你們就寫不出來了嗎﹖為什ど主角一定要愛上某個女性﹖為什ど主角就不能眼高於頂像絕代雙驕裡的主角那樣對女人不屑一顧﹖為什ど男人一定要對女人好﹖我記得有些女人是對她越壞她越崇拜你﹐當然男人要有自傲的本錢。為什ど主角就不能像『騎射』的主角那樣冷酷無情呢﹖為什ど主角一定要有感情﹖為什ど主角不能像『妖星』裡的主角那樣是主觀的生命呢﹖為什ど主角一定要是人﹖是不是因為不是人你們就無法把女性的關係描寫上去呢﹖為什ど主角一定要是魔法師或者武士﹖為什ど主角不能是個藥劑師﹖要知道如果藥劑師歷害的話﹐那他可以是一名用毒高手﹐而同時配藥也可以為他帶來權力與金錢啊。為什ど主角一定要十分強大﹖而不能像鹿鼎記中的偉小寶那樣手無搏雞之力呢﹖是不是這樣寫你們就認為沒有人看了﹖為什ど主角一定要修仙呢﹖就不能修魔法呢﹖為什ど仙術與魔法就一定要來自同源呢﹖為什ど一定要魔武雙修呢﹖是不是主角不夠強寫不出東西來﹖為什ど在都市小說中除了修仙就是武術﹖而不是學習西方的黑魔導﹖為什ど你們非要鑽牛角尖﹖——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啊﹗矣﹗這是個很大的牛角尖。

    獵艷XXX﹐淫XXX﹐艷遇XXX﹐風流XXX……n的j在下並不反對寫女色﹐但是試問各位作者自己的戀愛經驗有多少﹖從何而來﹖是從各個漫畫與電影上學習而來的﹖還是自己人生的體悟﹖是真情動人直入心骨的戀愛﹖還是自己不知所謂的迷戀﹖如果各位懂愛情的話。那ど一定會明白一個女孩愛上一個男孩是十分困難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ど我們來談談女人吧﹗年幼無知的小女孩﹐她們對於愛情受到漫畫小說等影響﹐有一種愛情至上的心理。這些女孩一般都會光喜歡外表而注意內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畫的女主角都是這ど一類貨色。所以年輕的女孩沒有太多戀愛的經驗與人相處的經驗﹐她們任性﹐她們妄為﹐不知傷害他人為何物﹐世界是圍著她們而打轉的﹐男人是為了她們而生的﹐這類女孩十分難以相處﹐因此成熟的男人只會與年輕女孩逢場作戲而不會選擇談戀愛﹐因為她們太年輕﹐不懂得顧及男人的感受。當女孩們在人生之中打滾﹐在感情中受傷﹐人生經驗的成熟﹐漸漸地她們瞭解到注重外表是多ど的幼稚﹐無數的傷害使得她將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從而兩種女人誕生了。一種實際主義著﹐她們追求富貴﹐富有心機﹐她們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產與金錢﹐期望著有一日能登上枝頭變鳳凰。另一種女人賢惠﹐她們只會受到溫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無論任何一種女性﹐男性要吸引他們必須有自己的本錢。最自然的本錢﹐各位書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ど吸引女性的本錢所在。魔盜的作者寫得很好﹐他把各個女性的態度描寫得一清二楚﹐他並沒有把所有的女人都愛上主角那ど幼稚﹐有的是為了利益與主角上床﹐有的卻是被逼心懷仇恨。而愛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劇情中解釋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這一點﹐因為讀者們認可了她們的愛情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見鍾情或許存在﹐但是在這個利益至上的杜會裡﹐你們見到有多少﹖不要將不受歡迎的鬱悶發洩到小說上﹐小說要客觀﹐是一種藝術﹐只有尊敬它才能寫得好﹐惡搞那不如別寫。只有那種把文字與小說當成是興趣或者職業的人才能寫出好作品﹐因為他們認真﹐認真能使得他們進步。打個比方吧﹗有一部書說﹐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車貨送進醫院了﹐因此內疚地在主角床邊哭。好﹗第一次見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認識的男生美進醫院﹐然後感到十分內疚為他而悲傷。哼﹗你們相信嗎﹖一名十歲的女生在這個年齡還哭﹖你們見過嗎﹖為了一名第一次見面的男生﹖獵艷XXX﹐淫XXX﹐艷遇XXX﹐風流XXX……`

    在下並不反對寫女色﹐但是試問各位作者自己的戀愛經驗有多少﹖從何而來﹖是從各個漫畫與電影上學習而來的﹖還是自己人生的體悟﹖是真情動人直入心骨的戀愛﹖還是自己不知所謂的迷戀﹖如果各位懂愛情的話。那ど一定會明白一個女孩愛上一個男孩是十分困難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ど我們來談談女人吧﹗年幼無知的小女孩﹐她們對於愛情受到漫畫小說等影響﹐有一種愛情至上的心理。這些女孩一般都會光喜歡外表而注意內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畫的女主角都是這ど一類貨色。所以年輕的女孩沒有太多戀愛的經驗與人相處的經驗﹐她們任性﹐她們妄為﹐不知傷害他人為何物﹐世界是圍著她們而打轉的﹐男人是為了她們而生的﹐這類女孩十分難以相處﹐因此成熟的男人只會與年輕女孩逢場作戲而不會選擇談戀愛﹐因為她們太年輕﹐不懂得顧及男人的感受。當女孩們在人生之中打滾﹐在感情中受傷﹐人生經驗的成熟﹐漸漸地她們瞭解到注重外表是多ど的幼稚﹐無數的傷害使得她將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從而兩種女人誕生了。一種實際主義著﹐她們追求富貴﹐富有心機﹐她們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產與金錢﹐期望著有一日能登上枝頭變鳳凰。另一種女人賢惠﹐她們只會受到溫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無論任何一種女性﹐男性要吸引他們必須有自己的本錢。最自然的本錢﹐各位書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ど吸引女性的本錢所在。魔盜的作者寫得很好﹐他把各個女性的態度描寫得一清二楚﹐他並沒有把所有的女人都愛上主角那ど幼稚﹐有的是為了利益與主角上床﹐有的卻是被逼心懷仇恨。而愛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劇情中解釋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這一點﹐因為讀者們認可了她們的愛情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見鍾情或許存在﹐但是在這個利益至上的杜會裡﹐你們見到有多少﹖不要將不受歡迎的鬱悶發洩到小說上﹐小說要客觀﹐是一種藝術﹐只有尊敬它才能寫得好﹐惡搞那不如別寫。只有那種把文字與小說當成是興趣或者職業的人才能寫出好作品﹐因為他們認真﹐認真能使得他們進步。打個比方吧﹗有一部書說﹐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車貨送進醫院了﹐因此內疚地在主角床邊哭。好﹗第一次見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認識的男生美進醫院﹐然後感到十分內疚為他而悲傷。哼﹗你們相信嗎﹖一名十歲的女生在這個年齡還哭﹖你們見過嗎﹖為了一名第一次見面的男生﹖_lNp8el1r25KO1gL1

    令本人想起肥皂劇的劇情﹐這名作者是硬想建設女性對主角的愛情﹐但本人想他極之失敗。好了﹐這些方面表現了作者們對女性瞭解的膚淺﹐即然不明白女人﹐我勸各位還是跳過去別寫女人了﹐至少不要主要寫女人。好吧。你們要寫﹐那ど本人唯有給一些客觀的意見。有一類女人是女強人﹐間諜、大家豪的精英與富有材干的女強人﹐公主之類。這些女性是不太可能愛上男人的﹐她們只會因為利益而接近男性﹐所以對於此類的女性各位作者如果對於愛上主角的理由不夠充足﹐那乾脆描寫她是因為利益與某種目的而接近主角的吧。(硬弄你的作品會因理由不夠充足而失去說服力﹐這是一名作者最害怕的)另一種女性是根本不會愛主角﹐但是又被迫不得不與主角上床﹐她們甚至恨主角﹐比如﹕女性的家族有求於主角﹐用他們的女兒作為籌碼。(政治婚姻)一種女性是因為職業的需要才會在主角身邊﹐對於她們來說主角的存在可有可無。最典型的就是Y環與女密書。所以啊﹗如果無法描寫那就不要勉強﹐退而求其次吧﹗不要想著所有的女人都會關心主角的死活﹐有的女性就算愛上主角也不會與主角一起下地獄的。只有寫出這種不完美才會使得讀者有真實感﹐一部失去真實感的作品那是作者的失敗。因為完美的世界是不存在的。請各位把女人寫得像個女人﹐女人是不可能不妒忌的﹐妒忌也是她們的特徵。很多作者在描寫時說幾個女人共同服務一個男人而不妒忌﹐這是不可能的。女人的妒忌心比男人還強烈千倍啊﹗兩個女人或者可以和平同處﹐但三個女人卻不可能。

    ——為什ど寫評論為什ど寫評論知道本人為什ど開這個專欄嗎﹖不是為了教你們寫作﹐而是為了對自己所領悟的作出一個總結。對於本人來說寫作是興趣﹐所以本人追求進步﹐文筆與思考上的進步﹐身為一個作者﹐喜歡一本漫畫一部電影時﹐本人會細細地分析這劇情為什ど吸引我﹐然後將它深深地留在大腦中。然後某一天這個劇情就成了本人一瞬間的靈感﹐本人也會認真地去學習一些寫作手法﹐比喻暗喻之類的本人早巳忘記﹐現在唯有重新撿起來用。很多寫大學論文的人寫作文筆可比本人好很多﹐但是他們並沒有將心用上吸引讀者這一方面上﹐應該說是不怎ど需要這樣做。但小說卻一定要吸引讀者。作出這樣的寫作總結﹐會使本人本來巳忘了的技藝重溫一次﹐然後強調自己不要犯這種錯誤。這樣本人的文筆會有所提升﹐所以本人建議各位沒事也發表一下自己對網上文章的看法。本人的建議並非十全十美﹐只是針對那些新出道的作家﹐與某些寫來惡搞的人﹐本人極度厭惡那些對寫作不負責任﹐態度不認真的傢伙。這種人不值得本人尊敬。惡搞不如別寫﹗——論神論神神﹗作者們對神的瞭解都有自己的定義﹐但是很少有作者能寫到成功的。大多數都喜歡以人的定義去寫神﹐這是失敗的﹐有看過黃易小說的人就會知道﹐在黃易的印象中﹐他的神是怎ど個一回事。在現今的世界中﹐神的人性化哪門子表現出來﹐除了基督教的教義之外一無所見﹐甚至是否存在還是個問題。

    所以你們所說神是人跟本使得讀者不認同﹐如果作者說是寫來惡搞的話﹐那ど如同本人一直的觀點﹐你不如別寫。要寫就認真寫﹐盡力合理與邏輯性。黃易的早期作品中﹐他認為神祇是一團能量漩渦﹐在他的作品中描述了這種偉大力量的神秘。聖經中﹐神是至高無上的﹐它的智能與行為是人所無法瞭解與猜測的﹐因此以這個尺度去寫神﹐必須表現出一個至高無上的存在﹐府視下面的碌碌群蟻。因此﹐本人的『聖戰』盡力描寫神的至高無上與他無法猜測的行為﹐本人絕不會愚蠢到去解釋神的行為﹐在作品中更不會給予它行為的原因﹐原因在本人的心﹐但絕不會告訴讀者﹐畢竟猜測也是一種樂趣。有人認為地球上的神是外星人干預結果﹐也有人認為世界是一個巨大的電子計算器﹐時間就是神﹐而這所謂的神祇是一道無法逆許的管理程序。無論你的小說中神的樣子是什ど﹐但一定要能使得讀者信服﹐像魔盜的作者新作『魔武士』中﹐他的神就是人類﹐只不過是扔棄肉體的高智能人類﹐而大地是這些植民者所建出來的。還是兩點﹐合理與邏輯性﹐想要讀者們認同你在文中的神﹐必須要說服讀者﹐本人為什ど在聖戰中使用聖經中的神﹖那是因為對於這個神的行為本人根本不需要解釋﹐一句神的決定不需要向你解釋就解決了。啊﹗神為什ど要選主角﹖為什ど要幫這塊土地而不幫蒙古人﹖或許有他自己的原因﹐但是不必跟你這渺小的人類解釋。各位能瞭解本大爺的用意嗎﹖看過聖經的傢伙大部份會認同本人的表達方式﹐對吧﹗也不會逼本大爺去解釋那些神的行為中不合理的地方。

    小說技法十一章:一、小說是什麼:小說除了是電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具,它還是什麼呢?有空去讀讀亨利?詹姆斯的論文《小說的藝術》,那裡面應該早把這個問題說得很透徹了--「小說是一種藝術,它理應得到迄今為止僅僅為音樂、詩歌、繪畫、建築方面的成功行業所保留著的一切榮譽和報酬。」小說有它自己的歷史,不管在中國還是在外國;小說這個藝術形式,幾百年來,一直沒有喪失過生命力,即使在影視氾濫的今天。一個國家,對作為藝術形式的小說的重視程度,實際上間接地反映了這個國家民眾的整體文化修養的高低。多少年來,我國人一直在嘀咕「諾貝爾文學獎」,在我看來,諾貝爾文學獎固然是一個全球共享的文學獎,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個叫瑞典的國家頒發的。小說創作,首要的一點是:學會把話說明白,把意思表達清楚,用舞蹈演員練功那樣的毅力,去訓練我們對文字的感覺。二、小說的題材:一般來說,在小說家動筆寫作某一篇小說之前,他需要選擇一個可以寫下去的題材。所謂選擇「小說的題材」,通俗一點說,就是「我要寫什麼?」再換個角度說,就是「有什麼值得我去寫?」無論是小說,還是其它門類的藝術,在將不可見的思想轉化成具體可見的作品之前,都會面臨著題材的選取這樣的問題。巴爾加斯?略薩在他談論小說創作的《中國套盒》一書裡,說過這樣的話:「小說家不選擇題材,是他被題材所選擇。他之所以寫某些事情,是因為某些事情出現在他腦海裡。」這話固然沒錯,一個小說家的生活閱歷、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興趣、他的個人歷史、家庭背景、他與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處的社會環境,所有這一切都影響著他對於寫作題材的選取。

    所以這個看似主動的「選擇題材」的過程,往往是在小說家的潛意識中就完成了。一個小說家,如果他是個優秀的小說家,他會尊重他個人內心的興趣和良知,去選擇他即將要寫的小說的題材,或者說被那些浸潤了他個人思考的題材所選擇。反之,一個平庸的小說家,在選擇題材時,往往更多地關注當時、當地的外部環境的需要。真正優秀的小說作品,是一個帶有理想色彩的精神活動的結晶,它是與小說家對人性的固執的探索分不開的。更主要的是,優秀小說家對於題材的選擇,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帶有個人尊嚴的決定,是對於某些事物他想說、他必須說、他不得不說。而不是審時度勢--什麼可以說,什麼不可以說,什麼說了聽眾多,什麼說了聽眾少--的結果。唯其如此,「小說」才有可能作為一個強有力的藝術形式繼續存在下去。以列夫?托爾斯泰評論一個我以前從沒聽說過的作家維?馮?波倫茨的話來結束本文:「這部小說(指後者的小說《農民》)不屬於彼,不屬於此,也不屬於第三種,而是真正的藝術作品,其中作者所說的是他所需要說出來的,因為他愛他所說的事物……。」三、小說的虛構:有一段時間,我總聽到這樣的話,「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據說這是德國哲學家泰奧多?阿多諾的名言。我並不以為這句話說得多麼漂亮。因為我覺得這句話本身就是詩,用寫詩來反對寫詩,就像人不依靠其它的支點,而想僅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從地球上拎起來一樣,做作而又無效。人們常說的「現實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飯、睡覺、購物、學習、交際等等,也許還包括看書、看電視、看電影。那麼看書的部分,可能還包括看小說吧。我們可以分析一個看小說的人的心理,他到底為什麼要看小說?那自然因為小說對他構成了吸引力。他的某些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實現的夢想,小說可以給他圓上;他的生活過於沉悶,小說可以給他精神和情感的支撐;或者他從小說中可以獲得某種道德上的教化,並由此產生共鳴;或者他僅僅是想通過看小說滿足他私下的什麼癖好。總之,小說所描寫的一切,應該與他的現實生活有關,但又不僅僅是他現實生活的如實照搬。小說必須帶給他思考、夢想、情感、精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說的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他想給他的現實生活裝上類似翅膀一樣的東西,讓他飛起來。63t[J0Mc0RUnXnUtl

    用一句都市姑娘們的名言說,就是「High」一下。而這樣的翅膀一樣的東西,就是產生於小說對於現實生活的「虛構」。也就是說,小說在現實生活的層面上,又虛構出了另一種生活,或許這可以叫做「小說中的生活」。正是因為「小說的虛構」的存在,小說對於人來說才顯得有了價值。而小說的價值,又使得人的現實生活不要總是顯得那麼沒有價值。--雖然小說是虛構的,但人們讀小說(看書)的行為卻是實實在在的,是人們現實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說,小說所虛構的一切,及其對人們思想情感的影響,使得人們的現實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和有趣了。奧斯卡?王爾德在《謊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說的,「生活模仿藝術,勝過藝術模仿生活」,隱隱約約就是說的這個道理。說到這裡,不得不說一說「小說的真實」。誠然,小說的虛構,是小說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說虛構的源泉,卻是來自某種真實的生活。小說要想對讀者產生影響,就必須使讀者對小說虛構的一切信以為真,必須使讀者認為小說中的「虛構」,是可能的,是真誠的,是真實的。否則,讀者那雙幻想的翅膀,就永遠無法裝上,而小說的虛構,也就不成其為虛構,而是虛偽或胡說八道了,小說就會因為顯得不真實而無法施展它那震撼人心的魔力了。回到那句「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這話的意思,據我理解,其中有一層大概是指人類的殘酷程度已經遠甚於藝術作品所能描寫的殘酷程度,而此時再從事藝術活動(比如寫小說),那麼就不可能真實地反映人類的狀況,就失去了必要性。說這話的人,他的出發點和用意是好的,他提醒我們注意,藝術中的虛構,最終只有與人的現實生活達成默契,才能對人的生存構成意義。DaciDFX0h5HDrAZ

    無論用文字、還是用顏料、還是用其它媒介所「虛構」的一切,只有被「真實」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藝術。--可是他忽略了一點,就是如果人類的精神萎縮到不再需要那種真誠的、發自肺腑的、以虛構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勵的優秀藝術作品,如果人類不再幻想一種比現在的生活更為美好的生活,那麼奧斯維辛還會再來。四、小說的人物:人物,是小說藝術中很重要的一個元素。當然由於小說的多樣性,在某些小說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沒有人物,這也是可能的。或許有人會這樣質疑:「小說為什麼總是要寫到人?」是的,我也並不以為每篇小說都一定要寫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經過思考之後還是覺得,無論任何形式的藝術,無論寫不寫到人,它最終所表達的都是與人有關的一切。我們不可能虛構出一個處在我們(人)的觀察和思維能力之外的東西,比如我們在虛構外星人的模樣時,往往會以我們的模樣作為參照。文學作品中之所以會出現外星人或者非人的東西,都是源於我們人要對自身進行解釋和探討的目的。這也就說明了大量的小說直接以人為研究對像、直接描寫人的生活、直接講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說中的人,就是這裡所說的「人物」。

    在一本以虛構為主要特徵的小說中,人物當然也是虛構的。那些被我們津津樂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寶釵,只是曹雪芹筆下虛構出來的人物。我們可以說林黛玉、薛寶釵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寶釵,卻並不等同於她們的原型。她們永遠只是生活在《紅樓夢》中的人物,離開了《紅樓夢》,她們就什麼也不是了。這大概就是小說家特有的權力吧--小說家有權從他的生活中採擷眾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說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誣陷的責任。如果明確了這一點,我想就沒有必要在小說的前面加上「本小說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之類的告示了。這個看似蠻橫無理的權力,是小說這個藝術形式本身所賦予小說家的。因為小說的真正來源應該是現實生活,或者與現實生活相關聯的事物。而要使人物「活」起來,對人物的動作、內心活動、對話(包括獨白)和與別的人物之間的關係的刻畫,則是必不可少的。這些大概有經驗的小說家都能夠做到的。現在的問題是,小說家花那麼大的精力去刻畫人物,到底是為了什麼?是什麼樣的動力促使小說家去刻畫這種類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種類型?他想通過這些虛構的人物表達什麼樣的對生活的看法?這些,是由小說家本人的志趣、愛好和他的思想、藝術觀等等決定的。有多少種小說家,就有多少種人物。有多少種小說家,就會有多少種人物的命運。

    對不同人物的處理、以及對同一種人物不同命運的處理,就是判別小說家優秀與否的關鍵之處在今天這個強調技術化的時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數小說家而言,他們也許更多的是關注小說的敘述方式,而不是小說中的人物刻畫。這與20世紀的小說風尚有關係,小說觀念的不斷革新大大地破壞了小說家對於塑造完滿人物形象的雅興。在人們大談福克納和喬伊斯的「意識流」的同時,我們是不是也要去關心一下他們曾經塑造過的昆丁、布盧姆等等小說人物?

    所謂的意識流,正是這些小說人物的意識流。五、小說的故事和情節:小說的基本功能在於「敘事」。假如說「小說的題材」是指小說中的那些「事」,是一個靜止的概念的話;那麼「小說的故事」和「小說的情節」,則是與「敘」有關的兩個處於運動之中的概念。這三個概念(題材、故事和情節),是用光線從不同角度射向「小說」而產生的三個不同的投影罷了。一個創作激情十分旺盛的小說家,他大概不會詳細研究這些概念的區別。他運用他多年來的創作和閱讀經驗,就能寫出像樣的小說。這是小說家的本能吧。憑本能創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螞蟻搬食物一樣,是一種很自然的過程。如果斤斤計較於小說的各個概念之間的區別,恐怕反而會使小說家喪失創造的能力;就像成語「邯鄲學步」的那個人,最終步沒學成,只能爬著回家。我要不是在寫分析小說的文章,我恐怕也不會刻意去思考小說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體所指,當然我這是在為自己辯護了。據英國的E?M?福斯特--此人寫過《印度之行》等小說、發表過著名的演講《小說面面觀》--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時間順序來敘事」,而「情節」則是指「在按照時間順序敘事的前提下,強調事件之間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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