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就坐在法庭的原告席上,望著下面旁聽席發呆。
說實話,我還從來沒見過這麼大一陣仗。
雖然我估計到了這事會有來看熱鬧的,可還是沒想到來的人居然這麼多、規模居然這麼宏大。超出想像,絕對的。
可能是因為案子本身很有特色吧:時下最走紅的情感(可不僅僅是在絡上),性感漂亮的美女作家,毫無名氣的社會青年,剽竊,抄襲,可能存在的香艷情節……等等等等。這些可以牢牢將眼球吸住的看點足以讓那些媒體抓狂。
而這些媒體,從來就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屋頂上掉下塊磚頭渣都能當隕石給說上個三天兩夜,往往是恨不得自己動手做塊隕石來報道。現在有這麼一大好題材,具備一條好新聞所應該具備的一切要素,轟動效應、神秘案情、情色內幕、娛樂色彩……不用多說,頓時江湖震動,群記雲集,大有不將此事挖地三尺抓獲元兇誓不收兵回朝之勢。
所以現在,法庭審判席的下面,長槍短炮地架上了N多的攝像機話筒,許多穿著印有各種新聞單位名稱的馬甲和不穿馬甲的人們,在旁聽席上龍行虎步,來回穿行。
還有《愛在指尖跳舞》一書的一群忠實擁躉們,可能拿不到旁聽證,圍在法庭門口大呼小叫,議論不休。需要重點和特別指出的是--這些FANS,看上去基本上清一色的年輕MM,當然這個原因我完全清楚,因為不能想像一本純情感的愛情會有大老爺們哭著喊著地追捧。
我還看到了蘇靜美副市長,在一大幫貌似官員們的前呼後擁下款款而至,幾個法院工作人員恭敬地陪同過來,將她請到旁聽席的第一排就座。然後又見穿著「長川市電視台」字樣馬甲的記者跟著現場報道,說什麼這是長川市建國以來第一例此類案件,影響很大,政府領導高度重視云云。
我坐在原告席上,可以很清楚地看見蘇靜美。她永遠是那種淡漠冷傲,高高在上的姿態,甚至當她的眼神掃視到我時,都是纖塵弗染,波瀾不驚的,更像是在例行公事。在她的注視下,審判長很不自然地咳嗽了一聲,然後整理自己的衣服。
我在心裡偷著樂,看來這位美麗的蘇市長威力還真是不一般滴。雖然我認為她的這一巡視全場純粹不過是種身份上的自我顯示,其實她的眼睛裡什麼都沒看到。
長川市東城區法院民事庭內外,人頭椽動,水洩不通,錄影用的聚光燈直射、拍照時的閃光此起彼伏。而且還吵,手機鈴聲、記者的報道、外頭FANS們「XXXX我愛你,就像老鼠愛大米」之類的齊聲口號--總之,人聲鼎沸,鬧哄哄地跟個菜市場似的。審判長的槌子連敲了N次,法警出動又制止了N次,才總算開了庭。
開庭了。
先是簡單的庭審前奏,起立、書記員宣讀法庭記律,審判長詢問核實雙方身份職業,告知雙方訴訟權利義務,宣佈案由及原告訴訟請求,等等。原告--當然就是我,訴訟請求主要有三點,這也是在之前遞交法院的訴狀裡寫明了的:一、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二、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並向原告賠償因其侵權行為造成原告的經濟損失;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這個訴狀,我是在上找了幾個案例對比著寫的,訴訟請求這塊其實我想說的只有第二條,就是讓被告林曼琴賠錢。其他的無所謂,賠禮道歉那些個虛的我也用不上,就算放她一條生路好了。可是我看人家這訴訟請求都有N條,我這就一條太單了,也太顯著我這人財迷。於是就按人家那個估摸差不離地加了兩條,好歹也讓這玩藝看上去專業點。
然後就是法庭調查,雙方當事人陳述出示證據什麼的。
證據這玩意,我還真沒多少,其實我覺得我根本不需要什麼證據--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再說了,我寫的東西我沒證據,她偷我的倒能整出證據來啦?還反了她!林曼琴這不整個一典型大波無腦嗎?別看她電話裡裝沒事人一樣,指不定心裡多害怕呢。以俺這口才,待會衝上前去拎起她質問幾句她立馬就得給我蔫菜玩完。
想到這裡,我抬頭看了一眼坐對面的林曼琴。
自從進入法庭,我就端著一副趾高氣揚、志在必得的架子--當然了,這個形象是我早幾天前就設計好的。我是原告,我是受害者,我光明磊落我心底無私我肯定要有一個壓倒性的氣概啊,就是那種大無畏的姿態--讓被告、小偷、侵權者躲在陰暗的角落裡發抖吧!
相反,看到林曼琴,我就知道她完了。雖然她倒沒有發抖什麼的,不過臉色蒼白、眼圈發紅,一看就是做了虧心事,呵呵,名不正言不順啊她,氣勢肯定就弱。
不過看到林曼琴一副楚楚可憐的模樣,我又有點心軟。當然,她承認就行了,我也就不追究其他什麼責任了。黨的政策不是說過,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嗎?就算她一時利令智昏,只要知錯能改,也不要把人一棍子打死嘛,這樣也能顯示出我寬宏大量的本性、恢宏遼闊的心胸--特別是當著這麼多美女(當然,FANS們的素質良莠不齊,其中也有恐龍級別的,這個倒是沒辦法控制,汗!),還有這麼多記者媒體的面,建立一個優秀而正面的形象相當重要,一定要注意保持好自己的風度。
當然,熟歸熟,錢是一定要賠,這是最起碼的,沒什麼好商量。
我掃視了一眼下面的旁聽席,那些記者們寫的寫拍的拍貌似每個人都很忙,我開始考慮等會勝訴出庭,應該在那些伸過來的話筒前說些什麼。這個可得想好了,說的話要把我這個富有才華、很有真情的特點體現出來,適當的地方還要幽上一默。
我又看到蘇靜美,她坐的位置離我才幾步之遙,這麼近的距離,這麼一絕色佳人,視線實在沒辦法繞開。我可以很清楚地觀察到她的一舉一動。當然事實上來說,從坐下起她就一直沒動過,保持著一個固定的姿勢,像個冰雕美人。我很想瞭解下當她知道我的真實身份(什麼真實身份?還007啊?不過就寫了本書嘛!汗!)後她的想法。會不會還是那種眼高於頂,目中無人的樣子?這個問題,有點意思。
很快庭審進入了法庭辯論的階段。
這是我期待已久的時刻。這一塊我考慮得比較周詳,首先我應該去質問林曼琴,她為什麼要剽竊我的作品,當然問話的氣勢非常重要,要讓她感到有種泰山壓頂的感覺,要讓她覺得這是一種無法承受之重。然後借助這種氣勢,繼續給她施加壓力,直至她完全無法防禦,全面崩潰。
當然,這個過程不會那麼簡單,顯然她不會一觸即潰,必須很好地根據她回答中的破綻,順籐摸瓜,抽絲剝繭,最後讓她不能自圓其說,真相自然就會出現。
這個時候應該說是庭審比較關鍵的時刻了,因為原被告雙方要面對面進行針鋒相對的互辯。法庭裡稍微有點沉悶的氣氛重新活躍起來,記者們的相機白花花地閃成一片。
我深吸一口氣,站起身來,向審判長請求:「請問我能向被告提幾個問題嗎?」回答當然是肯定的,這個程序我知道。
我在那些刺眼的閃光燈裡看著對面的被告--林曼琴,從容自若、沉著冷靜,我開始積蓄力量,準備給她來個致命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