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警察 正文 第282章 拼刺刀(上)
    終於守得雲開見日月了嗎?其實我還是有點不敢相信。也許也只是我自己一廂情願這麼去想的吧。肖不在,說起來我也還是單身嘛,雖然這肯定是自欺欺人,但這恐怕也是黎雅所能接受的底限了。如果肖回來,我猜她一定又會不聲不響的走掉的,或者,和肖PK一下也難說,但是共處恐怕是不可能的。這個「恐怕」也只能是我自己的意思。

    我承認我太貪心不肯放手,但是我本來就是這樣一個人不是嗎?

    一個人回家對我來說還不是最痛苦的。人生最痛苦的事莫過於當你孑然一身的時候,你的隔壁每天都有些很歡快的聲音傳到你耳朵裡。劉昊的保外就醫時間早就過了,回去了幾天,又保了出來。他簡直可以算我們小隊的編外成員了。而且,很快他也就將刑滿釋放。我看他那個意思,完全沒有準備帶著蘇纖另外租套房子住的打算。

    住這裡多好啊,房租有我出,水電煤氣都是我付,離我們小隊的總部又近,遇到什麼事也有個躲處。就算換成是我,我也不願意到別的地方去啊。蘇纖老師家裡不缺錢,所以不上班也沒什麼,不過劉昊還是讓我幫忙在這路口幫她弄了個執照搞個小店,混時間還賺點零花錢。劉昊的打算是出來以後就在這條街搞一個小吃店,和我一樣,他做菜也有一手。

    也不知道這年頭會做菜的是不是都是猥瑣男,女人們反正都不喜歡進廚房了。他們小兩口的日子設計得倒是挺滋潤地,但是一點都不顧忌我的感受。我鄙視他們。這種生活我也很嚮往。但是肖就很難像蘇纖這樣靜得下心來。

    自己出錢,看別人過滋潤日子,還要忍受他們兒童不宜的聲音的刺激,媽的,這算哪門子事啊。我決定今天就不在家裡過了,我要去洗澡,媽的我要叫雙飛,不,至少四飛。連找小倩我都覺得不能發洩我心中的鬱悶了。

    不過我還是得先回家一趟,出門換衣服的時候把皮夾落在家裡了。

    幸虧我回家了。不然。我會很後悔,很後悔的。

    我很鬱悶的是,我這個人貌似沒有什麼異能。最多最多。就是對能威脅到我生命地事情有一些敏感。但是也不是隨時都有。要是有異能多好啊,比如說,我能感知到半徑500米之內地威脅,並自動過濾和排列威脅級別。我都不要求什麼金手指或者買彩票之前的預感了,可見我這個是多麼的低調。我只不過想平安活著而已。

    上樓之前。我還是習慣性地四下裡觀察了一下。並檢查了一下藏在暗處的攝像頭。我屋裡的電腦隨時都是開著的,回去沒事的時候我會把每天錄下來地東西看一遍,然後刪掉。至今沒有什麼有用的值得保存的錄像。我希望永遠都不要用。

    然後,我很不情願地上了樓。一看表,差不多劉昊兩口子表演節目的時間也要開始了。每天準時。就像新聞節目一樣從不落空。我很鄙視他們,難道說他們就不能坐在門口聊聊天。數數星星什麼地?那多浪漫啊,就知道XXOO,一點情趣都沒有。不過回想起來,以前我和肖在一起的時候,不也是每天都要溫習功課嗎?每天都要,當然除了她不方便地時候,以及我有事不能回家的時候。

    大家現在這個年紀。要安安靜靜地坐在一起數星星。嗯。至少也得是後半夜功課溫習完了以後地事情了。我鄙視。只因我嫉妒。

    上樓地時候我一直沒有發現有什麼問題。只是到了家門口地時候覺得劉昊他們那邊好像安靜了一些。難道說還沒有開工?或者說。這幾天進入停工期了?我也沒有想太多。開門進屋。但是。我剛用腳關上門。就有一把鋒利地刀從背後橫出來。架在了我地脖子上。

    我頓時全身一緊。坦白說。我真地是一點都沒有察覺。

    在那一瞬間。我腦子裡閃過了很多東西。我甚至想今天跟黎雅念叨去找方家泉他們。難道真地是一語中地了?我要是有那麼準地預測能力早知道買彩票去了。我想這種情況下我是死定了。而我最後悔地是不應該就那麼放黎雅回家。就算她一定要回。怎麼也應該把她拖到旅館裡給她上課了才讓她回去。其實黎雅今天地情緒是最近以來最缺乏防護性地。我絕對有機會乘虛而入。

    做男人在必要地時候一定要有霸氣。不要給你地女人任何思考地空間。甚至有地時候還要霸王硬上弓。在這一點上。我不是有過成功地先例嗎?其實只要這個女人和你有點感情。或者至少不討厭你。你這麼做地後果就怎麼也壞不到那裡去。如果還有以後。我一定會提高對自己地要求。要猥瑣就要猥瑣得徹底一點!

    突然我又想。這人是想做什麼呢?尋仇?那還不直接一刀抹了脖子。還等什麼呢?

    我艱難的吞了一口口水,說:「夥計,要錢多的我是沒有的,皮夾裡就幾百塊,正準備去洗澡呢,你要就拿去吧。別的你也看得到這裡什麼都沒有。」打劫打到這個地方來,其實我覺得也不大可能,但是,說點什麼分散一下對方的注意力也好。

    那把刀沒有割斷我的頸動脈的動向,也沒有拿開的動向,我漸漸冷靜了下來,弄不清楚這個傢伙在搗什麼鬼,反正他如果要殺我,說話是死,不說話也是死。難怪劉昊他們那邊沒動靜,說不定已經掛了。如果這樣的話,這個傢伙的身手就非常可怕了。我就說:「夥計你不如說說你想要什麼吧,錢我是沒有的,女人我也是沒有的。不過如果你想哈皮一下地話。我可以帶你到本市最好的浴城去,我和他們的老闆比較熟,保證給你找個正點的小姐。」

    那把刀好像動了一下,我覺得他似乎有點動心,就使勁的說:「真的,我絕對不騙你。要不這樣,我請客,OK?我叫他們把最正點的小姐都找來,隨便你挑,要是你怕我背後下黑手整你什麼的。大不了我陪你一起。出來混圖的是什麼呢?無非就是圖一個快樂對吧?打打殺殺有什麼意思?我保證。那裡的小姐一定能夠讓你非常非常快樂地。我經常去,絕對物超所值。」

    「你經常去?」

    這一聲問話問得我魂飛魄散,這是一個女人地聲音。非常熟悉,但是又時常讓我覺得半真半假,如夢如幻,略帶低沉,音質非常純淨的聲音。是李莎的聲音。

    然後隔壁那個女人熟悉地聲音在門外響起:「原來這個古隊是這樣的人啊。以後不許你跟他出去玩。」靠,聽起來是蘇纖和劉昊兩口子在門外偷聽呢。或者人家也不是偷聽,只是這屋子的隔音真的很糟糕。我就聽到劉昊那個卑鄙無恥的猥瑣男說:「真沒想到這個人竟然是這樣道貌岸然。衣冠禽獸,我真是看錯他了。我覺得。為了伸張正義,我們更不能搬走。就在這裡吃他地,住他的。也免得他把錢花在那些不該花的地方。」

    崩潰啊,這個世界真是崩潰啊。我認識地是什麼人啊!

    李莎把刀拿開了,難怪我對她的偷襲一點都沒有感覺,這只能說明在我地潛意識裡我根本就沒有把她視為威脅。我剛轉身,就看到李莎已經轉身準備拉門了,我根本來不及思考,就伸手從後面抱住了她。她的雙臂往外掙扎了一下,我地一隻手就鬼使神差的按到了一個不該按到,但是我非常渴望按到地地方。手感非常好,一隻手根本罩不住,手心觸碰到的感覺非常有彈性非常有張力,一句話,非常的充實,簡直讓我迷醉。

    一按上去我就不捨得放手了,李莎沒有想到我們一交手我就對她使出了這招周星星版韋小寶的獨門絕技抓……龍爪手,一時間好像有點頭腦短路。然後她很本能的用肘砸了我的胸兩下,坦白說,力道並不輕,砸得我胸口一陣陣的悶痛。但是我不管,痛就痛求的,死也不能鬆手。而我的另一隻手順著纏在了她肌肉很緊的腰上,這樣更有助於我把她纏得更緊。不知不覺間,我又使出了另外一招絕技——金蛇纏絲手。

    李莎肘擊無效,突然用雙腿在門上一蹬,身體後仰,借助兩腿蹬出來的衝擊力把我往後衝倒。我是後腦著地,自己都聽到「咚」的一聲,不但眼冒金星,耳邊還有傳說中的小鳥在飛。儘管如此,我也還是不管不顧,死不鬆手。只是怕把她按得太痛,力道上放輕了一點。

    不鬆手,打死我也不鬆手。我現在沒別的想法,腦子裡就是這句話。

    這時候劉昊在外面極其猥瑣的說:「開戰了,開戰了,小纖纖,我們搬凳子在外面聽。」

    蘇纖呸了一聲,說:「你怎麼這麼流氓!」

    劉昊理直氣壯的說:「我怎麼流氓了,他聽了我們那麼多次,我們不聽回來,那豈不是對不起人民對不起黨?」

    不過他這麼一說蘇纖就暴走了,在樓道裡跺腳跺得咚咚咚的響,聽起來是揪住了劉昊的某個地方在喊:「去死!你還說還說還說……」然後是一陣漸漸跑遠的腳步聲,外面那個猥瑣男終於是消失了。

    人家那叫小女人的打情罵俏吧,李莎跟我可不是這麼回事。她現在躺在我身上,像一隻發飆的小動物一樣,先是拿後腦撞我的鼻子,痛得我當時就眼淚嘩嘩的了。然後她又反過手來,指甲在我胳膊上抓得火辣辣的痛。經鑒定,這只動物是貓科的。

    我喘著氣,嘿嘿笑著說:「我反正是不會鬆手的,你還有什麼招儘管使出來吧!」

    李莎也微微有些喘息,問:「你是不是想死?」

    我不失時機的肉麻的說:「我不想死,我想你。你不知道,那次你走了以後,我每次想你心臟真的都會痛。好不容易見面了,你卻正眼都不看我一眼,隨便丟下幾句冷冰冰的話打發我就走了。這一次不管怎麼樣,不把話說清楚我是不會鬆手的。要麼你就直接下手把我殺了算了。」

    李莎哼了一聲,說:「你想說什麼?」

    我說:「我想說什麼?你難道忘了,你叫過我老公的,難道你不想看一看我們的婚紗照嗎?你知不知道你有多美?你又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李莎不是黎雅,黎雅這時候絕對會說,你想的不止我一個,或者,這話你對肖說去吧。李莎只是愣了一下,說:「那種時候我情緒脆弱了一點,不管說什麼都不是認真的。」

    我說:「那我不管,我是很認真的。」什麼叫言不由衷?她現在這個話絕對就是言不由衷。我握著她的胸,我感覺得到她的心跳。她的心跳出賣了她,儘管她說話的語調好像還是很冷靜,但是她的心跳非常的快。

    李莎似乎意識到了這一點,說:「你不要自作多情,我心跳快是因為我有心臟病。好啊,你不放手,那就看著我心臟病發作死了。」

    我無語,雖然我知道她這個話不大可靠,但是我還是放開了我的手。也許她說的是真的呢?不管怎麼樣,我都不能傷害她。

    我一鬆手李莎就跳了起來,那種身手,實在是讓我慚愧。相比之下,我起身就顯得拖泥帶水多了。我感覺到後腦有點脹痛,伸手摸了一下,那上面起了一個包。這時候面對面的站著,我才重新看清楚了李莎。

    她今天穿著一件水紅色的襯衣,收腰,高領,沒有什麼花紋。這個顏色並不是每個人穿起來都會好看,即便是李莎,如果還是以前那種大辮子,那看起來絕對就是個十足的村姑。不過她現在的頭髮長短適中,髮梢微卷,搭配起來,就顯得非常的時尚。因為身材的火爆,看起來更是讓人鼻血橫流。下半身則穿了一條很瘦的,低腰的牛仔褲,身體隨便一棟都能看到一線嫩白的肌膚。其實她穿得很隨意,可她也好像學到了肖穿衣服的精髓,隨便怎麼搭配,都有迷死人的效果。

    這肯定是得到了肖的真傳。

    李莎看著我,貌似很平靜的問:「相冊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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