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警察 第一季 慾望都市 第三十二章 不會是異形吧
    林森的車是一輛二戰時期的美式軍吉普,備胎放在引擎蓋上,破破爛爛的軟頂,車身上還有以假亂真的彈洞。要是後面再架一挺美式的重機槍,直接開著這輛車穿越到上世紀四十年代的北非,歐洲或者太平洋島嶼上,都不用給人解釋來歷的。

    「怎麼樣?帥吧?」上車以後,林森就向我炫耀他的愛車。這車外面看上去破破爛爛的,裡面應該有的東西倒是一樣不少,座椅還是真皮的,他一邊發動了汽車,一邊往CD機裡放進了一仗光盤,頓時,我耳邊就響起了一陣雄壯的外語歌聲。

    「不對啊,」我說:「你這是蘇聯紅軍的進行曲,可你是美軍啊。」

    「什麼美軍啊?」林森將油門猛的一踩,車子就怪叫著地下車庫裡飆了出去。「我一個哥們在電影廠,這車是他們上次拍電影之後給我淘來的,內部進行了改裝。花掉了我所有的積蓄。為此,我女朋友跟我分手了,因為本來那錢是要用來首付購房的,***搞下來比買新車還貴。」

    我的雙手跟著進行曲在空中比劃著,有的時候,音樂就是有這樣的力量,它能讓你忘記周圍的一切,只管融入到那些音符裡就行。我想像著自己身上穿上了蘇軍的軍服,路邊全是我們的坦克和汽車,我當然是指揮官,林森是我的司機,嘿嘿。ashu8我才不管他跟女朋友分手的破事呢,我連分的都沒有。

    林森把車開得飛快,這時候老天又下起淅淅瀝瀝的雨來。我忘形了幾分鐘,就不由得為自己的安全擔心起來。

    「你以後別叫我林主任了。」林森說:「咱們年齡相差也不大,親切點,叫我頭兒吧。過段時間,咱們再找幾個弟兄,好好把這個辦公室的架子搭起來。」

    我就問他:「除了弟兄,能不能也招幾個MM啊。我都一把年紀了,還沒談過戀愛呢。」

    林森嘿嘿一笑說:「這我看得出來。你長得又不帥,看上去又膽小猥瑣,你說那個女的會瞎了眼喜歡你?要想找女朋友啊,到時候我可以把這輛車借給你,你再好好練練,把你那一身膘減掉,不說絕世美女,中上姿色的總能讓你把到一個。在這方面我是專家,我就是嫌女人太麻煩,分了正合心意。」

    我鄙視他,你就繃吧你。不過他要是肯借他這輛車給我,倒是個好主意。其實我這個人猥瑣是猥瑣了點,但那也是因為這年代不要我熱血啊。ashu8是把我扔到了上世紀的三十年代,我還不是照樣會端起刺刀跟鬼子干。

    「還有。」林森說:「以後你也不用每天準時上班,基本上咱們的工作都是在外面跑。反正有事情我會打電話給你。你二十四小時保持開機。」

    不用準時上班當然好。不過我知道這世界上不會有免費地午餐。活了二十幾年。我覺得能夠落到我頭上地。都是別人不要地東西。所以我也不指望時來運轉。能遇到什麼好事。在外面上班。除去我不知道地危險。光來回地奔波。就夠辛苦地。我可以坦率地說。這不是我想要地生活。我倒情願每天準時上下班。完了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像林森說地。貌似自由了很多。實際上有可能深更半夜地我正看小電影看得過癮呢。他一個電話就把我叫停地。弄不好會留下後遺症。以後遇到合適地MM了自己地東西會不聽使喚了。

    唉。事已至此。想太多也沒什麼用。只有走一步算一步吧。

    南山公園在南郊地明秀區。和朝陽區以前是本市地重工業區相對地是。明秀區原來是農村。但是很顯然明秀區現在地繁華程度遠遠超過了朝陽區。光是通往市區地這一條雙向八車道地明秀大道就是朝陽區到市區地那條年久失修地朝陽大道所不能比地。明秀區現在集旅遊。度假休閒為一體。原來地農村現在依然有土地。種莊稼種菜種果樹卻不僅僅是為了自己餬口。那一帶都是一片一片地休閒農莊。每到週末地時候市區地人開車地坐輕軌地人頭湧動。到菜地裡裝模作樣地體驗生活。然後打麻將吃飯跳舞賭錢。在走遠一點。明秀水庫是一個佔地面積極廣地人工湖。那一帶地休閒度假山莊高中低檔真是應有盡有。現在明秀區地房價使勁地向市中心區靠起。買房地人還是絲毫不受金融危機地影響。對很多人來說。他們圖地就是這邊地環境。

    明秀區還有師大和藝術學院等幾座大學。娛樂業十分發達。據說某種特殊地職業裡就有許多在校地大學生。你要是有學生證還可以打折地。還據說好多出來做地女生不見得是缺錢。只是她們自己高興。還據說。連某些高校地年輕女講師都會出來客串……總而言之。比起鬼氣森森地朝陽區來。明秀區對我地誘惑太大了。光大雖然座落在市區。牌子也最老最硬。但是就人氣而言。顯然是比不上明秀區這邊地幾所大學地。不知道肖濛要是在師大或者藝術學院地話還能不能算校花呢?

    想到肖濛。我還有點想念她。也不知道她現在怎麼樣了。我知道她不會輕易放棄地。就是不知道那個案子對她而言到底有什麼意義。

    南山公園在明秀區不算什麼特別大地公園。開發得比較早。論風景論設施都只能是中下游水平了。現在已經被明秀區政府回收。作為公益性公園對遊人免費開放。

    林森沒有去南山公園,而是直接把車開進了明秀區人民醫院。他的車確實比較惹眼,幾個路過的小護士一直拿眼睛在林森身上掃瞄。然後他隨便放了一下電,就有一個乖巧的小護士帶我們去想去的地方了。

    不過,那只能說是林森想去的地方,我絕對不想去。

    那是醫院的停屍房。從林森接到電話到一路飆過來,我們在路上只花掉了半個小時的時間。但是負責的醫生告訴我們,那個被蛇咬傷的路人在二十分鐘以前就已經死了。從他被咬傷到死亡,時間不超過十五分鐘。死者的家屬甚至還沒有我們快,現在也許還在路上。

    林森看了屍體,我也斜著眼睛看了一下,就是在小腿肚子上有兩個細細的牙印,但是整個屍體都發青了。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蛇毒。」醫生看上去老成持重,應該是富有經驗的。「我們這邊森林灌木比較多,過去也有人被蛇咬傷過。但是一般都是在天氣比較炎熱的夏天。這個季節,還是第一次出現。而且,死者當時還很有自救意識,也採取了一些在以往看來行之有效的自救措施,我們急救車趕到的時候,大家都覺得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回來就給他打了蛇毒血清。開始情況很平穩,但是在注射血清五分鐘後,他突然休克,搶救無效死亡。經過化驗,這種蛇毒帶有強烈的腐蝕性,我們常用的血清根本不起作用。還有,這種蛇的牙齒很細,但是非常的長,幾乎穿透了死者的小腿肌肉,毒性沿著牙齒經過的地方全面散發。」

    回到車上,林森一句話都沒說,這好像和他先前表現的那種爽朗樂觀的性格不同。

    我就說:「也許你說得對,這是一種基因突變的怪蛇,也可能是外星生物,甚至有可能是異形。這不是我們能夠對付的,我們還是先回去,把這裡的事交給動物學家來處理吧。」

    林森搖搖頭說:「我們去公園看一看。」

    「不會吧!」我被他嚇得不輕,萬一那種毒蛇還在呢。這可是十五分鐘就能斃命的劇毒,而且明秀區這邊已經明顯應付不了。就算市內的醫院能對付,等我們回到市區,也早就嗝屁了。

    林森說:「不用怕,蛇這種動物一般並不會主動攻擊人。警覺一點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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