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警察 第一季 慾望都市 第三十一章 難道是傳說中的雜務科?
    需要指出的是,這間辦公室很大。儘管它的門開在角落裡,但是它幾乎佔據了整整一層樓。從辦公室的窗戶,還可以看到後面院子裡生長著的荒草。我不知道那一片空地有多大,也沒有心情為市局在這寸土寸金的都市裡閒置著這麼大一塊空地而惋惜,只是透過這個碩大而雜亂,好像倉庫一般的辦公室,似乎看到了自己更加慘淡的未來。

    辦公室的一個角落裡擺放著幾張桌子,坐在一張椅子上的一個傢伙看到了我,他就對我揮了揮手,說,進來進來。

    這個傢伙似乎也就三十出頭的樣子,中等身材,留著長長的頭髮和滿臉雜亂荒蕪的絡腮鬍子。那次在朝陽區見到區分局的那個陳祥華看起來就夠頹廢了,眼前這個傢伙似乎就更頹廢,他完全不像一個警察,而像一個詩人或者藝術家。上班時間,他身上甚至還有些酒氣。我一下子覺得這樣的情景很熟悉,在哪看到過呢?我仔細的看著他,這傢伙雖然頹廢,但是不可否認他還蠻帥的,有點像……鄭伊健。

    我猛然想起為什麼覺得這個場景有些熟悉了,那是一個香港電影裡面出現的人物和情景。《第一誡》,那是一個看了讓人心裡毛毛的鬼片。

    「你就是古裂吧?」絡腮鬍男倒是笑容可掬的看著我,態度比我們股長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好多了。ashu8「聽起來好像骨裂,你這名字也夠衰的。我叫林森,是這裡的頭。不過這個辦公室眼下就只有我和你兩個人了。」

    我叫了一聲林主任,他既然是辦公室的頭,自然應該叫主任。林森笑了一下,衝我擺擺手,他似乎不在意自己的職銜。

    「我給你解釋一下吧。」林森說:「我們這個辦公室叫非常事務處理辦公室。所謂的非常事務,就是指非正常,不合理的事務。第一誡,這個世界上是沒有鬼的。」

    光當!我聽見我的腦袋撞到地上的聲音。實際上,是我的魂魄嚇得掉在地上了。不會吧,原來這個「非務辦」,就是《第一誡》裡的雜務科?難怪我一看到林森有點小帥小帥的好像鄭伊健的時候,就有種非常不祥的預感。難怪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有這樣一個辦公室,這絕對是特別成立,擔負特別任務的。不行,我的理智告訴我,如果我不立刻寫辭職報告的話,我這條命就有可能交待在這裡了。

    「這裡簽個字。」林森注意到我失魂落魄的樣子,卻絲毫沒有給我解釋或者說明他只是開玩笑的意思,拿了一份文件要我簽字,然後就起身去開鑲嵌在牆壁裡的保險櫃。我看見他拿出的是一個背帶式槍套,然後又從另外一個保險櫃裡拿出了一支手槍和兩個彈夾。「這是你的配槍。五四式,老是老了一點,不過這槍好用。兩個彈夾,連同槍裡一共二十四發子彈,定期檢查,子彈數目減少的話需要做書面報告。只要你說得出理由,我就會給你簽字。」

    我看著那份文件和配槍,一點都沒有拿起筆來簽字的**,我覺得我都快要哭了。我說:「林主任,我只是文職。」

    「我知道。」林森小帥小帥的一笑,說:「不過打手槍嘛,男人都會,用不著怎麼學。」

    靠。他還有心情跟我說這個。

    我覺得我必須把態度擺明。我說:「對不起林主任。我想人事處那裡一定出現了什麼誤會。我只是個文職。我能做地事就是管理檔案室裡地舊檔案。我。我不是警校科班出身地。沒有學過什麼戰鬥技巧。也沒有什麼經驗。我體力不好。跑800米就會吐。我地反應能力很差。就在剛才。我還差點撞到門邊地櫃子……我想我。可能做不來這份工作。」

    555555555。不要在跟我開玩笑了。就算對付人我都對付不過來。還要叫我對付鬼?

    林森看著我只是笑。說:「我在全局那麼多份人事資料裡單單挑中了你。你知道為什麼嗎?你地資料顯示。你地視力聽力嗅覺包括肌肉和骨骼地組成。都是最適合這個崗位地。」

    靠。你還不如說我骨骼清奇。萬中無一呢。我不幹。說什麼也不幹。

    林森說:「你放心。我剛才是跟你開玩笑地。因為很多人都說我像鄭伊健嘛。我也看過那個電影。就逗你玩玩。鄭伊健在裡面地結局很慘地。難道我那麼無知。沒事詛咒自己?行了。身為警隊地一員。就沒有什麼文職武職之分。維護地球和平和世界繁榮地責任就交給你和我了。高興點。我們辦公室人少。但是這有個好處。有什麼經費都是我們兩個人平分。我很講義氣地。以後我們就是好兄弟了。」

    我抱著一種僥倖的心理問:「我可不可以向人事處申請調回檔案股?」

    「這個嘛。」林森說:「據說你參加工作以後非常的不認真,經常無故的拖延上級交代給你的任務,在上班時間上網斗地主,玩網游以及下載未成年人不得觀看的精彩好片。你的所作所為大大的違背了一個警察的操守,據說你在加入警隊以前還有**的經歷,檔案股給你的個人鑒定是不合格。我是為了拯救你的靈魂和**才把你調來的。如果你拒絕,那不但意味著你會下崗,而且以你的個人條件,你覺得你還能找到什麼工作嗎?我聽說光大撤除了檔案管理專業,是因為他們沒有這個專業學位資格,也就是說,你的大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將有很大的可能作廢。」

    我快要哭了,我完全實在哀求的說:「給條活路走行不行啊?」

    這時候林森辦公桌上的電話響了,他接了電話,然後說:「南山公園有人報案說有人被蛇咬傷,我們去看一下。」

    我說:「林主任你玩我吧?眾所周知蛇是冷血動物,現在天氣這麼冷,又陰雨連綿的,蛇怎麼會出來咬人?再說了,就算有這樣的事,也是野生動物管理部門的事,我們去又能做什麼呢?」

    林森說:「所以說,這就是非正常,不合理的事務呢。這就是我們職責範圍內的事情。也許這是一條基因變異的蛇,或者外星蛇,必要的話,我們可以開槍將蛇擊斃……如果它拒捕。」

    我說:「我一點都不覺得你幽默。」

    林森哈哈一笑,說:「不管怎麼樣,帶上你的傢伙,咱們出發吧。」

    我還能怎樣?我只能說,我的傢伙我一直帶在身上的。

    林森給我發了一支煙,說:「真的男人,不廢話。」說著,就走了出去。

    我跟著林森走進了地下停車場,還是往好處想吧,至少,我現在有車坐了。也許就像他說的,這個部門很有錢途呢。現在我的腋下掛著一支手槍,沉甸甸的。我突然想,這其實才真正符合警察的身份說。然後我又想,既然林森說子彈的管理很嚴格,那就意味著其實不會有太多的開槍的機會,不用開槍,就不會有什麼危險了。也許我們的工作就是幫老婆婆修理沖水馬桶,幫樹上的小貓回家。

    我想起了大力哥,他一門心思的想當刑警,做夢都想帶一支槍在身上神氣,可他卻被安排在了警務之窗當公眾人物,接受全局大小警花的膜拜。我一點也不想配槍,可為什麼要讓我跟林森去處理一起有可能是基因變異蛇咬傷人的案件呢。

    難道這就是命運的安排?我很哈姆雷特,很悲劇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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