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夫差又離家出走了。
之所以說「又」,是因為這樣的事兒,他已經幹過不止一次了。
「哼!我不回來了!」他一臉氣呼呼的表情,「我生氣啦!生氣啦!」
說完,他就一溜煙跑出院子去了。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裡,但是我並不擔心。
我洗完了衣物,獨自坐在小院門口,仰望藍色的天空,輕輕舒了口氣。
天氣真好啊!
看著湛藍天空下,那被風吹得飄飄搖搖的白色衣物,我無端就覺得心裡說不出得高興,恨不得能馬上將這心情告訴夫差。
要是有一部手機,我就立即撥通他的號碼。
「喂!夫差,我現在非常高興呀!」
想了許久,我只想出這一句話來。可如果把這句話告訴夫差,未免會有胡亂開玩笑的嫌疑:畢竟他剛剛賭氣跑掉了。
這兒是齊國近海鄉野的一處僻靜小院,籬笆牆上爬滿了綠籐,那是去年春天,夫差親手種下的。
此時是五月的天,剛熱起來的時節。綠籐上那些粉紅的花朵,從小拇指大小的蓓蕾開始,一日比一日飽滿。像親愛的人臉上忍俊不禁的笑容。然後只一個正午,突然之間就完全綻放了,花兒火紅一片,顏色鄭重單純,近乎倔強的紅,一朵緊挨著一朵,綴成一副奪目的花幕。風起時,滿架的薔薇搖曳成一片輝煌燦爛的光,深深淺淺,明媚嬌柔的純正。每一朵開得都那麼好,天真而坦然,又認真,又倔強。
就像夫差。
我喜歡這樣的情景,好像之前。也曾長久地凝視著這樣的景色。
就是這樣爬滿了薔薇,如同翡翠玉屏上的紅色珍珠。好像那個時候天空也特別的藍,乾淨剔透得如同初生藍水晶,初夏的風很猛烈,熱乎乎的風裡夾雜著花朵的芬芳,彷彿整個世界都浸潤在深紅色的薔薇海洋裡。
……那究竟是什麼地方?我的家麼?
對了,還有個男孩子,不知是在學校裡幫我領了什麼,特意送到我家來。
「那麼,我走了。」
模糊的身影,支離破碎的話語,可好像對方,就是我一直暗暗喜歡著的男孩子,但我一直都沒機會說出來。
那天天很熱,風很大,薔薇瘋狂盛開,他的頭髮上,都有薔薇花瓣。
到現在,我已經記不起他的臉孔了,卻偏偏記得那時候自己的心情,還有客廳唱機裡的女聲,嬌柔的唱著不知道名字的歌曲:
你還記得麼?
有過那樣的一個晚上
有過那樣的一個人……
唉,好日子,才剛剛開始哪。
那是我喜歡的感覺,好長好長的假期等著我玩耍,最喜歡的男孩子曾在我家的薔薇架下等著我……的一顆心裡,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不過如果把這些講給夫差聽。那他一定會露出又嫉妒又不屑的表情。
「哼,膽小鬼,送了東西都不敢多留一會兒,要是我的話……」
他一定會這麼說的。
可如果是勾踐,他又會怎麼說呢?
我又仰頭看了一會兒天空,銀色的雲朵亮得如同聚光燈下的雪白頭骨,晃人眼睛。
「不曉得那個倔腦殼現在在幹什麼。」我突然想,可無論他在幹什麼,都不可能像我這樣閒著看雲朵。
倔腦殼,我說的是勾踐,又倔強又冰冷,那個人。
他是如此冰冷的存在,我們曾經徹夜擁抱在一處,但依然無法使他的體溫提高絲毫……
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勾踐是我在這個世上,所看見的第一個人。那時候他倜儻得很,也許是我見過的最倜儻的男人,那時他牽著一匹白馬,踏著沾滿露水的枯葉,從密林深處向我走來,整個情景好像做夢一般。
可當身上劇毒發作時,這個人就和「倜儻」二字毫無關聯了。
現在再想來,那是怎樣的一種感覺呢?我對勾踐。
那並不是因為,他是我所目睹的第一個同類,決不僅僅如此,否則,我便與剛剛睜開眼睛的雛鳥無異了。
在那個男人身上,有我所異常熟悉的東西存在。我是如此熟悉它。就好像曾經與之共同生活過多年。我是說,勾踐身上那種深刻的痛楚和瘋狂,竟是我十分瞭解的一種感受,那感受就像天然磁石,將我深深吸引住,讓我無法與之分離。緩解它是我的天職,無論勾踐去往何處,我也必將跟從。
所以越國王后什麼的,對我而言聽起來才會那麼怪異,那不是我所關心的範圍,因為就算勾踐是個乞丐。我也不會離開他身邊。
勾踐比任何人都更明白這一點。他要娶我,並不是為了給予我尊貴動聽的身份,那只是一個把我永久性留在他身邊的手段。
「也許我該把越王的位置也讓給你。」有一次,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雖然這並不是什麼好差事。」
我能夠同他一道受苦,所以那痛苦也就被減半了,我比任何人都更能體會他那種痛苦,所以這樣一來,就好像一份痛苦由兩個人分擔,時間長了,本來沉重的苦楚也漸漸減輕,因為有我在,勾踐也不再每次都與之洶洶搏鬥,我們學會了靜候它來,恭謙地經歷它,再放它離去。它在我們的聯手下,逐漸變得輕盈無礙,成了一層若有若無的背景色。
當蠱毒的發作從每日一次,延長到七八日一次,又繼續拉長到一月不超過兩次,勾踐的變化也愈發明顯:他開始學會微笑,就好像之前這男人從未嘗試過對人笑,他不再每日拿著劍四處亂砍,那股久治不愈的戾氣像日照下的冰激凌,慢慢化去,他可以久久與我共處一室,而不再坐臥不寧、煩躁不安,一心想尋求未來種種出路……
勾踐的這些變化,越王宮裡的所有人都目睹到了,他們感受到了一種深深的恐慌與震撼!
「大王怎麼可以是這個樣子?他忘了他要做的事情了?再這樣下去。大王就不像他自己了!」
宮內像流傳瘟疫一樣,流傳著這樣的言論。
女眷們紛紛指責我,她們說勾踐忘了復仇大業,他是被我這個「妖姬」給攪昏了頭,官員們也跟風似的,一個個掛上了猶疑的神色,所有的人,都覺得勾踐這樣子不對勁,就彷彿那個夜夜發瘋拿劍砍人的越王,才是他們心目中真正的君主。
我從未想過,外界這些想法有朝一日會影響到勾踐,我還以為他會純然接受自己的這些變化,並且為之欣喜。
白日,他長久地凝視著銅鏡,就彷彿那裡面的人連他自己都要不認識了,然後他會回過頭問我:「夷光,我這樣子,好麼?」
「為什麼不好?」我說,「你現在不是過得很愉快麼?」
他聽了這回答,又轉回頭去盯著鏡子,良久才點點頭:「嗯,很愉快。」
那聲音裡的遲疑,濺在銅鏡上,叮咚作響。
夜晚,我們裹在一床裘毯裡。炭火在不遠處猛烈無聲地燃燒著。他已許久沒有被盅毒侵擾,也已經習慣了和我這樣擁抱而眠,早先不僅不能如此,我還必須在入睡之前收撿屋內所有尖銳的東西,以防他自傷。
那晚,勾踐怎麼都無法入睡,他睜著黑洞洞的眼睛,盯著屋頂。
「夷光,接下來該怎麼辦?」他突然問。
「接下來?」我有點糊塗,「什麼接下來?」
「我是說,吳國。」他突然說。「今天,一群官員逼問我伐吳之事。他們要我交出時間表。」
我想不出這種問題該怎麼回答。我是個不過多考慮未來的人。
「那你覺得呢?」我問。
勾踐良久都沒說話。
「你希望再去打仗?」我慢慢坐起身來,望著他,「去把吳國殺一個屍橫遍野?為什麼一定要那麼做?你喜歡殺人?可我們的軍務防範做的這麼好,他國已經不可能再攻過來,這不就可以了麼?」
「……我不知道。」
我靜靜望他。
「我覺得這不太對勁,夷光,不是說去不去伐吳的問題,而是我自己。」勾踐側過臉,望著我,他的目光裡充滿迷惘,「我很喜歡現在這樣子,可我又覺得自己不該是現在這個樣子。我甚至覺得,我好像不該再在這兒住下去,我和他們越來越不一樣了……」
「那就離開好了。」我說,「咱們再去深林裡生活,像一開始那樣。」
勾踐搖搖頭:「不可能的,夷光。我做不到。」
有什麼,在分裂這個男人。
自那夜起,我才清晰地感覺到了這一點,他在懼怕自己的變化。
許久之後,我才真正明白,原來痛苦對這個男人而言是那麼重要的東西,以至於一旦脫離了痛苦,他反而會不習慣。
不,何止不習慣?那幾乎像是喪失了他自己的一部分,就好像長期的痛苦已經成了他的一條腿,一隻胳膊。「沒有痛苦的勾踐,就不再是真正的勾踐了」,這不僅僅是他自己的認定,也是越國上下集體保有的信念,他在臣民日日的責備中,慌亂起來。
於是,他的猶疑和自我譴責。不久就顯化為了一個人。
那個人的名字叫文種。
答應文種去往吳國,並不是為了那個眾人皆知的原因:給勾踐尋找蠱毒的配方。
事實上那時候,勾踐身上的蠱毒已經很輕了,甚至不一定要去尋求解藥。
我會答應文種,是因為我已經不想再目睹勾踐的自我懷疑和分裂了,那太讓我痛苦。
我很清楚,他並不是在和文種爭吵,他是在和他自己爭吵,和那個要求他「恢復到從前去」的自己爭吵。他恨得咬牙切齒的,並不是文種,甚至他在宮內砸東西大罵的也不是文種,而是他自己,那個打算拋開痛苦,改變既定命運,甚至竟然奢望不再做越王的自己。
這也是為什麼哪怕吵翻天,他也絕不去動文種一根手指頭的緣故。
在培養勾踐這件事上,文種所獲得的成功,幾乎可以和皮格馬利翁媲美。
相比之下,伍子胥就只是個失敗了的弗蘭肯斯坦。
於是,從我答應赴吳之日起,勾踐就不再見我了,我搬出了越王宮,按照文種的說法,如果依然與大王日夜相對,大王會捨不得放我離去。
其實那是不可能的。
勾踐失去了我,卻重拾了他的痛苦。這對他而言,真不知是幸還是不幸。
文種指定了幾個女教習來教導我日常禮儀,負責這一項目的是范蠡。
我管范蠡叫「那個財迷」,因為他盯著我的眼神,活像盯著一大堆金幣,這是個視財如命的人,甚至在他發現有一大單生意可做時,那雙眼睛裡流轉的秋波,比熱戀中最瘋狂的戀人還要動人。
但是女教習們很快就罷工了,她們集體商定,不再給我進行任何訓練,因為被禮儀和社交技巧捆綁住的我,全然喪失了光彩,活像粗糙的土坯瓶,呆板無趣。
文種在躊躇了兩三日之後,最終決定,就這樣把我送去吳國。和我一同去的還有一個女性,那是個完全遵循女教習們的訓練而培養出的美女,她的名字叫鄭旦。
鄭旦是那種煞有介事的女孩兒。每個班的成績表最前面那一群,你都會發現一兩個。她完全聽從於文種,視之為父兄的那種聽從,也自認為有為國犧牲的必要,所以當她那雙狹長優雅的眼睛轉向我時,具面永遠充滿了疏遠的輕蔑。
文種的意思是,如果吳王喜愛人工培養的高級瓶花,那他可以選擇鄭旦;如果萬一,他對瓶花們已經產生了審美疲勞,那他或許就會選中我。
無論吳王選誰,都能中文種的計策。
文種管這叫美人計,這可笑的名稱總是讓我忍俊不禁。現在回頭再看。文種真可算是個戰略家,他將一切都納入到他的算計裡,他認為我只是他的一顆棋子,定然會按照他的希望向前行。他什麼都算計得好。唯獨有一樣東西,卻被這個天才欺詐師給完全忽略掉了,那就是人在親密相處之下,所產生的感情。
忽略了感情的策略,越狠毒,所結出的惡果就越可怕。
初入吳國那段時間,我無比痛苦。
吳國的一切都叫我不習慣,他們的飲食和越國有異,味道更濃,他們的語音不像越語,我聽不習慣,他們的氣候比越國更冷,讓我無法忍受。
可最最讓我難受的,是我要侍奉的那個人。
吳王夫差。
見到他的那一刻,我就感覺到深深的厭惡!
在我看來,他太高了,足足比勾踐高一個頭。他的身材也太魁梧了。比起骨骼纖細的勾踐,夫差魁梧得幾乎都不像個君王,還有,他的情緒太快活了,他的雙眼太明亮了,他的聲音太坦蕩了,甚至連他的笑容都叫我討厭,因為它總是那麼自在無忌,頑皮天真。
這個人,從頭到腳都叫我討厭,討厭得要命,因為他和勾踐是那麼的不像,幾乎到了截然相反的程度,如果說勾踐是一塊看不透的黑色磁石,那麼夫差就是一件透明的琉璃,好像他天生就沒有任何秘密可言。無論是人前還是人後都始終如一。而這種透明,恰恰是與他的無畏聯繫在一起的。
我見過他憤怒,也見過他哀傷。但是我從未見夫差有過恐懼。
據說從幼兒時期起,夫差就是個過分活潑的孩子,對他而言生命似乎總是新的,世界彷彿陽光一般燦爛。如果生活裡的陰暗面侵襲過來。他會用極為巧妙的方法避開。因為他的天性裡就存有一種抗拒陰暗的因子,他有足夠愛自己,能寬容對待自己的每一個慾望,於是也便將這愛傳染給了身邊的人。
但是那時候,我看不見這些。因為我的心裡仍然裝著勾踐,而這讓我痛苦不堪。
我的意志教我要堅持下去,我是被越國送來的美人,我必須全心服侍吳王,軟化他的心志。這是勾踐的想法,我答應過他,要滿足他這個願望。
但是我的身體並不聽從於我的意志,我開始經常傷到自己,割破手指或者摔斷胳膊,走路總跌跤。我的腿不聽頭腦的使喚,我從頭到腳每處都疼,經常莫名生病,胸口發悶喘不過氣。她們叫我「病美人」,還鄙夷我拿這個來誘惑君王,指望君王因為我體弱而憐惜我。
我不想辯解,甚至連辯解的力氣,我都沒有,我虛弱得像個影子。我的月經都停了,我渾身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大叫:「不,我不要呆在這兒,我不要這個傻大個兒!送我這廢物回越國去吧!我要勾踐!」
……我要勾踐我要勾踐我要勾踐!!
我不清楚夫差是否洞悉了這一切,當他擁抱我時,那張英俊的面容永遠會呈現出誠摯的熱情,那是與勾踐截然相反的感覺,那是一種堅定自若的,永遠都能保持向上的非凡活力。可那時候我不曾察覺,也不想去察覺,我被自己對勾踐的狂思蒙蔽了雙眼,我知道夫差非常喜歡我,但我看不見更多的。
終於有一天,我失足從姑蘇台的玉階上摔了下去,我被自己的衣裙給絆倒……
我流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