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劍之痕 上部 妖魔亂舞 第四十一章 百煉飛劍
    「公道?三天前有人說過生死各安天命,與人無尤吧?連天子被自己的劍尖所傷,還好意思來我們這兒討回公道?太可笑了,要怪只能怪他自己技不如人!」對於青城派的咄咄逼人,南宮劍也毫不客氣。[泡!書!吧!超!速!首!發]如今,他已經隱隱得罪了許多門派,也不在乎多一個青城派了。

    「南宮家主,就如此恃強凌弱,縱容你夫人為所欲為嗎?」連宇子的雙眼都快瞪掉出來了:「果真如此,莫怪我青城派不懂禮數!」

    「你想如何?還要與武會友嗎?」面對青城派的威脅,南宮劍來了個反威脅。

    「正有此意!」連宇子此次純粹就是來打南宮劍打架的,南宮劍這麼一說,正合他口味。

    南宮百煉不知道從哪裡冒了出來,搖頭晃腦道:「那不行,萬一又傷了你們的人,又來找我們討公道,我們還不得被你們青城派煩死,不行不行。」

    「你——那你們意思又如何?不過,今天是打也得打,不打也得打!」連宇子凶相畢露。

    南宮劍冷冷道:「我煉兒說的在理,要打我們南宮家還不至於怕了你們,前日拙荊已經手下留情了,你們還不知好歹。今日,我們立下生死狀,你們若羸了,拙荊便還你們一隻手臂;你們輸了,便就此滾蛋,免得你們整日煩我南宮世家!」

    「好!我們早就準備好了,你們看一下,沒有問題,就請南宮家主按個手印吧!」連宇子拿出了兩張白布,上面寫了好多密密麻麻的紅字。南宮劍掃視了一眼,分別再兩張白布上按了手印,連宇子當即也按下手印,兩人各持一張為憑。

    「生死狀竟然已簽,那就按上面所說的,開打吧!」連宇子迫不及待,簡直就是一個欠扁的貨色:「第一場我師弟連宙子出場,你們隨便派一人出戰吧!」

    南宮百煉嘻嘻笑道:「可以打架?我來我來,爹,讓我來!我要扯下這老伯的鬍子當毛筆刷!」南宮劍點了點頭。連宙子氣得開口大罵:「南宮劍,你幹嘛讓個傻子和我打?看不起你道爺我嗎?」

    南宮劍冷冷道:「看不起我兒子,你會死得很難看!煉兒,對這種人不必手下留情,他們不會感恩戴德,反而會以為你好欺負。」南宮百煉怪笑道:「明白了,爹爹!」

    南宮世家門外的大道甚是寬敞,南宮百煉和連宙子就把決鬥的場地定在了那裡。四周的路人早已躲閃開來,只留下南宮世家和青城派的人。

    連宙子乃是青城派第二人,劍法只遜色於此掌門師兄連宇子。他一向驕傲無比,見南宮劍讓他的傻兒子出戰,心中甚為有氣。他斜睨著南宮百煉:「傻子,出手吧!」

    南宮百煉嘻笑道:「出手吧,傻子!」

    連宙子氣急敗壞,拔劍出鞘!「哈哈,傻子果然出手了!」南宮百煉一點兒也沒有決鬥的樣子,只是不停地動嘴皮子。南宮世家的人雖然偷笑南宮百煉嘴巴上佔了連宙子便宜,可不禁為他們的公子擔心,只有南宮劍絲毫不露擔心之色。

    一劍刺喉!青城派的劍法以精準、簡練和要人命著稱,招招都是要命的,南宮百煉不躲,反而把脖子往前伸,眾人心下當即一沉:這不是找死吧?連宙子心中大喜:「傻子就是傻子!」

    時間停住了,空間裡的氣息也不在流動。連宙子的劍刺中了南宮百煉!青城派的人還來不及歡呼,便已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那劍不是刺中,而是被夾中!那把劍被南宮百煉的下巴夾在脖子中間,任憑連宙子怎麼使勁都拔不出!南宮百煉不僅是傻子,還是瘋子,這種招式,只有瘋子才會用!

    連宙子動彈不得,南宮百煉卻騰出手來拚命地側著敲打連宙子的肋部,幾秒種的時間不知道出了幾十拳!連宙子大把大把地吐血,很快,便鬆開握劍的手,倒在地上。青城派弟子上前查看,大聲叫道:「師父,師叔他——他死了!」

    「什麼?」連宇子大驚,親自查看,發現連宙子果然死去,五臟六腑被震碎了!「好你個南宮百煉!出手這般狠毒!」連宇子咬牙道。

    「呸呸,他要殺我,我不殺他,你以為我和你一樣傻嗎?哈哈!」南宮百煉自是風話連連,哪管連宇子心情如何:「你若不服氣,我可以再陪你打一場啊,三局兩勝,打羸了你,就可以不用再打了!哈哈!」

    「好狂的小子!本道爺今日就拿你祭劍!拿你的心祭我的師弟!」連宇子怒髮衝冠,橫眉倒豎。

    「我奉陪!打那傻子我不用劍,看在你是他們頭兒的份上,我就拿出我的百煉劍吧,死在我的百煉劍下,你也不冤了!」此時的南宮百煉哪有一絲傻子的樣子,此話一出,驚出青城派上下一身冷汗!他緩緩地從腰後抽出一把短劍,精光四射,一看便是吹毛斷髮的寶劍!

    連宇子此時已經被仇恨和憤怒蒙住了雙眼,只想除南宮百煉而後快,根本沒注意到,南宮百煉的劍與平常人的不同。那是一把飛劍!修仙之人所用的飛劍!

    「傻子,看招吧!」連宇子出手一劍和連宙子一模一樣,只是,他出的劍更快。更狠!南宮百煉嘻笑道:「快是很快,可惜你近不了我身!」手中短劍飛出,十步飛劍!

    (明天後天有事,今天更新四章:)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