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能之王 怪物 第九十二章 妖怪?
    通過N縣體育場一戰,商周在N縣的道上給人留下了無敵的印象,也讓N縣道上的人大部分歸到了商周、陳皮一夥門下,商周藉機把陳皮推上了老大的位置。體育場中央半埋在土中重達六七千斤的大鐵球成了N縣人茶餘飯後議論的熱點話題。

    兩個月的時間內,商周舉辦的全市狀元、榜眼巡迴匯報會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全市八十萬中學生幾乎都聽了匯報會,有一些學生還拉了家長去做陪聽。那些孩子讀小學的家長有一些也主動地帶孩子去聽匯報,使兩個月的匯報會聽眾總人次達到了驚人的一百二十二萬人,除去少部分免費的贈票外,門票收入達到了二千三百多萬。支付了各項費用並給了王向前、六朵金花、五「蛇女」以及幫助賣門票的陳娟、商秦、商漢、商唐等人每人分了五萬元後,商周還剩下二千一百多萬。加上警察局給的三十萬獎金,商周還給六朵金花、五「蛇女」六十萬元私房錢後,還剩下了二千零八十萬。算是為商周組建的異能組積蓄了還算雄厚的物質基礎。

    他們經營的影樓也已經開始營利,遊戲廳和從四寶妻子手裡買過來的酒樓、茶樓、錄像廳生意也很紅火。這些每個月就能給商周賺三十萬。商周老家的傢俱構件廠發展勢頭也不錯,商周父親兄弟四個每人每月能分兩三萬的紅利。這樣商周就不用掛著家裡的經濟情況。商秦、商漢、商唐都把自己掙的五萬元錢存了起來,說是以後上大學再用。

    在N市時,商周還聯合省公安廳端掉了一個大的黑社會團伙,這個團伙的老大就是金大嘴。不久,四寶和金大嘴都被判了死刑,竟然一塊兒被槍決了。雖然商周覺得有點兒公報私仇的嫌疑,但商周心裡的一塊石頭也算是落了地:金大嘴死了,再也沒有人和他搶陳娟了。

    這一年的冬天很快就來臨了。六朵金花在H工大已經上了三個月的大學。讓商周高興的是,陳雅已經在陳藍的店裡「結業」,回到N縣主持影樓的生意,陳皮和蓋剛按照商周的意思接管了被打擊了幾次、打掉了四個團伙的D市黑道。N縣這邊則由壞三和祝剛負責。聽從N縣過來的五「蛇女」說,陳雅和壞三現在有點意思了,壞三現在天天纏著陳雅,估計兩個人有戲。而更讓商周高興的是,孫魁梧和那個叫邵麗的女人結婚了,邵麗幾次去求美女蛇給她驅出體內的異蛇,竟然與魁梧眉來眼去地看對了眼,想起原來魁梧年過三十仍然隻身一人,現在也因商周重生而改變了命運,商周真心為他高興。而五子付武和犢子據說也正和兩個女孩套上了近乎,估計今年也能拿下,讓商周和六朵金花也滿心歡喜。

    這時,商周在H市花一百萬買了一幢大別墅,和六朵金花秘密入住,而五「蛇女」和葉子春一起從N縣搬過來,更是讓商周樂得合不攏嘴。

    就在這個星期六下午,商周和五「蛇女」、葉子春在別墅的客廳裡傾訴著離情別緒時,商周的專用手機忽然響了起來,讓正在六女臉上、身上尋覓熟悉愛慾的商周十分掃興。

    他十分不情願地拿起自己的手機接聽,果然如他猜想是老爺子侯龍的聲音。侯龍對商周說:「徒弟,你聽說H市皇后區出了一個妖怪的事了嗎?」

    商周假裝生氣地說:「沒聽說。那跟我有什麼關係呵?」

    老侯哈哈地乾笑兩聲:「還不是安全部那幫老傢伙們怕自己對付不了怪物,把這個美差交給了你。」

    商周馬上提高了聲音:「什麼,讓我去抓什麼妖怪,還說是什麼美差。那你為什麼自己不來?」

    侯龍乾咳了兩聲,說:「我不是正在夏威夷度假嗎?你不是正在H市上學嗎,你離得近,這件事就交給你全權處理了,完成任務獎金是六十萬,完不成任務扣發你明年全年的工資三萬元。H市警察局的施文正局長會聯繫你的。」說完老侯就趕緊掛掉了手機,不給商周反對的機會。

    商周剛想關掉手機,手機鈴聲卻再次響了起來,他一看,原來是H市的一個電話號碼,他只好接聽。

    只聽那人操著濃重的H市口音說:「你是國安部商組長嗎?我是H市公安局的施文正,國安部推薦你幫我們破案,我現在就派車去接你,你現在在哪裡呵?」商周說:「不用客氣,我自己開車去就成。我們一會兒見!」

    商周開著自己的寶馬車進了H市警察局大院,直奔局長室。施文正已經迎了出來。當確認商周就是國安部異能組的組長後,施局長有點兒吃驚,這麼年輕就是正廳級,這人也太厲害了吧?

    商周沒時間跟他解釋,急忙問到底發生了什麼大案。施文正把商周領到了警察局的會議室,讓刑警支隊的支隊長來匯報案情。幾個警察局的副局長和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及城區刑警大隊的大隊長都對商周這個國安部的年輕領導產生了興趣,不時拿眼瞄一下商周。商周對他們好奇的目光卻毫不理會,盯著屏幕上的幻燈片看案情介紹。

    在半個月的時間內,H市發生了六起無頭屍案,這六個人都是在皇后區深夜兩三點鐘被害的,估計是在酒吧或酒店喝完酒回家的路上,被人殺死在偏僻的胡同中。他們的頭部都被殘忍地從身體上割除,脖子上有整齊的切口,不像是刀斧等利器砍下來的,倒像是被嚙咬下來的。同時,這幾名男性受害人當場都有夢遺的現場,像是曾經歷過一場春夢。但六件無頭案都沒有找到死者的頭部,難道真是被猛獸給吞噬了?警方封鎖了消息,不然會在社會上引起混亂。此後,警察局也派了警察去各處蹲守,卻一無所獲。

    施文正局長接著介紹:前天晚上,一個叫易用的年輕人在一個酒吧喝酒後,在一個偏僻的巷子裡遇到了襲擊。僥倖的是他從兇手的手裡逃了出來。警察接到路人的報警趕到現場時,易用正抱著頭蹲在地上哭泣。他嘴裡不停地說著:「蜂王,女人,吃人,我的頭,我的頭……」醫生趕到現場後認定他已經瘋了。而易用的脖子上也有一圈像是野獸的牙齒嚙咬過的傷痕,雖然不深,但仍然在淌著鮮血。經動物專家鑒定,這些嚙痕不是人們熟知的虎、狼、熊等任何猛獸的牙齒嚙咬的痕跡。難道真的像易用說的那樣有一種專門食人頭部的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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