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 第52章 第三十九章
    袁靜雅生平第一次陷入了惶惑和煩躁。她不知道,究竟是為了什麼。三十五年來,她生活在溫暖、平靜的家庭裡,父親和母親都疼愛她,但又不嬌慣她。父親在兵荒馬亂的年月裡結識了母親。那時候,吳一萍是個逃出軍閥府邸的使喚丫頭。父親用慷慨和豪情保護了她,在鄉間的一座破廟裡,兩人結成了伉儷。月亮是他們的煤人,群星為他們證盟。此後,幾十年的風風雨雨,榮辱貶升,都不能減弱老人之間持久的愛情。這忠貞的愛自然也潤澤了靜雅的心,使她從小就盼望一個象父親那樣忠實的丈夫,而自己,則像母親一樣奉獻給他自己的一切。和安適之結婚以後,她連一點點追憶與回想未嫁時男友的心思都沒有閃過。她和白天明原也不曾是愛情,只是一般親密的友情。當她成了人之婦以後,白天明便消逝得無影無蹤了。

    她心裡只有丈夫,只有安適之。誰知道,丈夫竟然背棄了原則與信義,在「四人幫」的淫威下揭發父親是反對「毛主席革命衛生路線」的「反動權威」,讓老人也嘗到了下干校勞改之苦。一個在靜雅心目中忠誠、熱情的丈夫,竟成為出賣親人的叛徒,她的心碎了。為了丈夫,她主動承擔了一切家務,讓丈夫成為一個好醫生、好黨員。這是一種犧牲啊。她原本也可以成為好醫生的。但為了做個好妻子,她放棄了好醫生的前途。她的犧牲化為泡影,她不能容忍這種行為。她平時處處忍讓,待人謙和,從不爭搶任何好處。她總是把舒適讓給別人,自己承擔困苦。但當她一旦決斷之後,她又有雖九牛而不能動分毫的決心與毅力。她認清了安適之,這是一個正派人不能與之共處的宵小之徒。她覺得恥辱,於是,她離開了他,斬斷了一切柔情。

    然而,她的心是苦的。她孤寂的生活裡的確需要一個男人溫情的補充,但她想到再與另一個男人相處一生,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新的結合,必定會勾起以往生活的回憶,那一定是酸楚的。讓一個男子因為自己苦澀的回憶而得不到全部的歡偷,作為妻子那是不公平的,是對不起人的。為什麼讓一個無辜的人和自己一道品嚐昔日生活釀成的苦酒呢?讓自己慢慢地去飲這杯苦酒吧。所以,她不想再婚,也不想再愛。

    可是,白天明不同啊。和他在一起,自己可以傾吐不願向任何人傾吐的苦衷,可以毫無顧慮地捧出自己的心。堅強的、軟弱的意念,甜蜜的、悲苦的思緒都可以傾倒給他。自己願意和他每日相處,見面便想訴說隱衷。可是,見不到他,卻又並不想他,不會心靈震顫地為他而苦悶,而憂鬱。是的,安適之是壞人。可是自己同他未婚時,天天念著他,時時想著他,想起他就有一股甜蜜升入心頭,聽到他的名字也會砰砰心跳,不見他又有淡淡的哀愁,一切都引不起興趣,總是百無聊賴。那種激動,那種苦與甜相混雜的心情,無疑是愛。就是結婚幾年,她每天也願意目不轉睛地盯著他,那目光裡有夫妻之情,也有類乎姐姐甚或母親般的疼愛,雖然她要比安適之小八歲。只是因為安適之欺騙她的假面被戮穿,事實無情地蹂躪了她的心,她才死滅了那愛情。自己同白天明之間,遠沒有那種複雜的心境。

    這難道也叫做愛嗎?沒有激情,沒有衝動,沒有痛苦,只有平靜,這叫愛情嗎?難道是因為自己人到中年,歲月的篩子濾去了輕浮的感情的泡沫只留下平靜的湖水嗎?難道中年人的愛情只有平平淡淡的歡愉嗎?不,不不,這不是愛情,是友情,是兩性間最純正的友情。自己並不過分地嫉妒葉倩如,當聽到她激動地要和自己競爭天明時,自己只覺得好笑,笑她的幼稚,愛情竟成了一場球賽。不過她也尊重倩如的情感,佩服她的勇氣。自然,悲愁也有一點,想到天明今後會同這麼個大大咧咧的姑娘在一道,自己再不能同他像今天似地相處,也有些遺憾。但並不是撕心裂膽的痛苦哇。沒有嫉妒的情感是愛情嗎?沒有排他欲的情感是愛情嗎?也許不,不不,肯定不是。只是友情的結合,那家庭裡除了互敬之外,還有歡愉嗎?沒有陶醉到癡迷程度的家庭生活,也許是長久的,但也會是乏味的。雙方只是拘於禮數和遵從道德的法規,彼此相敬地走完人生時旅程。這自然比那些朝三暮四,分合頻繁,互相欺詐,各覓新歡的偽家庭要好上千百倍。然而,家庭裡也一定要充滿愛,而不能只是友情。友情加愛情,才是最持久、最甜蜜、最完美的家庭與夫妻。

    哦,已經過了而立之年,仍不能判定自己對天明是愛還是友,這是多麼讓人苦惱和煩躁的事啊。

    天明,第一次發出了約請,要自己到天壇去,到那個遠離親朋,不至於碰上熟人的公園去。他要說什麼呢?自己該怎麼回答他呢?難吶,真是難乎其難。

    她默默地洗了臉,在頭上抹了些發乳,也第一次給自己脖子上塗了點香水。她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對著鏡子凝視著自己的影子,呆呆地立了一會兒,又重新洗臉,洗脖子,要把那香水洗去。

    她到達天壇公園東門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半鐘。白天明正站在售票處門口,眼巴巴地等著她。

    他們買了票,走過長長的雨道,本想到新修的雙環亭去,見那裡已經有不少情侶坐在迴廊上,便又朝前走。他們都覺得有些不自然。所有易於抒發愛情的場所,似乎都被年輕的戀人佔領。愛情原本同青春結合在一起,人到中年才開始涉獵這個領域,很像是十八歲的青年才上小學一年級一樣,課室裡的小孩子自然會以異樣的目光盯住後排的成人。總之,他們在天壇公園所有綠蔭旁,長椅上,籐蘿架下,假山石上,都沒有找到可以歇腳談心的地方,只好沿著長長的雨道踱來踱去。

    夕陽已經掛在樹梢。十月底,北京的風已經頗有涼意了。但他們並不覺得冷。將近一小時的慢步行走,已經近乎長跑,加上沸騰的熱情流布全身,他們額上、鼻尖上還滲出了細小的汗珠。

    他們談的都是工作:斷手再植的馮京生,如今己經開始練習恢復手的功能;外科的手術室應該有更合理的工作制度,門診手術應當擴大,不要把那些小手術也擠到手術室去;腫瘤科的工作,應當放在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上;柏年的不幸,應當引為殷鑒;應當把他的「大綱」早日補齊。

    談到柏年,他們都很難過,覺得都沒有盡到職責,失去了這樣一位長兄般的朋友,是一個無法補償的拐失。

    多快呀,要吃晚飯了。先別忙著去排隊吃飯吧,趁現在公園裡的遊人紛紛散去的時候,去看看祈年殿,去看看圜丘台吧。不餓嗎?好,走吧。

    在圜丘台上,他們一道仰望蒼茫的天宇,聽歸鴉刮刮的唱和。在古柏林中他們默默踱步,好像聽得見彼此的心跳。

    終於,那個時刻到了。

    白天明看看靠在樹幹上仰望天穹的靜雅,吞吞吐吐地說:

    「靜雅。」

    「嗯?」

    「我們,我們認識了很多年了,啊?」

    「嗯。從一九六四年起,十八年了。」

    「對,十八年。十八年的變化真大。我們,都老了。」

    「你不老,才四十歲。」

    「對對,你更不老。……嗯,山南海北,我們也分開了好多年呢。」

    「十四年。你一九六八年走的。」

    「對對。那時候,你快要結婚了。」

    「是啊!」

    長長的歎息,接下去是沉默。

    「你,現在痛苦嗎?」白天明輕聲說,「不不,我的意思是說,你,心裡,還好嗎?」

    「沒什麼,都過去了。」

    「對對。過去了。我,我想……你不會生氣嗎?」

    「什麼?''

    「要是我,說些不該說的話?」

    靜雅笑了:「你能說什麼不該說的話?勸我和他復婚?」

    「不不。不過,你要是真那樣想……」

    「不,我從來不那樣想。」

    「那麼,我,」白天明看看她,把臉轉到旁邊去,鼓足了勇氣,飛快地吐出幾個字,「我能不能代替他?」

    「什麼?」靜雅有些不明白,眼睛從遠處轉向他,呆呆地望著,「你代替他?」

    「嗯嗯。」第一句說出來,以後便好說了。白天明恢復了平靜,侃侃而談,「代替適之的位置,和你一起生活。不不,你不要急著回答我,你可以考慮,也可以拒絕。但我要說,我愛你,從我到袁老身邊學習,見到你的那天起,直到今天,我都愛著你。我聽說你結婚以後,曾經痛苦了很久,想壓下那愛心。可是不成,我不能離開你,不能沒有你。這愛情經歷的時間越久也就越濃。你相信吧,我會尊重你,保護你,愛你,永遠永遠不會欺騙你,我會讓你幸福……」

    袁靜雅不說話,只是呆呆地看著他,心裡湧起一股酸楚,眼淚慢慢地匯上眼眶。

    她輕輕地說:「別說了,別說了。我相信,相信你,我感激你,非常感激你。你能這麼長久地,這麼好地看待我,多麼不容易呀!我尊重你的感情,也應該回報你同樣的感情。可是,我不能欺騙你,也不能欺騙我的心。我想過,已經想過不止千百次了。我,是不是愛你?」

    「你,你想的結果呢?」白天明怯生生地問。

    「沒有,沒有結果。不不,我說不清,說不清,原諒我吧。也許我對這個問題,還要思考……」

    「我等著,等著你想清楚。」

    「別,別再問我。」她背轉身面向樹幹,頭埋在雙手裡。

    一兩隻歸巢的烏鴉吵著飛掠過柏樹林。遠處,有人在直著嗓子吼歌:「不知道為了什麼,憂愁常圍繞著我……」風吹著柏枝沙沙地響。靜雅在哭泣,把自己的煩悶、痛苦哭出來。愛情得不到回報,是痛苦的;尋覓不到愛也是痛苦的;面對一個愛自己的人,卻無法弄清自己對他的感情更是痛苦的。只有草率的人,視人生為兒戲的人,才會到處施捨熱情。嚴肅的人在傾聽自己心聲的時候,怎麼能不為自己心曲的不流暢的旋律而痛苦呢!

    白天明惶惑了。他從未想到過靜雅會如此回答自己。他設想過靜雅的答案,很簡單,接受自己的愛,或是拒絕。再不,就很有自尊地回答,讓我考慮一下吧,過幾天回答你。可他沒有想到,靜雅這樣坦率地把自己的心呈獻出來,說她想過千百次而不能回答,她也苦惱。她苦惱自己的無法判斷。也許,從理智上說,自己同靜雅結合最為順理成章。她一定也覺著這結合是很合理的。醫院裡同事們的流言,未嘗不是善意的期待。但是,愛情並不一定都是很有道理的。她的苦悶,說出了一個事實,鐵的事實,就是,她還不愛自己。但她不願這樣想,或者根本就沒有這樣想過。她承認或者起碼不否認我們結合的合理性。但愛情不是數學,也不是醫學,它不按世界物質運動的規律辦事。她的感情告訴她,她還在愛與友的邊界徘徊。於是,她苦惱,她煩躁。她畢竟是真誠、善良的。她不願傷害我,不願欺騙我,也不願欺騙她自己。她是應該受到自己敬重的。

    白天明雖然內心產生過兩次熱愛的衝動,但畢竟一次也沒有付諸過實踐。他還沒有同任何女人一起走過愛情的途程。這時候,他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懊喪,但又覺得輕鬆,彷彿卸下了一副重擔。無論如何,十幾年堆積在心頭的話,今天是說出來了。她並沒有拒絕。自然,她也沒有答應,甚至也沒有說哪天才能給予明確的回答。但說出來,就是一個進步,一個突破。讓歲月作出結論吧。

    他們踏著星月走回家,路上,車上,誰也不說話。上下車,過馬路,他都挽著靜雅的手,這是他生平第一次主動地挽著女人的手。但是,一點兒也不激動,一點兒也沒有神秘感,甚至心裡連一點震顫也沒有,平常的如同挽著鄭柏年的手。靜雅也沒有任何拒絕的意思,她似乎一點兒也沒有覺察到是一個愛自己的男子在挽著自己的手。

    天吶,還有什麼比這更雄辯地說明他們的關係。是的,一切好心的人,都盼著他們結合。能不能遂了眾人,也遂了他們自己理智的願,那只有讓時間去促進,去彌合,去考驗,去完成了。願他們幸福。

    白天明木然地回到家。街道居委會的郭大娘遞給他一封電報,說是郵遞員送了兩回,你都不在,我們就蓋了街道的公章,替你收下來了。快瞅瞅,好像是打國外來的,準是你姐姐來的,別誤了大事。

    白天明回到家,拆開電報,見是:「珍即歸京,行期另告。綿綿心意,促膝傾談。」

    他的頭「嗡」一下脹大了。她回來可怎麼辦呢?

    可是,那倩影、那聲音又頑強地浮現出來。吳珍穿著紫色的薄呢大衣,踏著黃葉向他走來,走來。歎息般的聲音在屋裡迴盪:「天明,我愛你,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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