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電閃雷鳴已過、飛沙走石已消。片刻,兩個人的神情已自然起來。
男人估計妻子並不知道「那事」,不然,她們此刻不會這般「和平共處」。於是,他把公事包放了,挨著妻子坐下,裝著與安雪不曾謀面的樣子。
安雪也低下頭來,與男人達成了無形的默契。
「老雷,我給你介紹一下,這是住我們隔壁的安雪。今天我打不開打火灶,就請她過來幫忙了。她手藝不錯,這是她做的飯菜,你嘗嘗。」樊麗娟當然看到了雷從光眼裡的驚訝,但她以為是雷從光不怎麼喜歡陌生人在家裡吃飯,也就沒在意了。
雷從光裝腔作勢地嘗了一下,口裡說著「不錯」,心裡卻想:「如果不處理好與這女人的關係,對自己今後的影響將會是多大的啊!」
「我去盛飯啊!」安雪怕被樊麗娟看出破綻,不好馬上走,只好去盛飯。
真是尷尬到家了。原來他就是住這裡的,而且還是個有婦之夫!
「她叫安雪,老公是國土廳的。她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幫她想想辦法,安排個什麼事幹干吧!」見安雪去了廚房,樊麗娟便對雷從光小聲地說了起來。她從第一眼見到安雪的時候就喜歡上她了,何況給她安排個工作對於雷從光來說也並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
「這種事最好別管。安排了人家不滿意咋辦?費力不討好!」雷從光盛了兩碗湯,遞給妻子一碗,然後自己低頭喝了起來。湯的味道不錯,可他無心品味,只是在心裡嘀咕著怎麼讓妻子與那女人斷了關係。否則,東窗事發了可不是好玩的事情。
正說著,安雪已盛好飯,端了出來,雷從光也住了口。
「安雪,你老公今天不回來嗎?」樊麗娟見雷從光不吭聲了,也就轉換了話題。
「他出差去了,不回來。」吃了一小口飯,安雪艱難地回答。她也生怕雷從光知曉她已離婚的事情。
「我家保姆還有幾天回來。這幾天,你過來幫我做飯好不好?如你能來,我會給你付工資的。」樊麗娟真怕一個人長期關在家裡關出病來。
「樊姐你太客氣了。鄰居嘛,我天天來給你做飯都沒有問題,什麼錢不錢的。」做飯對於安雪來說也就是「手一緊」的小事。幫幫人嘛,也未嘗不可。
「麗娟,你二叔那裡不是有家超市嗎?你跟他聯繫一下,讓安雪去那裡做事不就行了?至於做飯,我去請個鐘點工,對付幾天再說。」天啊,她竟然要留她在家裡做幾天飯,可他卻一刻也不想見到她了。不得已,雷從光想出一個兩全的辦法來。
「安雪,到超市工作雖然比較辛苦,但我可以讓二叔多給你一點薪水,你肯嗎?」不知怎的,樊麗娟儘管覺得安雪在超市上班比在家裡閒著好。然而,又感到這樣安排好像有點對不起安雪。
「行!我願意。」鄭余是個特要面子的人。他原來寧願安雪呆在家裡也不准她到服務行業上班——怕她丟他這個小公務員的臉。現在好了,離婚了,沒人管她了,安雪也就「解放」了。
「好,我把超市的地址給你,今天晚上我就給二叔打電話。你明天一早就可以去上班。」樊麗娟做了一件對安雪有利的事情,心裡甭提有多高興。
樊麗娟立即寫了張條子交給安雪。安雪一看,超市就在小區外,步行只是十分鐘的路程。真是太好了。她收好紙條,連連向樊麗娟道謝。
「我吃飽了,要回家了。」安雪起身告辭。她都有些後悔,怎麼不早點走呢?
「我也有事,也得走。」雷從光也匆忙起身。
暈死,早知道他要走,那她就會真的吃飽了再走。真煩人,說出去的話又收不回來了。安雪只得怏怏地、慢慢地向大門走去。
「如果晚上加班就不要忘了打電話回來,免得我惦念。」似乎已經很習慣男人在外忙碌,樊麗娟坐在輪椅上交代。
「記得的。」低頭當著安雪的面吻了吻樊麗娟的臉頰。這才拉門走了出去。
「你不是說要走的嗎?」見安雪還慢步在走廊裡,雷從光回過頭來。
「呃……是啊,走了,樊姐再見。」尷尬地對著樊麗娟揮了揮手,安雪也隨雷從光走了出去。
剛要開門,這才記起由於出門太急忘了帶鑰匙。但不要緊,她彎腰將門前地上的一個長方形地毯掀開,下面便露出了一把鑰匙。她用這把鑰匙打開了門,又把鑰匙放回了原處。
剛推開門,忽然身後一隻大手把安雪推了一個踉蹌。然後,「砰」的一聲,他重重地把門關上了。
「我警告過你的,聽不進去是吧!」一把將安雪拖入沙發裡。然後,就輕而易舉地掐她的脖子。
「咳、咳……是你老婆、是你老婆來找的我,不是我自己要去的……」當快出現窒息症狀時,他才鬆了手。這是什麼狗屁男人,昨晚佔了便宜,今天就拿我當出氣筒!
「鬼才信你!我告訴你,如果你再敢踏入我家半步,我就讓你老公的前途斷送!」雷從光也覺得自己快要瘋了,坐在另半邊的沙發上大口地喘著粗氣。他在單位裡可是以儒雅而聞名的。但在今天卻竟然如此。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你這人真是莫名其妙,鬼才想去你家呢!如果不是你老婆請我幫她開打火灶,我才不去你家呢!如果我再踏入你家的門,我立馬出門被車撞死!還有,我已離婚,你大可不必去找我的前夫,有本事就衝我來好了!」安雪揉搓著自己的脖子還在不停地咳嗽。她長這麼大還從來沒跟誰發過脾氣。這一次實屬不能自已,不知道是誰給了她這麼大的膽子。
「你離婚了?」他重新將目光投到她的身上,看上去她年紀不大,頂多二十五六的樣子,結婚也應該是沒有多久。
「這關你什麼事?」安雪氣不打一處來。真沒見過這種人,還是公務員!與之相比,似乎那個很少回家、一回家就跟自己鬧離婚的前夫還比他強一點。
「我會記住你今天說的話的,走了。」是啊!她離婚關他什麼事?八竿子打不到一處的事。她是什麼人?如她所說,只不過是一個無業遊民而已。
拉開大門,走了出去。想起剛才吃飯的那一刻,真是太難過了:既怕她說漏嘴,又怕樊麗娟看出端倪,又怕自己表現得不夠自然。唉,原來偷腥真能嚇死人啊!
但,他現在全身已經輕鬆。難道「發發瘋」真的能發洩和釋放壓力?
看著被雷從光關上的門,安雪對雷從光簡直是恨死了,忍不住做了個想掐死他的動作。
這個人佔了自己的便宜後,又是恐嚇又是威脅,真是太無奈了。
不管他,反正是要去超市工作的。而超市是樊麗娟的二叔開的,與他雷從光又有什麼關係?
是的,她是要去超市上班的。因為這裡離超市既近,又方便,因為上班就有薪水,因為她需要錢。
第二天一早,她便拿著樊麗娟給她的紙條去超市了。超市不算太大,但由於是在小區的中心位置,生意還是很不錯的。
因為正值年關,而前一天走了一個收銀員,安雪又懂財務軟件,所以被安排當了收銀員。
老闆給安雪的薪水是每月一千二百元,說是比別人多兩百元,並叮囑她不要告訴別人。安雪也覺得自己應該比別人付出更多的勞動,這樣才對得起這多出的兩百元。其實她不知道,她的薪水比別人的要低一百元……
工作起來一站就是一整天。看來在超市上班的錢也真不好賺,難怪前夫與她離婚時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啊!
她忽然覺得不那麼恨前夫了。他只不過是比較現實而已,並不一定是不愛她了。
「先生,找你五毛。」安雪手裡拿著應找的錢對一名買了食品的男顧客說。
「不要了,算了。」男人轉身看了安雪一眼,不屑地說了一句後離開。
「先生,這是應找給你的五毛。」自己靠辛苦吃飯,不需要這種施捨。她離開收銀台追上幾步。然後,把那五毛的硬幣塞到男人的手中。
「嫌少是不是?哥有錢!」說著,男人從懷裡取出兩張面值100元的鈔票,「啪」的一聲摔到安雪面前。
中國人就是好看熱鬧。兩張鈔票還未飄落地上,不少人就圍了過來。他們不敢對那氣勢洶洶的男人說三道四,只是把眼直溜溜地望著安雪。
安雪環顧了一下四周。她不知道,這個小小的超市竟然還可以容納這麼多的人。
她抬起頭來看著面前的這個男人。這個男人大概二十八九的樣子,長得並不難看,穿著也很時尚、很有檔次。但面色不怎麼好,眼睛裡充滿血絲,一看就知道是一個打了夜牌的賭鬼。可能是輸了錢,在這裡沒事找事、發脾氣。
安雪最恨賭錢的人。她的爸爸就是個賭鬼,整天賭來賭去,輸得一塌糊塗,害得媽媽也跟著受苦。
既然他這麼有錢……
她彎腰把錢撿了起來,當著眾人的面幾步走到前台:「李姐,剛剛撿到兩百元零五毛,交公。」
李姐接過錢看了一下,把兩張錢又推到安雪面前,說:「這五毛我收,這兩百元是假幣。」
「撲哧」一聲,圍觀的群眾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