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與彎的不同
同性戀和異性戀的男人,看待女性的其中一個分別在於「第一眼」關注什麼地方。
有次我和兩位男性朋友吃飯,聊起大家「第一眼」會注意女人什麼地方。他們一人是「直」的,另一人是「彎」的。當然,基佬看得最多的還是男人,但他們也會看女人,因為不管你是直是彎,世上所有人都喜歡看美麗的人和事物,正如女人也喜歡看漂亮的女人一樣。再說,同性戀的男人有不少對美的觸覺特別敏銳,因而在創作方面常有不錯的成就,我覺得有時候他們更懂得欣賞女人呢!
「我第一眼會看她的打扮有沒有品位。」彎男是這樣說的。品位!品位反映一個人的個性、思想、內涵,這對一般男人來說太迂迴了。「我第一眼看胸部。」直男這樣說。果然很直。
我從沒期望一個男人第一眼看見我,會關心我是否愛讀莎士比亞。男人順序注視的是女人的胸、臉、腿。至於內涵,是在看夠了胸、臉、腿、臀、腰、手、頭髮和耳朵之後,假如都合格了,而又反正閒著沒事幹,也就不妨注意一下內涵。而這內涵,當然不是指才智修養,而是指是否能體恤男友,夠不夠溫柔。
為了博取男人一望,有些女人選擇隆胸。可能世上也有女人為了令自己開心才跑去隆胸,只是我本人從未聽過。但胸部的尺寸是沒有盡頭的,我只能引一句:「以有涯隨無涯,殆矣。」如果你有幸找到一個真心愛你的男人,不論你的胸、臉、腿、臀都一樣愛你,那在他眼中,宇宙間就只有你一個,獨一無二,沒有人比你大,也沒有人比你小,你就是你,天下無雙。
找死
從小到大聽到最被廣泛使用的詛咒是——「小心被雷劈!」不說不知,原來男人比女人被雷劈的機會高很多。也許有女士聽到後會拍掌叫好,同聲高呼:「人在做,天在看!」但女士們大喊「活該」之際,也不妨查找一下男人幹了什麼好事,會令他們特別容易被雷劈。
這是我從新浪網上看到的一則新聞:統計數字顯示,從1995到2008年間,美國共有648人因遭雷劈而斃命,其中82%的遇難者都是男性。另外一份於1999年完成的研究也得出了類似的結論。氣象學家還進行了分區調查,發現美國佛羅里達州的居民是「被雷劈排行榜」的冠軍。
到底佛羅里達州的男人發生了什麼事呢?這聽來簡直就像「羅茲威爾事件」一樣耐人尋味。但老老實實,一個人好端端的怎會遭雷電擊中?美國氣象學家提供的答案是,在雷雨發生時,男性往往堅持冒雨幹一些危險性較大的事情,例如打高爾夫球,女性則有更多可能性留在安全地帶避雨。我確實曾聽過一個朋友跟老公狠狠吵了一架,就是為了高爾夫球。「橫風橫雨返大陸打高爾夫?」老婆質問。丈夫已把球桿等用具收拾妥當,隨口回了一句:「跟朋友們約好了。」「你有這麼熱愛運動?準是急著去搞女人吧!」
行雷閃電打高爾夫球,八號風球去滑浪,35度高溫去爬山,然後勞動飛行服務隊去拯救。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狂風雷暴去打高爾夫被雷劈死,非但輕過鴻毛好多好多,簡直就是無聊透頂。
男人喜歡乘風破浪,女人寧願無風無浪。所以女人比較長命,也較少被雷劈。女人多是被氣死,而不會找死。
早婚
不知是否因為「剩女」這稱號太過嚇人,我近年見過不少女性朋友選擇早婚。在大學裡盯住一個男同學開始拍拖,假如到畢業那年仍未分手,工作兩年稍微儲了點錢便立即要求跟男友結婚,以免夜長夢多,杜絕自己淪為「剩女」的可能。
22歲大學畢業,24歲結婚,25歲生仔,那26歲豈不是死得?一生人要做的事情,25歲便全部做齊。肅然起敬。然後花下半生拚命工作賺錢供樓、監視菲傭有否偷懶、安排女兒學琴跳舞畫畫補習,我認識過一些這樣的人,默默看著自己年華老去,沒有做過一件自己真正喜歡的事便躺進棺材。當然,這只是我自己曾經見過的個案,並不是泛指所有早婚的人。所以如果你早婚而又覺得這種生活美妙至極,恭喜你,每個人都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不想浪費時間拍拖。」一個女律師這樣對我說。我張口結舌地看著她。「浪費時間?」拍拖「浪費時間」?她解釋道:「既然遲早都要結婚,那為何不早一點結婚?」對她來說,拍拖只是一種手段,結婚才是終極目標。
我拍拖並不是為了結婚,而是為了享受戀愛的過程。坦白講,人生中真正精彩的時刻其實沒幾個,除非你認為每天朝九晚九在辦公室工作得像一隻狗,是一件很精彩的事。其他事情如物質享受、旅行、交朋友、音樂和文學等興趣,加起來都令我的生活豐富美
麗,但這些東西再好再美也不至於令我刻骨銘心──除了戀愛。戀愛令我成長,令我置身天堂也令我墮進地獄,單看沿途風光已值回票價,怎會「浪費時間」?
因為寂寞
因為寂寞才走在一起的愛情,是世上最可悲的愛情。不,應該說那根本不是愛情。
要解悶,可以養狗。很多人養狗就是因為寂寞,希望回到家裡聽到歡迎你回來的聲音,就算是狗吠也總勝於無。但最終發現養狗根本無法減輕你的寂寞,於是把狗丟掉。「停一停,想一想」——愛護動物協會不是這樣警告嗎?狗還比較好一點,被遺棄了還有愛護動物協會收留,儘管找不到新主人也可能會被人道毀滅。人呢?世上可沒有「愛護人類協會」,自己珍惜吧。
這一切都源於兩人最初走在一起的理由──因為寂寞,而不是愛。未至於討厭對方,甚至還可能有一點好感,但「好感」並不是愛。寂寞的時候,剛巧這人就在身邊,所以走在一起。有人把這包裝為「時機對了」,「緣分」來了。但假如剛巧出現在你身邊的不是他,而是張三李四,那麼你就會跟張三或李四一起了。這不是「緣份」,是「貪就手」。「緣分」兩個字被人濫用得太厲害,包二奶因為跟二奶有緣,一夜情因為跟街邊的醉娃有緣。
要去愛別人,先要有能力承受孤獨。因為寂寞才走在一起,結果只會更寂寞吧。
遙控男友
Janice被公司調職到紐約一年。朋友們第一個反應是——分手了?
我知道,你一定會驚訝於我們的悲觀。這種對愛情的看法,也許是被社會蹂躪了幾年之後的必然結果,沒人有興趣繼續「天真及傻」。但與其把這種看法說成「悲觀」,倒不如說我們懂得面對現實。
「分隔一年等於分手」這個觀點,正是源自我們對現實的解讀。常說政治一星期都嫌長,其實愛情還不是一樣?昨天愛得難解難分,今天視對方為殺父仇人。報章上有用刀互劈的情侶,有人視前女友為「拉登」,也有在法庭分財產的夫妻,他們當中有哪一對不是曾經甜蜜纏綿?我們正處於一個缺乏信心的年代。現代社會的愛情、婚姻、政府、國家,複雜性強,變量太多,誘惑無限,能夠把握的只有眼前這一刻,下一秒鐘會變成怎樣?已超出我們的控制範圍。「他答應過會等我。一年後回來,我們馬上結婚。」Janice說。
「若是這樣,他何不現在就跟你結婚,然後你再去紐約?」Karen問。她是一個徹底的懷疑論者。見Janice不答,Karen居然不識趣的追問道:「你真的放心離開一年?你男友可是中環的搶手貨呀!」
「沒問題。」Janice說。「他在香港的朋友我全都認識,我能知道他每天何時下班,何時回到家裡,一切都在我掌握之中。」是嗎?我不相信世上有任何人是可以「搖控」的,除非那是機器人。
要是真的信任男友,何須每天查他何時下班,何時回家?本來已不大信任,如今還要分隔異地。要是大家感情好到決定共度餘生的地步,分開一星期也嫌長,分開一年不是慘過去死?
我絕對不會再愛別人
失戀的時候哭得淒厲,別人總是安慰道:「你還這麼年輕,將來還有很多機會認識更好的男孩,用不著傷心啊!」而你總會擦著眼淚反駁:「不會的!除了他,我這輩子絕對絕對不會再喜歡任何人!」
不知你有否說過類似的話,我就曾經說過N次。剛剛失去一段愛情,感覺總是沒有轉彎的餘地。「絕對絕對不會」。世上究竟有什麼是絕對不會的呢?過了一段時間,可能是一個月,可能是一年,當朋友重提我當日發過的「毒誓」,我只有疑惑地反問自己:「那是我?我當時真的說過那樣的話嗎?」漸漸記起那傢伙的模樣後,又會問:「當時我是不是瞎了眼?我怎會喜歡那樣的人?」然後感歎曾經喜歡過這個人,真是生命中的污點啊。失戀的時候也會對天發誓地喊道:「這麼難得才能相遇,假如我無法跟這個人在一起,我一定會後悔一世!」過了沒多久就會發現,如果我跟這個人廝守一生,我肯定抱憾終生。
所謂「喜歡」,大部分都只是一時的感覺,或錯覺。那當然不是「愛」。所以每當有男人對我說:「除了你,我這輩子絕對絕對不會再愛任何人!」我所能做的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說聲「了不起」。
為什麼不分手
一對夫婦把對方恨之入骨,但直至死那天也沒有離婚。為什麼?這是我曾聽過不離婚的一些理由:為了孩子。避免讓父母擔心。一動不如一靜。反正已經結了婚,開心與否日子也是這麼過的。離了婚,我一個人掙不夠錢供樓。男人心想:要我個個月付那個八婆贍養費,豈不是太便宜她了?夫妻合營一家公司,離婚等於「拆伙」,或會引致公司倒閉。婚姻失敗太沒面子。我才不會離婚!我要天天折磨他/她,直至最後一口氣為止。與其說「為了孩子」、「為了父母」,倒不如承認為了自己吧。口口聲聲不想孩子在破碎家庭長大,卻讓他們天天困在家裡忍受父母冷戰的白色恐怖,再親眼目睹父母罵戰的醜態,這已經不是一個家,小孩被迫在如此畸形的環境成長,比在單親家庭成長要可憐一千倍。
「我一個人掙的不夠錢供樓」,或「夫妻合營一家公司,離婚拆伙會引致公司倒閉」聽來雖然現實,卻也比較誠實。不止夫妻,許多情侶根本相處得極不愉快,兩人在一起只有痛苦,卻沒有分手,表面原因是「珍惜這段關係」,其實也是基於很多現實的理由,例如:
女人:我年紀已不小了,不可能再找到其他男人。我不想被人嘲笑為「剩女」,我不想孤獨終老。
男人:這個女人雖然難忍,但她父親是上市公司主席,說不定會打本給我做生意。
儘管跟他/她一起並不愉快,但已經習慣了有他在旁,就像習慣了「旺財」的狗吠聲一樣。
所謂模範夫妻
Pauline是一間律師行的合夥人。她的丈夫是醫生,兒子今年將到英國讀大學,夫婦倆剛在馬爾代夫度過結婚20週年。
剛大學畢業的時候,每次看見像Pauline這種女人我都會打從心底裡讚歎:「啊,20年來恩愛如昔,真是名副其實的模範夫妻!」在中環混了幾年之後,每次看見像Pauline這等「模範夫妻」,我的反應已變成了:「噢,不錯」。然後繼續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