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間為終身,自保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時止。
保險金額
基本保險金額
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在投保時與保險公司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投保時的基本保險金額必須符合保險公司當時的投保規定。若該金額發生變更,則以變更後的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
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等於投資連結保險合同項下的投資單位價值總額和基本保險金額之和。
保險責任
在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有效期內,保險公司承擔如下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按照下列兩者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終止:
(1)被保險人身故當時的基本保險金額;
(2)收到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文件後的下一個資產評估日的投資連結保險合同項下投資單位價值總額。
若保險公司收到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文件時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均未進入投資賬戶,上述第(2)項為扣除初始費用後的保險費及其劃入投資賬戶前產生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金融機構人民幣活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傷害、故意殺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投資連結保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兩年
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者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終止,保險公司向受益人退還收到被保險人死亡證明後下一個資產評估日的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終止,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退還收到被保險人死亡證明後下一個資產評估日的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若保險公司收到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文件時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均未進入投資賬戶,保險公司將退還扣除初始費用後的保險費及其劃入投資賬戶前產生的利息。
如果投保人曾申請增加基本保險金額,若被保險人在增加的部分生效之日起兩年內,因自殺導致身故,保險公司對該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保險費的交納
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保險費分為期交保險費和追加保險費。
期交保險費
每一保單年度交納的期交保險費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約定並在保單上載明。
投保人應當按照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交納期交保險費。在交納首期保險費後,投保人應當按照約定,在每個保險費約定交納日交納其餘各期的期交保險費。
追加保險費
如果下列條件均符合,投保人可以隨時交納追加保險費:
1.每一保單年度交納的期交保險費不低於6000元。
2.以前各期和當期應交期交保險費均已交納。
3.每次交納的追加保險費須符合保險公司當時的規定。
保險公司有權改變交納追加保險費的條件。
初始費用收取
投保人每次支付保險費後,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的一定比例作為初始費用,扣除初始費用後的保險費按照「投資單位數量確定」的約定分配進入投資賬戶,買入投資單位(有初始費用比例表)。
保險金的給付
保險公司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合同約定的證明和資料後,將在5日內作出核定;情況複雜的,在30日內作出核定。對屬於保險責任的情況,保險公司將在與受益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保險公司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的給付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之外,保險公司將從第31日起按照超過的天數賠償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損失。利率按照保險公司公示的利率按單利計算,且保證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金融機構人民幣活期存款基準利率。
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情況,保險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內向受益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投資賬戶的運作
投資賬戶
投資賬戶是指保險公司為履行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依照國家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資金運用而設立的一個或多個賬戶。投資賬戶主要分為股票賬戶、基金賬戶、債券賬戶和貨幣賬戶。投資賬戶的投資組合及運作方式由保險公司決定。
投資賬戶的價值以投資單位計量,投資賬戶每年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在投資連結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公司每年會向投保人寄送保單年度報告,告知投保人保單的具體狀況。
投資賬戶新設及變更
當市場環境改變或出現新的投資渠道時,保險公司可以設立新的投資賬戶;在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並提前通知投保人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合併投資賬戶,或者合併、分解投資賬戶中的投資單位,投資賬戶價值不變。
投資賬戶選擇
投保人在投保時可以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選擇一個或多個投資賬戶,並可約定可投保險費在各投資賬戶間的比例分配。
投資連結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以隨時向保險公司申請改變可投資保險費在投資賬戶間的比例分配,經保險公司同意後,自下一個保險費收到日起生效。
條款中所稱「可投資保險費」包括扣除初始費用後的期交保險費、扣除初始費用後的追加保險費及其劃入投資賬戶前產生的利息。
投資單位價格
投資賬戶中的投資單位價格分為買入價和賣出價。
投資單位的賣出價=投資賬戶價值/投資單位數
投資單位的買入價=投資單位的賣出價×(1+賣出差價)
投資連結保險合同的買入賣出差價由保險公司決定,但不會高於2%。
投資單位的轉換
投資連結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以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申請將投資連結保險合同項下的投資單位從一個投資賬戶轉到另一個投資賬戶。經保險公司同意後,以下一個資產評估日的投資單位價格轉換投資單位。投資賬戶轉換時,保險公司將以轉出賬戶的投資單位賣出價賣出投資單位,在扣除投資賬戶轉換手續費後,將所得金額以轉入賬戶的投資單位賣出價買入相應的投資單位。
保險公司對每一保單年度的前12次投資賬戶轉換不收取投資賬戶轉換手續費;對同一保單年度以後的各次投資賬戶轉換,保險公司每次收取投資賬戶轉換手續費20元。保險公司可以改變投資賬戶轉換手續費的收費標準,但最高不超過每次50元。
投資連結保險合同項下任一投資賬戶投資單位數必須符合保險公司當時規定的最低限額。
投資賬戶資產管理費
保險公司在每個資產評估日按照當時投資賬戶資產淨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投資賬戶的資產管理費(收費標準一般不超過2%)。
保障成本
保障成本
保險公司對投資連結保險合同承擔的保險責任收取相應的保障成本。保障成本根據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危險保額及風險程度決定。如果根據被保險人的風險程度需要增加年保障成本的,將會在保險單上批注。
保障成本的收取
在每月扣除日,保險公司按照當月至下月扣除日前一日的實際天數收取相應的保障成本。每日的保障成本為年保障成本的1/365。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保險公司也同時收取。保障成本按照投資連結保險合同項下各個投資賬戶的投資價值進行分攤,以賣出投資單位的方式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