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意獨憐才 第2章 引言﹕不是專家談教育
    吾意獨憐才——五常談教育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三日

    香港納稅人對教育的慷慨資助,不是舉世無雙也差不多了吧。花了那麼多錢搞教育,效果又怎樣呢﹖這是個尷尬問題。從美國回港任教十七年,我個人的感覺是,香港的學生讀書考試很有兩手,但從學問的角度看,則乏善可陳。

    近幾年來,香港推行教育不遺餘力。政府激增教育經費,大力推行委員管治。關心教育的人愈來愈多,言論此起彼伏,好不熱鬧。我覺得好些專家的言論深不可測,聽不明,看不懂,但自己既然不是教育專家,也就算了。然而,年多來我見到楊老弟懷康在《壹週刊》屢次大發牢騷,和教育專家們過不去,我沒有細讀他的文章,也想回應一下。這不是故意偏袒楊老弟,而是認為他是後一輩中,中、英語皆有水平,而文筆以外也有學問,他發的牢騷我們不能等閒視之。

    我是搞學問的,但不是一個教育專家。在學問上,我的缺點很明確﹕三十年來不讀書﹔中文下筆別字應有盡有﹔英語文法錯得一塌糊塗﹗但也有過人之處﹕中英二語不分高下,行文清楚明朗﹔古、今、中、外的學問,我所知的足以在《信報》擺擂台。提到這些,是要說明我是個完全不依傳統教育規則來追求學問的人。因此,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談教育,觀點不一定對,但別開生面,對教育之道提出另一種看法,有點意思吧。

    簡單地說,我是個純從興趣出發而搞學問的人,半點其他意圖也沒有。我認為興趣是由自己發掘出來的,而這發掘的第一步,是要找出某門學問的一些重點。我認為拜師求學,不是要求老師的知識,因為他的知識可從書本、文章上讀到,而是求他指點迷津,學他的思考方法。我也認為人類的知識是一個巨大無比的金礦,也是蘇東坡所說的清風明月,取之無禁,用之不竭,要爭取,金錢不管用,但要大費工夫。

    很不幸,以上這些,香港的學生不知道。你不知,我不知,他也不知,大家都不知,學術氣氛就搞不起。回港教學十七年,我從一開始就意圖在自己的系內搞好學術氣氛,但老是舉步維艱。近幾年,校方給我們較大的自由,同事之間的學術氣氛有明顯的改進,但因為沒有學生的協助——沒有學生在課室之外不斷地跟教師研討——成果怎樣也及不上美國大學的一半。

    是的,香港的學生永遠是以工作的出路——或為印在名片上的名銜——而讀書的。可不是嗎﹖幾年前政府說有兩萬個山坡要處理,申請讀土木工程的就人山人海,此前稱霸的電機工程就不能不退位讓賢。也是幾年前,學生不肯定回歸後香港的法律行業會怎樣,港大法律學院的收生收得很差勁﹔今天,該學院收生的成績變得大有可觀。諸如此類的、變來變去的例子,我在港大見過不下十次。當一個中學生跑來問我選修哪個學系為上,我知道他不會是為興趣而問的。我今天對類似問題的答案,千篇一律﹕不要選出路,選興趣,因為今天出路這繫好,畢業時可能變了卦。

    香港的學生對學術提不起興趣,人浮於事當然是一個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教育署管課本,考試局管考試、成績,大學資助委員會管衡量,管研究。香港的學生於是從幼稚園起就為考試而讀書,考試以外的知識他們漠不關心﹔中學的老師是以學生的會考成績來定高下,老師自己有什麼啟發力,有什麼創見,膽子再大也不敢搬出來。

    近幾年,大學教師的研究,在委員的審核下,是以文章的多少及發表學報的國際性為依歸,有沒有內容,是否「有料到」,就完全沒有顧及。委員們似乎不知道,一個稍有份量的創見,一個稍有影響力的發現或觀點,往往是十年八載的工夫。

    我說自己不是個教育專家,是衷心話。但我說的是正規的香港教育,非正規的我倒有兩手。舉一些例子吧。

    一九七○年,我的一個外甥在香港沒有大學收容,跑到美國去跟我讀書。孺子可教,只六年他就拿到博士。我教他什麼呢﹖第一,週末要跟我去釣魚,不准讀書。第二,垂釣或下棋之際我教他怎樣找重點,尋興趣。第三,選老師時不要管教得好不好,但求老師博而深。這位外甥的名字是S·Y·Chiu。今天,在國際學術上,沒有一位研究細胞的學者沒聽過他的名字。一九七九年,我替兩個在廣州的外甥女辦手續,帶她們到美國跟我讀書。到美之初,她倆面有菜色,英語目不識丁,但六年後因為有學問而有了專業。是的,七十年代,有十多個在香港進不了大學的學子,到美國跟我求學,都有類似的成果。

    其實,我這個非教育專家的所謂教育,教來教去都是那幾句。學問要從興趣入手,在重點出擊。腦子要多休息,但讀書時要集中,心領神會。任何科目,值得讀的文章不多,所以選文而攻之所花的時間應該比讀的時間長。讀不是信,而是考慮,所以每有會意,就要停下來細想。選老師的唯一準則,是學問的水平,不顧其他。發問很重要,所以要想好題目,一見到老師就問。如上所說的法門,顯淺不過,但全部都是與香港的教育制度脫了節的。

    我教自己的兒女格外用心,是人之常情。兒女八二年從美跟我來港時,哥哥十歲,妹妹九歲。我為他們選校的問題,頭痛了幾個月。後來決定讓他們入讀英童學校,痛心地放棄母語。這個選擇的唯一原因,是英童學校沒有功課,回家不用讀書。我認為兒童要多玩耍,尤其是那些要用上想像力的遊戲。

    事實上,兒女在中學時,每次考試成績特別好我就有怨言。我對他們說,求學是長途賽跑,在中學時最蠢是跑在前頭,所以考試成績要保持在中上的位置,衝刺是二十五歲以後才開始的。後來他們到美國進了大學,兒子問﹕「我可以發勁了嗎﹖」我說可以加一點,但將來若要讀博士,真正發勁是開始寫論文的時候。殊不知我這個傻兒子在大學一年級就狂發勁,我用九牛二虎之力也拉不住﹗後來我跟他訂了一個協議﹕考試的前一晚不准讀書。他當然明白﹕用腦是運動,跟其他運動一樣,比賽前要休息。

    今天,兒子在研究院,學醫及基因研究,深明求學之道。他知道考試但求及格有餘,而成就是以研究的貢獻來量度。他少用筆記,買回來的書讀後全是新的。這些是但求理解而不論考試的行為了。

    我的女兒是另外一個故事。她在大學是選修英語文學的。我多次勸導,也不能說服她畢業後到研究院去研究些什麼。可幸的是,她得到祖父的遺傳,自小下筆成文。今天她在美國工作,因為文筆流暢而僱主大不乏人。女兒的經驗,使我意識到當今之世,在知識投資上回報率最高的,是語文。香港的學生真的是糊里糊塗了。

    現在我要從另一個角度——一個強詞奪理的角度——來表達我對一些所謂專家的觀感。在大學唸書時,老師阿爾欽對我說了幾句影響了我之後的一生的話。他說﹕「我知道你是可造之材,但你要知道,成功只能以效果——而不是以意圖或熱情——來衡量的。」

    清代有一個書法家,名叫包世臣,其書法理論名重一時。但我見包氏的書法不知所謂,一無是處,所以對他洋洋數萬言的書法理論,連看也懶得看一眼。唐代孫過庭的書法達到師級,於是我對他論書法的名著——《書譜》——刮目而讀,讀之再三,就是自己不同意的地方也要細想幾晚。書法比孫過庭高出兩個馬位的宋代的米芾,其論書法的文字甚少,且有時故弄玄虛,有時前言不對後語,但我對米前輩的論書法,每句視為至寶,就是不同意的也當為秘笈招式,久不久總要想一下。

    我這個見人家在某學問或玩意上沒有成就就視其言論如糞土的觀點,錯的機會是存在的。評畫的高手,自己不一定懂得畫。但從或然率的角度看,要避免費時失事,要有相當的可靠性,我的觀點是可取的。你要信一個在書法上沒有建樹的人的書法理論,還是一個書法大師的經驗之談﹖

    毋庸諱言,我是反對母語教學的。但這並不是說我不重視母語。我醉心於中國的文化。從《道德經》到陶淵明到李太白到蘇東坡到徐文長到龔自珍而甚至到最近謝世的冰心,我有資格設館授徒,而假若加上什麼書畫琴棋、甲骨文物、田黃雞血之類,我的所知就簡直如教育專家,深不可測矣﹗

    在高舉母語教學的眾君子中,令我耿耿於懷的是司徒華。華叔不是今天的包世臣——他的文字有水平。很可惜,我沒機會與他挑燈夜談,去說服他的母語觀點是錯的。

    我反對母語教學,有三個原因。其一,英語是世界上唯一的國際語言,而在電腦發達的今天,這國際性來得更重要了。其二,英文的表達能力強,但很難學,難、難、難,比中文難得多。英文的通用字彙起碼比中文的多三倍,而動詞千變萬化,偶一不慎就詞不達意。再者,識一個英文字的解法與懂得怎樣用那個字,是兩回事,而中文卻沒有這個困難。不要以為考了什麼英文試有好成績,就算是懂得英文。申請來港大的內地學生,TOEFL試一般都在六百分以上(算是高分了),但他們附上的英文申請信,我沒有看過一封是似英文的。

    其三,在學術發達的今天,百分之九十以上有水平的論著,是沒有中譯的。就是有中譯,譯錯的地方往往數之不盡。我不相信,一般而言,在一所母語教學的學校中,規定英語是必修科,就可以教出看得懂英語論著的學生。

    我有一位同事,姓張名滔,天生異稟,閱讀英文書籍可以一目十行,快如閃電。張滔因此很有學問。幾年前我發現他有一個秘密﹕他不僅英文好,而且是建築在他懂拉丁文的基礎上。這是少林寺的功夫了。我認為,要改善香港的教育,不應該以為國為民誇誇其談的所謂大前提手——誇誇其談歷來都是空空如也。

    我們要做的是把教育制度改變,變為讓中、小學的老師可以發揮自我,可以不管教育署的課本規定,可以漠視考試局的考試。我也認為制度的改變要重提升學生求學的興趣,把老師的啟發力放在第一位置。大學的研究,要以對人類思想的影響來衡量,與愛國愛民是扯不上關係的。

    很不幸,我認為以官立、官委的做法,上述是過於苛求了。曾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布坎南說得好﹕政府辦學,納稅的人是顧客,但顧客卻無權過問。以自由市場而知名於世的香港,所謂正規的教育竟然不依市場的規律,不容許以顧客的需求來決定教育的方向。

    教育是否要由納稅人資助,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可能有客觀的結論。但既然納稅資助教育事在必行,那麼在情理上,我們要對納稅人有點交代,要以納稅人的孩子所學的所值為依歸。多年前經濟學大師弗裡德曼提出的學券制,其目的是以納稅人的錢搞私營學校,讓納稅的顧客以「學券」來決定他們要為孩子購買的教育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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