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煐的弟弟,這位姨太太是不喜歡的,一看到他,大概就會令她想起孩子的母親來。小煐倒是很合她的心意。有那麼一個時期,小煐每日都會被大人們帶到起士林去看跳舞。年幼的她還不曾有舞池邊上的桌子高,與「面前的蛋糕上的白奶油高齊眉毛」;等把面前的這塊奶油蛋糕解決掉,她也漸漸在那微紅的黃昏裡發起困來,照例到三四點的時候,被僕人背回家。姨太太還曾為她做了一件頂時髦的雪青絲絨的短襖長裙,還曾說:「看我待你多好!你母親給你們做衣服,總是拿舊的東拼西改,哪兒捨得用整幅的絲絨?你喜歡我還是喜歡你母親?」當時四五歲的小愛玲得了這樣漂亮的裙子,自然滿心歡喜,因而毫不猶豫地就說「喜歡你」。然而為了這件事情,直到成年之後她還感到「耿耿於心」,因為那是自己真實的想法,「並沒有說謊」。
不過姨太太的脾氣實在不好,常把張家鬧得雞飛狗跳:「姨奶奶住在樓下一間陰暗雜亂的大房裡,我難得進去,立在父親煙炕前背書。姨奶奶也識字,教她自己的一個侄兒讀『池中魚,游來游去』,忽意打他,他的一張臉常常腫得眼睛都睜不開。」很快,張愛玲的父親也領教了姨太太的威力,被痰盂砸破了頭。族裡人看不過意,最終逼得她不得不離開。姨太太走的那天,小煐坐在樓上的窗台上,看著兩輛榻車從大門裡緩緩出來,盛著姨太太的銀器家什。這在她看來,未必是一件拍手稱快的事,然而僕人們都說「這下子好了」,因為——太太要回來了。
就在她8歲的這一年,家裡發生了很多事情。先是姨太太被攆走,隨後父親又把家從天津遷回了上海,在海外多年的母親即將歸來,這其中的緣由,又與她父親的差事有關:1927年1月,那位在天津任交通部總長的張志潭被免了職,靠這位堂兄謀得差事的張廷重就此失去了靠山,而英文秘書一職本就是個閒差,他整日不務正業,只知道抽大煙、逛賭場,還和姨太太打架,名聲原本就不好,因此不久就丟了官。一時意志消沉,不覺又想起留學海外的妻子的種種好來,這才決意趕走姨太太,遷回上海,給張愛玲的母親寫信,央求她回國。
張愛玲在她的散文《私語》中回憶這段經歷時,寫道:「坐船經過黑水洋綠水洋,彷彿的確是黑的漆黑,綠的碧綠,雖然從來沒在書裡看到海的禮讚,也有一種快心的感覺。睡在船艙裡讀著早已讀過多次的《西遊記》,《西遊記》裡只有高山與紅熱的塵沙。
到上海,坐在馬車上,我是非常侉氣而快樂的,粉紅地子的洋紗衫褲上飛著藍蝴蝶。我們住著很小的石庫門房子,紅油板壁。對於我,那也有一種緊緊的朱紅的快樂。」
然而,丟官這事對張廷重的刺激很大,他注射了過度劑量的嗎啡。事業上的失敗,幾乎要了他的命。他終日坐在陽台上,頭上搭一塊濕手巾,呆滯地望著前方。窗外的雨嘩嘩地下著,聽不清他嘴裡喃喃說著些什麼,這讓小煐害怕極了。
初涉人世的張愛玲,第一次看到了生活腐爛、頹敗的一面。彷彿是一種先兆,人世的陰冷將一步步侵入她內心的世界;而她,終將用一顆更加漠然而悲蒼的心靈來審視這個世界。她將推翻這一切,她將呼喚屬於她的完美。然而此時的成長,還不足以讓這顆種子發芽,她仍是一個富家小姐,懵懵懂懂、靜靜地等待著母親的歸來……
異域漂泊的母親終於從英國回來了。儘管當初離開的目的是逃避令人心碎的丈夫,而這次的歸來則是以女強人的面貌,重新挽救這段婚姻。
母親回來的那天,小愛玲吵著要穿自己認為最漂亮的小紅襖,然而母親看到女兒的第一句話就是:「怎麼給她穿這樣小的衣服?」不久,小愛玲就有了新衣服,生活的一切都與以往不同了。悔過的父親被母親送到了醫院治療。一家人也從石庫門的房子搬進了一所花園洋房,過起了洋人的生活。養了狗,種了花,還有迷人的童話書,家裡也陡然多了許多蘊籍華美的新朋友。母親還和一個胖伯母坐在鋼琴前模仿一對電影裡的戀人。小愛玲坐在地上觀賞著,快樂地在狼皮的褥子上滾來滾去。母親那時候23歲,穿著從歐洲帶回來的新奇的洋服,看起來是那麼迷人!姐弟倆望著新潮的母親彈琴唱歌,小愛玲偶爾轉過臉來看看弟弟,俏皮地衝他眨眨眼睛,彷彿在說:「你瞧!媽媽回來多好!」
這時的家還充滿著舶來的西洋氣氛。家中的藍椅套配著舊時的玫瑰紅地毯,實際上這種搭配並不是和諧,但小愛玲卻非常喜歡,於是連帶母親去過的英國也成為她嚮往的地方。因為在她的腦海中,一想到「英格蘭」,就會出現藍天下的小紅房子;而法蘭西則是微雨的青色,就像鑲在浴室裡的瓷磚,散著生發油的香。這是小愛玲的「英格蘭」和「法蘭西」,儘管母親常常糾正她的錯位印象,告訴她英國常常下著雨,法國則是晴朗的,但她沒辦法糾正自己的想法。小愛玲寫信給天津的一個玩伴,把自己的新居室、新生活和喜悅寫了滿滿的三張信紙,而且還畫了圖樣,但並沒有得到回信——「那樣的粗俗的誇耀,任是誰也要討厭罷?」母親還告訴她,畫圖的背景切忌紅色。背景看起來應當有距離感,而紅色的背景總迫近於眼前。可她和弟弟臥室的牆壁的顏色就是親切的橙紅色,這是小愛玲自己選的,她在畫小人的時候也喜歡畫紅牆,溫暖而親近。
在母親離開的這4年裡,晃動在小煐眼前的,儘是姨太太的影子——這也正是母親所擔憂的。在她眼裡,母親是遼遠而神秘的。即使在母親過馬路時拉住她的手,也會讓她但到一種生疏的刺激。但母親回歸的這段時光,是張愛玲童年生活中最為和美、安寧的時期,彷彿一切都達到了美和快樂的極至。姑姑每天練鋼琴,手腕上緊匝著絨線衫的窄袖,大紅絨線裡絞著細微閃亮的銀絲,琴上的玻璃瓶裡鮮花怒放,母親則跟著琴聲練唱,「啦啦啦啦」地吊嗓子。童年的記憶如此愉快,「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葉的淡赭,肩上垂著淡赭的花球,永遠有飄墮的姿勢。」
和許多小女孩一樣,幼時的張愛玲對美也有著本能的嚮往。對美的最初的記憶,便是來自於立在鏡前,往綠短襖上別翡翠胸針的母親。她在母親的旁側仰著臉望著,羨慕得不得了,簡直等不及自己長大,並許下「宏偉」的心願:8歲要梳愛司頭,10歲要穿高跟鞋,16歲吃粽子湯團,以及一切難於消化的東西!然而越是性急,成長的日子越是看不到盡頭:「童年的一天一天,溫暖而遲慢,正像老棉鞋裡面,粉紅絨裡子上曬著的陽光」。
母親還教她學英文,學彈鋼琴。就像她自己形容的那樣:「大約生平只有這一個時期是具有洋式淑女的風度的。」此外還充滿了優裕的感傷,看到書裡夾著的一朵花,聽著母親追述起它的往事,竟自掉下淚來。而母親見了則高興地誇讚女兒不是為了吃不到糖而哭!這番誇獎,讓她一高興沒了眼淚,反倒覺得不好意思起來。她還曾為學畫還是學琴的事煩惱過一陣。在看一場描寫窮畫家的影片後,她痛哭了一場,便立志要當鋼琴家,然而她對色彩有著一種源於心底深處的愛好。裝在金耳的小花瓷罐裡的松子糖,黃紅色的蟠桃式瓷缸裡香噴噴的痱子粉,連那方磨白了的舊梳妝台,也讓她著迷。或許是受了母親的遺傳吧,她對顏色有一種天生的敏感。她欣賞古人對顏色的參差對照:寶藍色配蘋果綠,松花色配大紅,蔥綠配桃紅。曾用自己第一次賺得的稿費買了一支口紅。這支為她的童年增添第一抹亮色的口紅,直到她成年後仍然無法忘懷。實際上,從那個時候起,她的眼睛裡就從來就沒有缺少過色彩,對色彩的感受力幾乎是一種天分。
留過洋的的母親,對於新事物歷來敏感而樂於品嚐。一回到上海就訂閱各種刊物,其中最喜歡地就是《小說月報》和《良友畫報》。在這種融洽的氣氛中,文學讓母女倆有了心靈相通之感:「《小說月報》上正登著老捨的《二馬》,雜誌每月寄到了,我母親坐在抽水馬桶上看,一面笑,一面讀出來,我靠在門框上笑。」因為這段難忘的經歷,使得成年後的愛玲一直對老捨的《二馬》念念不忘,「雖然老捨後來的《離婚》《火車》全比《二馬》好得多」。一看到它就會想起母女倆同樂的日常生活場景,有著她以後再怎樣努力尋找也找不回來的親情。
幸福的時光終究是短暫的。恢復健康的父親沒過多久就又開始犯老毛病——抽起了鴉片,並且開始用另一種手段對付作風強硬的妻子。他不出生活費,所有花費都由妻子來付,以為這樣終有一日會讓這個桀驁的女人因為沒錢而無法再次出走。他別無所求,用盡另一種方式來束縛妻子,以圖使她乖乖地向他低頭。父親的這一行徑給張愛玲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在她的小說中也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景:《金鎖記》中的姜季澤想騙嫂子的錢,《傾城之戀》中的哥哥花光了妹妹的錢,《多少恨》中的父親千方百計騙女兒的錢,《小艾》中五太太的丈夫騙盡妻子的私房錢。
母親早就看透了這些把戲,因而兩人沒過幾天就會大吵一架:「他們劇烈地爭吵著,嚇慌了的僕人們把小孩拉了出去,叫我們乖一點,少管閒事。」躲在陽台上的小愛玲和弟弟都不作聲,靜靜地蹬著三個輪的小腳踏車。在張愛玲的記憶裡,「晚春的陽台上,掛著綠竹簾子,滿地密條的陽光」。父母間的爭吵與戰爭,使他們無暇顧及孩子的生活。一個整日用鴉片麻醉自己,另一個一味地追求西方的自由。張愛玲的童年並未從父母那裡獲得足夠的關愛,然而文學卻給了她巨大的安慰,於此中才找到內心的自我,讓生命和情感在文字中流淌。
原本以為這次歸來能挽救自己的家庭,然而封建遺少的習氣早已深入丈夫的骨髓,想要改造眼前的這個男人,已是萬萬不能的了。這段千瘡百孔的婚姻,不要也罷!
根據張愛玲表哥黃德貽的說法,當時張愛玲的父親並不想離婚,然而她的母親則態度堅決,堅持要離。當初為了讓妻子回國,張愛玲的父親曾答應她兩個條件,一條是趕走姨太太,另一條是「戒除鴉片」。但後者沒有做到。他自知理虧,所以無可奈何。辦離婚手續的那天,她的父親繞室徘徊,長歎一聲之後,把筆放回桌上。律師見他這個樣子,就問女方是否要改變心意,然而她母親毫不遲疑地說了句「我的心已經像一塊木頭」!
她父親聽了這話,才立刻在離婚書上簽了字。
冥冥中,母親對這段婚姻決絕的態度,亦傳給了女兒。十多年後,張愛玲也因為男人那無可救藥的本性,快刀斬亂麻,結果了與胡蘭成的那一段驚世駭俗的愛情,把愛與不愛的問題交給了那個苦苦徘徊掙扎的男人。這樣的女人,注定是一場驚艷,一場浮華的舊夢,一個絕美的傳奇吧。
儘管母親勇敢地和父親離了婚,但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國,雖然已現新思想的曙光,但在一般人世俗的眼中還是不能接受的。在中國,一個離了婚的少奶奶要保持個性與人格謀取自己的社會地位與經濟權利是不容易的事,但對於個性獨立的母親,即便再怎樣不幸艱難,對於她,沒有比自由與尊嚴更重要的了。
「亂世的人,得過且過,沒有真的家。」若干年之後,張愛玲講出這樣刻骨銘心的話。對於父母的離異,她也曾提到過自己的想法:「雖然他們沒有徵求我的意見,我是表示贊成的,心裡自然也惆悵,因為那紅的藍的家無法維持下去了。」她曾對一個因插足別人家庭而擔心讓男方離婚會傷害他孩子的同學說:「……我自己就是離婚的人的小孩子,我可以告訴你,我小時候並不比別的小孩特別地不快樂。而且你即使樣樣都顧慮到小孩的快樂,他長大的時候或許也有許多別的緣故使他不快樂的。」
雙方是協議離婚。孩子都歸父親監護和撫養,不過張愛玲的母親在離婚協議上堅持,女兒日後要進什麼學校,必須先徵求她的同意,教育費用則由父親方面承擔。母親的堅持,使女兒得以繼續在新式學堂接受教育。
1930年,10歲的她被帶到黃氏小學入學時,母親一時躊躇著不知填什麼名字。她覺得「張煐」這個名字叫起來嗡嗡地毫不響亮,可匆忙中又不知該用什麼名字,於是臨時用英文名「Eileen」的音譯名「愛玲」,作為女兒入學登記用的名字,等想好了在給她改過來。可母親一直沒有想起更好得名字,而隨意想起的「張愛玲」這個名字,卻在她以後的歲月中,發散出奇特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