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 第40章
    雙桃朝她翻翻眼皮。

    姚姚說:「他很男人。」

    雙桃刺她說:「你喜歡他,可他不會喜歡你。」

    姚姚笑笑說:「要不我勾勾他?」

    雙桃說:「愛咋咋。」

    姚姚又笑了,說:「看你這樣兒是反對。告訴我,你和他到底有沒有一腿?」

    雙桃不希理她。

    姚姚問:「那你為什麼不上步?」

    雙桃橫了姚姚一眼,說:「你胡說些啥哩,他是我姐夫,我上什麼步?」

    姚姚說:「姐夫姨子有這種事多去了,我認識一個女演員就和她姐姐共用她姐夫,這叫一龍戲雙鳳。」

    雙桃不客氣,說:「那你和另兩個女人共用楊老闆,這叫什麼呢?」

    姚姚並不在意,說:「叫一龍戲三鳳呵。」

    雙桃終於笑了一下,笑得苦澀。

    姚姚喝了口咖啡,放下杯子說:「桃子,剛才我和你開玩笑,現在我和你說件正事吧。」

    雙桃仍沒好態度:「有屁快放。」

    「楊,喜歡你。」姚姚說。眼光盯著雙桃的臉。

    「楊?」

    「楊揚。」姚姚說。

    雙桃停止吸茶,抬頭看著姚姚說:「姚姚,你說這個幹嘛,我用著他喜歡了?再說也沒譜,他連我的面都沒見過。」

    姚姚說:「見過,咱倆的合照。」

    「見過咋?」

    「他說他喜歡你,一直端祥著你看,說這個女人有點小味兒。」

    「去他媽的,大味兒小味兒與他有啥關係。」

    「不是與他有關係而是與我有關係。」姚姚說,她把「我」字咬得很重。

    「你?」

    姚姚伸過手抓起雙桃的手握著,握了一會兒放下,看著雙桃的眼睛說:「桃子,我們最知心,說什麼都沒顧慮,你知道我懷孩子了,在這種情況下,是不宜「靠」男人的……」

    雙桃眼光疑疑地看著姚姚。

    「桃子你懂我的意思嗎?」姚姚問。

    「不懂。」

    「那聽我說。」姚姚說下去:「剛才我說一龍三鳳,這是表面上的光景,真實情況還是一龍一鳳,楊最戀我,那兩個基本被他曬起來了。現在我這樣了,他「靠」不上我,又不喜歡那兩個,自然要另找女人,這是一定的,既然這樣,我寧可這個女人是我的朋友。」

    至此雙桃已猜到姚姚的用心,可她不吱聲。

    「你還不明白我的意思麼?」姚姚又問。

    「明白。」

    「明白什麼?」

    「當你的替身。」

    「對。」

    雙桃不是個封閉保守的人,可姚姚的這一設想也著實讓她驚詫不已,也很生氣,覺得這玩笑開得沒譜了,她瞪了姚姚一眼:「你……」

    「你先別說話,等我把話說完。」姚姚說著端杯喝了口咖啡,放下杯子又說下去:「桃子你別誤解我,這事不單是從我這方面著想,也從你那方面著想,於你不利的事我不會讓你去幹。我覺得你現在這種情況,沒必要守身如玉,為誰呢?有一個男人喜歡你,這個男人又有錢,有什麼不可以的呢?」

    「我不是這樣的人。」雙桃說。

    「我原來也不是這樣的人。」姚姚接說,「女人從根上都願過正常日子,一張結婚證,男人守著,孩子跟著。可後來我看開了,我不想過那種買菜都要講價錢的日子,貧賤夫妻百事哀,這種日子產生不了愛情,就有愛情也留不住,更沒快樂可言。」

    「你和楊在一起快樂嗎?」雙桃問,態度平和些了,不曉是因為姚姚的態度誠懇,還是她的話引起共鳴。

    「快樂。首先楊這人優秀,我愛他,他也愛我,他給我買房、買車、買禮物,不缺我的錢花,我挺知足。還有什麼不快樂的?」

    雙桃一笑說:「姚姚你把這麼優秀的男人讓給我,不怕我抓住不放麼?」

    「你以為我傻?才不會,我有條件。」

    「什麼條件?」

    「你要是願意照我說的做,得保證到時候你撤出去。」

    「要是不撤呢?」

    「那咱倆就不是姊妹了。」

    「那好,為咱倆永遠是姊妹,我現在就撤吧。」雙桃說著站起身。

    「你……」

    雙桃也學姚姚的樣抓起她的手握握,放下。

    「拜拜!」

    她匆匆離開姚姚,總體上是覺得姚姚這想法太「格澀」了。

    78

    「遲玲(畢的老婆)要離婚。」

    畢可超坐在對面,見他悲苦如喪考妣的模樣,吳桐心裡也就明白他和畢可超的這次談話不會輕鬆。可不是,還有什麼比告訴一個男人他的孩子是別人的種更難啟齒的?可想想不說出實情又真的不行。那樣老畢會永遠被蒙在鼓裡,將屈辱生活繼續下去。

    做朋友就做真朋友。吳桐是抱定這個原則把畢可超請出來「坐坐」。「原則」不能說不對,可跟在這個原則後面的事要做也實在不易。也許滿世界唯有吳桐這般軸腦筋的人才能做得出來吧。

    酒喝起來,畢可超對吳桐仍耿耿於懷,不理他,獨自往肚裡灌酒,似乎一切是由吳桐的「失職」造成的,可謂是本來倒置,肚子痛埋怨灶王爺。可吳桐並不怪他,因他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吳桐心裡更多還是憐憫與同情。

    「她堅決要離婚。」畢可超又說一遍。

    吳桐知道該說的話早晚要開口,他咬了咬牙,說:「她一定要離就離好了。」

    畢可超立刻斥責:「屁話!」

    吳桐不計較,又說:「我這麼說是基於你們的婚姻實際……」

    「什麼實際?」畢可超眼皮翻翻問。

    吳桐嚥了口唾沫,覺得還不能馬上把「實際」端上檯面,須一步一步地來,便問句:「老畢你自己說你的婚姻幸福不幸福?」

    「你的婚姻幸福不幸福?」畢可超反問。

    一時倒將吳桐問住。停停說,「能過下去。」

    「我也能過下去。」

    吳桐心想此言差矣,我能過下去,你可是過不下去了。他本來想,要老畢能接受離婚,他就不一定把事實告訴他,起碼是不馬上告訴他。可他堅持不在兩棵樹上吊死的原則,他就不得不實話實說了。

    可話到了嘴邊又拐了彎,出來的仍然莫衷一是:「老畢我再問你,離婚對於你最大的障礙是什麼?」

    「孩子。」畢可超不打艮說。

    吳桐的心痛了一下。老畢說得不錯,大凡離婚難都是難在孩子身上,可這事落到老畢身上就不一樣,翻巴著。正是兒子的緣故老畢才應該離婚。

    他頭一次覺得畢可超不是個聰明的人,聰明也是小聰明,小聰明大糊塗。把別人的孩子一心一意當自己的養,當心肝寶貝地疼,可謂是只管低頭拉車不管抬頭看路,不是糊塗是什麼?

    「離婚孩子太可憐。」畢可超說。

    不離你更可憐,吳桐在心裡說。

    「遲玲也捨不得孩子,她離婚堅決要孩子,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畢可超說,說畢端起杯喝了一大口啤酒,喝得滿臉悲苦。

    「老畢你發揚發揚風格,把孩子讓給她得了。」吳桐說。

    「得了個屁!」畢可超乜斜著吳桐,「我憑什麼讓給她,你要是離婚,你發揚風格把孩子讓給老婆?」

    「我會。」吳桐說。

    「狗屁!」畢可超說。

    「真的,她一定要,我給她。」

    「那是你對孩子沒感情,我不行,我沒這個孩子不行。」

    「老畢,你四十不到,要孩子還可以再生的,幹嘛非和老婆爭?你親人家同樣也親,人家是母親呵。」

    畢可超警惕起來,盯著吳桐問:「是不是遲玲找過你,讓你動員我離婚不要孩子。」

    「沒有。」吳桐連忙否認。

    「那麼是丹丹?」

    「怎麼又扯上丹丹?」

    「她也是想讓我離婚不要孩子,是不是她讓你遊說我?」

    「也不是。」

    「那你為什麼老說這種話?」

    「老畢,我純是為你。」

    「為我還是害我?」

    吳桐不想繞圈子了,說:「老畢,這話我本不該講,可想來想去不講不夠朋友,是對你不負責任。」

    畢可超放下酒杯,看著吳桐。

    吳桐說:「遲玲要孩子很正當,那孩子是她的。」

    「也是我的。」

    「我能肯定是你的?」吳桐眼光幽幽地望著畢可超。

    「你,你他媽什麼鬼話吳桐?不是我的是你的不成?」畢可超眼珠爆突。

    「也不是我的。」吳桐說。

    能聽到畢可超拉風箱似的喘息聲。

    「老畢,前面我說過,這事真不好管,可我是你的好朋友,我不管你誰管你?」吳桐說得動情,眼有些濕。

    「我不明白你要說什麼。」畢可超生硬地說。

    「老畢,你去做做親子鑒定吧。」

    「啥!你再說一遍。」

    「去做一下親子鑒定。」

    「吳,吳桐,你,你他媽告訴我,你也做那鳥鑒定了嗎?說,做過了嗎?」畢可超簡直怒不可遏。

    「我不用做,孩子是我的我有數。」吳桐說。

    「我也有數,孩子不像我也是我的。」畢可超嚷。

    「你的孩子也不像他媽。」吳桐指出。

    「這也正常。」

    「不正常的是你兒子特像一個人,像從一個模子倒出來的。」吳桐說。什麼話說出像刀子?這就是。他對自己的「殘忍」感到驚訝。

    「吳桐,你,你這王八蛋,」畢可超大罵出口,「我總算明白你是啥意思了,你說,你說我兒子像誰?」

    吳桐沒馬上回答,思考要不要點出任的名字。一點出事情就升級了。

    「說!」

    「市工會任主席。」吳桐說了。已沒有別的選擇,長痛不如短痛。

    畢可超臉上的表情像遇到九級風暴的海面,瞬息萬變,猙獰無比。是「市工會任主席」喚醒了腦海深處的記憶?還是一旦將兒子和任主席聯繫起來,一大一小兩張酷似的面孔使畢可超如夢初醒?

    空氣像凝固了。

    不知過了多久,眼裡噴火的畢可超陡然咒罵一句:「我操你個媽!」

    吳桐不曉是罵任主席,還是罵他。

    也就在這一刻,他開始對自己的做法產生懷疑。想這樣對朋友究竟是幫?還是毀?

    窘迫間,雙桃打來了電話,拼著哭聲,告訴吳桐她今天要趕到南莞市。吳桐問是為公司出差麼。雙桃說是去找好好。他想到元旦那天雙桃打電話找不著好好哭的那一幕,猜想好好一定遇上什麼事。遂問好好怎麼去了南莞?雙桃說不清楚,所以得趕緊過去弄明白。吳桐說那就趕緊去吧。雙桃「嗯嗯」著答應,後說有件事我來不及辦了,哥你幫幫忙吧,吳桐說有什麼事你只管說。雙桃說你去我家把電話換成來電顯示的,再去電信局辦個手續,我耽心這段時間馬尼來電話找不著人,能留下個電話號碼也好。吳桐心裡一震,知曉雙桃心裡還惦記著那個洋流氓,他說放心吧我辦,又說在南莞有事就來電話,大家一塊想辦法。他沒聽見回聲,聽到幾聲抽泣,電話就掛斷了。

    看這邊,畢可超用手抱著頭。

    咋攤上這麼多事呢?按倒蘆葫起來瓢。他想。

    79

    吳桐從雙櫻那裡知道雙桃匆匆趕往南莞的原因:雙桃找不到好好便給好好的一位同學打電話,那同學說好好和幾個同學結伴去南莞了。雙桃問去幹嘛?同學說去賺錢,她問怎麼賺錢。同學說聽像在夜總會跳舞。雙桃一聽就慌神了,一刻也不敢停留趕過去。

    吳桐在心裡呼喊不妙,一個女孩子在那種場所攪混水,斷沒好結果。他十分理解雙桃火燒屁股似的焦燥,這事落到任一個做父母的身上都一樣。

    讓他不理解的是雙櫻,雙櫻對她妹妹事並不上心,他讓她經常給雙桃掛電話詢問情況,她不以為然,說桃子有事自然會打過來的。他不好再說什麼,心裡卻對雙櫻的冷漠抱有成見。想要是這事換成雙桃,肯定會請了假陪她姐一塊去南方。

    雙櫻這樣,吳桐只得自己與雙桃聯絡,他也真是牽腸掛肚,當天便給雙桃掛三遍電話。最後一遍電話得到的信息是:雙桃到晚十一點已轉了十幾家夜總會,還沒找到好好。吳桐安慰她一番,讓她趕緊找旅館住下,明天再找。

    第二天情況依舊。雙桃又查找了好多家還是沒有好好的下落,雙桃在電話裡完全是一付哭腔。

    第三天上午沒有新的情況,中午時分雙桃把電話打在他手機上(他在外面吃飯),她告訴吳桐已在一家五星級大酒店的夜總會裡找到了好好。吳桐長長吁了口氣,然後詢問具體情況,雙桃說剛找到好好,沒來得及問,等問清楚了再告訴他。他就一直等著,等到快下班時還沒雙桃的電話來,便忍不住要給雙桃撥,正這時雙桃打過來了,聲音氣急敗壞,說現在才弄清楚,好好和她的同學是被老師騙到南莞的,說是帶她們去實習,到了那兒就把她們送到酒店的夜總會去坐台。她與夜總會老闆交涉,要求帶女兒走,但被拒絕,說已簽了合同,錢給了帶她們來的老師。要走必須交違約金。事情僵持著。

    吳桐愈聽心裡愈氣憤,問那狗老師呢?雙桃說卷錢走了,走前對老闆說等合同期滿他再來領學生。吳桐問合同簽了多長時間?雙桃說兩個月。吳桐心想兩個月什麼都晚三春了。便說一天也不能等,必須馬上把好好帶回來。雙桃說我知道,可老闆不放,說給錢不留人。吳桐問他要多少違約金?雙桃說一萬。吳桐想了想,對著話筒說:錢,我來想辦法,立馬給你電匯過去,先把人從裡面領出來,別的另理論。雙桃說只能這樣,就是給你添麻煩了。吳桐說事到如今還客氣什麼。聽不見聲,知道雙桃又在哭,便掛了電話。

    吳桐靜坐了那麼一兩分鐘,後拉開抽屜,從王前進的錢裡拿出一沓,裝進包裡,出去就近找到一家郵政局把錢匯出去,方覺寬心。

    可回到辦公室,他又覺得原先想的過於簡單了,在契約背後很可能隱藏著犯罪。這就不是單單是「留錢不留人」的問題了。須揭開黑幕(如果是黑幕的話),讓犯罪者受到法律懲處。如草草了結,以後想追究怕也辦不到。

    去一趟南莞。吳桐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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