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棄嬰東死一個,西丟一個,狼吃狗叼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但一個地點、一個棺材埋很多,就很扎眼。於是傳說這些孩子都是教會害死的,更進一步傳說教會拐來中國人的小孩,挖心肝做藥,挖眼睛點銀(可以將鉛點化為銀)等等。有的育嬰堂為了鼓勵人們幫助收棄嬰,往往會給那些送來孩子的人一點報酬。因此,就有匪類為了這點報酬居然去拐人家的孩子,這種匪類一旦暴露,就會把屎盆子扣在育嬰堂頭上,「坐實」了有關的訛言。轟動全國的1870年的天津教案,就是因為這個原因鬧起來的。當然,由文化隔膜導致的衝突,在基督教的傳播歷史上並不稀罕。從理論上講,隔膜是會隨著交流的增加而消除的,基督教的某些風習固然怪異,中國人見得多了自會見怪不怪,隨之而來的會是理解,甚至是和解。只要彼此沒有在誤會中形成對抗,只要彼此的敵意沒有形成刻板印象,衝突就會消散。但是,當時清政府的作為卻使這種和解的可能化為烏有。
基督教雖然開禁,被允許放了進來,但對於清政府來說這只是高壓之下的權宜之計。清廷大員們的如意算盤是明開暗禁,用奕訢的話來說,就是天主教系屬異端,「雖已開禁,仍當暗為防範」(《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五)。因此,不僅某些官員出頭限制甚至撲殺教會人士,而且一些鄉紳有組織地對基督教的抵制活動,背後也有官府的背景。更重要的是,凡是涉及民教衝突的教案,只要官府參與調停審理,多半是在兩下「拱火」,刻意把雙方的敵意人為地加以擴大。後來談到教案有一個流行的說法,說是官府一般都屈從於西方的壓力,偏向教會一方。這個說法其實只說對了一半,事實的另一半,據我查閱《教務教案檔》的所見是這樣的:每當發生教案的時候,只要打上衙門,負責審理的官員開始都向著鄉民,有時候甚至是毫無道理的偏袒,整個審理呈現一邊倒的現象。但是,在這種時刻,西方國家的公使和領事往往會出面干預,這種干預有時甚至帶著炮艦。在根本不對等的外交壓力下,由於總理衙門的參與,案件又開始翻過來,到了這個時候,官府又開始向著教會和教民了。「教方恆勝,民方恆屈」僅僅是一個統計不完全的結果,產生這個結果的過程往往被人們忽略了。
最為奇特的是,無論怎樣審理,官府是絕不會讓老百姓知道真相的。許許多多諸如教會淫亂、挖心、采生折割之類的指控,在官司打完,指控者失敗的情況下並沒有人來澄清。給人的感覺是官府屈從於洋人的壓力胡亂斷案,每每令那些原本理直氣壯的民方感到含冤負屈,誤會不但沒有化解,反而激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恨。有的教案在審理過程中,官府發現衝突的民方原來對教會和教民心存善意的時候,反而故意小題大做,過分懲罰「肇事」的民方,同樣激化了矛盾。官府利用信息的控制,權術的運作,基本達到了即使對西方讓步,也點燃了民眾對西方的怒火的目的,為官府日後在和西方爭鬥中利用「民氣」埋下了伏筆。
拳民,就其大多數而言,實際上就是在戊戌變法失敗後,在頑固派官員「民氣可用」的判斷下,被利用形成的武裝群體。不過,拳民最厲害的武器是他們宣稱的「刀槍不入」的法術,和法術背後的神靈。也可以說,拳民的「刀槍不入」,是他們上法時附體的神仙賦予他們的。當然,沒有誰可以真的刀槍不入,法術都是既騙自己人,也騙觀眾的玩意兒(只是騙不了洋人)。不過,從拳民上法(附體)概率比較高的一些神靈人物上面,倒是可以發現他們的另一些秘密。當然,所謂的神靈無非是些農民熟知的戲曲人物,比如《三國演義》裡的關張趙馬,《西遊記》裡的豬八戒、孫悟空、沙和尚,還有《施公案》裡的黃天霸等等。
我統計過,這三類人是拳民上法的時候出現概率最高的,也就是說,當他們宣稱自己被神靈附體的時候,都喜歡說是這三類神靈附體。三國英雄豪傑多了,但是拳民卻根本不選曹魏和孫吳陣營裡的人物,無論典韋、許褚、張遼、徐晃,以及周瑜、黃蓋、太史慈有多麼了得,但他們的眼裡卻只有關羽、張飛、趙雲、馬超和黃忠。看來,受到西太后眷顧的拳民既在乎自己的「忠義」,也在乎自己的「正統」。唐僧三徒屬於那種原先在野,後來被官府招安終成正果的神(佛),特別是孫悟空有金剛不壞之身,惹多大的禍都死不了,很難不讓拳民們喜愛。至於黃天霸,那是朝廷命官的鷹犬,專門為清官效命,剿滅那些採花大盜(有暗指那些淫亂的洋人洋教的可能)的。而且朝廷裡特別讚賞拳民的大臣中有人號稱清官的剛毅,認為某些義和團的大師兄就是黃天霸。
在拳民大面積興起前夕,不管出於什麼動機,西太后的戊戌政變粉碎了清廷向西方學習的變革前程。但是,當初之所以發動這場變革的外部壓力一點也沒有因六君子的人頭落地而減少,反而使清朝政府更讓西方以及日本看不上眼,壓力反而更大。為了應付壓力,向前既然不肯,就只有向後看。從「民氣可用」到「刀槍不入」,拳民只是頑固派官員給西太后找來的抵抗工具。甘當工具的拳民們,雖然做事的時候有點荒唐,亂殺亂燒(北京前門大柵欄商業區,就毀於他們的一把火,幾萬無辜的教民和用了洋貨的人被殺),在八國聯軍還沒有啟動的時候,就非要從大毛子殺到十毛子,把一切西方的東西掃蕩乾淨,其實思想意識卻和中央保持一致(缺乏教育,沒有灌輸,能做到如此,真是難得)。只是他們藉以做工具的資本實在是太可憐,法術不過來源於鄉間的巫術和氣功,而且還是不太像樣的巫術和氣功,附體的神靈不過是他們在戲曲裡熟悉的人物,想借點宗教的力卻又不大明白,服裝雖然統一不過是圖個吉利(黃、紅吉色),說是八卦分團,但大家都稱自己是乾字團,爭當老大,其他的七卦幾乎沒人用。連喝的符、念的咒都跟道教沒多少關係,全靠自家糊弄。
這些拳民秘密,在當時和過後的一段時間裡其實不是秘密,只是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有意要把事情弄糊塗了才成了秘密。這些秘密不弄清楚,拳民也許還會回來。
監督與分肥
一有官員貪污腐化,總結經驗教訓,總免不了要說監督不力。怎麼才算有力呢?我們現在政府有監察部門,有審計部門,有反貪局,黨還有紀律檢查部門,據說還要效仿香港,成立廉政公署,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有我們這麼多專門的監督部門呢?沒有,那為什麼偏是我們監督不力?
有人說了,各個地方政府裡的監督機構跟被監督的對象屬於同一個級別,同級之間監督的有效性自然不高。於是改進,紀檢委級別提高,好像效果也不大。又有人認為監督部門跟地方黨政負責部門有統屬關係,於是改進,監督部門盡量獨立,由中央直線領導。但是,如果監督機構也出問題怎麼辦?那就再派人監督監督者。現在,聽說已經開始實行中央向地方派巡視員制度,此舉能否有效遏制腐敗?從歷史的經驗來看,短期效果應該有,但想要根本改善,也難。
做古代歷史研究的,大多認為明代的政治昏亂,但是從制度層面講,明代的監督機制偏偏最發達。歷朝都有的監察機構自然少不了,只是不叫御史台而叫都察院,轄十三道御史,原來專門的諫官給事中此時也演變成分佈在六部的監察官,從給皇帝提意見,轉變為給京官挑錯。除此之外,各省還派有專門定期駐省監察的巡按,後來再加派巡撫、總督。政府體系之外,皇帝還要派自己身邊的人到各地監察,有礦監、稅監,最重要的是監軍,正因為如此,被閹割過的宦官到了明代被尊為太監。這還不算那些直屬於皇帝、權力無邊,但卻近似於特務組織的錦衣衛和東廠、西廠。
巡按是最早下派的監督人員,官位不高,不過跟一般的御史一個級別,七品官而已。跟四處走走的十三道御史不同,巡按盯在一個地方,不可能什麼都看不出來,因此,早期的巡按還真能查出點事來。但是,恰好也是因為定期駐在一個地方,很容易被地方官們包圍軟化。按規矩,監察官位卑而權重,可以跟省級的三司長官分庭抗禮,三司見了巡按,只能客客氣氣的。客氣歸客氣,禮貌歸禮貌,但巡按沒有具體的行政權,按規矩辦事,實惠撈不到。人都是要吃飯的,官員也是人,當官還是要圖吃好飯,明朝的官俸又低得可憐,大家只有自己想辦法。巡按雖然只有七品但也是官,有跟所有官一樣的想法。巡按沒有行政權力,但卻有跟行使行政權的人挑刺的權力,於是大家心照不宣,監察變成了分肥。這下好了,巡按不僅地位跟省級官員平起平坐,連實惠也平起平坐,朝廷要的監督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巡按不中用,有人找原因說是官位不高,於是派下來六部堂官一級(類似部長和副部長)的人掛上都察院的副職,下來做巡撫、總督。原來的七品芝麻官派下來都可以跟省級官員平起平坐,派來部長副部長跟省級三司官階相當,更了不得,直接就把個三司變成自己的下屬。以至於後來人們不認為巡撫和總督是中央派出的官員,逕直把他們當成了省長。
最受皇帝信任的太監,雖說身體關鍵零件少了,但貪心一點都不少,只要被派下去,就無師自通地把監督化為分肥的契機,打著皇帝的名義,為自己撈足了好處。明代宦官機構二十四監,權力最大的是司禮監,因為那裡的太監可以替皇帝批奏折,最實惠的卻是御馬監。御馬監裡的太監官階都跟當年的孫猴子差不多(估計當年吳承恩寫這個情節,有諷刺太監之意),但權勢可不小,不僅掌握著調兵遣將的令牌兵符,而且可以向外派監軍。軍隊多了監軍,長官無所謂,但是小兵倒霉,因為又多了一個喝兵血的。時人寫道:「監視之設,止多一扣餉之人。監視之欲滿,則督撫鎮道皆有所恃矣。故邊臣反樂於有監視,功易飾,敗易掩也。上(指皇帝)性多疑,有監視,又有監視監視者,多一人有一人之費,窮邊士卒,何不幸一至於此。」(楊士聰《玉堂薈記》)
只要官員是只對上負責的,無論監督怎樣綿密都無濟於事,監督變成分肥絕對是官員的理性選擇。只有讓官員不只對上負責,而且對下負責,讓社會來參予監督,保障輿論監督自由,監督機構才會真正有效。19世紀中葉,美國工業化時期也一度出現過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盛行的局面,但是由於有社會的監督,有輿論的揭弊,民間掀起了掃黑風暴,很快就扭轉了局面。
黑窯的存在與揭黑記者的命運
在黑磚窯事件的報道中,我注意到了一個現象,黑磚窯在山西的運城地區最多,而這個地方恰在幾年前發生過一起令全世界的新聞媒體震驚的事件,一個揭黑記者以莫須有的名義被抓進了監獄,判刑八年。現在,這位記者已經被提前釋放,案件卻沒有能平反。現在,黑磚窯事件發生了,而且不是一個兩個。運城,再一次讓人們記住了它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