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所稱的奢侈品徵收賦稅,也就是說,即便是由窮人消費的,也沒有這樣的效果。徵收賦稅商品價格的提高,不一定會造成勞動工資的上調。舉例來說,對煙草徵收賦稅,儘管這是窮人和富人的奢侈品,不可能提高工資。儘管在英格蘭,稅額為煙草原價的三倍,在法國為原價的十五倍,這樣的高稅對勞動工資彷彿毫無影響。對茶和食糖徵收賦稅,也能夠與此這樣來說,二者在英格蘭和荷蘭已成為最低階級人民的奢侈品;對巧克力徵收賦稅也是這樣,據瞭解它在西班牙也已變成這樣。大不列顛在十八世紀中期對火酒徵收的各種稅,對勞動工資沒有影響。黑啤酒價格的上調是由對每桶啤酒徵收三先令附加稅引起的,沒有在倫敦引起大多數時候勞動工資的上調。這樣的工資在徵收賦稅以前大概為每天十八便士和二十便士,現在也沒有增多。
這樣的商品價格沒有必定降低卑微階級人民養育有用子女的力量。對質樸勤勞的窮人來說,對這類商品的徵收賦稅起著取締奢侈的法律作用,讓他們少用或完全不用這種不再可以容易購買的奢侈品。因為這種被迫的節儉,他們養育子女的力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可能經常因徵收賦稅而增加了。正是質樸勤勞的窮人通常養育了人數眾多的子女,主要供給對有用勞動的需求。
必需品平均價格的任何一點上漲,除非由勞動工資的比例上調得到補償,不然必定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窮人養育子女而供應有用勞動需求的力量,不管需求的狀況如何,是增加、停滯或減少;或者是要求人口增加、停滯或減少。
對奢侈品徵收賦稅,除被徵收賦稅商品的價格之外,沒有提高任何其他商品的價格的傾向。對必需品徵收賦稅,由於提高勞動工資,必定有提高一切製造品價格從而減少製造品的銷售和消費範圍的傾向。對奢侈品徵收賦稅最終由徵收賦稅商品的消費者支付,得不到任何補償。這種稅毫無區別地落在每一種收入上,也就是說,落在勞動工資、資本利潤和土地地租上。對必需品徵收賦稅,就它對勞動窮人的影響來說,最終部分由地主支付,他們土地的地租減少了;部分由富有的消費者支付,不管是地主或其他的人,製造品的價格提高了;支付時總是帶著一個極大的額外數量。就像真正的生活必需品而且是用來供窮人消費的這樣的製造品(如粗毛織物)價格的提高,一定要用工資的進一步提高對窮人作出補償。
中等和上等階級的人民,假如他們瞭解自身的利益,應該永遠反對對生活必需品徵收一切賦稅,還有對勞動工資的直接徵收賦稅。兩類賦稅的最終支付完全落在他們自己身上,而且總是帶著一個非常大的額外數量。它們落在地主身上最重,地主總是通過雙重身份來支繳稅款:作為地主,可以通過自己地租的減少;作為富有的消費者,就可以通過他們支出的增加。根據馬修·德克爾爵士的觀察,覺得某些賦稅在某些貨物的價格中重複和積累四五次,這對生活必需品徵收的賦稅來說是完全正確的。舉例來說,在皮革的價格中,你不僅一定要按照自己的鞋所用的皮革繳稅,而且必須按照制鞋匠和制革匠的鞋所用皮革繳稅。你還一定要就這些工人在為你服務時所利用的鹽、肥皂和蠟燭繳稅,一定要按照制肥皂人、制鹽人、制蠟燭人在工作期間所消費的皮革繳稅。
在大不列顛,對生活必需品徵收的主要賦稅就是上面提到的對四種商品徵收的賦稅:鹽、皮革、肥皂和蠟燭。
鹽是一種非常古老和非常廣泛的徵收賦稅對象。羅馬人徵收鹽稅,我相信現今歐洲每個地區也是這樣。任何一個人每一年消費的鹽的數量非常小,能夠逐次少量購買,這樣一來哪怕對它徵收賦稅非常重,彷彿也沒有人會非常明顯地感覺到了。在英格蘭,鹽每蒲式耳徵收賦稅三先令四便士,大概為原價的三倍。在其他國家,徵收賦稅更高。皮革是一種真正的生活必需品。亞麻布的利用使肥皂也變成這樣。在冬夜非常長的國家,蠟燭是一種必需的生產工具。在大不列顛,皮革和肥皂每鎊徵收賦稅一個半便士,蠟燭一便士,賦稅對商品原價來說,皮革大概為百分之八或百分之十,肥皂大概為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二十五,蠟燭大概為百分之十四或百分之十五,這些稅儘管比對鹽的徵收賦稅略輕,然而比過去的重。所有這四種商品都是真正的生活必需品,對它們徵收這樣的重稅必定會增加質樸勤勞的窮人的開支,也從而必定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他們的勞動工資。
就像在大不列顛那樣冬季非常寒冷的國家,在那個季節,從這個詞的最嚴格的意義來說,燃料是一種生活必需品,不僅是為了烹調食物,而且是為了在室內工作的很多種工人的舒適生活。然而煤炭是一切燃料中最便宜的。燃料價格對勞動價格的影響非常巨大,所以全大不列顛的製造業僅限於產煤地區。在其他的地區,因為這一必需品的價格高昂,沒法低廉地運作。除此之外,在某些製造業中,煤炭是一種必要的生產工具,如在玻璃、鐵和所有的其他金屬製造業中。假如在任何情況下發放獎金是合理的話,那麼把煤炭從富饒地區運往貧乏地區而作為獎金發給大家可能就是合理的。然而立法機關不僅不發給獎金,反而對煤炭的沿海岸運輸每噸徵收賦稅三先令三便士,按照大多數種類的煤炭來說,占礦井原價的百分之六十以上;陸地運輸或內陸航運的煤炭不徵收賦稅。在煤價很低廉的地方,煤炭的消費不徵收賦稅;在煤價很昂貴的地方,對煤炭徵收重稅。
這樣的賦稅儘管提高了生活資料的價格,從而提高了勞動的工資,且它們為政府提供很大的收益,這是政府用其他方式不容易做到的。所以,有非常好的理由持續徵收下去。對穀物輸出的獎金,就他在實際耕作狀態下會提高那種必需品的價格來說,會產生一切同樣的壞影響,然而它不僅不可能帶來任何收入,反而會造成政府的很大的開支。對外國穀物進口徵收高稅,這在大多數豐收年份等因此不允許進口;在法律的大多數狀態下絕對不允許活牲畜或醃製食物進口,這在現時對愛爾蘭和大不列顛殖民地已在限定時間內停止執行:這一切規定全都產生了對生活必需品徵收賦稅的壞影響,然而又沒有為政府帶來任何收益。要廢除這一類規定不需要別的什麼,只要讓人民相信它們因此建立的那種體系是徒勞無益的就夠了。
在其他許多國家對生活必需品徵收的賦稅比在大不列顛更高。許多國家對正在磨坊研磨的麵粉和粗粉,對正在火爐上烘烤的麵包徵收賦稅。在荷蘭,城市消費麵包的貨幣價格因這樣的稅而提高一倍。為了替代這樣的賦稅的一部分,住在鄉村的人民每人每一年繳稅由他所消費的麵包種類來定。消費小麥麵包的,要支付三盾十五斯泰弗,大概合六先令九個半便士。還有同一種類的某些其他賦稅,通過此種方式提高了勞動的價格,據說破壞了荷蘭的大多數製造業。與此同樣的稅,儘管不是那樣重,也在以下各國徵收:米蘭公國,熱那亞各州,摩德拉公國,帕馬、普拉森捨和瓜斯塔拉公國以及教皇領地。一個頗有名望的法國作家提議改革他的國家的財政,用這樣的最具破壞性的賦稅去替代大多數的其他賦稅。西塞羅說,哪怕是最荒謬的事,有的時候也有一些哲學家主張。
對家畜肉徵收賦稅比對麵包徵收賦稅更多。誠然可懷疑,家畜肉是否為生活必需品。穀類和其他蔬菜,輔之通過牛奶、乾酪、黃油或酥油(在沒有黃油的地方),我們憑經驗得知,沒有家畜肉,也可以帶來最豐富、最衛生、最營養、最可以增長精神的飯食。在任何地方,為了維持體面也不要求任何人一定要吃家畜肉,就像在大多數地方不要求他一定要穿麻布襯衫或皮鞋那樣。
對消費品能夠用兩種方法徵收賦稅。由消費者對利用或消費的一定種類的消費品每一年支付若干稅額;或對留在商人手中尚沒有交付的消費者以前的貨物徵收賦稅。在完全被消費掉以前可以維持一個長時期的消費品,最適合用前一種方法徵收賦稅。也就是說,或比較迅速地被消費掉的消費品最適合用後一種方法徵收賦稅。馬車稅和金銀器皿稅是前一種徵收方法的例子,大多數其他賦稅如貨物稅和關稅是第二種徵收方法的例子。
馬車只要管理得好,能夠用十年或十二年。在它離開馬車製造人之手時,能夠對它一次徵收賦稅。然而對買主來說,為了所有馬車的特權每一年繳稅四鎊,必然比對馬車製造人一次付給四十鎊或四十八鎊的額外加價,或利用馬車期間應繳稅額的總數更為方便。與此相同,金銀器皿能夠利用一百年以上。對每一百盎司重的器皿每一年繳稅五先令,大概為它的價值的百分之一,對消費者必然會比一次付出等同於二十五年或三十年稅額的總數更為容易,後者會讓價格至少提高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三十。涉及住宅的各種賦稅每一年支付不大的數量,必然比在房屋最開始建築或賣出征收和各個年份稅額同等的重稅更為方便。
馬修·德克爾爵士的著名的提議,就是所有的商品,也就是說,即便他消費的是當時的或非常迅速的商品,也應該用這樣的方式來徵收賦稅;商人不墊支什麼,然而消費者每一年支付一定的數額,領取消費某種貨物的執照。他的方案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對外貿易的各個部門,尤其是販運貿易;取消對進出口徵收的一切賦稅,從而讓商人可以運用他的一切資本和信用去購買商品和支付船運,兩者不轉用於墊支賦稅。然而,用這樣的方式去應對即時消費或迅速消費的貨物徵收賦稅的方案,遭遇了以下四種非常有影響力的反對之聲。
第一,比起依照大多數時候徵收賦稅的方式來,這樣的稅會更不平等,或者說沒有非常好地和不同納稅人的支出和消費成比例。對麥酒、葡萄酒和火酒徵收的稅由商人墊支,最終由不同的消費者準確地按他們各自的消費比例支付。然而假如這樣的稅通過購買一張飲用這些酒類的執照來支付,節飲的人依照他的消費比例,會比好酒的消費者納稅較重。一個大宴賓客的家庭會比款待客人較少的家庭納稅輕得多。
第二,這樣的徵收賦稅方式,也就是說,購買一年的、半年的或一季度的消費某種貨物的執照,會很大程度降低對迅速消費貨物徵收賦稅的主要方便之一,也就是說,陸續支付。現在每瓶黑啤酒的價格是三個半便士,其中對麥芽、酒花、啤酒徵收的各種稅連同釀酒人對墊支稅款的非常利潤共計為一個半便士。假如一個工人可以方便地拿出這三個半便士,他就購買一瓶黑啤酒。假如他不能,他就滿足於購買一品特;因為節約一便士就可以得到一便士,這樣他就由節制而得到了一法新。他陸陸續續地繳稅,願付就付,何時可以付就何時付;每一次繳稅都是完全自願的,他想要不付就能夠不付。
第三,這樣的稅所起的取締奢侈法律的作用變小了。一旦購買執照以後,不管購買者飲多飲少,他繳納的稅總是相同的。
第四,假如一個工人每一年、每半年或每個季度一次支付的等於他在這個時期所飲用的黑啤酒瓶數和品特數稅額的總和,這個總額可能經常給他造成非常大的困難。非常明顯,這種徵收賦稅方式假如沒有最嚴重的壓迫,就沒法得到和用現行的沒有任何壓迫的方式徵收賦稅所得到的接近同等的收益。然而在幾個國家,對及時或非常迅速地消費的貨物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徵收賦稅。在荷蘭,每人付出若干來購買飲茶的執照。我已經得到對麵包的徵收賦稅,就農場和鄉村消費的麵包來說,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徵收的。
消費稅主要是向國內消費的國產貨物徵收。這樣的稅只對少數幾種最通用的貨物徵收。有關應該納稅的貨物,有關每種貨物應納的稅,均不可能有任何懷疑。這樣的稅完全落在我所稱的奢侈品上面,只有上面所說的四種對鹽、肥皂、皮革和蠟燭徵收的稅還有可能,還有對大多數時候玻璃徵收的稅是例外。
關稅比貨物稅更為古老。這樣的稅之所以稱為關稅,彷彿是在表明自從遙遠的古代以來習慣作出的支付。這樣的稅彷彿最開始被覺得是對商人利潤徵收的。在封建無政府狀態的野蠻時代,商人也就像城市的一切其他居民那樣,看起來不比解放的奴隸更好,他們的人身受到輕視,他們的利益受到妒忌。大貴族既已同意國王向他們自己佃農的利潤徵收貢稅,所以樂於同意對他們不想保護的這個階級的人民徵收與此同樣的貢稅。在這樣的愚昧的時代,而且不懂得商人利潤是沒法直接徵收賦稅的,或者說所有這樣的稅的最終支付必定落在消費者身上,還帶著一個頗大的多餘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