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個體系的主要錯誤看上去就在於它把工匠、製造業者和商人階級都說成了完完全全非生產階級。接下來的幾點觀察能夠表明這樣的說法的不妥之處。
第一,大家都公認這個階級每一年要再生產他們每一年消費的價值,至少是讓維持和僱傭他們的資金能夠持續存在。單純就依照這一點,把非生產這個名稱用在他們身上看上去就非常不妥。我們不應把只是生育了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的婚姻就稱為不生產的,儘管它只補充了父親和母親,而沒有增加人類的數量,只不過就像以前一樣維繫了人類的生存。誠然,農民和農村勞動者除了再生產維持他們生活和僱傭他們的資金之外,每一年再生產淨產物,也就是地主的自由地租。這就像一對夫婦生育了三個孩子,必然是比只生育兩個孩子的夫婦更具有生產性一樣,農民和農村勞動者的勞動必然比商人、工匠和製造業者更具有生產性。只不過,前者的產量高並沒有讓後者變成了不生產的。
第二,依照這一點,把工匠、製造業者視同家丁、僕役是完完全全不妥的。而且家僕的勞動沒辦法讓維持和僱傭他們的基金持續存在。維持和僱傭他們的費用完完全全是由他們的主人開支,不僅這樣,他們所從事的工作也不具有償還那部分開支的性質。他們的工作完完全全是一種服務,大多數時候是在他們完成工作的瞬間,他們的服務也就隨之消失了。它不固定或體現在任何能夠償還他們的工資和生活維持費的價值的可賣出的商品中。相反,工匠、製造業者和商人的勞動天然地固定或體現在某一可賣出的商品中。正是依照這一點,我在論述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勞動的那一章中把工匠、製造業者和商人劃分在生產勞動者中,而把家僕劃分在非生產勞動者中。
第三,依照任何一個設想,說工匠、製造業者和商人的勞動沒法增加國家的實際收益,彷彿都是不妥的。比方說,哪怕我們能夠假設,就如在這個體系中所假設的,這個階級每一天、每一個月和每一年消費的價值完完全全等於他們每日、每月和每年生產的價值,然而我們卻沒辦法由此而得出結論,他們的勞動對社會的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產生的實際價值,對社會的實際收益沒有增加任何東西。
比方說,一個工匠在收割後的前六個月裡做了價值十鎊的工作,儘管他在同一時間內消費了價值十鎊的穀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卻實實在在地使社會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增加了十鎊的價值。當他消費了價值十鎊的穀物和其他必需品這半年收益時,他已經生產了同等價值的產品。這些產品能夠為他自己或是此外某人購買同等的半年收益。因此,在這六個月期間所消費和生產的價值是同等的,不是十鎊而是二十鎊。誠然,在任意一個時刻裡,可能存在的是不多於這十鎊的價值。然而假如被工匠消費的這十鎊價值的穀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被士兵或家僕消費了,在六個月末尾存在的那部分年產物的價值就將會比因為工匠的勞動而實實在在得到的全部要少了十鎊。
因此,儘管工匠所生產的產品的價值在任何一個時候能夠假設不可能多於他所消費的,然而在任何時候市場上貨物的實際存在價值因為工匠生產的結果要多於他沒有生產時的價值。
當這樣的體系的庇護者們宣稱工匠、製造業者和商人的消費等同於他們所生產的價值時,他們可能是指那些人的收益,或預定用於他們消費的基金等於他們所生產的價值。然而假如他們把自己表述得更準確些,只不過宣稱那個階級的收益等於他們所生產的價值,那麼讀者就會很自然地認為,從這個收益中自然節省出來的東西必定會增加社會的實際財富。所以,為了作出一個像論據一樣的東西,他們就一定要把自己表述得就像他們所做的那樣。不僅這樣,這個論據即便使事物完完全全就像假設的那樣,結果也是一個非常沒有說服力的論據。
第四,農民、農村勞動者、工匠、製造業者和商人相比,他們能夠擴大社會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社會的實際收益。任何一個社會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只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得到增加:(一)對某種社會中實際上維持的有用勞動的生產力的提高;(二)使某些有用的勞動量增加。
有用的勞動生產力的提高首先依靠於工人能力的提高。此外,有賴於他所利用的機器的改良。就像工匠和製造業者的勞動比農民和農村勞動者的勞動能夠進行更加細緻的分工,讓每個工人的勞動簡化到更加簡單的一種操作一樣,他們與此同時能夠改良到一個更高的程度。所以,在這方面,耕作者階級和工匠、製造業者相比就不可能有任何優勢。
實際用於任何一個社會的有用的勞動量的增加一定要完完全全依靠僱傭它的資金的增加;然而這個資金的增加又一定要完完全全和管理調節這個資金的利用的個別人,或某些把資金借給他們的人從收益中所節省出來的數額同等。假如商人、工匠和製造業者就像這個體系所假設的,比土地擁有者和耕作者自然地更傾向於節儉和儲蓄的話,那麼就這一點而言,他們更加可能擴大用於他們社會的有用勞動量,從而增加社會的土地和勞動的實際收益,也就是土地和勞動的年產量。
第五,也是最終一點,每個國家居民的收益就像這個體系所假設的完完全全由他們的勞動所可以得到的生活資料的數量構成,一個商業和製造業的國家的收益在其他事物同等的情況下,一定總是大大地超過沒有商業或製造業的國家。通過貿易和製造業,每一年能夠進口比他自身土地在他們實際耕作的狀態下所可以帶來的更多的生活資料。城鎮居民儘管一般不擁有土地,然而他們通過勞動卻可以換取到其他人民的土地原生產物,它們不但為他們帶來工作的材料,而且為他們帶來維持生活的基金。一個城鎮和他靠近農村的關係經常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和其他獨立國家的關係。
荷蘭正是這樣從其他國家汲取了大多數的生活資料,從霍爾斯泰因和日德蘭獲取牲畜,差不多從歐洲的所有國家獲取穀物。小量的製造品就可購買大量的原生產物。所以,一個商業和製造業國家很自然用它一小部分製造品購買其他國家大多數的原生產物。相反,一個沒有商業和製造業的國家大多數時候要用它大多數的原生產物去購買一小部分其他國家的製造品。前者出口的僅可以維持和供應極少數的人,然而進口的卻可以維持和供給大量的人;後者出口的可以供應和維持非常多人,然而進口僅可以供應和維持極少數的人。前者的居民必定總是享受到大量他們自己的土地在他們耕作的實際狀態下所可以帶來的生活必需品,那麼後者的居民必定總是享受到數量小得多的生活必需品。
然而,這個體系儘管有它所有的這些缺點,但可能是迄今出版的政治經濟學中關於這個問題最接近真理的體繫了,不僅這樣,就依照這一點它就非常值得每個願意認真研究這個非常重要的科學原理的人去深刻思考。
儘管把用於土地的勞動表述為生產性勞動,而一再重述的一些生產性勞動觀念可能還是過於狹窄。這個體系把國家的財富表述為不是由不可消費的貨幣財富構成,而是由社會的勞動每一年再生產的消費品構成。不僅這樣,在把完完全全自由說成是可以讓這個年度再生產盡可能最大的唯一措施時,這樣的體系看上去在每一方面就都是公正的、寬宏大量和自由的了。
這個學說的追隨者人數非常之多,因為人們大部分喜歡反論,喜歡顯示自己可以理解常人所沒辦法瞭解的東西,所以這個學說支持的關於製造業的非生產性質的反論可能對增加它的讚美者的人數作出了很大程度的貢獻。在過去的幾年裡,他們形成了一個極其重要的學派,在法國的學術界被稱為「經濟學家」。他們的著作必然對他們的國家曾有過某些貢獻。他們不僅把非常多以前從沒有很好研究過的問題提出來給公眾討論,而且在某種程度上讓公共行政在重視農業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所以,因為他們討論的結果,法國的農業得從以前所受到的很多壓迫下解放了出來。土地租佃期已從九年延長到二十七年。在此期間,未來的土地購買者或所有者均不得侵犯。從前不允許穀物從王國的一個省運往另一個省的省級限制已經完完全全取消,「穀物能夠出口到任何其他國家的自由在通常情況下」已作為王國的習慣法被建立了起來。這個學派的著作浩如煙海,它們不僅討論什麼是真正的政治經濟學或什麼是國家財富的性質和起因,還討論文官政府的每一部門應負的職責,所有這些著作也都含蓄地遵循著魁奈先生的學說,看不出有任何的改變。
基於這個原因,絕大多數的著作中很少有什麼不同。在曾任馬提克島總督的梅西矣·戴·拉·李維埃先生的一本小冊子的名稱中能夠找到關於這個學說最明確和最連貫的說明,它的名稱是「政治團體的自然和基本秩序」。整個學派對他們導師的欽佩不低於任何古代哲學宗派對於他們體系的創始人的欽佩,儘管他們的導師本人是一個非常謙遜和非常樸實的人。一個非常勤奮和深受尊敬的作者戴·米拉波侯爵說:「自從有這個世界以來,曾經有三大發明給予了政治社會穩定,它們獨立於其他豐富和裝飾政治社會的發明之外。第一個發明是文字的發明,它賦予人類以原原本本地傳達他的法律、契約、編年史和發明的力量。第二個是貨幣的發明,它把文明社會間的一切關係捆綁在一起。第三個是經濟表,它是上面所說的兩個發明的結果,它通過完善他們的目的是使兩者更加完整。它是我們時代的偉大發現,我們的後代將會從中受益。」
現代歐洲國家的政治經濟學對於製造業、外貿和城鎮工業,比對農業和農村工業更加優惠。此外一點國家的政治經濟學就遵循了一個不同的準則,對農業比對製造業和外貿更加優惠。
製造品因為體積小而包含的價值大,依照這一點就比大多數的原生產物從一個國家運往另一個國家所需的費用要少得多,所以差不多在所有國家它們都是外貿的主要支柱。除此之外,在幅員比較小,內陸貿易條件比不過中國的國家,通常都需要外貿的支持。那些幅員不遼闊而僅僅能提供一個狹小的國內市場的國家,或者國內省間交通非常不便,讓任何一個地區的貨物沒法享受到該國所可以帶來的國內市場的國家,沒有廣闊的國外市場,就不可能繁榮。
一定要記住,製造業的完善完完全全取決於分工,然而能夠引進到任何製造業的分工程度如前面已經講過的:一定要受到市場的大小的調控。然而滿清帝國的遼闊的市場、眾多的居民、多種的氣候,還有相應的不同省份內不同產物,再加上大多數省份之間的非常方便的水運使得中國的國內市場是這樣的廣闊,以致一個國內市場就足夠支撐非常大的製造業,而且允許極其細緻的分工。
古埃及還有印度政府的政策看上去也都是偏向於農業,而輕視其他行業。
在古埃及和印度,所有人民被劃分成不同的等級或部落,每個等級都是從父親到兒子只可以從事某一職業或某一類職業。僧侶的兒子就只可以做僧侶;當兵的兒子就只可以當兵;勞工的兒子只可以當勞工;紡織工的兒子只可以當紡織工;裁縫的兒子只可以當裁縫,等等。在這兩個國家裡,最高的等級是僧侶;當兵次之;在這兩個國家裡農民和勞工又超過商人和製造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