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以及製造業者則從對於國內市場的壟斷中獲得了最大的好處。對於外國牲畜以及醃製食品的進口的禁止,連同對於外國穀物所徵收的高關稅(在中等收成的年歲它也高到了禁止的地步),對於大不列顛的畜牧業者以及農場主的好處也遠遠沒有像其他同類性質的規章給商人以及製造業者所帶來的好處那樣大。特別是那一些高級的製造品從一國運往另外一國要比牲畜容易得多。所以,對外貿易主要是從事採購以及輸送製造品。在製造品當中只要有一點微小的優勢就能讓外國人出售要比我們自己的工人出售得還便宜。甚至在國內市場上也是這樣。而在土地的原生產物方面則將需要有一種非常大的優勢才能使外國人做到這一點。假如容許外國製造品自由進口,有一些國內製造業或許要遭受挫折,有一些製造業或許就會走向徹底的毀滅,而現今用於那些製造業的資金以及勞力將被迫尋找其他的出路。然而對於土地原生產的最自由的進口對於本國的農業也不會有這麼大的影響。
比如,對於外國牲畜的進口也是這樣的自由,自由到並沒有什麼再可以進口,則大不列顛的畜牧業或許就不會受到它的什麼影響。也許,活牲畜是唯一的一種海上運費要比陸路運費昂貴的商品。在陸地上它們自己將自己運送到市場上去。在海路上,不僅僅牲畜,就連它們吃的食物以及水都必須花費不小的價錢進行運輸,並且還有許多不便。當然,愛爾蘭以及大不列顛之間的海路非常短,它使得從愛爾蘭進口牲畜較為容易。但是,即便近來批准的在一定限期內的牲畜自由進口獲得了永久化,它對於大不列顛的畜牧業者的利益也不會有很大的影響。大不列顛和愛爾蘭海鄰近的地帶都是牧草叢生的村莊。
愛爾蘭的牲畜需要穿過那些遼闊的鄉村,花費不小的費用,經歷不少的不便,才可以到達正式的市場,不然愛爾蘭牲畜就不會輸入。膘肥的牲畜無法趕這麼遠。所以,只有精瘦的牲畜才能夠輸入。而這種輸入不會影響飼養以及催肥鄉村的利益。精瘦牲畜的價格降低對於它們來說只會更為有利;相反,只會影響繁殖牲畜的村莊的利益。自從容許進口以後,從愛爾蘭進口的少量的牲畜,連同精瘦牲畜,依然能夠賣到一個好價錢,它好像在表明即便是大不列顛繁殖牲畜的鄉村也從來沒有受到自由進口愛爾蘭牲畜的很大的影響。儘管聽說愛爾蘭的老百姓有的時候用暴力反對他們的牲畜出口。但是,假如出口商發現繼續經營這種出口有非常大的好處的話,當法律站在他們一邊的時候,他們能夠非常容易地戰勝這種群眾的反對。
除此之外,飼養以及催肥的鄉村必須不斷地改良,因為繁殖牲畜的鄉村常常都是沒有很好開墾過的地方。沒有開墾過的土地的價值的高漲,使得精瘦牲畜的價錢也居高不下,它就像是對反對改良的一種獎勵金。對於任何一個所有土地都高度改良了的國家,進口它的精瘦牲畜要比自己繁殖還更加有利。所以,聽說荷蘭現在就是遵循著這個信條。當然,蘇格蘭、威爾士以及諾森伯蘭的山地都是一些不會有很多改良的鄉村,就好像是天生注定是大不列顛的牲畜繁殖基地。對於外國牲畜的最為自由的進口除了阻礙那些繁殖鄉村從王國其餘的地區的不斷增長的人口以及改良,從將它們的價格提高到最高的限度,從對於全國所有較為進步以及開墾過的地區課以現實的稅中得到好處外,並不會有什麼其他的影響。
對於醃製食品的最大進口自由對於大不列顛的牲畜業者的利益所能產生的影響同對於活牲畜的利益所能產生的影響一樣小得幾乎等於零。醃製食品不僅是體積大,和鮮肉相比,質量比較差、價格高,而且運輸需要花費很多的勞動以及費用。所以它們從來無法和鮮肉進行競爭,即使可以和國內的醃製食品進行競爭。它們可以用於為遠航船隻供應儲備食物;但是這類用途,從來也不可能構成食物中的任何的重要部分。自從醃製食品准許自由進口以來,從愛爾蘭進口的小量醃製食品即是一個試驗的證據,證明我們的畜牲業者對於進口自由並沒有什麼好擔心的。看來鮮肉的價格並沒有遭受到它的明顯的影響。
甚至外國穀物的自由進口對於大不列顛的農場主的利益也不會有什麼影響。穀物是一個要比鮮肉更加笨重的商品。一便士一磅的小麥就和十四便士一磅的鮮肉一樣昂貴。即便在最大的荒年,從國外進口的小量的穀物也足夠向我們的農場主證明他們並沒有必要害怕最大自由的進口。根據對於穀物貿易有深刻瞭解的一位小冊子的作者的估算,逐年進口的各種穀物的平均量達到了兩萬三千七百二十八誇特,並沒有達到年消費量的五百七十一分之一。不過由於對於穀物出口的獎勵金在豐年導致了穀物大量的出口,多於實際耕作狀態所能提供的數量,所以在歉收之年也就必須進口要比實際耕作狀態所要求的更多的穀物。因為依靠獎勵金並不能使一年的豐收補償另外一年的歉收。並且由於出口的平均量肯定增大,進口的平均量肯定也超過耕作的實際狀態而增大。假如沒有獎勵金,穀物就會出口少一些,那麼穀物的進口也可能逐年地比目前要少一些。穀物商人、大不列顛以及外國之間的穀物採購商以及販運商也就肯定會少了許多事情,而遭受相當可觀的損失,但鄉紳以及農場主則將遭受不到什麼損失。所以,穀物商人要比鄉紳以及農場主對於恢復以及保持獎勵金製具有更大要求。
鄉紳以及農場主是所有人民中最少受制於讓人討厭的壟斷的,這是他們的很大的光榮。一家大的製造廠的經營者假如發現在他的周圍二十里之內建立起了另外一家同類性質的工廠,有的時候會感到驚慌。在阿布維爾一個荷蘭毛紡業經營者就規定在這個城的三十里格(一里格大約三十英里)以內不得建立同類性質的工廠。反之,農場主以及鄉紳們則常常樂於促進他們鄰近的農場以及莊園進行開墾以及改良,而不願意阻礙其發展。他們並沒有大部分製造業者所擁有的那些秘密,通常願意和他們的鄰人交往,並盡可能推廣任何他們覺得有利的新舉措。
老卡托說:「PiusQuestus�喒tabilissimusque,minimequeinvidiosus,minimequemalecogitantssunt,quiincoeostudiooccupati�P」(這是最受人尊重的職業,從事這樣職業的人,生活最為穩定,最不為人所忌諱,並沒有不滿之念。)鄉紳以及農場主分散在全國的不同角落,不可能像聚居城鎮以及具有壟斷性的同業公會精神的商人以及製造業者那樣容易聯合起來。他們自然竭力反對他們所有的同胞——反對他們通常所擁有的針對各城鎮居民的壟斷性特權。所以,他們看來是對於外國商品進口施加各種限制的最初的發明人。由於這些限制能夠確保他們對於國內市場的壟斷。或許是出於倣傚他們,讓他們自己能和喜歡壓迫他們的人處在同等的地位,大不列顛的鄉紳以及農場主忘記了屬於他們的地位的天然所具有的慷慨,而要求為他們的同胞提供穀物以及鮮肉的壟斷性的特權。他們或許並沒有花時間去思考自由貿易對於他們的利益的影響要比對於他們所效仿的那一些人的利益的影響更小。
通過一個永久性法律禁止外國穀物以及牲畜的進口,實際上是在通過立法規定國家的人口以及勞動力在任何的時候無法超過本國土地原生產物所能夠維持的限度。
看來對於外國商品施加某些負擔一般來說將會是有利的,為了鼓勵國家的勞動力,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當某一種勞動是國防所必需的時候。比如,大不列顛的國防就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海員以及船隻的數量。所以,航海法就非常恰當地竭力使大不列顛的海員以及船舶具有對於他們本國貿易的壟斷權;在有一些場合是通過絕對禁止,而在有一些場合又通過對外國船隻徵收沉重的關稅。以下是這個法令的主要的規定。(1)所有船隻的船主、船長以及四分之三的水手不是大不列顛居民者,禁止往大不列顛居留地以及殖民地進行貿易,或者禁止被僱傭來從事於大不列顛沿海地區的貿易,嚴重者沒收船隻以及貨物。(2)很多種最笨重的進口貨物只可以通過下列方式運進大不列顛:或者是通過上述的船隻,或者是通過那些貨物的生產國的船隻,並且其船主、船長以及四分之三的水手同時也是屬於那個國家;並且當由後一類船隻進口的時候,需要徵收雙倍的外國人稅。
假如裝運進口的船隻屬於其他的任何國家,則罰以沒收船隻以及貨物。當這個法令制定的時候,荷蘭正好是歐洲的大運輸者,他們現在依然是,而依據這個規定,他們就完全被排斥在去大不列顛的運輸隊伍之外,或者完全被剝奪向我們進口其他的歐洲國家的貨物的權利。(3)很多種最笨重的貨物甚至用大不列顛船隻亦禁止從生產國家之外的國家進口;違者沒收船隻以及貨物。這條規定或許是針對荷蘭的。那個時候的荷蘭像現今一樣是歐洲各個國家貨物的一個大中心市場,依據這條規定,大不列顛船隻就不可以在荷蘭裝載其他的任何歐洲國家的貨物。(4)但凡不是由大不列顛船隻捕獲並且在大不列顛船隻上加工的各種醃魚、鯨須、鯨骨、鯨魚油等進入大不列顛的時候,要徵收雙倍外國人稅。荷蘭人像現在一樣依然是主要的捕魚者,是那個時候歐洲唯一的力圖供應各個國家魚類的捕魚者。依據這一條法規就對於他們供應大不列顛的魚類增加了沉重的負擔。
當航海法制定的時候,儘管英格蘭和荷蘭實際上並沒有交戰,但是這兩國之間卻存在著最為強烈的敵意。這種敵意開始於長期議會的時期,是長期議會形成了這一個法律。這個敵意在護國公以及查理二世時期的荷蘭戰爭後不久就爆發了出來。所以,這個著名法律的某一些規定或許就是來源於民族的敵意。但是,它們十分明智,就像它們是由最謹慎的智慧所授意的一樣。在那個時候,國家的敵意所指向的目標和最謹慎的智慧要建議的完全相同,那就是減弱荷蘭的海軍力量,唯一能夠對於英格蘭安全形成威脅的一個海軍的力量。
這個航海法對外貿,或者說對於通過外貿可以形成的富裕是不利的。一個國家的利益在它和外國的商業關係中,就好像一個商人的利益和同他做買賣的各種人們的關係那樣,是買進要盡量地便宜,出售要盡量地昂貴。不過最可能買得便宜的時候,是在貿易享有完全自由的時候,因為貿易的完全自由鼓勵各個國家把它所要購買的貨物都運送到市場上去。相同的理由,最可能賣得貴的時候,是當市場中充滿了最大多數的要買的人的時候。那一點是對的,航海法並沒有加重前來出口大不列顛勞動產物的外國船隻的負擔。甚至古代過去一貫對於出口以及進口所有貨物徵收的外國人稅也被之後的幾個法令從大多數的貨物出口中取消了。不過,假如由於禁止或者高關稅的原因,外國人受阻無法前來出售,那麼他們也不會前來購買。這是因為不帶貨物來,他們肯定要遭受從本國到大不列顛來的空船的損失。因此,減少了賣主的數量,我們肯定也減少了買主的人數。如此一來,和有完全自由的貿易相比較,我們不僅僅購買外國貨物要貴一些,並且出售我們自己的貨物也要便宜一些。但是,由於國防要比富裕更為重要,或許航海法要算是英國所有商業法規中最為明智的了。
第二種情況是,為鼓勵本國的勞動而對外國商品加以某一種負擔一般說來將會是有利的,那就是在國內對於本國勞動的產品徵收某種稅收。在這樣的場合,對於外國勞動的同樣產物徵收同等的稅收看來是合情合理的。這樣就不會給國內勞動對於國內市場的壟斷權,也不會讓國家的資金以及勞動流向某一用途大於順其自然的可能流入量。它僅僅會阻止由於徵稅而本應當自然流入的資金以及勞動中途轉入非自然流向,並且只會使在徵稅以後外國和本國的勞動之間的競爭像徵稅之前一樣盡可能站在同一立足點上。在大不列顛,當任何的這種稅附加在國內勞動的產物上的時候,通常就在同一時候,為了制止我國商人以及製造業者的大聲抱怨,他們的商品將只得廉價出售的時候,又要對進口同類的外國貨物徵收重得多的進口稅。
依據有一些人的意見,對自由貿易的第二項限制,在某一些場合應當擴張到能夠和國內已經課稅的商品進行競爭的外國商品之外。當生活必需品在各國都已經課稅的時候,他們認為不但對於國外進口的生活必需品課稅是合適的,並且對於能夠和國內勞動生產的任何東西進行競爭的各種外國貨物課稅也是適宜的。他們說,生活必需品因為這些徵稅肯定變得昂貴,勞動的價格肯定總是隨著勞動者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增長。所以,國內勞動生產的每種商品,即使本身並沒有直接課稅,但是由於這些稅收也變得更加昂貴了,生產它的勞動變得更加昂貴了。所以,他們說,這些稅事實上是等於對於國內生產的每一種商品徵稅。為了使國內勞動和國外勞動處於同一個立足點上,他們認為必須對每一種外國商品課稅,其稅額相當於使國內商品能和外國商品進行競爭而提高了的價格。